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炉安全操作规程完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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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炉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高炉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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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铁分厂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表准规定了炼铁分厂安全生产的技术要求
本表准适用于炼铁分厂生产和设备检修。
2安全管理
2.1炼铁分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厂长对本厂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车间(工段)主要负责人对本车间(工段)的安全生产负责。
2.2炼铁分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并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3炼铁分厂根据GB622的有关规定,配备煤气监测、防护设施、器具及人员。
2.4炼铁分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5炼铁分厂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2.6炼铁厂长应具备相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7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加强业务技术培训。
职工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新工人进厂,首先接受分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熟练工带领工作至少三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调换工种和脱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应首先进行岗位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外来参观或学习人员,要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并由专人带领。
2.8特种作业人员和要害岗位、重要设备与设施的作业人员,均经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上述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及复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9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有关生产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10炼铁分厂要求职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11炼铁分厂应对厂房、机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清扫,要害岗位的设备,实行操作牌制度。
2.12炼铁厂要建立火灾、爆炸、触电和毒物逸散等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器材与设施,定期演练。
2.13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
2.14炼铁厂发生伤亡或其它重大事故时,厂长或其代理人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发生伤亡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和处理。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并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3炼铁分厂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1高炉工长安全操作规程
3.1.1危险源
3.1.1.1一级危险源
未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更换风、渣口时未戴好面罩;
接触高温工器具未戴手套;
风口镜片缺损;
监视出铁热辐射;
监视出铁渣铁喷溅、站位不当;
值班室操作配电盘和操作开关漏电;
在运行的电葫芦下走动;
高空擦玻璃;
开关炉顶人孔操作开关人孔盖站位不当。
3.1.1.2二级危险源
取样勺未预热;
与其它岗位联系不到位;
未执行摘挂牌制度;
跨越大小壕;
开冲渣水前未通知在冲渣沟内作业人员;
换风、渣口套打大锤戴手套;
高炉风、渣口操作站位不当;
高炉内存铁量超过安全容铁量;
高炉风、渣口操作时未戴面罩;
监视出铁粉尘无组织排放未戴口罩;
进入煤气区域未携带煤气报警器;
3.1.1.3三级危险源
突然停电、停风、停水;
炉缸烧穿;
渣口烧坏、风口灌渣、烧穿。
3.1.1.4四级危险源
高炉炉体开裂泄漏煤气。
3.1.1.5五级危险源
(无)
3.1.2作业指导
3.1.2.1按要求穿戴好劳保用品,更换风、渣口时戴好面罩、手套。
3.1.2.2进入煤气区域必须携带煤气报警器并二人以上同去同回。
3.1.2.3取样时取样勺必须预热后进行。
3.1.2.4高炉休风(或座料)操作,必须专人指挥,严格按程序操作,通知看水工观察风口有无涌渣和灌渣,同时通知相关辅助单位(风机房、热风炉、干除尘、卷扬等)。
3.1.2.5炉顶点火必须二人以上,携带煤气报警器,不得正对人孔,操作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烧伤和煤气中毒。
3.1.2.6禁止在漏水风、渣口及平台区域长时间逗留。
3.1.2.7炉缸储铁量接近或超过安全容铁量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渣口烧坏和风口灌渣、烧穿等事故。
3.1.2.8如发生突然停电、停风、停水等事故,按4.7应急措施执行。
3.1.2.9长时间休风应做到
3.1.2.9.1炉顶点火前,不许在炉顶进行检修工作。
3.1.2.9.2点火后禁止倒流,设专人看火,保证炉顶火焰不灭。
3.1.2.9.3炉顶灭火再点时,必须将炉顶人孔打开,通蒸汽排除残余煤气后再点火。
3.1.2.10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组织有关人员经常检查煤气系统、蒸气管道有无泄漏和堵塞。
3.1.2.11炉前若渣铁未出净,工长可决定提前出铁或增加铁次;铁水连续出不净,应控制冶强。
3.1.2.12铁口深度过浅,应减风出铁,连续两炉以上铁口浅应应控制冶强;提高炉温;缩小钻头等措施,应尽快消除。
3.1.2.13放残铁前人员要站在残铁口侧面,残铁口周围铺垫足量的河沙,并清除所有易燃易爆物品。
3.1.2.14确保炉基、炉缸冷却壁以及炉底冷却风机工作正常,使炉基温度在正常范围之内,防止炉缸烧穿或碳砖侵蚀严重。
3.1.2.15富氧时必须请示调度,调度同意后方可操作。
正常情况下,休风。
放风时必须先进行停氧操作,送氧时必须缓缓开启阀门。
操作人员随时注意氧气压力,发现低压(氧气压力-冷风压力<1×10Pa)时,及时汇报调度,并联系处理。
当氧气压力低于风压时,止回阀自动工作,同时要立即关闭快速切断阀2#和调节阀4#等进行停氧操作。
若长时间停氧,要关闭1#、6#截止阀。
3.1.2.16送风系统如有严重漏风发红现象严禁进行富氧操作。
3.1.2.17高炉后期操作时采取抑制边缘气流制度,防止炉皮开裂。
3.1.2.18联系开冲渣泵时必须确认渣沟是否有人。
3.1.2.19放渣、出铁过程中严禁跨越渣沟、大小壕。
3.1.2.20严格执行摘挂牌制度。
3.1.2.21严禁打大锤戴手套。
3.1.2.22注意躲避正在运行的电葫芦。
3.1.2.23严禁用潮湿物擦电器设备,严禁向电器设备打水。
3.1.2.24高空擦玻璃严禁探身窗外。
3.1.3相关标准及要求
3.1.3.1岗位粉尘:
≤10mg/m3。
3.1.3.2一氧化碳含量和工作时间的关系
一氧化碳含量(ppm)
允许工作时间
小于24
可较长时间工作
达到40
