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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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四川德福集团俊龙矿业有限公司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审
批
制
度
二0一三年
四川德福集团俊龙矿业有限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加强矿井技术基础工作,规范安全技术审批行为,实现矿井安全技术的编制、审批,流程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矿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矿长
副组长:
总工程师
成员:
各科室负责人及各科室技术员
(二)总工程师为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分管负责人,日常工程方面的措施审批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科具体负责、机电方面的措施审批管理工作由机电运输科具体负责、“一通三防”方面的措施审批管理工作由通风科具体负责。
(三)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安全技术措施日常审批管理工作,组织会审、审批。
2、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工作。
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内容
(一)安全技术内容分类
本制度所称技术措施审批,是指设计、措施、作业规程和临时措施的审批,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涉及的范围、时效性、工程量,分为重大安全技术问题,重要安全技术问题和一般安全技术问题。
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是指对矿井生产环境有根本改善,工程量大,工程实施后时效性长的安全技术问题,需经矿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并报公司批准。
重要安全技术问题是指对整个单位工程起作用,时间从单位工程开工至竣工,需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问题。
一般安全技术问题是指对工程局部起作用,不涉及生产安全系统构建,时间短的安全技术问题。
(二)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包括以下内容:
1、采区设计、开拓延深设计;
2、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
3、地面建筑物、河流、铁路、防水等煤柱留设及变更;
4、调整全矿井通风系统的措施;
5、串联通风措施;
6、采用专用瓦斯巷解决采煤工作面瓦斯的措施;
7、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8、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措施;
9、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
10、矿井、采区、工作面防治水方案设计;
11、需要报批的其它安全技术设计、措施。
(三)重要安全技术包括以下内容:
1、采掘工程设计;
2、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
3、“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4、一般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设计、措施;
5、巷道贯通措施;
6、涉及“一通三防”的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四)一般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1、采煤、掘进、巷修、“一通三防”工作的局部安全技术措施;
2、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3、工程局部的变更设计;
4、作业规程的复审意见、补充措施;
5、有关安全生产的正常预报、业务联系通知单(书)、技术业务委托书等。
三、安全技术审批程序
(一)重大安全技术审批程序:
总工程师召开专题会议说明工程的内容、目的和意义→生产技术科室论证、设计优化→总工程师组织会审、签字→矿长审批→拟文呈报公司审批。
(二)重要安全技术审批程序:
根据生产技术科室的施工图设计或安全生产需要→施工单位(一般为技术人员)编制→生产技术科室审查→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总工程师批准。
(三)一般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
根据现场安全生产需要或工程的局部变更设计→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生产技术科室审批(涉及到“一通三防”的措施通风队要参与审批)→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批→总工程师批准。
(四)排放瓦斯措施审批程序:
通风科技术人员编制→分管副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组织排放地点的施工单位、通风科、生产技术科、安全管理科、调度室、通风队、救护队进行会审。
(五)井下电气焊、气割措施审批程序:
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分管机电副总工程师(或机电副矿长)组织机电运输科、安全管理科、通风科、调度室、生产技术科、通风队、施工单位进行会审、签字→总工程师审批→矿长批准。
四、安全技术审批权限
(一)矿长审批权限:
井下电气焊、气割、录像、拍照安全技术措施。
(二)总工程师审批权限:
1、回采
(1)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
(2)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措施;
(3)工作面延长、缩短、对接安全技术措施;
(4)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安全技术措施;
(5)采煤工作面过断层(H≥2m)安全技术措施;
(6)采煤工作面过老巷安全技术措施;
(7)采煤工作面过无煤带、薄煤带安全技术措施;
(8)采煤工作面过钻孔安全技术措施;
