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社区试行.docx
- 文档编号:23995527
- 上传时间:2023-05-23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18.16KB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社区试行.docx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社区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社区试行.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社区试行
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新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以社区服务中心为网点,建立坪山新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同时形成网络式统一管理。
为加强孵化基地管理,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孵化基地的主要功能是协助入驻社区社会组织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提供孵化场所和配套服务,鼓励和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第二章孵化基地管理工作
第三条新区社会建设局负责孵化基地的审批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和各社区居委会负责孵化基地的具体监管和指导工作。
第五条各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孵化基地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孵化基地的管理职责
第六条孵化基地作为社区社会组织的孵化单位,承担以下职责:
(一)协助做好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申请登记或备案的初审工作;
(二)协助拟登记或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制定或完善章程;
(三)协助社区社会组织年检并进行年检初审;
(四)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培训交流等能力建设服务;
(五)协助和指导社区社会组织申请资助;
(六)协助社区社会组织策划活动,组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开展活动;
(七)整合社区场地资源,分时段安排协调社区社会组织来中心活动;
(八)对社区社会组织遵守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
(九)行使物业管理职能,负责安全、卫生等保障工作;负责孵化基地各类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和保养。
(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章孵化基地的入驻条件
第七条符合以下类型的社区社会组织可申请入驻:
(一)有利于促进社区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如志愿者服务队、互助会、环保协会、公益发展中心等;
(二)有益于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的的文化体育类社区社会组织,如健身队、麒麟醒狮协会、腰鼓队、自行车运动协会、合唱队、书法协会等;
(三)为优抚安置对象、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直接提供福利服务的社会服务、福利类社区社会组织,如特殊儿童教育机构、老人康复中心、居家养老中心等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有利于促进社区居民自治、维护居民合法权益的社区社会组织,如居民自治会、法律服务队、妇女维权站等。
(五)致力于科学技术研究的社区社会组织,如各类科技协会和民间科技研究中心等。
第五章入驻孵化基地的申报程序
第八条符合第四章所列入驻类型的社区社会组织及个人,填写《入驻坪山新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以下材料,向孵化基地提出申请:
(一)有意向入驻孵化基地的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个人基本资料,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规划等材料;
(二)已存在但尚未登记或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组织,除提供组织负责人等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社区社会组织的具体人员名单、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职务等详细情况。
第九条孵化基地在接到申报材料后,组织考察评审,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获准入驻的社区社会组织在约定时间内,与孵化基地签订《社区社会组织入驻坪山新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协议》(见附件2,以下简称“入驻协议”),即可入住孵化基地。
第六章对入驻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
第十条相关单位和孵化基地根据本办法和入驻协议等有关规定对入驻社区社会组织实施管理。
第十一条签订入驻协议,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一年一签,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两年一签。
第十一条入驻社区社会组织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和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商业活动,入驻社区社会组织的业务范围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对孵化基地场地进行随意使用,服从孵化基地场地使用安排。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承担入驻期间发生的安全风险和因服务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和入驻协议,服从相关单位的管理,支持、配合孵化基地开展各项工作。
(四)做好安全工作,维护孵化基地公用设施,保持孵化基地正常活动秩序。
(五)入驻社区社会组织违反孵化基地管理办法或因故不能履行协议的,经审批单位审核认定后,终止入驻协议,社区社会组织退出孵化基地。
第十二条入驻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期满两年后,经评估可独立运作的,需退出孵化基地。
不能独立运作的,可继续在孵化基地开展活动,但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孵化基地运营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新区社会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入驻坪山新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申请表》
2.《社区社会组织入驻坪山新区社区社会组织孵
化基地协议》
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
2014年6月5日
主题词: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通知
抄送:
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
2014年6月5日印发
(印27份)
附件1
入驻坪山新区社区社会组织
孵化基地申请表
编号: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
万元、人、平方米
社会组织名称
法人(负责人)
办公地址
业务范围
注册资本
组织
人数
场地面积
经费来源:
组织(项目)阶段:
研发阶段□ 筹备阶段□ 成长阶段□
社会组织发展前景:
很好□ 较好□ 一般□ 不确定□
现有成果证明或资格人认证情况(可附件):
社会组织入驻要求或需求:
主要负责人名单
姓名
性别
年龄
毕业院校专业
毕业时间
学历
职务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以下由坪山新区孵化基地管理工作组填写
合同期限: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场地编号:
第 层 号房间
场地面积 平方米
受理意见
经办人:
审批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社区社会组织入驻坪山新区社区社会组织
孵化基地协议
甲方:
XX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乙方:
孵化基地是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培育、孵化、协助管理一站式服务的平台。
为了保持孵化基地良好的办公环境,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相互守信的原则签订此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孵化基地地址:
二、活动区域及时间:
根据孵化基地统筹安排。
三、使用期限:
201*年*月*日开始入驻,具体要求另行约规定。
四、权利与责任
1、甲方为创造乙方良好的孵化环境,落实《坪山新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免费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配套服务,力争把孵化基地打造成新区服务社区社会组织的的综合性平台。
2、乙方应遵守孵化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得随意接受捐助资助或者收取会费(必须收取的费用,经甲方认可后进行公示)。
必须坚持文明服务公约,按规定时间使用场所,不得随意改变场所用途。
与孵化基地工作人员及其他入驻组织不得发生争吵等不文明行为。
3、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会议、展示、报告等场地服务,如需使用乙方应提前一天向中心提出申请。
4、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及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商业活动,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入驻期间发生的经营风险和因组织运营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甲乙双方共同做好安全卫生工作,爱护孵化基地场地、环境及各类设施及办公服务设备,不得损坏、带走所有办公服务设备,确保孵化基地的各项工作运作秩序;
6、社区社会组织违反孵化基地管理办法或本协议的,经审核认定以后,甲方可终止入驻协议,社会组织退出孵化基地。
7、乙方如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一份上交新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工作组备案),乙方持一份。
未尽适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9、未尽事宜双方可在此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社会 组织 孵化 基地 管理办法 社区 试行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