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送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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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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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doc
配送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了提高金华市烟草公司卷烟配送中心(以下简称配送中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金华市烟草公司卷烟配送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金华市烟草专卖局浙江省烟草公司金华市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行业相关规定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配送中心所属范围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规范,职责明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卷烟配送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小组(以下简称配送中心应急小组):
组长:
配送中心经理
副组长:
配送中心副经理
成员:
各部门主任
2.2应急小组职责
(1)接受金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以下简称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落实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的各项指令、指示。
(2)负责编制、修订、审定配送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报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审批。
(3)根据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发布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要求,开展应急响应。
(4)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接受所属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并迅速作出判断,及时上报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指挥、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组建应急处置队伍,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6)编制应急经费预算,审查应急设备、器材、物资、物品的配置方案。
(7)负责所属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初步调查、评估、报告和通报,协助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
(8)负责组织应急值班,公布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3有关应急预案
3.1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事故,第一目击人应大声呼喊,立即切断事发地电源,利用附近的消防器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向配送中心应急小组报告。
仓库发生火灾的,应参照仓库火灾应急预案处置。
(2)配送中心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组织灭火,转移贵重物品,同时向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火情继续扩大的,配送中心应急小组迅速拨打119报警。
如有人员受伤应首先抢救伤员,并拨打120救助。
(3)火灾无法控制时,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应立即采取措施疏散人员和车辆,关闭供电系统,同时疏通消防通道,指定专人引导消防车进入现场。
(4)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配送中心应急小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及事故初步调查工作,并在调查结束后向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
3.2卷烟配送途中事故(事件)应急预案
(1)卷烟送货车辆在送货途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道路塌方、山体滑坡、车辆损坏无法及时修复等,当天无法送达指定地点的,送货车组负责人应及时向配送中心应急小组报告,等候指令。
(2)配送中心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经请示同意后可指令送货车辆原路返回,或指令车辆在途中过夜,等待救援。
车辆在等待救援时,送货车组负责人应组织做好防盗防抢工作。
(3)条件许可时,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应请求就近有关部门支援。
(4)应急处置结束后,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应将事件发生经过、处置结果书面报告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3携款潜逃事件应急预案
(1)发生携款潜逃事件,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配送中心应急小组。
配送中心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及时与有关部门负责人联系,核实情况,并及时报告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应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并协助做好追款和携款潜逃人家属的工作。
(3)应急处置结束后,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应将事件发生经过、处置结果和改进措施,书面报告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4仓库火灾应急预案
(1)仓库发生火情时,第一目击人应大声呼喊,使用附近的消防器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储配部负责人报告。
(2)储配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指令切断电源,迅速组织扑救,同时向配送中心应急小组报告。
(3)配送中心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并及时向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火情较重时立即拨打119报警,发生人员受伤及时拨打120救助。
火灾无法控制危及人员安全时,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应组织疏散人员和车辆至安全区域,实行现场警戒,并派专人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现场。
(4)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消防部门到达现场后,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应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应急处置结束后,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应在公安、消防等部门勘察完现场后,迅速组织清理现场,核实损失,做好恢复生产和善后处置工作,并将事故经过、损失情况、调查处置结果和改进措施,在调查结束后书面报告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5仓库被盗事件应急预案
