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在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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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在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上的讲话
谋势而动 再创新高
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
——***院长在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上的讲话
(2005年8月31日)
同志们:
这次读书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省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和全国高院院长座谈会、省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精神,研究部署如何为全市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服务的意见和加强自身发展的措施,动员广大干警迅速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振奋精神、自我加压,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水平、实现新跨越,努力为全市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前段,省市委相继召开理论学习读书会,作出了经济社会“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
省法院也召开读书会,就如何服务经济社会新发展、进行“二五”司法改革、加强自身建设等问题进行了部署。
希望全市法院一定要充分认识上级会议的重要性,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前几天,大家按照中院通知要求,自学了胡锦涛、吴邦国等中央领导同志视察山东时的重要讲话,全国高院院长座谈会和省市委、省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有关文件;今天上午,各基层法院院长、中院部分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都立足各自实际,谈了体会和打算,讲得都很实在,也非常到位。
下面,根据中院党组研究的意见,结合自己的学习和思考,就适应新形势、校准新坐标、实现全市法院新发展谈一些看法和意见。
主要讲三个方面问题,供大家讨论。
一、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在新的起点上谋划全市法院新发展
认清当前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是谋划新发展、实现新跨越的重要前提。
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是省市委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形势、全面推进经济社会进步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必将推动各行各业掀起新一轮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高潮。
在这关键时期,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既面临着为经济社会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历史使命,又面临着实现自身新发展的时代课题。
全市法院特别是领导同志,一定要对新形势有正确判断,对新任务有准确把握,对自身发展有科学谋划,切实做好服务经济社会新发展和实现法院自身新跨越两篇大文章。
要首先解决好“三个方面”的认识问题:
(一)从全市法院面临的任务要求看,要重点解决在新形势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境界的问题。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
市委张传林书记指出,“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需要我们在更高层次上解放思想”;省法院尹忠显院长指出,“先进的思想观念同样是生产力”。
事实证明,在新形势下,谁能解放思想、更新理念,谁就能赢得发展的主动权;谁因循守旧、墨守陈规,谁就必然落后。
希望全市法院要把进一步解放思想贯彻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全部过程,深刻领会省市委“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战略决策,统一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凝聚到上级部署要求上来。
一是彻底摒弃制约服务经济社会新发展的思想观念。
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保障和促进发展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努力增强为全市新发展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法院工作融入发展大潮,确保与党委同心同步、与大局合声合拍,使为新发展服务成为干警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
二是要进一步提升思想境界。
除了继续坚持经常讲的“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依法办事、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等理念外,更重要的是树立促进和谐的理念,积极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树立加强调解的理念,使当事人握手言和、增进人民内部安定团结;树立定纷止争的理念,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胜败皆服的理念,通过艰苦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情理法并用的说服教育,使各方当事人都从心底里接受判决,提升对司法的信任度。
三是要增强机遇意识。
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的新形势,既对人民法院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又为拓展审判职能、充分发挥作用提供了良好机遇,为实现法院自身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广阔的舞台。
希望全市法院要按照市委“站在新起点、抓住新机遇、实现新发展”的要求,谋势而动、抢抓机遇,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用创新的精神培植自身发展优势,努力增强加快人民法院自身新发展、实现全市法院新跨越的事业心和紧迫感。
