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县道281天马山至龟山公路工程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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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县道281天马山至龟山公路工程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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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县道281天马山至龟山公路工程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
城厢区县道X281天马山至龟山公路工程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城厢区县道X281天马山至龟山公路工程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招标
招标编号:
SDTM[2017]第018号
招标人:
莆田市城厢区华太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公章)
2017年11月22日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评标及定标
(六)授予合同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四部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项目名称:
城厢区县道X281天马山至龟山公路工程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招标
1.2建设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
1.3工程概况:
城厢区县道X281天马山至龟山公路工程起点位于城厢区常太镇松峰村(东圳水库管理局),与县道X223线平交,终点位于龟山寺,全长19.696公里,路基宽11.5米,设计行车时速30km/h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
其中行车道宽度2×3.25m,两侧硬路肩宽度各1.5m,单侧人行道宽度2m。
项目预算总造价33245.5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5131.72万元。
1.4招标范围和内容
1.4.1招标范围:
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
1.4.2内容:
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项目参与单位资质情况、项目对安全生产保障和前期相关对策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置情况、现场安全设施施工情况和安全改善措施建议。
1.5工作周期:
7日历天
1.6误期违约金:
人民币200元/天。
1.7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8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按“闽交建〔2017〕81号”第一章第八条:
安全性评价应由独立的第三方单位承担。
第三方单位指具有公路行业相关资质,且与本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无直接利益关系的单位。
相关资质是指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公路专业)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公路行业)等相关资质。
承担评价项目的第三方单位,其资质等级原则上不低于承担该公路项目前期咨询或设计工作单位的资质等级。
根据上述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公路专业)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
2.2、本招标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工程师资格要求:
人员类别
资历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专业工程师(2人)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评估员(2人)
路桥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以上人员均为应是本企业职员(以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若注册执业证书没有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相关人员近六个月任一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人自有人员)
2.4、凡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2.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人自2017年11月27日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修改和澄清的答疑文件组成。
7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的考察,以便投标人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
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
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于2017年11月30日17:
00时前直接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将于2017年12月01日17:
30时前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布澄清及修改的答疑内容。
8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费
8.1本招标项目实行工程招标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本招标工程项目招标最高限价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8.2、本项目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费最高限价合计为人民币17万元(¥170000元)
8.3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8.4本项目费用一次性包干(含组织报告评审会所有费用及专家评审会),不予调整。
9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和退还
9.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投标人必须按规定向招标人交纳;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日历天。
9.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时当场以现金提交。
9.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本项目交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9.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9.5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5)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
10.2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投标函
(2)承诺书
(3)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
(4)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须提供原件核对。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应密封完整。
外包封上应写明:
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包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
12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
12.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4日15时00分,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3)。
12.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人代表未随带有效身份证的;
(3)投标人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12.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五)开标、评标、定标
13开标
13.1开标会定于2017年12月04日15时00分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3)进行,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主持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及所有投标人参加。
13.2开标程序: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确认;
(3)主持人宣布唱标人、监标人。
(4)主持人公布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招标代理单位按照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逆顺序,当众开封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并宣布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作周期承诺、项目经理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修改通知以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14评标
14.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14.2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不合格标处理:
14.2.1投标单位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证书复印件提供不全的;
14.2.2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4.2.3投标承诺函未按要求格式填写或签字、盖章的;
14.2.4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4.2.5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14.2.6投标单位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书原件或证书原件提供不全的;
15确定中标人
15.1招标人完成评标后,按招标文件既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15.2本项目采用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
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采用最低报价中标的评审方法,实质响应招标文件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两家单位最低价相同时,由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抽签确定。
15.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后入档。
15.4经过审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指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15.5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进行公示。
16中标通知
16.1在开标完成,中标结果公示后,招标代理人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人。
(六)授予合同
17签订合同
17.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7.2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十五日内将合同原件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17.3中标单位逾期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8履约担保
18.1中标人在签定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采用现金的方式缴纳的应从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采用的银行保函须由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8.2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递交的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后三十天内无息退还。
第二章合同条款
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交建〔2017〕81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合同所涉及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项目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工作质量,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开展项目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工作。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所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1.3工程概况:
