焊缝检测方案及计划与安排总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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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缝检测方案及计划与安排总包
广州珠江新城西塔主塔楼钢结构
焊缝检测方案
广州珠江新城西塔施工总承包工程
(浙江精工)主塔楼钢结构
焊缝检测方案
审核:
审批:
广州珠江新城西塔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二00七年四月十三日
广州珠江新城西塔施工总承包工程
主塔楼钢结构焊缝检测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浙江精工钢结构公司
二00七年四月十三日
第一章编制说明与依据
本专项方案适用于广州西塔钢结构工程工厂制作焊缝的检测。
本方案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等配套使用。
本专项方案主要依据以下有关规范、规程及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中厚板超声波检测方法》GB/T2970-1991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析》GB/T11345-1989
广东省其它相关地方标准
第二章设计对焊缝的要求
在“钢结构设计总说明”中对本工程的焊缝质量要求如下:
1、钢管沿竖向焊缝应满足一级,焊缝的质量要求,水平向(与钢管垂直)焊缝应满足二级焊缝的质量要求,角焊缝应满足三级焊缝的质量要求。
2、外筒钢管相贯节点焊缝应满足一级焊缝的质量要求(环板、筋板与钢管焊缝为角焊缝)。
3、所有钢板的纵向对接焊缝,次梁与主梁的连接焊缝采用带衬板的剖口全熔透焊缝(全熔透焊缝如不带衬板则必须反面清根)。
除说明外,加劲板与梁的焊缝为双面贴角焊缝,焊缝高h=0.5t,t为板厚。
4、焊缝质量等级除另外注明者外,对接焊缝为二级,贴角焊缝为三级。
5、焊缝检验要求:
(1)所有焊缝均应进行外观检查。
(2)对所有的对接焊缝和现场的其它熔透焊缝进行超声波探伤,抽检率为100%。
(3)对其它一般熔透焊缝进行超声波探伤,抽检率为每条焊缝20%,并且不少于200mm。
(4)焊缝经检测不合格者可以返修,除Q235钢材外,其它钢材同一部位
返修次数不应超过2次。
第三章焊缝的质量要求
3.1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11345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
3.2圆管T、K、Y节点相贯焊缝,其内部缺陷分级及超声波探伤方法应符合《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1)(附录D)的规定。
3.3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表3.3的规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超声波探伤记录。
表3.3一、二级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
焊缝质量等级
一级
二级
内部缺陷
超声波探伤
评定等级
Ⅱ
Ⅲ
检验等级
B级
B级
探伤比例
100%
20%
内部缺陷
评定等级
Ⅱ
Ⅲ
注:
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1)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
(2)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
3.4T形接头、十字接头、角接接头等要求熔透的对接和角对接组合焊缝,其焊脚尺寸不应小于t/4(图3.4a、b、c);设计有疲劳验算要求的吊车梁或类似构件的腹板与上翼缘连接焊缝的焊脚尺寸为t/2(图3.4d),且不应大于10mm。
焊脚尺寸的允许偏差为0~4mm。
检查数量:
资料全数检查;同类焊缝抽查10%,并不应少于3条。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用焊缝量规抽查测量。
图3.4焊脚尺寸
3.5圆管、矩形管T、Y、K形相贯接头的焊缝计算厚度应根据局部两面夹角Ψ的大小,按相贯接头趾部、侧部、跟部各区和局部细节情况分别计算取值。
管材相贯接头的焊缝分区示意见图3.5-1,局部两面夹角Ψ和坡口角
示意见图3.5-2。
图3.5-1圆管、矩形管相关接头焊缝分区形式示意
(a)圆管及方管的相配连接;(b)圆管及方管的台阶状连接;
(c)圆管接头分区;(d)台阶状矩形管接头分区;(e)相配的方管接头分区
图3.5-2局部两面夹角(
)和坡口角(
)示意
图3.5-3管材相贯接头完全熔透焊缝的各区坡口形状与尺寸示意
(焊缝为标准平直状剖面形状)
1-尺寸
见表5.2.6-1;2-最小标准平直状焊缝剖面形状如实线所示;3-可采用虚线所示的下凹状剖面形状;
4-支管厚度
<16mm;5-
:
加强焊脚尺寸
表3.5-1圆管T、K、Y形相贯接头全焊熔透焊坡口尺寸及焊缝计算厚度
坡口尺寸
趾部
侧部
过渡部分
根部
坡口角度
最大
90°
时60°
40°
最小
45°
37.5°;
较小时1/2
较大时1/2
支管端部斜削角度ω
最大
根据所需的
值确定
最小
10°或
>105°时45°
10°
根部间隙b
最大
四种焊接方法均为5mm
气保护焊(短路过渡)、药芯焊丝气保护焊:
时6mm;
≤45°时8mm;手工电弧焊和药芯焊丝自保护焊时6mm
最小
1.5mm
打底焊后坡口底部宽度b’
最大
手工电弧焊和药芯焊丝自保护焊:
为25°~40°时3mm;
为15°~25°时5mm
气保护焊(短路过渡)、药芯焊丝气保护焊:
为30°~40°时3mm;
为25°~30°时6mm;
为20°~25°时10mm;
为15°~20°时13mm;
焊缝计算厚度he
≥tb
≥90°时,≥tb;
<90°时,≥
≥
,但不超过1.75tb
≥2tb
hL
≥
但不超过1.75tb
焊缝可堆焊至满足要求
注:
坡口角度
<30°时应进行工艺评定;由打底焊道保证坡口底部必要的宽度b’。
焊缝坡口的最终确认,应依据经监理认可的焊接工艺评定试验报告的结果。
3.6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
一级、二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且一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根部收缩等缺陷。
检查数量:
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但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但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当存在疑义时,采用渗透或磁粉探伤检查。