(9)采煤工作面采煤工艺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10)采煤工作面沿空留巷安全技术措施;
(11)改变两巷端头支护、超前支护形式安全技术措施。
(12)采煤工作面收尾安全技术措施;
(13)采煤工作面安装作业规程;
(14)采煤工作面设备回撤作业规程;
(15)采空区强制放顶安全技术措施;
(16)采煤工作面托伪顶开采安全技术措施。
2、掘进
(1)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
(2)泵房、水仓、变电所、煤仓、火药库、机头硐室等大型硐室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3)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4)巷道穿(跨)越巷道安全技术措施;
(5)巷道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
(6)巷道透老空、老巷安全技术措施;
(7)巷道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8)大倾角(≥25°)上、下山掘进安全技术措施;
(9)巷道设计变更及其补充措施;
(10)巷道沿空送巷安全技术措施;
(11)巷道施工工艺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12)推广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措施。
3、“一通三防”
(1)改变矿井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
(2)改变一个采区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
(3)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安全技术措施;
(4)主要通风机检修停运、改变转速或叶片角度的措施;
(5)矿井阻力测定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6)工作面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7)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8)矿井主要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8)深孔爆破、松动爆破、震动爆破、崩溜煤眼措施;
(9)矿井反风演习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及报告;
(10)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季度补充计划;
(11)矿井事故救援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措施;
(12)矿井综合防尘安全技术措施;
(13)矿井井上、下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14)矿井安全监控设备检修、故障处理安全技术措施。
4、机电、运输
(1)矿井主要通风机单回路供电、单机运转、检修措施;
(2)中央变电所停电检修安全措施;
(3)采区变电所停电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4)水平大巷轨道整修安全技术措施;
(5)乘人装置安装与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5、地质测量
(1)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地质报告或说明书;
(2)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
(3)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设计;
(4)采掘工作面底板改造(打钻、注浆)设计;
(5)井上、下供水孔设计;
(6)矿井局部探放水、防治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7)地质报告的修订和完善;
(8)重要贯通测量设计或说明书;
(9)各种测量观测站设计。
6、井巷维修
(1)井筒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2)开拓、准备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3)主要井巷的报废;
(4)从报废巷道中回收材料与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
7、其它
(1)水平与采区设计方案;
(2)采掘工作面设计;
(3)采掘工作面各系统设计及说明;
(4)车场、变电所、绞车房、煤仓、矸石仓、泵房、水仓、机头硐室、充电硐室、火药库等单项工程设计。
(三)采掘副总工程师审批权限:
采掘副总工程师除负责总工程师审批权限内的“回采、掘进、井巷维修、其它”安全技术审批外,还负责以下安全技术审批:
1、回采
(1)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H<2m)、过煤柱、冒顶区开采安全技术措施;
(2)采煤工作面(机采工作面做上下出口、局部卧底,过断层或遇坚硬夹矸)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3)工作面临时安装、回撤部分支架安全技术措施;
(4)采煤工作面支柱(架)防倒安全技术措施;工作面倾角≥15°时,支架防倒、防滑安全技术措施;倾角≥25°时,防止煤(矸)窜出运输机伤人的安全技术措施;
(5)处理倒架、歪架、压架以及更换支架和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的安全技术措施;
(6)工作面支架上方处理冒顶的安全技术措施;
(7)工作面更换“三机”设备大件、支架或拆修支架部件的安全技术措施;
(8)采煤工作面机电设备特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9)采煤工作面采煤工艺、劳动组织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2、掘进
(1)巷道开口、拐弯安全技术措施;
(2)巷道交岔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巷道施工硐室、车场安全技术措施;
(4)巷道过断层、松软岩层施工补充措施;
(5)巷道扩大断面安全技术措施;
(6)临时工程(绞车硐、矸石硐、临时水仓、钻机孔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7)巷道挑顶、拉底、加固和处理大块岩石等补充措施;
(8)采、掘工作面处理冒顶安全技术措施;
