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docx
- 文档编号:240151
- 上传时间:2022-10-07
- 格式:DOCX
- 页数:54
- 大小:66.27KB
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docx
《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docx(5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是斯大林在1952年2—9月间就1951年11月经济问题讨论会的有关问题而写的著作包括两篇论文和两封书信最早发表在1952年《布尔什维克》
杂志
第十八期上。
这次讨论会是联共布中央为评定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未定稿而召开的。
教科书的
第一版于1954年出版。
给经济问题讨论会的参加者对于和一九五一年十一月讨论会有关的经济问题的意见我已经收到为评定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未定稿而举行的经济问题讨论会的一切文件其中包括《关于改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未定稿的建议》《关于消除未定稿中的错误和不确切处的建议》《关于争论问题的说明材料》。
对于这一切材料以及对于教科书未定稿我认为必须提出如下的意见。
1.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经济规律的性质问题某些同志否认科学规律的客观性质特别是否认社会主义制度下政治经济学规律的客观性质。
他们否认政治经济学规律反映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过程的规律性。
他们认为由于历史赋予了苏维埃国家以特殊作用苏维埃国家、它的领导人能废除现存的政治经济学规律能“制定”新的规律“创造”新的规律。
这些同志是大错特错了。
显然他们把两种东西混为一谈了一种是科学规律它反映自然界或社会中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另一种是政府颁布的法律它是依据人们的意志创造出来的并且只有法律上的效力。
但这两种东西是决不能混为一谈的。
马克思主义把科学规律——无论指自然科学规律或政治经济学规律都是一样——了解为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的反映。
人们能发现这些规律认识它们研究它们
在自己的行动中考虑到它们利用它们以利于社会但是人们不能改变或废除这些规律尤其不能制定或创造新的科学规律。
这是不是说例如自然规律发生作用的结果、即自然力发生作用的结果是根本无法避免的自然力的破坏作用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时候都是以不受人们影响的、不可抗拒的力量而出现的呢不不是这个意思。
在天文、地质及其他某些类似的过程中人们即使认识了它们的发展规律也确实无力影响它们。
把这些过程除外在其他许多场合人们决不是无能为力的就是说人们是能够影响自然界过程的。
在一切这样的场合人们如果认识了自然规律考虑到它们依靠它们善于应用和利用它们便能限制它们发生作用的范围把自然界的破坏力引导到另一方向使自然界的破坏力转而有利于社会。
我们且从许许多多的例子中举出一个来看。
在上古时代江河泛滥、洪水横流以及由此引起的房屋和庄稼的毁灭曾经被认为是无法防止的灾害是人们无力抗拒的。
可是后来
随着人类知识的发展当人们学会了修筑堤坝和水电站的时候就能使社会防止在从前看来是无法防止的水灾。
不但如此人们还学会了控制自然界的破坏力可以说是学会了驾驭它们使水力转而有利于社会利用水来灌溉田地取得动力。
这是不是说人们因而就废除了自然规律、科学规律创造了新的自然规律、新的科学规律呢不不是这个意思。
问题在于防止水的破坏力量发生作用并利用它以利于社会的这一整个工作程序是丝毫没有违反、改变或消灭科学规律没有创造新的科学规律的。
恰恰相反这一整个工作程序是确切地根据自然规律、科学规律而实现的因为对自然规律的任何违反即使是极小的违反都只会引起事情的混乱引起工作程序的破坏。
对于经济发展规律对于政治经济学规律——无论指资本主义时期或社会主义时期都是一样——也必须这样说。
在这里也如在自然科学中一样经济发展的规律是反映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发展过程的客观规律。
人们能发现这些规律认识它们依靠它们
利用它们以利于社会把某些规律的破坏作用引导到另一方向限制它们发生作用的范围
给予其他正在为自己开辟道路的规律以发生作用的广阔场所。
但是人们不能消灭这些规律或创造新的经济规律。
