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广告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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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广告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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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广告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1
违法行为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裁量等级
从轻
一般
从重
裁量因素
违法行为危害程度
商品(服务)不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商品(服务)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商品(服务)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违法行为持续情况
违法行为不足6个月
违法行为6个月以上不足1年
违法行为1年以上
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未造成人身、财产受损的
造成轻微人身、财产受损的
造成严重人身、财产受损的
社会影响程度
在自媒体或自有场所发布
在自媒体或自有场所以外发布,涉及发布媒体不超过三家
在自媒体或自有场所以外发布,涉及发布媒体三家以上
裁量基准
1.责令停止发布广告;
2.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3.对广告主处广告费用3倍以上3.6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44万元以下的罚款。
1.责令停止发布广告;
2.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3.对广告主处广告费用3.6倍以上4.4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44万元以上76万元以下的罚款。
1.责令停止发布广告;
2.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3.对广告主处广告费用4.4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76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备注
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2
违法行为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裁量等级
从轻
一般
从重
裁量因素
违法行为危害程度
商品(服务)不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商品(服务)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商品(服务)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违法行为持续情况
违法行为不足6个月
违法行为6个月以上不足1年
违法行为1年以上
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未造成人身、财产受损的
造成轻微人身、财产受损的
造成严重人身、财产受损的
社会影响程度
在自媒体或自有场所发布
在自媒体或自有场所以外发布,涉及发布媒体不超过三家
在自媒体或自有场所以外发布,涉及发布媒体三家以上
裁量基准
1.没收广告费用;
2.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广告费用3倍以上3.6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元以上44万元以下的罚款;
1.没收广告费用;
2.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广告费用3.6倍以上4.4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44万元以上76万元以下的罚款;
1.没收广告费用;
2.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广告费用4.4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76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备注
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3
违法行为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发布广告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五条规定发布处方药广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广告、戒毒治疗的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广告的;(三)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布烟草广告的;(五)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利用广告推销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六)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的。
裁量等级
从轻
一般
从重
裁量因素
违法行为危害程度
商品(服务)不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商品(服务)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商品(服务)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违法行为持续情况
违法行为不足6个月
违法行为6个月以上不足1年
违法行为1年以上
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未造成人身、财产受损的
造成轻微人身、财产受损的
造成严重人身、财产受损的
社会影响程度
在自媒体或自有场所发布
在自媒体或自有场所以外发布,涉及发布媒体不超过三家
在自媒体或自有场所以外发布,涉及发布媒体三家以上
裁量基准
1.责令停止发布;
2.对广告主处20万元以上44万元以下的罚款;
3.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处20万元以上44万元以下的罚款。
1.责令停止发布;
2.对广告主处44万元以上76万元以下的罚款;
3.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处44万元以上76万元以下的罚款。
1.责令停止发布;
2.对广告主处76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处76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备注
1.广告主违法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2.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法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4
违法行为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二款、第四十六条规定发布广告的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三)违反本法第十八条规定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布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的;(五)违反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发布酒类广告的;(六)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发布教育、培训广告的;(七)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发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八)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的;(九)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发布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告的;(十)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的;(十一)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广告代言人的;(十二)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或者利用与中小学生、幼儿有关的物品发布广告的;(十三)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发布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的;(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
裁量等级
从轻
一般
从重
裁量因素
违法行为危害程度
商品(服务)不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商品(服务)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商品(服务)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违法行为持续情况
违法行为不足6个月
违法行为6个月以上不足1年
违法行为1年以上
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未造成人身、财产受损的
造成轻微人身、财产受损的
造成严重人身、财产受损的
社会影响程度
在自媒体或自有场所发布
在自媒体或自有场所以外发布,涉及发布媒体不超过三家
在自媒体或自有场所以外发布,涉及发布媒体三家以上
裁量基准
1.责令停止发布;
2.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3.对广告主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1.6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对广告主处10万元以上13万元以下的罚款。
1.责令停止发布;
2.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3.对广告主处广告费用1.6倍以上2.4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对广告主处13万元以上17万元以下的罚款。
1.责令停止发布;
2.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3.广告主处广告费用2.4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对广告主处17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备注
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5
违法行为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裁量等级
从轻
一般
从重
裁量因素
违法行为危害程度
商品(服务)不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商品(服务)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商品(服务)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违法行为持续情况
违法行为不足6个月
违法行为6个月以上不足1年
违法行为1年以上
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未造成人身、财产受损的
造成轻微人身、财产受损的
造成严重人身、财产受损的
社会影响程度
在自媒体或自有场所发布
在自媒体或自有场所以外发布,涉及发布媒体不超过三家
在自媒体或自有场所以外发布,涉及发布媒体三家以上