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达到80
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达到160
连续工作时间为15~20分钟
160以上
必须佩戴防毒面具
3.2炉前工安全操作规程
3.2.1危险源
3.2.1.1一级危险源
未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更换风、渣口时未戴好面罩;
接触高温工器具未戴手套;
风口镜片缺损;
监视出铁热辐射;
监视出铁渣铁喷溅、站位不当;
值班室操作配电盘和操作开关漏电;
在运行的电葫芦下走动;
高空擦玻璃;
开关炉顶人孔操作开关人孔盖站位不当。
3.2.1.2二级危险源
取样勺未预热;
与其它岗位联系不到位;
未执行摘挂牌制度;
跨越大小壕;
开冲渣水前未通知在冲渣沟内作业人员;
换风、渣口套打大锤戴手套;
高炉风、渣口操作站位不当;
高炉内存铁量超过安全容铁量;
高炉风、渣口操作时未戴面罩;
监视出铁粉尘无组织排放未戴口罩;
进入煤气区域未携带煤气报警器;
3.2.1.3三级危险源
突然停电、停风、停水;
炉缸烧穿;
渣口烧坏、风口灌渣、烧穿。
3.2.1.4四级危险源
高炉炉体开裂泄漏煤气。
3.2.1.5五级危险源
(无)
3.2.2作业指导
3.2.2.1按要求穿戴好劳保用品,更换风、渣口时戴好面罩、手套。
3.2.2.2进入煤气区域必须携带煤气报警器并二人以上同去同回。
3.2.2.3取样时取样勺必须预热后进行。
3.2.2.4高炉休风(或座料)操作,必须专人指挥,严格按程序操作,通知看水工观察风口有无涌渣和灌渣,同时通知相关辅助单位(风机房、热风炉、干除尘、卷扬等)。
3.2.2.5炉顶点火必须二人以上,携带煤气报警器,不得正对人孔,操作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烧伤和煤气中毒。
3.2.2.6禁止在漏水风、渣口及平台区域长时间逗留。
3.2.2.7炉缸储铁量接近或超过安全容铁量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渣口烧坏和风口灌渣、烧穿等事故。
3.2.2.8如发生突然停电、停风、停水等事故,按4.7应急措施执行。
3.2.2.9长时间休风应做到
3.2.2.9.1炉顶点火前,不许在炉顶进行检修工作。
3.2.2.9.2点火后禁止倒流,设专人看火,保证炉顶火焰不灭。
3.2.2.9.3炉顶灭火再点时,必须将炉顶人孔打开,通蒸汽排除残余煤气后再点火。
3.2.2.10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组织有关人员经常检查煤气系统、蒸气管道有无泄漏和堵塞。
3.2.2.11炉前若渣铁未出净,工长可决定提前出铁或增加铁次;铁水连续出不净,应控制冶强。
3.2.2.12铁口深度过浅,应减风出铁,连续两炉以上铁口浅应应控制冶强;提高炉温;缩小钻头等措施,应尽快消除。
3.2.2.13放残铁前人员要站在残铁口侧面,残铁口周围铺垫足量的河沙,并清除所有易燃易爆物品。
3.2.2.14确保炉基、炉缸冷却壁以及炉底冷却风机工作正常,使炉基温度在正常范围之内,防止炉缸烧穿或碳砖侵蚀严重。
3.2.2.15富氧时必须请示调度,调度同意后方可操作。
正常情况下,休风。
放风时必须先进行停氧操作,送氧时必须缓缓开启阀门。
操作人员随时注意氧气压力,发现低压(氧气压力-冷风压力<1×10Pa)时,及时汇报调度,并联系处理。
当氧气压力低于风压时,止回阀自动工作,同时要立即关闭快速切断阀2#和调节阀4#等进行停氧操作。
若长时间停氧,要关闭1#、6#截止阀。
3.2.2.16送风系统如有严重漏风发红现象严禁进行富氧操作。
3.2.2.17高炉后期操作时采取抑制边缘气流制度,防止炉皮开裂。
3.2.2.18联系开冲渣泵时必须确认渣沟是否有人。
3.2.2.19放渣、出铁过程中严禁跨越渣沟、大小壕。
3.2.2.20严格执行摘挂牌制度。
3.2.2.21严禁打大锤戴手套。
3.2.2.22注意躲避正在运行的电葫芦。
3.2.2.23严禁用潮湿物擦电器设备,严禁向电器设备打水。
3.2.2.24高空擦玻璃严禁探身窗外。
3.2.3相关标准及要求
3.2.3.1岗位粉尘:
≤10mg/m3。
3.2.3.2一氧化碳含量和工作时间的关系
一氧化碳含量(ppm)
允许工作时间
小于24
可较长时间工作
达到40
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达到80
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达到160
