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交通诱导标准系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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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交通诱导标准系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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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交通诱导标准系统
第三部分招标要求
济南市智能交通诱导系统(一期)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
随着济南市经济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机动车的保有量迅猛增长,交通流量的激增给城市道路交通带来了巨大压力。
市区总体交通流量一直处于负荷较大的状态,尤其在早晚高峰,基本处于饱和状态或临界饱和状态,部分路段易发生常发性交通拥堵,交通事件引发的偶发性交通拥堵也会造成大面积的影响。
智能交通行车诱导是均衡路网交通流量,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途径。
通过及时获得路网上的动态交通信息、准确地掌握以及预测路网的交通状态,并以此进行交通出行诱导,调整交通流时间和空间分布、提高路网通行能力,有效解决交通需求与交通服务能力之间的矛盾,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实现城市形象提升、交警科技化展现、服务民生需求的目标。
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济南市政府对济南市智能交通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结合自身对信息化建设的需求,前期通过大量的实际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制定了着眼济南市全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设计方案,确定了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搭建面向全市的济南市智能交通诱导管理与服务平台,并在2013年首先实现经十路(舜华路至八一立交桥)和旅游路(龙洞隧道至历阳大街)的智能交通行车诱导,实现多源交通信息汇集与处理、交通信息融合、交通状态综合研判,构建智能交通行车诱导的总体框架,为后期更为深入的信息应用和功能完善夯实基础。
1.2建设依据和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
3)《中国智能运输系统体系框架》
4)《公安交通管理设备路口安装基础施工通用技术要求》(GA/T652)
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
7)《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03)及第一号修改单
8)《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
9)《信息技术软件包质量要求测试》(GB/T17544)
10)《道路交通流量调查》(GA/T299)
11)《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技术规范》(GA/T445)
12)《LED道路交通行车诱导可变标志》(GA/T484)
13)《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安装规范》(GA/T489)
14)《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分类与代码》(GA/T491)
15)《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图形符号》(GA/T492)
16)《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GA/T493)
17)《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
18)《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
19)《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设计制图规范》(GA/T515)
20)《城市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方式适用规范》(GA/T527)
除上述规范以外,还遵循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1.3建设目标
济南市智能交通诱导系统建设目标是推动济南市的交通诱导管理由目前的初步信息化向着集成化、智能化发展,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提升道路交通管控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更高品质的出行服务,使济南市智能交通诱导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1.4建设内容
本次系统建设是济南市智能交通诱导系统建设的第一期工程,以经十路(舜华路至八一立交桥)和旅游路(龙洞隧道至历阳大街)主干,涵盖其周边平行道路的实时交通诱导信息发布功能。
