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项目描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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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项目描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项目描述
一、区委、区府战略目标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八章指出“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
2、《上海市现代农业“十二五”规划》(沪府发【2011】82号):
“确保农民持续增收。
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通过确保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农村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整理收益主要用于农民、鼓励按照规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等措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
3、《闵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指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建立土地延包与流转的联动机制。
”
4、《上海市闵行区统筹城乡发展“十二五”规划》(闵府发(2011)44号)提出:
“‘十二五’期间闵行区统筹城乡发展总体目标:
到2015年,城乡居民收入基本一致,城乡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基本均等,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基本接近,实现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局面,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工作走在全市乃至全国前列。
‘十二五’期末,统筹城乡发展完成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1.3:
1左右;全面完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行政村可支配收入超500万元的比例达到60%以上等八大指标任务。
”
2011年底,闵行区被批准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试验主题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今年区政府把“加快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完成20个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全区重点工作之一。
闵行区将以深度城市化和维护农民利益为目标,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为核心,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强集体服务功能,进一步改善干群关系,促进城乡融合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综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为区委区政府“十二五”期间统筹城乡发展重要战略目标和任务。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对农村生产关系的历史性变革,是以农村上层建筑为核心,重点解决农村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深层次问题。
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使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制度、分配制度和治理结构发生根本变化。
改革后集体经济获得了发展,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内部管理实现了提升,民主建设得到了加强,社区建设实现了和谐。
由于农民公平合理地拥有集体资产的股权和集体经济的所有和收益权,长期以来因土地征占、资产处置、财务和收益分配管理等问题引起的上访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党群矛盾、干群矛盾得到有效化解,改制村无一集访事件发生,促进了城乡社会的和谐稳定。
截至2013年底,闵行区已有83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基本形成了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了每个成员公开、公平、公正的利益保障机制,基本形成了促进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的长效机制。
但尚有91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未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为完成“十二五”期末即2015年底“全面完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战略目标,我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尚需进一步努力。
(2)项目必要性
长期以来,村级集体资产产权不清,农民群众作为集体资产所有者地位虚置。
随着我区农村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补偿费、集体不动产收益等农村集体资产逐年增多,农村人员变动较大,收益分配中出现的矛盾和利益冲突日益突出,农民迫切要求明晰产权,持股分红。
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可有效地解决原有农村集体经济产权模糊、主体缺失、决策独断、监督不善、分配随意等种种制度性缺陷问题。
而且通过改革,明晰了产权,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监督体系,有利于解决农村城市化过程中面临的新问题,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和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有利于基层政权的建设和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是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
为确保改革进度,保证改革质量,实行财政扶持,对开展产权制度改革的村给予工作经费支持,确保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争取3年基本完成,5年全面完成”目标的完成。
(3)项目的可行性
该项目的主要执行部门是区农委。
由区农委牵头,组建由区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档案局、农委、集资委参加的考评小组,根据全区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完成改革并提出申请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考评。
该项目自2011年开始连续4年执行,共考评114个村,累计拨付经费3690万元,工作经验较为丰富。
总体来看,项目可行性较高。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1.绩效目标设定
根据2015年绩效预算前评价的工作方案与要求,并参考2014年绩效预算前评价工作方案与成果,确定了与前一年基本相同又有所补充的绩效目标,包括:
(1)项目产出指标:
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产权改革考评总数量、各等第数量;
(2)项目效果指标:
户(个人)入股率、群众集访率、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率;(3)影响力目标:
分红率、群众满意度;同类型的指标,以重要性和代表性作选择依据,选择以上项目进入考评范围。
2.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项目预期总目标:
根据相关政策及文件,本项目的预期总目标是2015年底,闵行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面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到2016年末,全面完成对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制度改革的考评工作,并对通过考核的给予一次性的资金支持与奖励。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为:
1、项目产出指标
考评数量:
20
考评完成率:
100%
考评结果分类准确率:
100%
奖励资金到位及时率:
100%