(9)掘进工作面使用溜子、小绞车、掘进机、耙装机等设备的安装、使用、回收、升(入)井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3、其它
(1)采、掘工作面停、开(复)工安全技术措施;
(2)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3)推广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等安全技术措施;
(4)巷道施工方式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5)爆破材料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6)局部施工设计修改;
(7)其它临时性安全技术措施。
(四)通风副总工程师审批权限:
通风副总工程师除负责总工程师审批权限内的“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审批外,还负责以下安全技术审批:
1、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期间的安全措施;
2、局部通风机运输、安装及临时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3、通风设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贯通巷道时通风系统调整的安全技术措施;
5、其它临时性安全技术措施。
(五)机电副总工程师审批权限:
机电副总工程师除负责总工程师审批权限内的“机电、运输”安全技术审批外,还负责以下安全技术审批:
1、超长、超重材料及设备的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2、固定设备自检、事故性检修、停产检修安全措施;
3、机电设备安装及回收安全技术措施;
4、采掘工作面拉移胶带机尾、胶带掐接安全技术措施;
5、大巷运输、斜巷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及实验措施;
6、井下停、送电及检修措施;
7、采掘工作面供电管理;
8、井下电缆调整悬挂,变电所拆接电缆,调整负荷安全技术措施;
9、井下电机车架空线路安装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10、更换高强胶带、钢丝胶带、钢丝绳、硫化接头安全技术措施;
11、用胶带运输设备及材料安全技术措施;
12、其它临时性安全技术措施。
(六)地测副总工程师审批权限:
地测副总工程师除负责总工程师审批权限内的“地质测量”安全技术审批外,还负责以下安全技术审批:
1、钻孔设计变更;
2、采掘工作面地质、水文地质预报;
3、采掘工作面水害预测预报;
4、其它临时性安全技术措施。
(七)生产技术科室审批人员权限
1、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采掘类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主要负责工程概况、工程设计安全、技术先进性、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工程质量标准、防治水及过地质构造带等相关内容的审批。
2、机电运输科负责组织审批机电类的安装、运输、拆除、排水措施以及采煤工作面的安装、拆除、运输、使用电焊、气割等措施的审批工作,主要负责设备选型计算,供水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风系统、主、辅助运输系统、设备运行方式、安装、拆除、运输(轨道以及胶带运输等)方式、设备选型、设备运行安全监控系统、供电容量和供电安全内容的审批。
3、通风科负责组织“一通三防”类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主要负责“一通三防”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构筑、风机选型,风量计算是否符合要求、防灭火、防尘系统,爆破等相关内容的审批。
4、安全管理科主要负责审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以及安全管理内容是否符合安全规程、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矿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是否满足工程的施工安全等内容的审批。
5、调度室主要负责施工组织的安排及协调,通讯系统、监测监控系统,施工条件对规程和措施中的施工方法影响,影响煤质的淋水、积水、捡矸、分矸装置的设计、设置、安装以及回撤、配采措施等内容的审批。
(八)审批人员资格
1、作业规程会审人员为:
参与审批科室科长(或主任)、副科长(或副主任)、工程师及助理工程师技术职称以上人员。
2、安全技术措施审批人员为:
参与审批科室具有技术员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3、参加审批人员必须具有在井下工作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五、安全技术审批管理办法
(一)会审办法
1、准备会审的方案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设计或编制单位必须至少提前2天在调度室发布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预审。
2、责任科室至少提前半天通知相关科室人员按时参加会审。
3、参加会审人员应为已对方案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预审的人员。
4、有关人员对方案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预审时,应自行详细记录预审时发现的问题及预审意见。
(二)传审办法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完成后,必须由主管科室首先审批,编制人员根据审批人员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只有在主管科室审批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准传审到其它科室。
(三)审批意见签署要求
1、审批人员(包括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亲自签字,不得找人代签,否则出现一次,罚相关责任人100元。
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采取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一旦由于审批不严密而导致事故者,将根据划分的科室负责审批内容与职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2、审批意见由分管副总把关审核,各部门将意见集中到生产技术科(或机电科)归纳分条目列出,并提出整改措施,由编制人负责整改,作业规程审批意见和整改措施由施工单位负责打印,附在作业规程正文前页。
