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合同条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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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合同条款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合同编号:
施工单位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年月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一、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地域范围为(工程范围),
工作内容为:
道路设施养护、排水设施养护、应急抢险工程及专项急修工程,具体以街道范围内实际养护工程量为准。
三、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一年,开工时间为____,竣工日期_____。
(本工程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次养护工期为一年;首年按中标价格签订合同。
每年的合同工作完成并经发包人评估考核合格后,可按中标价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如此直至服务期限完毕为止,本次第XX年签订合同。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
(人民币)(金额大写)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一)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招标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文件、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总说明等)
8、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签订时的银行账户及账号为预付款及进度款拨付的唯一账户及账号。
十一、合同生效及份数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副本捌份,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均具备法律效用。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盖章)(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二、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三、合同专用条款
为了加强XX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确保其设施完好、整洁,甲乙双方按照《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作为市政设施维修养护的实际情况,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次中标确定的养护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设施维修养护范围
承包范围:
(实施范围,如广州市海珠区XX街道)的道路设施养护、排水设施养护、应急抢险及专项急修工程,具体以承包范围内实际养护工程量为准。
二、设施养护及应急抢抢险、专项维修的涵义
1、设施养护:
本合同所称的设施维修养护主要指日常保养及养护范围内的修理、设施巡视和检查等,详见后“三、设施维修养护内容”。
2、应急抢险及专项急修工程:
本合同所称的应急抢险工程主要指当出现台风、洪涝等险情时,承包人按照发包人指令而开展的应急抢险工作(如抽排水等);本合同所称的专项急修工程主要指当出现紧急情况需立即处理时,承包方按照发包人指令而开展的应急处理工作(如道路塌陷处理、应急排水改造、临时抽排水及其它临时处理措施等)。
三、设施维修养护主要内容
序号
项目
维修养护内容
承包要求
1
道
路
设
施
养
护
内
容
①日常巡视和定期检查
制定巡查方案,对管理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实行定时巡查制度,并保证其完整性和使用畅顺,对违章开挖道路或其他损害市政设施的行为应立刻予以制止,并立刻上报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
②维修人行道
按照《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设施完好标准和检查方法》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规范标准,保持承包区域内人行道的美观性和完整性。
如遇损坏,乙方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必须立刻围蔽,72小时内修复完毕。
③维修车行道
按照《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设施完好标准和检查方法》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规范标准,保持承包区域内道路的美观性和完整性。
如遇损坏,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必须立刻围蔽,3天内完成路面维修。
混凝土损坏需按板块进行修复;沥青损坏需按方块进行修复。
④河涌及周边环境的治理
保持承包区域内河涌沿岸护栏的美观性和完整性,包括护栏损坏。
保持堤岸的整洁,及时清除杂草杂树和填补裂缝。
上述工作内容乙方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必须立刻围蔽,48小时内修复完毕。
⑤安全责任
承包单位必须为其工作人员购买相应的安全保险,并向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提交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和完整详细的组织架构图。
对于养护范围内进行的施工作业、用电、抽水、管坑、挖掘等工作,乙方应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2
排
水
设
施
养
护
内
容
①日常巡视和定期检查