(二)从全市法院工作发展的历程看,要重点解决在更高层次上再立新功、再创辉煌的问题。
多年来,我们坚持在前进中确立新思路、在实践中探索新经验、在改革中创造新优势,经过两级法院干警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健康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
可以说,***法院工作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一样,目前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站在了一个新起点。
具体体现在:
一是审判工作快速发展。
从2003年起,全市法院结案连续两年突破10万件,今年1-8月共处结各类案件***件,调解撤诉率达到了***%,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二是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
群众申诉信访明显减少,扭转了涉诉信访工作被动局面。
我们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狠抓诉讼调解、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紧跟党委决策部署、服务加快发展等做法,受到市委肯定。
三是司法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到目前已初步形成框架和体系,并创出了许多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做法。
今年以来,省法院尹忠显院长对我们的预审法官制度、执行程序化改革等相继作出批示,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是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特别是在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中,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使专项整改真正成为现实与长远相结合的根本性建设。
五是队伍素质明显增强。
狠抓了司法能力建设和廉政建设,中院连续21年没有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各法院也没有出现大的问题。
六是基层建设取得显明成效。
特别是今年以来先后两次召开全市法庭工作会议,对基层建设和法庭工作进行了重新规划,法庭庭长职级问题基本解决。
我们加强基层建设的做法,受到上级充分肯定,并在前段的全省法庭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但是全市法院必须深刻认识到,我们获得的这些荣誉、取得的这些成绩,已经成为过去;如何站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在更高层次上取得新突破,使法院工作历久不衰、立于不败,是需要认真谋划的一件大事。
希望各法院特别是领导同志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决不能骄傲自满、安于现状,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强化“再创新高”意识,努力争当全省法院排头兵、全国法院先行者,以更大的魄力、勇气和热情,团结拼搏,开拓奋进,努力为全省法院再立新功、再添光彩。
(三)从全市法院工作和自身建设的现状看,要重点解决在工作标准上从严要求、争创一流的问题。
省院读书会期间,参观了乳山市的部分企业和市政建设,对日新月异、加快发展的形势有着深切的感受。
我们在发展,这是事实;但同时别人也在发展,甚至在跨越式发展。
从全市范围看,各行各业都厚积薄发、加快发展,争取以更大的作为让市委和人民群众满意。
从法院系统看,外省外地法院你追我赶、不甘落后的竞争态势日趋激烈,不仅一些老牌的先进法院发展很快,就是一些原来基础较差的法院争先创优势头也非常强劲,并且业已形成各自的特色、各自的优势。
从我们自身情况看,仍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在案件审判方面,一些案件办得还比较粗糙,审判质量和效率还有待提高,人民群众还不够满意;在司法改革方面,广度、深度、力度都有待加大,改革的实效还有待检验;在内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管理的方式还比较粗放;在队伍建设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办案不廉洁的现象比较突出,有些如果查证属实还相当严重,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在装备建设方面,与先进地区还有一定差距,一些法院执法条件亟待改善,等等。
这些问题,都影响制约了全市法院发展。
究其原因,思想上得过且过、工作上标准不高、作风上漂浮、自身上放松要求是重要因素;如果标准不提高、要求不从严、梗阻不清除,就难以实现全市法院工作新发展。
希望全市法院在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情况下,一定要克服小成即满、守摊子的思想,切实树牢“争先创优”的意识,敢为人先,自我加压,推动全市法院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总之,当前全市法院面临新的形势、适逢新的机遇、承载着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新的期望、站到了新的起点。
新起点意味着一切从零开始,我们必须扎扎实实埋头苦干,再创新业;新起点意味着更高的平台,我们必须进一步提升司法境界和水平,探索新的路子、开辟新的空间,创造新的优势;新起点意味着难度更大、竞争更激烈,我们必须奋力开拓,顽强拼搏,在进一步加快改革创新和自身建设的进程中赶超先进、争创一流。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辱使命,不辜负领导和人民群众期望,也才能应对新的挑战,不愧对我们已获得的荣誉。
相反,如果思想稍有懈怠、工作稍有放松,就势必落在全省法院和全市的后面,就势必拖了全省法院和全市发展的后腿。
发展没有穷尽,希望全市法院特别是领导同志,一定要把已有的工作视为新的基础、看成新的平台、当作新的起点,一定要站得更高些、看得更远些,想得更深些,认真研究并制定符合本院和本部门实际、顺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愿望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在更高层次上谋划定位法院事业的新发展,在促进经济社会新发展的进程中实现自身发展的新跨越。
二、校准坐标,不辱使命,竭尽全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新发展
全市第四次加快发展现场会议提出,“要在确保今年实现一个高于六个新突破基础上,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全市部分经济指标在2004年基础上翻一番,部分经济指标实现五年翻两番”,在市委读书会上张传林书记又进一步提出,“不仅要确保部分经济指标实现翻番,其他指标也要有大幅增长,使全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
应当看到,全市经济社会实现新发展,各项工作都与人民法院密切相关;而法院为经济社会新发展服务,最根本、最主要的就是抓牢审判和执行这个主业,依法妥善处理好各类案件。