II一般项目
3.7对于需要进行焊前预热或焊后热处理的焊缝,其预热温度或后热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或通过工艺试验确定。
预热区在焊道两侧每侧宽度均应大于焊件厚度的1.5倍以上,且不应小于100mm;后热处理应在焊后立即进行,保温时间应根据板厚按每25mm板厚1小时确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预、后热施工记录和工艺试验报告。
3.8二级、三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0.1的规定。
三级对接焊缝应按二级焊缝标准进行外观质量检验。
检查数量:
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但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但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
3.9焊缝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0.2的规定。
检查数量:
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但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条数各抽查5%,但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
用焊缝量规检查。
3.10焊成凹形的角焊缝,焊缝金属与母材间应平缓过渡;加工成凹形的角焊缝,不得在其表面留下切痕。
检查数量:
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但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3.10焊缝感观应达到:
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对焊缝磨平或磨光的具体要求由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加工单位根据首批构件加工效果共同确认。
打磨后的焊缝余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
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但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数量各抽查5%,总抽查处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焊缝量规检查。
第四章复测要求
工厂制作和工地安装焊缝按一、二级焊缝应按本标准的要求进行超声波探伤检验,并应由制作或监理单位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检测单位对施工单位已检验合格的焊缝按10%的比例进行见证随机抽检。
如业主认为有必要,业主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制作按适当比例进行复验性抽检。
如地方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则应按地方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圆管T、K、Y节点相贯焊缝,其内部缺陷分级及超声波探伤方法应符合《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1)(附录D)的规定。
第五章计划与安排
对于工厂焊缝的检测,在车间焊缝完成,打磨处理后,经24小时后,由公司的质检部分的探伤人员对焊缝按规范、标准要求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驻厂监理。
如需进行第三方的抽检,则由第三方的检测人员进行第三方的复检。
自检不合格的,重新进行返工,完成24小时后再进行自检。
附录A焊缝外观质量标准及尺寸允许偏差
A.0.1二级、三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应符合表A.0.1的规定。
表A.0.1二级、三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mm)
允许偏差
缺陷类型
二级
三级
未焊满(指不足设计要求)
≤0.2+0.02t,且≤1.0
≤0.2+0.04t,且≤2.0
每100.0焊缝内缺陷总长≤25.0
根部收缩
≤0.2+0.02t,且≤1.0
≤0.2+0.04t,且≤2.0
长度不限
咬边
≤0.05t,且≤0.5;连续长度≤100.0,且焊缝两侧咬边总长≤10%焊缝全长
≤0.1t,且≤1.0,长度不限
弧坑裂纹
不允许
允许存在个别长度≤5.0的弧坑裂纹
电弧擦伤
不允许
允许存在个别电弧擦伤
接头不良
缺口深度0.05t且≤0.5
缺口深度0.1t且≤1.0
每1000.0焊缝不应超过1处
表面夹渣
不允许
深≤0.2t,长≤0.5t且≤20.0
表面气孔
不允许
每50.0焊缝长度内允许直径≤0.4t,且≤3.0的气孔2个,孔距≥6倍孔径
注:
表内t为连接处较薄的板厚。
A.0.2对接焊缝及完全熔透组合焊缝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A.0.2的规定。
表A.0.2对接焊缝及完全熔透组合焊缝尺寸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示意图
允许偏差(mm)
1
对接焊缝余高(C)
一、二级
三级
B<20时:
0~3.0
B≥20时:
0~4.0
B<20时:
0~4.0
B≥20时:
0~5.0
2
对接焊缝
错边(d)
d<0.10t
且≤2.0
d<0.15t
且≤3.0
A.0.3部分焊透组合焊缝和角焊缝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A.0.3的规定。
表A.0.3部分焊透组合焊缝和角焊缝外形尺寸允许偏差(mm)
序号
项目
示意图
允许偏差
1
焊脚尺寸(hf)
hf≤6:
0~1.5
hf>6:
0~3.0
2
角焊缝余高(C)
hf≤6:
0~1.5
hf>6:
0~3.0
注:
1hf>8.0mm的角焊缝其局部焊脚尺寸允许低于设计要求值1.0mm,但总长度不得超过焊缝长度10%;
2焊接H形梁腹板与翼缘板的焊缝两端在其两倍翼缘板宽度范围内,焊缝的焊脚尺寸不得低于设计要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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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焊缝 检测 方案 计划 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