裁量基准
1.没收广告费用;
2.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1.6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万元以上13万元以下的罚款。
1.没收广告费用;
2.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广告费用1.6倍以上2.4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3万元以上17万元以下的罚款。
1.没收广告费用;
2.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广告费用2.4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7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备注
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6
违法行为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规定发布广告;
2.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3.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具有可识别性;
4.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九条规定,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广告内容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的;
(二)广告引证内容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三)涉及专利的广告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四)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具有可识别性的,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发布者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裁量等级
从轻
一般
从重
裁量因素
违法行为危害程度
商品(服务)不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商品(服务)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商品(服务)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违法行为持续情况
违法行为不足6个月
违法行为6个月以上不足1年
违法行为1年以上
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未造成人身、财产受损的
造成轻微人身、财产受损的
造成严重人身、财产受损的
社会影响程度
在自媒体或自有场所发布
在自媒体或自有场所以外发布,涉及发布媒体不超过三家
在自媒体或自有场所以外发布,涉及发布媒体三家以上
裁量基准
1.责令停止发布或责令改正;
2.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1.责令停止发布或责令改正;
2.处3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
1.责令停止发布或责令改正;
2.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备注
7
违法行为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未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未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裁量等级
从轻
一般
从重
裁量因素
违法行为危害程度
商品(服务)不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商品(服务)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商品(服务)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违法行为持续情况
违法行为不足6个月
违法行为6个月以上不足1年
违法行为1年以上
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未造成人身、财产受损的
造成轻微人身、财产受损的
造成严重人身、财产受损的
社会影响程度
在自媒体或自有场所发布
在自媒体或自有场所以外发布,涉及发布媒体不超过三家
在自媒体或自有场所以外发布,涉及发布媒体三家以上
裁量基准
1.责令改正;
2.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6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5000元以上1.25万元以下的罚款。
1.责令改正;
2.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6倍以上2.4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1.25万元以上2.25万元以下的罚款。
1.责令改正;
2.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4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25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备注
8
违法行为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的或者未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对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的,或者未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裁量等级
从轻
一般
从重
裁量因素
违法行为危害程度
商品(服务)不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商品(服务)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商品(服务)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违法行为持续情况
违法行为不足3个月
违法行为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
违法行为6个月以上
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未造成人身、财产受损的
造成轻微人身、财产受损的
造成严重人身、财产受损的
裁量基准
1.责令改正;
2.可以处1.5万以下的罚款。
1.责令改正;
2.可以处1.5万元以上3.5万元以下的罚款。
1.责令改正;
2.可以处3.5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备注
9
违法行为
广告代言人从事禁止性代言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二条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三)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四)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裁量等级
从轻
一般
从重
裁量因素
违法行为危害程度
商品(服务)不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商品(服务)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商品(服务)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违法行为持续情况
违法行为不足6个月
违法行为6个月以上不足1年
违法行为1年以上
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未造成人身、财产受损的
造成轻微人身、财产受损的
造成严重人身、财产受损的
社会影响程度
在自媒体或自有场所发布
在自媒体或自有场所以外发布,涉及发布媒体不超过三家
在自媒体或自有场所以外发布,涉及发布媒体三家以上
裁量基准
1.没收违法所得;
2.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3倍以下的罚款。
1.没收违法所得;
2.处违法所得1.3倍以上1.7倍以下的罚款。
1.没收违法所得;
2.处违法所得1.7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备注
10
违法行为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裁量等级
从轻
一般
从重
裁量因素
违法行为危害程度
商品(服务)不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商品(服务)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商品(服务)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违法行为持续情况
违法行为不足1个月
违法行为1个月以上不足3个月
违法行为3个月以上
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关闭标志不显著的
有关闭标志,但关闭后在同一页面继续弹出的
无关闭标志或关闭标志为诱导性链接的
裁量基准
1.责令改正;
2.处5000元以上1.25万元以下的罚款。
1.责令改正;
2.处1.25万元以上2.25万元以下的罚款。
1.责令改正;
2.处2.25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备注
11
违法行为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活动违法不予制止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活动违法不予制止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停止相关业务。
裁量等级
从轻
一般
从重
裁量因素
违法行为危害程度
商品(服务)不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商品(服务)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商品(服务)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违法行为持续情况
违法行为不足3日
违法行为3日以上不足5日
违法行为5日以上
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发现一般禁止性广告违法内容的(不含导向问题违法广告)
发现一般禁止性广告违法内容的(不含导向问题违法广告)
发现虚假广告或导向问题违法广告的
社会影响程度
社会影响较小
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裁量基准
1.没收违法所得;
2.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6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2.2万元以下的罚款。
1.没收违法所得;
2.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6倍以上2.4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2.2万元以上3.8万元以下的罚款。
1.没收违法所得;
2.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4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3.8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备注
12
违法行为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批准文件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批准文件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裁量等级
从轻
一般
从重
裁量因素
违法行为危害程度
商品(服务)不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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