由交通信息采集子系统、数据融合处理子系统与交通行车诱导信息发布子系统、外场通信系统及供配电系统等构成。
1.5设计原则
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开展以及系统集成的整体性和衔接性,本工程建设将遵循如下原则及理念:
1)可靠性原则
考虑系统全天候实时性需求,系统需具备7*24小时连续不间断运行的能力,应充分考虑系统的高可靠性,有效地保证系统的高可用性。
2)先进性原则
设备选型、技术运用等方面在实用性基础上,应充分考虑一定的前瞻性。
因业务、运行及技术条件等外部环境的变化,利用成熟经验和技术,提高系统的综合利用效率,为各类业务提供综合服务,避免投入即陷入技术落后,且规避因业务、运行环境的变化而造成系统大范围调整的可能。
3)可扩展原则
考虑到以后的需求会不断增加,系统建设的数量将随之扩大,系统架构需具备灵活且经济的扩充性,能够很好地随业务系统未来的扩充和变化进行横向或纵向的扩展,并且能够具备动态调整资源的能力,根据业务系统实际运行状况及时地调整和分配有限的系统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此外,并预留未来停车诱导系统的接口。
4)安全性原则
保证系统具有防破坏和防入侵的安全性功能。
整个系统、设备均考虑防雷击、断电和人为破坏,软件不受病毒感染、黑客攻击,具有高度的安全和保密性。
系统还具有防误操作特性,同时提供数据备份、恢复措施。
提供用户等级权限保护,有效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
5)实用性原则
为保证系统具有良好的实用性,原则上选用经实践检验成熟的技术和设备,并坚持引进与消化吸收相结合的原则,所使用的软硬件要符合济南交通管理的特点,满足管理需求,界面要直观、友好、高度智能化,系统各种操作要简单易学,容易使用。
6)标准化及开放性原则
系统需与高清卡口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浮动车GPS定位、视频监控系统等多个系统进行数据交互,因此要求制定通用、规范和安全的数据通讯协议和接口,保证系统的开放性和系统的功能扩展要求。
7)易维护原则
系统及设备充分考虑维护人员的工作,能够保证系统容易检修与维护,具备自检和故障报警功能。
二、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
2
2.1项目管理要求
2.1.1人员要求
中标人应设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执行全过程。
投标书中应介绍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性别、联系方式。
2.1.2包装、运输及现场保管
1)包装要求
Ø货物的包装和发运必须符合产品的特性要求。
Ø为了保证设备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
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设备锈蚀、失缺或损坏,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Ø每一包装箱必须附有装箱清单。
2)发运要求
中标人应在每件包装上明显地标注下列标记
Ø收货人
Ø产品名称
Ø合同号
Ø品种号和箱号
Ø到货地点
Ø外形尺寸(长×宽×高),单位以mm计
中标人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在包装箱上标明“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吊装标记。
3)运输及现场保管
Ø中标人在设备发运前15天将准备发运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每件包装箱的号码、毛重及对货物的装卸、储存和特殊要求以传真的形式通知业主。
Ø中标人负责设备材料运到安装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运输过程中的中转和货到现场前的库存(如果有的话)。
Ø中标人负责运输过程中的装卸与货物在现场存放点的就位。
Ø货物到达现场后,如果发现短缺、损坏或不符合订货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免费予以补发、更换。
Ø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经安装单位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负责保管,直至系统安装、验收交接完毕。
Ø货物及安装设备的运输、装卸、现场保管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负责。
2.2安装调试要求
1)本要求是作为投标人在中标后执行设备安装调试保养服务过程条款中的一部分,供货合同包含现场安装调试、保养服务条款。
2)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他设备装置,中标人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3)中标人应设有施工安装负责人,负责安装工程的计划、协调、人力调配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还应设安装现场工程师负责技术,质量监督,安装现场测量,安装质量检查认可等,安装调试期间应住现场进行配合。
4)由于中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试运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未按要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中标人负责。