政治经济学的特点之一就在于它的规律与自然科学的规律不同不是长久存在的政治经济学规律至少是其中的大多数是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中发生作用的以后它们就让位给新的规律。
但是原来的这些规律并不是被消灭而是由于出现了新的经济条件而失去效力退出舞台让位给新的规律这些新的规律并不是由人们的意志创造出来而是在新的经济条件的基础上产生的。
有人引证恩格斯的《反杜林论》引证他的这样一个公式随着资本主义的消灭和生产资料的公有化人们将获得支配自己生产资料的权力他们将摆脱社会经济关系的压迫而获得自由成为自己社会生活的“主人”。
恩格斯把这种自由叫作“被认识了的必然性”注
参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3卷。
——编者注。
究竟“被认识了的必然性”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说人们认识了客观的规律“必然性”之后就会完全自觉地运用这些规律以利于社会。
正因为如此所以恩格斯在同一著作中说道
“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这些直到现在都如同异己的、统治着人们的自然规律一样而与人们相对立的规律那时就将被人们熟练地运用起来因而将服从他们的统治。
”注
参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3卷。
——编者注
可见恩格斯的这个公式对那些以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可以消灭现存经济规律和创造新经济规律的人们决不是有利的。
恰恰相反这个公式所要求的不是消灭经济规律而是认识它们和善于运用它们。
有人说经济规律具有自发性质这些规律所发生的作用是不可防止的社会在它们面前是无能为力的。
这是不对的。
这是把规律偶像化是让自己去做规律的奴隶。
已经证明
社会在规律面前并不是无能为力的社会认识了经济规律以后依靠它们就能限制它们发生作用的范围利用它们以利于社会并“驾驭”它们正如在自然力及其规律方面的情形一样正如上面所举的江河泛滥的例子一样。
有人援引苏维埃政权在建设社会主义方面的特殊作用仿佛这种作用使苏维埃政权有可能去消灭现存的经济发展规律并“制定”新的经济发展规律。
这也是不对的。
苏维埃政权的特殊作用是由下列两种情况造成的
第一苏维埃政权不能象以往的革命那样以另一种剥削形式去代替一种剥削形式而必须消灭任何剥削
第二由于国内没有任何现成的社会主义经济的萌芽苏维埃政权必须在所谓“空地上”创造新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形式。
这个任务无疑是困难而复杂的是没有先例的。
然而苏维埃政权光荣地完成了这个任务。
但是它之所以完成了这个任务并不是因为它消灭了什么现存的经济规律“制定了”什么新的经济规律而仅仅是因为它依靠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这个经济规律。
当时我国的生产力特别是工业中的生产力是具有社会性的但所有制的形式却是私人的
资本主义的。
苏维埃政权依据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这个经济规律把生产资料公有化使它成为全体人民的财产因而消灭了剥削制度创造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形式。
如果没有这个规律不依靠这个规律苏维埃政权是不能完成自己的任务的。
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这一经济规律早已在资本主义国家中为自己开辟道路。
它之所以还没有为自己开辟出道路来还没有获得发生作用的广阔场所是因为它遇到了社会上衰朽力量的极强烈的反抗。
在这里我们碰到了经济规律的另一个特点。
在自然科学中
发现和应用新的规律或多或少是顺利的与此不同在经济学领域中发现和应用那些触犯社会衰朽力量的利益的新规律却要遇到这些力量的极强烈的反抗。
因此就需要有能够克服这种反抗的力量社会力量。
当时我国有了这种力量这就是占社会绝大多数的工人阶级和农民的联盟。
而在其他国家即资本主义国家中还没有这种力量。
苏维埃政权之所以能够粉碎旧的社会力量而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这个经济规律之所以在我国获得了充分发生作用的广阔场所秘密就在于此。
有人说我国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必然性使苏维埃政权有可能来消灭现存的经济规律和创造新的经济规律。
这是完全不对的。
不能把我们的年度计划和五年计划跟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客观经济规律混为一谈。
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规律是作为资本主义制度下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的规律的对立物而产生的。