2、项目效益指标
村民入股率:
70%
群众集访率:
0.05%以下
3、项目效果指标
实施产权改革集体经济组织分红率:
6%
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率:
100%
群众满意度:
100%
(三)项目总投入
1、2012-2014年项目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
本项目自2012年开始实施,历年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如下表:
序号
年度
预算安排(万元)
实际支出(万元)
预算执行率(%)
1
2012年
2000
1400
70%
2
2013年
1390
1390
100.00%
3
2014年
450
450
100.00%
4
合计
3840
3240
2、2015年项目总投入预算
根据有关文件,对完成改革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就组织领导、改革进度、改革效果、改革管理等方面进行考评,对通过考评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工作支持与奖励经费10-20万元;划为三档,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工作支持与奖励。
2015年度设定目标为,完成20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改革考评。
根据改革的总体进度和各街镇上报的改革工作计划来看,任务量比较合理。
按照区分奖励度的工作思路,将评出7个一等、7个二等和6个三等。
总计需要610万元。
根据相关政策,资金由区级、镇级财政部门按1:
1配套,区级资金投入总额为305万元。
总体来看,资金投入数额合理,用途明晰。
项目详细构成见下表:
项目明细(单位:
万元)
单价
数量
小计
一等
20
7
140
二等
15
7
105
三等
10
6
60
合计
20
305
(四)项目主要活动
1.项目构成
由区农委牵头,组建由区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档案局、农委、集资委参加的考评小组,根据全区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完成改革并提出申请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考评。
2.实施情况及计划
计划将于2015年上半年进行全年第一次考核,对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村在组织领导、操作程序、改革创新、难易程度、群众满意度方面进行综合评定,通过考核的发放资金;于2014年下半年进行第二次考核,内容与第一次相同,总共计划完成20个村的考核。
(五)项目利益相关方
1、项目主管单位
该项目主管单位为区农委。
由区农委牵头,组建由区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档案局、农委、集资委参加的考评小组,根据全区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完成改革并提出申请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考评。
2、项目实施单位
镇(含新虹街道、莘庄工业区)和区考评小组为项目实施单位。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查的基础上,由镇(含新虹街道、莘庄工业区)向区村经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对完成改革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考评的申请,区考评小组进行考评。
区考评小组对开展改革的村,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规模、人员状况、改革难易程度及相关因素综合考虑,划为三档,区、镇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工作支持与奖励。
三、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保证本项目实施的主要有《中共闵行区委、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闵委发[2011]36号)、《闵行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闵府办发[2012]13号)、《闵行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考评办法》等文件为政策和制度保障,采取的措施有:
1、明确目标任务
将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各镇(新虹街道、莘庄工业区),要求各级领导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列入重要工作。
各镇(新虹街道)要采用倒排工作方法,制定五年工作计划、年度工作安排和实施方案。
2、健全工作机构
充实完善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改革领导小组),调整组成人员。
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区有关部门和各镇(新虹街道、莘庄工业区)主要领导为成员。
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建立健全各镇(新虹街道、莘庄工业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由镇党委书记(新虹街道、莘庄工业区党工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镇长(新虹街道主任、莘庄工业区管委会主任)任镇(新虹街道、莘庄工业区)工作小组组长,落实人员,明确职责,项目化推进。
各村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村党支部书记任村工作小组组长。
3、创新工作机制
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例会制度,召开由各镇(新虹街道、莘庄工业区)改革领导小组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分析改革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区改革的进展情况通过简报形式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区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及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实行包干负责制,由每个成员单位负责推进相应镇(新虹街道、莘庄工业区)、村的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4、实行财政扶持
区、镇都要设立财政专项资金,资金来源为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上缴的税收形成的区得增量部分,时间定为5年,规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监督办法。
对开展产权制度改革的给予一定工作经费支持,区对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村给予10~20万元奖励。
扶持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对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贷款项目实行贷款贴息和项目化扶持。
应着重对“难点村”、“经济薄弱村”制定专项资金支持改革与发展的使用办法,区及镇配套资金逐步解决难点问题。
5、完善改革政策
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工作实际,结合新一轮“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的申报,梳理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政策,在不断总结试点工作和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区实际,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改革程序、资产处置、改革模式以及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立登记、规范管理等相关政策。
各镇(新虹街道、莘庄工业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6、建立考核制度
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考核办法,建立考核机制,加强对区有关部门、各镇(新虹街道、莘庄工业区)改革工作的考核。
制定考核奖惩制度,对工作进展快、任务完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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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 集体经济 组织 产权 制度改革 项目 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