对于做好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中院在年初和前段几次全市性会议上已多次部署,希望全市法院要继续抓好贯彻,落实好“审判立院”战略。
当前和下步,要紧跟市委“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的部署,按照省法院尹忠显院长提出的“力争在三个方面有新作为”的要求,进一步校准服务坐标,把准服务方向,突出服务重点,确保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新发展上“实现五个新突破”。
(一)要在强化调节职能、提高服务经济发展水平上实现新的突破。
“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做大做强现有企业、发展民营经济‘三大重点’,提升农业、城建、教育‘三大亮点’,突破服务业、科技、三北开发‘三大薄弱环节’,打破土地、资金、人才‘三大瓶颈制约’”,是当前和下步全市经济发展的工作重心,同时也是全市法院服务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工作重心。
要紧紧围绕市委“四个三”的部署和省法院“搞好八个服务”的要求,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加大调节市场经济关系的力度,努力为经济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特别要突出以下“五个重点”:
一是要继续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厉打击偷税漏税、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特别是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明确为服务业发展服务的任务目标和重点,及时依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恶意坑骗消费者的行为,为服务业特别是休闲娱乐业发展创造洁净空间,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二是要突出审理好涉及企业破产、承包、租赁、重组等企业改制案件,支持现有企业做大做强,全力促进经济向集中、集约、集群化方向发展;三是要突出审理好各类买卖租赁、借贷运输、加工承揽等合同案件,大力弘扬意思自治、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商法原则,全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四是突出审理好商标、专利、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案件,依法保护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全力促进科技进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五是突出审理好涉外和涉及外市地的投资者、生产经营者的案件,按照主体平等的原则,在审理和执行工作中一视同仁,做到不论内资外资、公有私有、国有民营,一律平等地予以保护,决不搞司法歧视,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要在强化打击职能、推进“平安***”建设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稳定压倒一切,没有稳定就没有经济的新发展、社会的大进步。
全市法院要把营造安全的治安环境、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当作为全市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服务的重要任务,在强化打击职能上做到“四个提高”,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要进一步提高参与“平安***”建设的广度和深度。
今年是“平安***”建设的第二年,也是实现市委“力争用三年时间把我市建设成全省乃至全国最稳定、最安全地区之一”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
全市法院要按照前段市委“平安***”建设经验交流会的要求,清醒把握当前社会治安总体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做到思想上不麻痹、行动上不松懈,扎扎实实推进“平安***”建设。
二要进一步提高打击刑事犯罪的强度。
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坚决惩处各类破坏社会治安的严重犯罪,特别是把锋芒对准那些破坏我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和投资环境等市场经济秩序,伤害、绑架、敲诈勒索投资者、生产经营者的犯罪活动,加快办案节奏,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三要进一步提高震慑犯罪的力度。
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决不手软,同时,适时召开大型宣判会,对犯罪分子进行大张旗鼓公开宣判,努力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四要进一步提高参与综合治理的实效,对社会治安长效机制进行深入调研,特别要结合案件审理,进一步落实回访帮教“管缓免”人员、送法进校、深入社区和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向有关单位提司法建议等措施,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健全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三)要在强化疏导职能、服务社会和谐建设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今年以来,中院就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问题多次进行部署,提出了“十项工作重点”,并把能否增进社会和谐、是否有利于社会和谐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主要标准,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省院读书会上,尹院长对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做了全面阐述,要求着力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下步,全市法院要按照省院要求,继续把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对于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其他一些社会关注、敏感性强、群众反映大的案件,特别是群体性案件,都要高度重视,及时、慎重、稳妥、认真处理,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化解各类民间纠纷、增进社会和谐。