它是当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的规律失去效力以后在生产资料公有化的基础上产生的。
它之所以发生作用是因为社会主义的国民经济只有在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经济规律的基础上才能得到发展。
这就是说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规律使我们的计划机关有可能去正确地计划社会生产。
但是
不能把可能同现实混为一谈。
这是两种不同的东西。
要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就必须研究这个经济规律必须掌握它必须学会熟练地应用它必须制定出能完全反映这个规律的要求的计划。
不能说我们的年度计划和五年计划完全反映了这个经济规律的要求。
有人说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发生作用的若干经济规律包括价值规律在内是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改造过的”或者甚至是“根本改造过的”规律。
这也是不对的。
规律不能“改造”尤其不能“根本改造”。
如果能改造规律那也就能消灭规律而代之以另外的规律。
“改造”规律的论点就是“消灭”和“制定”规律这种不正确公式的残余。
虽然关于改造经济规律的公式早已在我们这里流行起来可是为了准确起见必须把这个公式抛弃。
可以限制这些或那些经济规律发生作用的范围可以防止它们的破坏作用当然如果有的话但是不能“改造”或“消灭”规律。
因此当人们讲到“征服”自然力量或经济力量讲到“支配”它们等等的时候他们决不是想说人们能够“消灭”科学规律或“制定”科学规律。
恰恰相反他们只是想说
人们能够发现规律认识它们掌握它们学会熟练地运用它们利用它们以利于社会从而征服它们求得支配它们。
总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政治经济学的规律是客观规律它们反映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生活过程的规律性。
否认这个原理的人实质上就是否认科学而否认科学也就是否认任何预见的可能性因而就是否认领导经济生活的可能性。
也许有人会说这里所说的一切都是正确的和众所周知的可是里面并没有什么新东西
因而不值得花费时间来重复众所周知的真理。
当然这里的确没有什么新东西但是如果以为不值得花费时间来重复我们所知道的某些真理那就不对了。
问题在于每年有成千的年轻的新干部靠近我们领导核心他们抱着热烈的愿望要帮助我们抱着热烈的愿望要显一显身手但是他们没有受到足够的马克思主义的教育不知道我们所熟悉的许多真理而不得不在黑暗中摸索。
苏维埃政权的巨大成就使他们惊愕万分苏维埃制度异乎寻常的成功冲昏了他们的头脑于是他们就以为苏维埃政权是“无所不能”的对它来说“什么都是轻而易举”的它能消灭科学规律能制定新的规律。
我们应该怎样对待这些同志呢应该怎样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精神去教育他们呢我认为有系统地重复所谓“众所周知”的真理
耐心地解释这些真理是对这些同志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的最好的办法之一。
2.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问题某些同志断定说党在我国取得了政权并把生产资料收归国有以后还保存商品生产
是作得不对的。
他们认为党在当时就应当消除商品生产。
而且他们还引证了恩格斯的如下的话
“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
”见《反杜林论》注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3卷。
——编者注
这些同志是大错特错了。
我们来分析一下恩格斯的这个公式吧。
恩格斯的这个公式不能认为是十分明确的因为其中没有指出究竟是社会占有一切生产资料还是只占有一部分生产资料即一切生产资料转归全民所有还是仅仅一部分生产资料转归全民所有。
这就是说恩格斯的这个公式可以这样了解也可以那样了解。
在《反杜林论》的另一个地方恩格斯讲到占有“一切生产资料”讲到占有“全部生产资料”。
这就是说恩格斯在他的公式中所指的不是把一部分生产资料收归国有而是把一切生产资料收归国有即不仅把工业中的生产资料而且也把农业中的生产资料都转归全民所有。
由此可见恩格斯所指的是这样的国家在那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苏联 社会主义经济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