5)采购人有权提出对不称职的项目组人员进行更换,中标人必须配合。
6)在安装过程发现的供货及其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补救处理。
7)试运行由中标人专职工程师主持完成,调试应通知采购人参加,应准备试运行记录卡,并于事前5天交一份给采购人(空白)。
8)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设备说明书和图纸设计要求安装调试,直至通过验收为止。
9)中标人在安装时须提供安装使用维护说明和一定数量的必要的备品备件。
2.3产品交付与验收要求
2.3.1交付
1)交付方式
产品由中标人负责送至采购人的产品使用现场。
中标人在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日期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安排接受交付。
2)交付内容
中标人应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和采购人所要求的时间进行交付;按照装箱清单进行交付。
包括产品、安装手册、工作手册、系统软件、计算机文档、人机交互学习程序等。
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提供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3)检测与检验
中标人应提交厂家的产品生产证明、质量合格证明和保修证明给采购人。
开箱点验以中标人提供的合同清单(复印件)为依据,并由双方代表签署“产品点验证书”,作为货款支付的初步依据。
2.3.2验收
1)安装与调试
本项目的安装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应对相关产品的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顺利安装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
调试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设备的必要条件。
并应向采购人有关人员讲解设备和系统结构与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指导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2)验收
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进行。
中标人必须提供给采购人详细的应用软件的验收方案,验收方案应根据国家行业标准和原厂商标准制定,并经采购人及相关专家确定。
中标人必须书面通知采购人所完成的工作和准备进行验收的项目种类及验收开始时间,此通知书需经采购人认定后方可执行。
成立由采购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从产品的实用性、稳定性、可维护性、灵活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全面组织验收。
在验收时,中标人应向用户提供货物的出厂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厂家装箱清单、使用说明、操作手册、随机附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中标人完成工程后,提出系统竣工验收,验收包括如下方面:
Ø竣工资料验收:
包括产品说明书、设备验收记录、系统安装图纸文件、工程施工记录文件、系统调试测试文件、系统说明文件等;
Ø工程验收:
验收系统工程施工是否符合规范;
Ø系统功能验收:
按照招标文件功能要求验收系统功能;
Ø系统运行效果验收:
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系统的使用、工程及运行效果进行评价。
3)验收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4)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软件和运行状况及其他逐项进行检验。
如发现其中任何一项与招标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并要求中标人免费更换产品进行重新验收。
5)因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4技术文件及培训要求
1)中标人须无偿提供采购人所需的有关的一切资料。
2)中标人应负责对用户指挥中心操作员、后台系统管理员共8人免费提供培训,中标人须提供相关用户现场培训所需的讲义、大纲,而课程内容须具备足够深度及广度,以提供学习人员充足的专业知识,使其能有效使用系统资源,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和教材必须是中文。
3)中标人应指派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和操作维修经验的资深技术人员担任培训讲师,对于采购人认为不合格的培训讲师,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
4)培训工作必须在合同生效之后工程完成之前安排。
2.5质量保证及服务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或外购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专用工具等),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计量检测标准、行业标准。