要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要把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作为审判工作的第一目标。
不仅要从立案开始就畅通矛盾纠纷的解决渠道,而且在办案的各个阶段、在诉讼的每一环节,在采取每一项措施时,都应当把妥善解决矛盾纠纷作为第一考虑。
二是要把辨法析理、胜败皆服作为审判工作的第一追求。
进一步解决好“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只顾办案不问效果”的问题,从各自的地情、民情、社情出发,在办案中更加注重把握时机,更加注重辨法析理,更加注重办案效果,努力实现胜败皆服。
三是要把加强调解、加强疏导作为审判工作的第一方式。
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带着对群众的真感情,一心一意去办案,多管齐下抓调解,最大限度通过调解、通过说服教育来解决矛盾纠纷。
特别是对因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成诉的案件,要尽可能地调解解决,使当事人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
(四)要在强化保护职能、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上实现新的突破。
以人为本、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和精髓;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人民法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为全市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服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新方针,加强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妥善处理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纠纷案件,特别是土地征用、城建拆迁等关系群众基本利益的案件,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困难群众的案件,以及妇女、儿童、老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案件,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充分、有效的保护。
二是要认真处理好各类涉诉信访案件,切实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
三是要依法搞好司法审查,妥善处理好各类“官民纠纷”,监督依法行政,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要严格执行法律政策,区分违法与犯罪、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违纪行为与违法犯罪等,通过公正裁判,支持创业者、保护改革者、惩治腐败者,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是要按照肖扬院长“心平如水、超然物外、身怀公正之心”的要求,把“公正司法”作为一心为民的最大行动,把“一心为民”作为公正司法的精神支柱,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六是要建立方便快捷的立案机制、简便易行的速裁机制,继续推行“双轨制”立案方式和远程立案、巡回立案、建立便民诉讼网络等做法,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扩大简易案件的范围,进一步实施好“审判提速”工程,提高办案效率。
(五)要在拓展法院职能、延伸审判服务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实现科学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促进。
在新形势下,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人民法院更多的介入和提供司法服务。
全市法院要继续深入开展“院企共建”活动,经常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征询意见和建议,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并制定相应的审判对策,主动搞好法律服务。
要积极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对***提出的“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解决好三农问题方面创造更多经验”的指示要求,以及市委“三化、三带动、三变”战略部署,继续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好、实现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
要结合审判工作,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如何通过司法手段解决有关问题的意见,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司法建议,促进社会的依法管理,使各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从而在更广的范围内、更高的层次上为全市经济社会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
三、瞄准更高目标,拿出更硬措施,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能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服好务,关键在于我们能否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实现法院自身新发展。
全市法院要抓住新一轮加快发展的良好机遇,准确预测发展带来的深远影响和提供的有利因素,始终抱定不甘人后的决心,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姿态,朝着更高的目标迈进。
根据省法院“做到五个必须、实现五个新发展”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继续抓牢司法能力建设主线,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继续深化“六无法院”、“五化法庭”和“四好法官”争创活动,抓住主要矛盾,落实有效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努力使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水平,队伍建设再有新建树,司法改革再造新优势,基层基础工作再有新提高,争取实现“在党委人大有地位、在全省法院有位次、在全国法院有影响、在人民群众心中有形象”的奋斗目标。
围绕上述思路和目标,全市法院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住审判执行工作这个主业,打牢法院事业新发展的根基。
肖扬院长指出“公正,也只有公正,才是实现胜败皆服的灵丹妙药”。