1、制定巡查方案,对管理范围内的排水设施实行定时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各种问题,保证其完整性和使用畅顺。
2、及时发现及制止私自将用水接驳入市政排水管网的行为并立刻上报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
3、及时发现及制止破损排水设施的行为并立刻上报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
4、在完成上述工作外,乙方必须提供2名工作人员给甲方机动调配。
②疏通路面排水设施和地下排水设施(包括:
排水管、排水井)
1、保持路面和地下的排水设施畅通。
(包括街域内主次干道、支路,小区,城中村、内街内巷、市政渠箱等所有排水设施)每个季度对中标范围内所有排水设施循环清疏1次,保持管理范围内排水管内的淤泥不超过管内高l/4,保持排水井内淤泥不超过井底到最低排水点高度l/3。
2、如遇突发排水设施阻塞情况,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现场疏通。
3、如在承包单位养护范围内发生水浸街,承包单位在接到投诉后必须立刻安排以负责人为首的抢险队伍在2小时到现场进行抽水(不管因任何原因而产生的水浸),并听从甲方的指挥。
相关费用列入应急抢险内容按实结算
③更换或维修损坏或被盗的各类井环、井盖
1、接到井盖问题通知后2小时内到现场围蔽和处理。
2、对破损或缺失的旧式井盖(非防盗井盖)进行更换或维修。
3、对井盖下沉或井盖周边路面损坏进行调升或维修。
4、若损坏或缺失的井盖如需整套更换的,则列入应急抢修内容按实结算。
5、若损坏或缺失井盖的规格不符合常用井盖规格,由乙方负责根据实际规格自行订造更换或整套井环盖。
并列入应急抢修内容按实结算。
④安全责任
承包单位必须为其工作人员购买相应的安全保险,并向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提交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和完整详细的组织架构图
注:
①表中排水管所涉及管材应为不低于原标准的材料,且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②人行道应采用原损坏点的材质,具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③对于上述的维修养护内容,乙方没有按按照相应承包要求完成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进行养护处理,其中发生的费用由本工程合同费用中扣除。
四、承包方式
l、本工程排水设施养护(主要包含排水管道清疏、马检井清疏、马进井清疏;管道修复、马检井维修和马进井维修等),采用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方式。
2、本工程道路设施养护(主要含侧平石养护、混凝土及沥青的路面及基层养护、刨铺沥青面层、铺设沥青面层、人行道养护、调平人行道砖、更换人行道砖,维修更换止车石等)采用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方式。
车辆及人员巡查采用总价包干方式。
3、本工程应急抢险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方式。
4、本工程专项急修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方式。
5、在履行本合同时,如遇突发事件,用养护手段无法或难以解决的,由甲方直接下达或由乙方向甲方及时提出反应并上报应急处理方案,经甲方批准认后实施,费用在抢修工程费用中列支。
6、乙方在确定的范围内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维护设施完好,无缺损,风险自担的方式实施养护承包。
7、维修养护所需材料、成品、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但必须符合原设计、甲方及有关养护技术规程、规范要求。
五、合同价款
总金额(大写)XXX元(人民币)(其中道路养护金额XXX元、排水养护金额XXX元、应急抢险工程金额XXX元、专项急修工程金额XXX元、安全生产措施费XXX元)。
六、养护期限
本次养护期限为X年X月X日起X年X月X日止(一年)。
七、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方的权利: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年度(或月度)考核要求,每月审核乙方上报的月度维修养护计划,检查维修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审核乙方上报的月度养护工作量报表,并对排水设施完好情况进行月度考核和季度考核。
(2)对乙方日常维修养护的质量、安全、养护周期和巡视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
(3)对乙方承包维修养护的设施完好状况进行跟踪检测,发现危急状况限期要求乙方采取应急措施:
(4)按照市人民政府或上级部门的指示,在特殊情况及重大事件发生等情形出现需对设施进行计划调整或特殊维修时,乙方必须服从。
2、甲方的责任:
(1)委派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维修、养护工程实施监理,并及时签认乙方的书面请款书。
(2)在必要时协助向乙方提供有关市政设施维修、养护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技术规程和检查、考核办法,下发各类报表样式,健全双方内业资料:
(3)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拨的养护经费计划,按约定的期限及时向乙方支付养护经费;
(4)协助处理养护工作中与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5)涉及市政设施结构变动及重要结构部位修复的工程,进场前,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线路图、设计文件及有关工程竣工资料。
(6)按时批复乙方送达的月度维修养护计划,下月的月度计划应于本月27日前批复。
八、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l、乙方的权利
(1)按照本合同约定,根据设施维修养护的内、外业完成情况,取得相应养护经费。
(2)按照确定的养护经费制定年度、月度养护计划,安排日常养护计划。
(3)在履行本合同时,如遇突发事件,发生的甲方交办的本合同范围外的新增工作任务,可向甲方提出增加相应经费。
2、乙方的责任
(1)编制年度养护预算和月度养护计划,乙方应在每月20日前向甲方提交下月的维修养护书面计划,并组织实施经甲方认定的养护计划,在本合同确定的设施养护项目内合理使用养护经费,确保设施完好、整洁。