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要求
2.1严格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交建〔2017〕81号)及其他相关规范、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对上述工程项目进行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编制评价报告。
2.2负责将《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报相关部门进行专家评审,并按照其要求进行修改,直到通过审查。
2.3取得专家评审意见书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
2.4评价报告应当满足评审及项目建设的要求。
2.5其他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3.1提供资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及时性
3.2按照合同约定向受托方支付费用。
3.3指定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联系人,并书面通知受托方。
3.4委托方其他义务:
第四条受托方义务
4.1受托方必须具备所规定的承担本建设项目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的资质,资质证书为(甲级、乙级、丙级)。
4.2负责按照本合同约定对本合同涉及的工程项目进行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并提交相关评价报告、相应图表和资料。
4.3负责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审批部门的要求办理审查、审批手续,并在年月日之前通过审查。
4.4受托方其他义务:
第五条提交成果时间
5.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委托方提交供评审的评价报告10份(须满足评审会的需求)。
5.2审查通过后日内向委托方提交评价成果报告份(含可编辑cad及word等电子版光盘一份)。
5.3在年月日以前向委托方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审查同意批准文件。
第六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6.1本次委托评价总费用为人民币元整(包括交通、旅差、探槽、物探、样品分析测试、计算、专家评审会、仪器设备使用、折旧、材料消耗以及审查部门所收取的各种费用)。
6.2双方约定以第 1 种方式支付委托评估费:
(1)受托方完成委托工作内容,评价报告通过审查批复后7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全部委托评估费。
(2)委托方向受托方分期支付评估费:
合同签订后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人民币元。
受托方完成委托工作内容,评价报告通过审查后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余款人民币元。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委托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支付委托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本合同总价万分之的逾期违约金。
7.2由于受托方原因造成评估报告不能按期通过评审或取得审查同意书,每超过一日,应偿付委托方本合同总价万分之的逾期违约金;逾期日仍未通过评审,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受托方应退回全部委托评价费用,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赔偿不足的部分。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足以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事件。
8.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送达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文件。
8.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日内向另一方送达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文件。
8.4逾期履行合同的,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其违约责任。
8.5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月,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9.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9.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9.2.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9.2.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9.2.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9.2.4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9.2.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9.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条廉洁经营
10.1双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达成并履行本合同,承诺本方及其工作人员不从事任何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10.2双方签署的廉洁经营协议、责任书、承诺书、声明书、保证书等均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严格遵守,共同执行。
第十一条保密
受托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执业准则和恪守职业道德,本合同以及委托方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其它与执行合同有关的信息、资料,受托方在面对第三方时均应保密。
在未征得委托方同意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扩散、转让、泄露或在刊物上发表。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2.1双方应当努力营造诚信和谐的合同关系,加强沟通,避免纠纷的发生。
12.2不能避免的纠纷,在双方协商过程中和未达成一致意见时及之后的任何时间,除委托方明示暂停的外,受托方都有义务继续进行评价工作,不得因此停工、怠工。
12.3在严格信守上述约定后,双方发生的争议按方式处理:
(1)提交工程项目当地纠纷调处委员会协调解决。
(2)诉讼。
由人民法院管辖。
(3)提交 (注:
填写双方选择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仲裁委员会在 (注:
填写双方选择的城市名)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3.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3本合同一式捌份,委托方肆份,受托方肆份。
委托方:
(盖章)
受托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日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帐号:
帐号:
合同签订地: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
--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邮政编码:
编制时间: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承诺书
(3)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
(4)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须提供原件核对。
1、投标函
致:
(招标人全称)
一、根据招标编号为(招标编号)的(项目名称)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及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与规范、招标内容与要求和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所需的相关资料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元的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费用并按上述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全面接受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承担本合同的全部交评工作。
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包括:
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
2、其他资料。
二、据此函,我单位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2、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将保证按贵方的要求开始交评工作,并在贵方确定的工期计划内完成本合同安全性评价任务,达到合同规定技术标准以满足进行建设项目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报批手续。
该工期以合同中约定的日期算起。
3、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将保证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及各项资源配置或贵方提出的要求投入本项目中。
4、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将保证接受贵方的监督和管理,按要求提供服务。
5、如果贵方接授我方的投标,我方将保证工作周期:
日历天内完成报告工作。
5、我方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天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函的各项承诺。
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函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6、在合同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方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本企业和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2、承诺书
(招标人全称)
1、我公司企业资质为级,目前没有处于被停业、停标。
2、我公司目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我公司在此承诺,公司现有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
4、我公司近一年内(即递交资格后审申请书当日与上年度同月同日)没有下列严重违约行为:
(1)同一项目因不履行投标承诺的行为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三次及以上的;
(2)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原因放弃中标或不能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
(3)因申请人不履行投标承诺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的;
5、我公司所提供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
以上承诺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愿接受招标人和相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月日
3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学历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资格要求
注:
须附上述人员的职称证书,以上人员均应是本企业职员(以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若注册执业证书没有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相关人员近六个月任一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
投标人: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月日
4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须提供原件核对。
第四部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
地址:
。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期:
年月日
注:
1、上述格式用于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时使用。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人参加投标、开标等活动的,不必提供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注:
1、上述格式用于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时使用。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开标等活动的,不必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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