司法公正是法院工作的基石,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人民法院要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必须始终抓住审判执行工作这个主业,始终把准司法公正这一价值取向,始终树牢“铁案”意识和质量第一观念,争取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
着眼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水平,当前和下步,全市法院必须要在促进司法公正上下功夫,在提高质量效率上做文章,切实加强审判执行管理,争取突破案件质量这一制约司法能力建设的“瓶颈”。
特别是要抓好“三大机制”建设:
一要抓好审判组织运行机制建设。
健全规范“审委会协调管理业务”、“案件法律适用请示”、“审判长联席会议”、“院庭长办案”等制度,通过落实卷宗评查、监督指导、业务考核等措施,加强审判组织的宏观指导作用,形成抓案件质量的“一盘棋”格局。
二要抓好审判管理机制建设。
建立和统一审判管理机构,深化“大立案”流程管理,形成合理的案件受理、分配机制;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建立典型案例参考制度、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落实便民诉讼措施,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执行管理制度和执行分权运行机制,推进执行工作程序化。
三要抓好审判质量评价机制建设。
建立以调解率、结案率、服判率、上诉率、发改率、申诉抗诉率、上访率、息访率、审限合法率、裁判文书合格率等为主要内容的“十率”考核办法,实施严格的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确保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
前段,省法院重新修订并下发了《2005年度法院工作考核办法》,希望各法院和中院各庭室都要提早行动,争取主动,结合各自实际,拿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争取在全省法院综合考核中再夺第一。
(二)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造浓实现法院事业新发展的氛围。
创业的理想、发展的目标,最终要靠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和广大法官想干事的精神、能干事的素质和干成事的本领。
全市法院要适应新发展的形势要求,坚持思想教育与业务教育相结合,在提高干警素质上下功夫;坚持内部约束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在树立良好现象上下功夫;坚持选树典型和加大查处相结合,在营造浓厚氛围上下功夫,努力建设一支担负起为新发展服务和实现自身新发展重大责任的高素质队伍。
队伍建设再有新建树,关键要解决好精神状态问题,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热情、奋勇争先的激情,以更高的追求、更大的魄力,与法院事业共荣辱,与事业发展共进退。
全市法院干警特别是领导同志,要突出把握以下三点:
一是要不断增强加快发展的本领。
法院事业今后的发展,难度越来越大,竞争越来越激烈,会不会发展,能不能发展好,关键看我们是否掌握了发展的本领。
希望全市法院领导班子和广大法官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勇于打破思维定势,善于驾驭工作全局,在抢抓机遇上先人一步,在工作实践中高人一筹;要继续深入实施“人才兴院”战略,积极推进领导、审判、行政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机制,培育干事创业的中坚和骨干,为法院实现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是要大力倡导干事创业精神。
积极营造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争一流荣誉的环境和氛围,争取推出一批“领先”成果、“知名”法官和“冒尖”法院;要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大力倡导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找准本地区、本部门应兴应革所在,少一些抽象目标,多一些具体措施;少一些照搬照抄,多一些探索实践。
三是要坚决守住不出问题这个“底线”。
队伍不出问题既是最低要求,也是最高目标。
队伍出了问题,工作再好、成绩再大、荣誉再多,一切都无从谈起,实现新发展也将功亏一篑。
虽然全市法院队伍主流是好的,但不能说一点苗头都没有,不能说有些苗头问题不严重,尤其是一些隐患必须引起我们的警觉。
从掌握的情况分析,队伍要出问题就出在廉政方面,往往是从吃喝开始的;要出问题就出在掌握裁判权和执行权的干警身上,往往是办案受到干扰和诱惑;要出问题就出在立案、执行、人民法庭这些部门,往往与形象有关。
希望全市法院一定要加强队伍管理,从法院兴衰、事业发展的高度,举全院之力,协调政工、纪检和业务部门齐抓共管,坚持“述廉、评廉、考廉”,不断完善“四不为”机制,及早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竭尽全力杜绝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要继续深入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针对影响公正、损害形象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抓住司法改革这一动力,再创实现法院事业新发展的优势。
改革创新是实现发展的强大动力,是做好法院工作的基本方法。
全市法院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必须继续坚持深化改革,向改革要成效、以改革促发展。
从全国法院来看,改革的氛围不是淡了,而是越来越浓;改革的步伐不是慢了,而是越来越快。
前段时间,最高法院召开了全国高院院长座谈会,按照中央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对实施“二五”改革纲要作出了总体安排,确定了在诉讼制度、司法管理制度、工作运行机制三个方面“改革刑事审判制度、审判委员会制度、执行体制和机制、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制度以及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合议庭、独任法官负责制,实现政务与审务相分离,推行人员分类管理,健全法院权力运行内部、外部制约机制”等改革任务。
在省院读书会上,尹院长总结了全省法院改革的“四条经验”,对下步改革提出了“落实中央和最高法院确定的改革任务、完善已有改革措施、在工作机制方面积极探索”等“三个方面”的重点,并提出了注意处理好“六个关系”的总体要求。
全市法院一定要根据上级法院部署,迅速行动起来,切实明确改革的新任务,落实改革的新举措,积极投入到“二五”司法改革中。
要突出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改革是发展“源动力”的基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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