连续工作时间为15~20分钟
160以上
必须佩戴防毒面具
3.3看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3.3.1危险源
3.3.1.1一级危险源
未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电器漏电;
触及高温物质未戴手套;
风口镜片缺损;
用湿布擦电器;
清洁门窗脚站不稳、手把不牢;
高温循环水烫伤。
3.3.1.2二级危险源
戴手套打大锤;
岗位噪声;
未执行摘挂牌制度;
煤气区作业未带报警器;
酸洗液烧伤;
上高炉平台单人作业;
更换风口、吹管未戴面罩,站位不当;
风、渣口套、直吹管滑落;
冷却壁漏水未采取应急措施。
3.3.1.3三级危险源
(无)
3.3.1.4四级危险源
炉皮开裂泄漏煤气。
3.3.1.5五级危险源
(无)
3.3.2作业指导
3.3.2.1进入岗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更换风、渣口要戴好面罩。
3.3.2.2无论正常生产还是休风期间,巡视、检查或更换风渣口设备均不得正对风渣口,防止塌料或突然烧穿时喷火烧伤。
3.3.2.3监视冷却水的来水压力和各冷却设备的出水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工长,并进行处理。
3.3.2.4所有的冷却设备无论新更换的或故障断水后的水量恢复必须缓慢,并且不得正对出水口,以防蒸汽或热水烫伤。
3.3.2.5在高炉各层平台工作必须两人以上,并携带煤气报警器。
3.3.2.6对冷却壁螺栓孔、炉皮开焊等漏煤气处必须明火点燃,并做标记等待机会处理。
3.3.2.7定期对冷却系统检漏,避免冷却系统出现长时间漏水而导致大的事故发生。
必要时立即切断漏水水源,防止事故继续扩展。
3.3.2.8酸洗冷却器时,劳保穿戴齐全,配制酸洗液时必须先倒水,后倒酸,用过的废酸要妥善处理,禁止随意乱倒。
3.3.2.9更换风、渣口套时,与炉前工密切配合,防止烧烫伤。
打大锤时严禁戴手套。
3.3.2.10定期检查插枪,在拔枪和插枪时要尽可能躲开正面并佩戴面罩。
3.3.2.11更换风口镜片或桶风口时必须佩戴耳罩。
3.3.3相关标准
3.3.3.1岗位粉尘小于10mg/m3。
3.3.3.2一氧化碳含量和工作时间的关系
一氧化碳含量(ppm)
允许工作时间
小于24
可较长时间工作
达到40
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达到80
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达到160
连续工作时间为15~20分钟
160以上
必须佩戴防毒面具
3.4取煤气安全操作规程
3.4.1危险源
3.4.1.1一级危险源
未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岗位粉尘;
化验使未打开门窗或排气扇;
药品灼伤;
平台、栏杆缺损;
煤气报警器失灵;
未带煤气报警器;
煤气区单人作业;
高空坠物;
电器设施潮湿漏电;
用湿布擦电器。
3.4.1.2二级危险源
(无)
3.4.1.3三级危险源
(无)
3.4.1.4四级危险源
高炉炉体开焊泄漏煤气。
3.4.1.5五级危险源
(无)
3.4.2作业指导
3.4.2.1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上炉顶前戴好口罩。
3.4.2.2上高炉取样前,先与工长取得联系,携带煤气报警器,取样时必须两人以上,要站在上风头作业。
3.4.2.3所有的工具要放到合适的位置,防止掉下伤人。
3.4.2.4室内化验打开窗户通风。
3.4.2.5所用化学药品要谨慎操作,防止药品灼伤。
3.4.2.6取样平台煤气过大,应配戴氧气呼吸器及其它防护用品。
3.4.2.7不准从取样平台乱扔东西。
3.4.3相关标准及要求
一氧化碳含量和工作时间的关系
一氧化碳含量(ppm)
允许工作时间
小于24
可较长时间工作
达到40
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h
达到80
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min
达到60
连续工作时间为15~20min
160以上
必须佩戴防毒面具
3.5卷扬和称量工安全操作规程
3.5.1危险源
3.5.1.1一级危险源
未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清料时袖口、下摆未扎紧;
清理堵料时开关未打到手动位置;
对工作现场不确认操作设备;
岗位粉尘;