2)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应该是最新产品,招标过程中若因产品升级换代而需要变更,则所提供设备必须在质量和性能等方面与原设备相一致或优于原设备。
3)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享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侵犯所有权和工业产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
4)中标后,中标人必须在济南市内设有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或者有经采购人认可的具备工程能力,负责本系统的售后服务及维护保养团队。
5)所有产品均需提供两年的免费保修服务。
保修期内,所有的维修和产品更换均为免费。
在质保期满后应按济南地区同类产品的最优惠价格提供保修服务。
6)系统故障保修响应时间为:
周一至周日7:
30―18:
30期间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用户现场,24小时内解除故障。
其余期间为8小时内到用户现场。
如果系统故障在检修24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产品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产品供用户使用,直至故障产品修复。
7)系统验收完毕后自动转入保修期,设备免费保修期为2年,24个月内包换。
在保修期内由卖方负责保修,排除故障,无偿提供非操作不当及非外部原因造成的部件、配件的更换,中标人从在其指定地点收到故障产品之日起7天内将修理后的产品或替换产品运至最终用户现场。
因采购人操作不当或外部原因损坏,造成部件的更换,由采购人承担有关费用。
保修期内,所有维修服务均为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8)质保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6售后服务单位要求
售后服务单位既可以是中标人在济南市内设置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也可以是与中标人合作的具备工程能力的本地公司(须经采购人认可的)负责本系统的售后服务。
三、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主要工程量清单列表如下,投标人应根据此清单(不限于此清单)以及投标人所具备的工程经验,提交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工程量的清单,并按规定格式报价。
需要说明的几点:
(1)、本次招标各分包均为交钥匙工程;
(2)、要求外场设备提供的防雷装置符合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信息系统雷击电磁脉冲防护规范》等有关标准、规范。
(3)、本工程范围内交叉口已有的横穿管道不排除受损的可能,要求投标人根据已往丰富的工程经验,计算所需规格的管道及数量并报价。
(4)由于目前工程中尚有未定因素,采购数量为参考值,合同为单价合同,数量增减以合同单价为准,根据交通管理实际需要,如有特殊要求,应按要求制作。
工程数量表中有部分数量无法明确,而以“项”表示,要求投标人根据以往丰富的工程经验,根据工程需求计算所需规格及数量并报价。
(5)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序号
设备和工程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地面交通信息采集设备(地磁)
套
8
含检测器、中继器、接收器及附件等
2
地面道路全点阵诱导板12.6㎡
套
3
含基础、接地、预埋件、立杆等
3
拆除地面道路诱导屏
套
6
含立杆
4
地面道路全点阵诱导板9.8㎡
套
10
含基础、接地、预埋件、立杆等
5
地面道路全点阵诱导板8.8㎡
套
5
含基础、接地、预埋件、立杆等
6
信号防雷器
只
26
7
电源防雷器
只
26
单相8只,三相18只
8
网管型百兆工业以太网交换机
只
28
2光3电,40km
9
专用室外设备机箱
只
26
10
通信配套
项
1
含现有管道疏通、排堵、建筑手井、光缆敷设、成端接续、尾纤、破绿及恢复、破路及恢复、管道包封、接地等
11
供配电配套
项
1
含现有管道疏通、排堵、建筑手井、电力电缆直埋敷设、破绿及恢复、破路及恢复、管道包封、接地等
A包
交通诱导屏招标文件
四、交通诱导屏布设方案
交通行车诱导信息发布子系统采用双基色LED全点阵交通行车诱导屏,表现形式直观形象,以平均运行速度作为指标,以红黄绿三种经典颜色显示路段的运行状态。
如果发生交通拥堵,可提醒驾驶员提前绕行,选择其它路径到达目的地,达到缓解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的交通行车诱导目的。
2.7诱导屏布设原则
根据实际工程实践经验和济南市交通的实际情况,诱导屏布设在路网中的重大分流点的上游、具有分流条件的常发性拥堵点的上游、重要的车流集散地等地。
在具体布设点应该确保驾驶员的视野比较开阔,能够在较远的距离上发现信息;不能够被树叶或者建筑物遮挡。
2.8诱导屏布设方案
根据济南交通信息化发展现状和需求,本工程中采用双基色全点阵式LED显示屏,显示内容灵活,可发布文字数据或图案,也可根据地面道路改建情况变化发布内容。
根据济南市交通流分布特点和诱导屏布点原则,结合经十路、旅游路实际交通情况和道路条件,诱导屏的布点位置如下图,其中经十路上11块、旅游路上7块。
2.9诱导屏版式设计
经十路上11块诱导屏的布点表如下表所示。
经十路诱导屏点位分布
诱导屏编号
所属道路
位置
诱导屏朝向
杆类型
1
经十路
经十路-奥体东路交叉口以南200米路东
面南
F杆
2
经十路
经十路-奥体东路以东200米路北
面东
F杆
3
经十路
经十路-奥体西路以南200米路东
面南