(1)仓库发生被盗事件,仓库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储配部主任报告,同时保护现场;储配部主任应及时赶到现场核实情况,并向配送中心应急小组报告。
(2)发现正在行窃时,仓库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储配部主任报告,并拨打110报警,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阻止盗窃行为,控制行窃人员;行窃人员脱逃的,值班人员应记住其体貌特征,及逃逸方向、交通工具的车种、车型、颜色、牌号等,协助破案。
储配部主任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向配送中心应急小组报告,并视情况组织追抓行窃人员,挽回损失。
(3)配送中心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核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并向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事件初步调查,并将事件经过、损失情况、处置措施在调查结束后书面报告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6用电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电器失火后,第一目击人应大声呼喊,立即切断事发地电源,利用附近的干粉灭火器等专用灭火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通知事发部门负责人。
事发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并迅速组织人员参与灭火。
配送中心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及时组织灭火。
火情继续扩大的,迅速拨打119报警。
如有人员受伤应首先抢救伤员,并拨打120救助。
火灾无法控制时,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应立即采取措施疏散人员和车辆,关闭供电系统,同时疏通消防通道,指定专人引导消防车进入现场。
(2)若发现有人触电,第一目击人应大声呼喊,同时用绝缘工具帮助触电者脱离电源,及时报告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并拨打120急救电话;触电者脱离电源后,视情况现场施救或送就近医疗机构急救;出现人员伤亡的,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应及时报告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3)应急处置结束后,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应组织展开事故原因初步调查,在调查结束后将事故起因、造成损失、处置结果等书面报告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出现人员伤亡的,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应按规定报告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3.7机动车辆起火事件应急预案
(1)机动车辆若在停车场内发生自燃事故,第一目击者应大声呼喊,迅速利用停车场常备灭火器灭火,并立即通知配送中心应急小组。
配送中心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灭火,疏散停车场车辆;火情继续扩大的,拨打119报警,并安排专人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现场。
(2)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起火,驾驶员应立即靠右侧停车,使用车载灭火器灭火,并及时报告配送中心应急小组;火情继续扩大的,及时拨打119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
随车人员应迅速离开车辆,协助驾驶员灭火,并请求过往车辆和群众的帮助。
起火车辆随车带有贵重物品或货物时,随车人员应负责警戒,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抢救随车物资。
配送中心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灭火,保护好现场重要物资,必要时进行安全转移。
(3)若发生机动车辆纵火事件,纵火者仍在现场的,第一目击者和随车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纵火行为,灭火自救,控制纵火者,并报告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同时拨打110和119报警电话;在灭火的同时,参与灭火人员应注意保护现场,以便公安机关取证,纵火者脱逃的,应记住其体貌特征及逃逸方向和使用交通工具的车种、车型、颜色、牌号等,协助破案;
配送中心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灭火,保护现场重要物资,必要时进行安全转移。
(4)发生机动车辆起火事件,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应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市局(公司)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通知保险公司,核实损失。
(5)应急处置结束后,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与保险部门协调相关事宜,并在调查工作结束后将事件发生经过、损失情况、处置过程和结果书面上报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8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时,司机和随乘人员应立即向配送中心、局(公司)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同时拨打122电话报警,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注意保证自身安全,保护好现场;因特殊情况需改变现场的,要做好标记,尽可能找到证明人,取得联系方式。
(2)当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司机和随乘人员应立即报告配送中心、局(公司)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并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伤人员,同时拨打110、120求救;当司机和随乘人员生命受到威胁时,可视情况离开现场,但应保持与有关部门和配送中心、局(公司)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的联系。
(3)配送中心、局(公司)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配合有关部门积极采取应急处置,同时及时报告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4)配送中心、局(公司)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通知伤者家属赶到就治医院,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并及时开展善后处理。
(5)应急处置结束后,配送中心、局(公司)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应在调查结束后将事故发生经过、损失情况、处置过程和结果书面上报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9机动车辆盗抢事件应急预案
(1)发生机动车辆盗抢事件,司机和随乘人员应立即向配送中心、局(公司)机动车辆应急小组报告,并拨打110报警,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正当防卫,抓获盗抢人员;盗抢人员脱逃的,应记住其体貌特征及逃逸方向和使用交通工具的车种、车型、颜色、牌号等;出现人员伤亡的,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自救。
(2)配送中心、局(公司)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保护现场。