地面油污;
安全防护设施缺损;
皮带通廊照明缺陷;
在设备运行中清理料坑;
重料车中途停车;
用湿布擦电器;
限位失灵造成料车蹲底;
炉体煤气泄漏;
带电部位裸露。
3.5.1.2二级危险源
炉顶单人作业;
未执行摘挂牌制度;
上炉顶未带煤气报警器;
试车联系指挥不当;
炉顶设备密封不严煤气泄漏。
3.5.1.3三级危险源
钢丝绳磨损严重。
3.5.1.4四级危险源
(无)
3.5.1.5五级危险源
(无)
3.5.2安全操作规程
3.5.2.1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清料时必须扎紧袖口、下摆。
3.5.2.2对转动和运行设备严禁触摸,在点检、加油和清扫时,必须停机方可进行。
3.5.2.3检查和检修机电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摘挂牌制度,并有专人监护,必要时切断电源。
3.5.2.4每班必须对抱闸,料车限位灵敏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
3.5.2.5重料车不得中途停车,不准带负荷拉电源开关。
3.5.2.6高炉料车非正常停车时,必须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运行。
3.5.2.7每班必须对钢丝绳磨损情况,滚筒绳卡进行检查维护做好记录。
3.5.2.8料车卷扬机换绳时,必须改为手动操作,听从专人指挥,认真执行每个操作动作。
3.5.2.9行走通炉顶、地坑及平台斜梯时,要精力集中、踩稳踏实,冬季要注意防滑,防止摔倒、坠落。
3.5.2.10炉顶清料,检查炉顶设备,必须在白班进行,二人以上,携带良好的煤气报警器,看好风向,同去同回,同时通知煤气防护人员。
风向不好可暂缓工作,严禁私自上炉顶。
夜间炉顶发生故障,必须通知值班室,严禁私自处理,防止发生煤气中毒事故。
在炉顶工作时,严禁往下乱扔东西,必要时设专人监护,以免砸伤人。
3.5.2.11在高空平台作业,不得嬉闹,不得倚靠防护栏杆,防止坠落伤人。
3.5.2.12清理料坑掉料,要切断电源,专人监护。
3.5.2.13高炉料车卷扬机经大、中、小修或临时检修准备投入运行时,必须和电工联系,确认后,方可运行。
3.5.2.14经常检查煤气报警器的性能,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3.5.3相关标准及要求
3.5.3.1岗位粉尘小于10mg/m3。
3.5.3.2一氧化碳含量和工作时间的关系
一氧化碳含量(ppm)
允许工作时间
小于24
可较长时间工作
达到40
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达到80
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达到160
连续工作时间为15~20分钟
160以上
必须佩戴防毒面具
3.6炉前矿槽除尘工安全操作规程
3.6.1危险源
3.6.1.1一级危险源
未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更换除尘布袋,粉尘无组织排放未戴口罩;
对轮防护装置缺损;
卸灰操作,平台栏杆缺陷;
操作箱潮湿漏电;
未执行摘挂牌制度;
照明设施缺损或照度不够;
点检时注意力不集中;
插头、插座或开关破损绝缘不良漏电;
热水器缺水,不及时关闭电源;
卫生清扫电器设施潮湿漏电;
用湿布擦电器。
3.二级危险源
卸灰操作,二次扬尘未戴口罩;
更换除尘布袋平台、栏杆开焊;
卫生清扫转动部位,袖口、下摆未扎紧。
3.三级危险源
(无)
3.四级危险源
(无)
3.五级危险源
(无)
3.6.2安全操作规程
3.上岗前穿戴好劳保用品,戴好防尘口罩,扎紧下摆、袖口。
3.严格执行设备摘挂牌制度。
3.开机时确认现场安全情况。
3.运行中经常检查各运动部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3.开关风机风门时,要缓开缓闭,不得用力过猛。
3.运行中经常检查各运动部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3.除尘器运行中禁止打开滤室检查门。
3.灰斗中不准积灰太多,或掉入杂物,以免输灰螺旋轴被卡死、烧坏电机。
3.点检时,上下梯子注意安全。
3.现场作业检查周围栏杆是否牢固,有无破损现象。
3.严禁擦拭设备运转部位。
3.严禁在电器设备及附近洒水,严禁用湿手及导电物开闭电器设备,防止电器设备短路和漏电伤人。
3.严禁用湿手操作电器设备。
3.6.3相关标准及要求
岗位粉尘浓度小于10mg/m3。
3.7热风工安全操作规程