3、会审意见统一签署,统一日期,参加会审人员要签字。
会审完毕的作业规程由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总工程师出差期间可由矿长指定的分管矿领导代签,总工程师或主管矿长返回工作岗位后2天内应补签。
(四)会审时间定为每周二下午进行审批,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单独审批作业规程和措施,因特殊原因审批规程或措施要由生产技术科(或机电科)提前通知各单位和编制人。
(五)会审作业规程时,参审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每缺席一人次罚款100元,若由于单位负责人没有通知到参加审批人员则罚款由该单位负责人承担。
详见附件: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及审批流程图
六、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修改与补充要求
(一)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在执行中,因地质条件变化、生产系统变化、主要机电设备设施使用情况发生变化或工程移交其他单位时,施工单位要及时修改或补充措施。
修改或补充措施同样按审批程序进行,若修改补充不及时造成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生产技术科(或机电科)负责对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处以200~500元罚款,并进行通报。
(二)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签字后,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变更技术措施中相关参数及技术标准内容,否则对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条。
(三)在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中复查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审批完毕,并对涉及施工安全和施工标准修改部分进行重新贯彻,否则对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条。
七、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及复查要求
(一)一个施工单位分多个施工地点作业,对本单位编制的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贯彻时,区队所有参与施工作业及管理的人员都要参与学习。
(二)所有作业规程及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副队长(或技术负责人)组织所有参与施工的职工学习,所有作业规程由施工单位命题进行书面考试。
全体职工学习作业规程或措施之后,必须由本人签字认可,签字名单底稿由本队留存,其余份数可复印,工程类报生产技术科、安全管理科备存,机电安装类交机电科、安全管理科备存。
不参加学习或规程考试不及格不得安排从事该规程相关的工作,因故未能参加学习规程(措施),必须补学并有签字,且单独注明,规程必须有考试成绩,每出现一项(或一人次)与上述要求不一致的,罚技术负责人100元,罚单位负责人100元。
(三)每月由分管副总组织对作业规程进行一次复查审批,对因地质条件变化、生产系统变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主要机电设备设施使用情况发生变化或工程移交其他单位时,施工单位要及时修改或补充措施。
一个规程执行三个月要由施工单位进行一次重新贯彻。
八、作业规程的检查与奖罚
(一)为了进一步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及作业规程编制质量,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消除技术管理漏洞,每季度由分管副总牵头,生产技术科组织一次作业规程互检。
(二)作业规程互检结束后,生产技术科将问题统一梳理打分,根据存在问题进行打分,并进行相应的奖罚。
(三)作业规程互检评分办法:
序号
项目
总分
扣分标准
备注
1
错别字部分
15分
一个错别字1分
单项分数扣完为止,不再另行扣分。
2
格式及标注部分
10分
一处格式错误1分
3
贯彻签字部分
5分
一处问题5分
4
图纸部分
20分
一处图纸错误3分
5
文字叙述部分
50分
文字叙述一处问题2分
(四)要求:
1、作业规程或措施在编制时出现错别字或原则性错误时必须重新编制,并对编制人处以100-300元罚款。
作业规程或措施编制不认真,出现丢页、重复、内容错误的每处对编制人处以300元罚款并予通报批评。
相关科室把关不严,对上述错误没有查出,被其他人员查出的,按上述标准的50%进行处罚或通报批评。
2、检查人员要深入细致,全面检查,不留死角,每人检查不得少于5条问题,否则每少一条问题罚款50元。
3、作业规程互检时,各相关专业规程、措施审批人员必须参加,做好专业知识的讲解和疑难问题的解释工作,对于不参加者罚款100元。
4、作业规程互检采用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激励机制,凡被上级部门检查存在问题的,互检人员要和编制人员一样承担一定的责任。
5、各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对照问题,加强沟通,相互交流,认真探讨,借鉴他人的先进经验,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作业规程的编制工作,并按照要求上报相关科室。
6、生产科室要把好作业规程的验收关,强化技术质量管理,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每条问题罚款50元。
7、通过作业规程互检和相互讨论,各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总结,吸取别人的经验,找出存在的差距,补充和完善作业规程。
九、本制度适用于四川德福集团俊龙矿业有限公司井下所有的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
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四川德福集团俊龙矿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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