(3)公安机关勘察取证后,配送中心、局(公司)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对被盗抢车辆上的物品进行盘存清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配送中心、局(公司)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与保险部门协调相关事宜,并在调查工作结束后将事件发生经过、损失情况、处置过程和结果书面上报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10机动车辆遭遇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1)机动车辆行驶途中遭遇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时,驾驶员应迅速将车辆开至安全地带,并立即报告配送中心、局(公司)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同时拨打110等待救援或就近寻求帮助。
(2)当情况紧急危及生命安全时,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可当即弃车,撤离至安全地带,并随时保持与配送中心、局(公司)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的联系。
如无法撤离或出现人员伤亡的,应视现场情况进行自救,并拨打110、120支援和指导自救,同时就近寻求帮助。
(3)配送中心、局(公司)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被困人员和物资,并及时报告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情况危急时,可请求有关部门支援。
(4)应急处置结束后,配送中心、局(公司)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应与保险部门协调相关事宜,并在调查结束后将事件发生经过、损失情况、处置过程和结果书面上报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11送货车辆或物资被抢事件应急预案
(1)发生送货车辆或物资被抢事件,驾驶员及随车人员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抢劫行为,抓获抢劫人员;如果劫匪人数众多或持有凶器,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尽量不要与劫匪发生正面冲突,尽可能记住嫌疑人的年龄、相貌、身高、体态等特征以及嫌疑人逃逸的方向和所使用的交通工具车种、车型、颜色、牌号等,拨打110报警电话,同时报告配送中心应急小组;若出现人员伤亡,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自救。
(2)当情况紧急,危及人身生命安全时,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可当即弃车,撤离至安全地带,并随时保持与配送中心应急小组的联系。
(3)配送中心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协调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赶往事发地,同时向市局(公司)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到达现场后,组织现场人员尽力控制事态的发展,保护好现场,禁止无关人员出入事发地。
(4)公安机关勘察取证后,配送中心、市局(公司)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应对被抢车辆上的物品进行盘存清点,列出损失清单,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配送中心、市局(公司)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初步调查、处理,与保险部门协调相关事宜,并在调查结束后将事件发生经过、损失情况、处置过程和结果书面上报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12送货车辆遭遇人为围困事件应急预案
(1)送货车辆在送货过程中被人围困时,随车送货员和收款员应立即下车,保护好随车货物安全,并与围困车辆人员进行沟通,了解事发原因,防止场面失控;司机应紧锁车门,防止卷烟被哄抢,同时应及时向配送中心应急小组报告,并视情况拨打110报警。
(2)当情况紧急,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可当即弃车,撤离至安全地带,并随时保持与配送中心应急小组的联系。
(3)配送中心应急小组接报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事发地进行协调。
情况紧急时,可通过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请求相关部门支援。
(4)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配送中心应急小组与保险部门协调相关事宜,并将事件发生经过、损失情况、处置过程和结果书面上报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13雷击、台风等恶劣天气灾害应急预案
(1)接到雷击、台风等恶劣天气预警,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应通过OA、电话等方式及时发布预警,通知各部门切断电源和网线,并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必要时组织员工撤离到安全区域。
(2)配送中心发生雷击、台风等灾害,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应立即报告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并迅速安排切断办公楼电源,断开网线,组织楼内、仓库内人员安全、有序撤离到安全区,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
(3)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应保护灾害现场,并随时向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处置进展。
灾害严重的,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按规定报告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地方政府。
(4)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应组织善后处理及相关调查工作,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灾害情况、处置过程及结果报告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灾害严重的,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将灾害情况及处置结果报告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地方政府。
3.14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1)门卫发现异常聚众情况后,应立即关闭大门并报告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并对欲强行进入配送中心大院的人员进行劝阻和制止。
(2)配送中心应急小组接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会同相关部门到现场维持秩序,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应急防范准备。
(3)配送中心应急小组按照《信访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聚众人员进行说服和疏导,视情况向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情况严重的,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报告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
事态无法控制的,应拨打110请求帮助。
(4)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应组织善后处理及事故调查工作,并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件起因、造成损失、处置过程及结果等书面报告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情况严重的,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将处置情况报告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