3.7.1危险源
3.7.1.1一级危险源
未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点火作业火焰外喷未戴面罩;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高温蒸汽泄漏;
热风阀冷却水突然喷出;
烧炉时打开阀门检修;
未执行摘挂牌制度;
平台、栏杆、爬梯开焊;
操作手动阀门手柄、丝杠处煤气泄漏;
烧嘴端盖煤气泄漏;
插头、插座或开关破损绝缘不良漏电;
热水器缺水,不及时关闭电源;
电器设施潮湿漏电;
站在窗外擦拭玻璃;
用湿布擦电器;
乱丢烟头。
3.7.1.2二级危险源
照明设施缺损或照度不够;
未执行摘挂牌制度
眼镜阀胶圈缺陷;
煤气压力异常波动未及时调整助燃风配比。
3.7.1.3三级危险源
点火作业先送煤气后点火;
点火作业炉膛内存在混合煤气未吹扫;
点火作业未进行防爆实验点火操作;
煤气压力小于2kPa未关闭火嘴;
切引煤气操作翻眼镜阀未带煤气报警器和呼吸器。
3.7.1.4四级危险源
煤气管道破裂泄漏煤气。
3.7.1.5五级危险源
(无)
3.7.2安全操作规程
3.7.2.1上岗前穿戴好劳保用品。
3.7.2.2热风炉燃烧时,不准打开各阀门检修。
3.7.2.3热风炉区域禁止闲人逗留,热风炉巡回检查,煤气区域作业必须携带煤气报警器。
必须二人以上,看好风向,同去同回。
3.7.2.4高炉休放风时,必须关好混风阀。
3.7.2.5休风、复风操作前一定要检查蒸汽或氮气压力是否足够,管道有无堵塞现象,保证通蒸汽或氮气的地方都应引入足够压力的蒸汽或氮气,驱赶煤气和空气,避免煤气和空气混合引起爆炸。
3.7.2.6热风炉清灰时,清灰人员必须同当班岗位联系好,不准启动正在清灰的冷风阀、热风阀;煤气系统必须关闭眼镜阀,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高炉休风或减风前,必须通知清灰人员退出炉外,以防发生事故。
3.7.2.7烧炉时,炉顶温度低于800℃,燃烧室不发红,一定要用明火点燃。
程序是先点火后送煤气,严禁先送煤气后点火,一次点不着火要处理残余煤气,按程序重新点火,防止煤气爆炸。
点火人员不要正对点火孔,必须佩带防护面罩,防止向外喷火烫伤。
3.7.2.8处理热风阀冷却水堵塞时,要加倍小心,防止突然畅通,喷水烫人。
更换热风阀时,要注意带好面罩等防护设施,防止烫伤。
3.7.2.9掌握预防煤气中毒、煤气爆炸的方法。
煤气系统开关眼镜阀时,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携带煤气报警器有专人监护。
3.7.2.10热风炉烧炉时,净煤气压力不得低于8kPa。
3.7.2.11热风炉换炉时,一人操作,一人监视信号,使风温风压平稳过渡。
3.7.2.12启动助燃风机时,必须将进风口阀门关闭,空载启动风机。
3.7.2.13换炉时如煤气压力大于18kPa,要及时打开明火放散。
3.7.2.14煤气管道动火前必须用蒸汽或氮气吹扫煤气,煤气防护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知维修人员动火作业。
3.7.2.15设备检修过程中,要有一名人员统一指挥操作,调试设备时岗位必须和维修人员保持联系,严格执行设备摘挂牌制度,交叉作业时注意上下安全监护。
3.7.2.16清理卫生时,必须采取可靠安全措施,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
3.7.2.17煤气设备必须保持正压操作。
3.7.3相关标准及要求
一氧化碳含量和工作时间的关系
一氧化碳含量(ppm)
允许工作时间
小于24
可较长时间工作
达到40
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达到80
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达到160
连续工作时间为15~20分钟
160以上
必须佩戴防毒面具
3.8干除尘(布袋)工安全操作规程
3.8.1危险源
3.8.1.1一级危险源
未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更换除尘布袋未戴防尘口罩;
高空作业未系好安全带;
蒸汽泄漏;
未执行摘挂牌制度;
平台、栏杆、爬梯开焊;
切引煤气操作手动阀门手柄处泄漏煤气;
螺旋、对轮防护装置缺损;
操作箱潮湿漏电;
照明设施缺损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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