F杆
4
经十路
经十路-浆水泉路交叉口以东,北京银行过街天桥以东150米路北
面东
F杆
5
经十路
经十路-浆水泉路以西,距主路出口约10米路南
面西
F杆
6
经十路
经十路-燕文西路交叉口以东200米路北
面东
F杆
7
经十路
经十路-燕子山西路交叉口以西200米路南
面西
F杆
8
经十路
经十路-历山路交叉口以东200米路北
面东
F杆
9
经十路
植物园北门东200米路南
面西
F杆
10
经十路
经十路-民生大街交叉口以东100米路北
面东
F杆
11
经十路
经十路-马鞍山路交叉口以西100米路南
面西
F杆
经十路上11块诱导屏发布范围及版面设计如下所示。
序号
诱导屏位置
诱导屏发布内容
F1
F2
F3
F4
F5
F6
F7
F8
F9
F10
F11
旅游路上7块诱导屏的布点表如下表所示。
旅游路诱导屏点位分布
诱导屏编号
所属道路
位置
诱导屏朝向
杆类型
1
旅游路
旅游路-龙奥西路交叉口以西,距离转山隧道入口200路北
面东
F杆
2
旅游路
旅游路-洪山路交叉口以西200米路南
面西
F杆
3
旅游路
旅游路-浆水泉路交叉口以东100米路北
面东
F杆
4
旅游路
千佛山南门公交站西南约100米路南
面西南
F杆
5
旅游路
旅游路-千佛山南路交叉口以东100米路北
面东
F杆
6
旅游路
旅游路-千佛山南路交叉口以西原指路标识处
面东
F杆
7
旅游路
旅游路-东山路交叉口以西原指路标识牌处
面东
F杆
旅游路上7块诱导屏发布范围及版面设计如下所示。
序号
诱导屏位置
诱导屏发布内容
E1
E2
E3
E4
E5
E6
E7
五、数据发布控制
3
3.1诱导设备通信模块
SOCKET是实现底层协议(TCP、UDP等)的一个套接口。
SOCKET通信模块是指与外场设备按照SOCKET协议进行通信连接。
1)与外场诱导设备通信进行发送命令及接收数据的功能
建立与外场诱导设备通信,并通过通信连接向外场诱导设备发送用户命令以及接收诱导设备数据信息。
2)与消息中间件SSMQ2模块连接功能
通过与消息中间件SSMQ2进行连接通信,接收系统对外诱导命令,以及将外场设备信息发送进行下一步处理。
3)协议封装及处理模块通过规约的协议将用户或系统向外场诱导设备发布的命令进行封装,以及依照协议将外场上传的信息进行解析。
4)封装用户或系统的对外诱导命令功能
封装用户或系统的对外诱导命令功能是将用户或系统的诱导命令依照协议加以封装,以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及便于对外传输。
5)处理外场诱导设备上传的封装信息功能
处理外场诱导设备上传的封装信息功能是接收SOCKET通信模块传输的封装信息,按照协议将信息解析出来,并传送至消息中间件SSMQ2进行下一步处理及应用。
6)全点阵屏命令封装及下传功能
将需要发布的信息转换成全点阵屏对应的点阵信息,通过与外场全点阵屏的通信链路,将需要改变的点阵信息发送至全点阵屏中。
外场的全点阵屏通过收到的点阵变换信息进行显示。
3.2发布决策模块
发布段状态业务逻辑决策:
根据将人工状态与算法状态根据预设的相关参数进行融合,得到最终的发布状态进行发布。
3.3人工指令发布模块
1)文字指令发布模块
发生交通事件时,按照事先设定的诱导预案进行诱导信息发布、或通过手动输入文字进行发布。
人工强制命令发布功能就是其他人工强制信息的发布支持,包括标语口号、光带黑屏等。
用户选择强制命令发布后,可自行决定发布的文字内容,且这些命令的优先级是最高的和抢占发布的。
2)发布段状态干预发布模块
在数据质量发生异常时,通过将发布段切换为手动发布,用户可手动对发布段发布道路交通状态。
交通状态人工干预发布功能是当采集的交通参数数据质量出现异常时,对异常区域的交通状态采取人工干预发布。
用户人工干预数据质量异常区域的交通状态发布,将人工选择的交通状态信息发送至外场交通诱导设备上,当数据质量恢复正常后,自动恢复为自动发布。
六、主要设备技术指标
4
4.1双基色LED诱导屏
(1)一般性能要求
显示屏至少支持红、黄、绿三色LED显示;
显示内容包括:
交通警示信息、交通路况信息、旅行时间信息、非交通信息等;
显示屏各发光像素均匀、无马赛克现象。
(2)诱导屏环境适应性能要求
耐低温性能、耐高温性能、防尘级别、防水等级、耐机械振动性能、耐盐雾腐蚀性能、抗风性能、耐候性能、可靠性、光学性能、色度性能等方面应满足GB/T484-2010规范,通过测试和实验规定的条件。
适应性强、色彩清晰、省电节能、使用安全、通讯稳定可靠等。
(3)诱导屏光电性能要求
绝缘电阻:
交通诱导屏的电源接线端子与机壳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MΩ。
介电强度:
在交通诱导屏的电源接线端子与机壳之间施加50Hz、有效值1500V正弦交流电压,历时1min,漏电流为3mA时,应无火花、飞弧和击穿现象。
漏电流:
每平方米面积上交通诱导屏对地漏电流应不超过5mA。
安全接地:
交通诱导屏应设安全保护接地端子,接地端子与机壳连接可靠,接地端子与机壳的接触电阻应小于0.1Ω。
保护接地端子应有标记。
在熔断器和开关电源处应有警告标志。
每个诱导屏屏体做一套独立接地系统,要求接地电阻≤4Ω。
屏体和立杆统一接地。
电源适应:
交通诱导屏应适合电网波动要求,在以下条件下应可靠工作:
380三相交流电源的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不是用电设备端子电压允许偏差)应在+7%、-7%以内,220V单相交流电源允许偏差应在+7%、-10%以内。
防雷:
交通诱导屏应采取必要的防雷保护措施,如避雷器等。
温升:
交通诱导屏在正常使用时在达到热平衡后金属部分的温升不超过45K,绝缘材料的温升不超过70K。
(4)所有设备均应能够在本设计所规定的条件下全天侯24小时连续运行,能工作于济南四个季节的风、雨、雪、雾、沙尘、高温、高湿等各种恶劣天气,电路板等器件必须进行三防处理。
屏体必须配备防雷电装置,每一根引入线均需采取相应的防雷电保护措施。
设备须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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