3.15地震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1)接到地震预报后,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应根据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令,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
依法发布有关信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对事发地办公大楼、仓库建筑物进行全面检查、加固,关闭电源,转移物资,撤出工作人员;同时组织人员对办公楼、仓库进行安全警戒,禁止人员进入,保证人员财产安全。
(2)若未有预报突然发生地震灾害,事发办公楼、仓库人员应迅速撤离现场至安全地带,并在第一时间上报配送中心应急小组。
若地震来临时,事发部位人员无法及时撤离,可选择卫生间等空间小、不易塌落的地方躲藏,待情况稳定,确保无危险后,再想办法离开大楼、仓库或大声呼救等待救援。
应在第一时间上报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并拨打110、120要求援助。
(3)地震发生后,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应立即报告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组织救援队伍搜救受灾人员,安排有余震危险的办公楼、仓库全部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搜救工作应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避免造成新的人员伤亡。
(4)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应在确认没有余震后,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全面展开人员搜救和财产抢救,并及时收集汇总地震破坏、人员伤亡、救援行动等情况,随时向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进行续报,并负责采取防御措施,消除次生灾害隐患。
(5)应急处置结束后,配送中心应急小组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清理,核实灾害损失,配合保险公司做好理赔取证,抚恤伤亡家属,并将处置结果在调查结束后报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16霉变事件应急处置
(1)如遇仓库内空调、除湿机等防霉设备大面积损坏或停电,仓管员应及时报告配送中心应急小组,配送中心应急小组指令仓库工作人员将仓库密封,控制人员进出,减少空气流动,减缓库内温湿度的变化;如为停电,尽快联系供电部门送电,需要时启动备用发电设备。
如为设备损坏,联系厂家或专业维修人员尽快上门抢修。
(2)发现有卷烟出现霉变的,仓管员应立即报告配送中心应急小组,配送中心应急小组负责组织人员进行隔离检查(严重的要送检),防止霉变蔓延;如出现大面积霉变,应尽快隔离,防止霉变继续扩大,同时转移未霉变的卷烟。
并对仓库进行消毒杀菌,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应急处置结束后,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应将霉变产生的初步原因、经过、霉变数量、损失等形成书面报告在调查结束后报送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17洪涝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1)接到洪涝灾害预警后,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应及时通过电话发布预警,安排相关部门进入戒备状态,展开预防工作。
(2)发现洪涝灾情后,仓库值班人员应立即切断总电源,并迅速报告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和储配部负责人。
储配部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人员开展自救,并随时向配送中心应急小组报告灾情变化。
(3)配送中心应急小组接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转移库存物资和商品,构筑围堰阻截洪水,并及时向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4)若灾情无法控制,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应组织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清点人数,必要时拨打110报警,并随时向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灾情发展。
(5)应急处置结束后,配送中心应急小组组织人员清理现场,核实损失,在调查结束后将书面调查报告上报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应急处置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相关预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在事发10分钟内向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按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善后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应做好事故调查、核实损失、现场清理、恢复生产,并按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组织整改;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6保障措施
6.1应急通讯
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应在办公楼、仓库等重要部位醒目位置公布报警电话。
配送中心应急小组有关人员24小时开通移动电话,所有卷烟配送人员工作期间一律开通移动电话。
6.2应急物品保障
配送中心应急小组负责配备安全帽、手套、防身工具等必要的应急救援物品,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教育
配送中心应急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关法律法规及应急救援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7.2技能培训
配送中心应急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技能培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7.3预案演习
配送中心应急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演练活动,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技能。
8附则
8.1预案更新
本预案应由配送中心应急小组结合实施和演练情况,及时进行修订,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8.2奖励与责任
配送中心应急小组对在应急救援行动中表现突出、消除了重大险情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奖励建议;对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8.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金华市烟草专卖局浙江省烟草公司金华市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
8.4实施时间
本预案经金华市烟草专卖局浙江省烟草公司金华市公司批准后实施。
8.5人员通讯录
配送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小组人员通讯录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
组长
经理
副组长
副经理
成员
各部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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