(2)针对该工程根据有关养护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技术规程和检查、考核办法等要求做好养护工作,确保养护质量。
(3)按照规定对设施组织每日巡视和经常检查,每月对养护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每季度组织一次步行路况调查,并将检查情况登记存档,检查记录必须报送甲方一份。
(4)及时做好养护项目的内外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保管、上报甲方的工作,配合甲方进行设施完好状况检查、考核以及日常安全、质量的检查。
(5)按照甲方的要求,定期做好养护区域内市政设施量记录、收集、整理、保管、上报甲方工作。
(6)乙方进行维修工程时,必须选用符合设计及甲方要求的材料、设备,如有改变,必须征得甲方代表的签认。
工程完工后,必须通知甲方验收。
(7)乙方有责任对养护范围内区域进行巡查,若发现违章开挖现象则必须及时上报甲方,如果甲方在乙方的养护范围内发现违章开挖而乙方并没有就此上报甲方,则甲方在乙方的考核中扣减5分/次,而由此而损坏的地方,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自理。
(8)如在承包单位养护范围内发生水浸街,乙方必须立刻安排以负责人为首的抢险队伍在0.5小时到现场进行抽水(不管因任何原因而产生的水浸),并听从甲方的指挥。
(9)做好文明施工及各项现场管理工作,做好施工范围内的交通疏导,若因施工不当或安全措施不足而导致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负完全责任,并负经济赔偿责任。
施工场地文明施工的要求: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市政园林和管线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市政园林【200l】1273号)、关于印发《广州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规范实施细则》(市政园林[2004】1633号)以及《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围蔽管理提升实施技术要求和标准图集的通知》(穗建质【14】1335号);
承包人应保持现场整洁,保证卫生要求,合理地安排临时设施,存放和处置好设备及材料,及时清运垃圾和余泥,处理好污水排放。
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立即从施工现场搬走或清除承包人的设备、材料、垃圾以及各种临时设施,并保持施工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
若承包人需保留他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其义务而需要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时,其工料机存放必须满足城市管理相关要求,否则乙方须负完全责任,独立承担相应后果。
九、保证金
l、乙方于签署本合同的同时,须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忠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的担保。
2、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X万元(中标价的10%)。
3、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甲方有权敦促其履约。
若经敦促,乙方仍未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则甲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保证金来抵偿等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并不仅限于:
违约金及直接损失等)。
4、合同期间,保证金均应不低于本条第二款确定的数额。
当保证金低该金额时,乙方须于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将保证金补足。
5、如乙方未按上条规定的时间缴付或补足保证金,则甲方有权收取滞纳金(按应收保证金金额每日千分之五计算)或视为乙方违约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的约定提前解除本合同。
6、在乙方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情况下,合同期满15天内甲方将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十、违约责任
l、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养护任务,乙方不得向他人转包或分包养护项目。
否则,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解除合同。
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定期对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到位情况进行检查;若无正当理由、未经甲方同意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未按要求在施工现场进行施工管理工作的,视作乙方违约,按中标价的2%向甲方计付违约金。
若发现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和总工缺位,视作乙方违约,每发生三次则按中标价的1%向甲方计付违约金。
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施工场地文明施工的要求,经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仍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改善或改进的,乙方应按每日1000元向甲方计付违约金。
若超过5日仍未改善或改进的,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解除
l、因乙方违约致解除合同的条件或合同法规定之法定解除的条件成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该通知送达乙方时解除合同即生效。
2、因乙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乙方已交的履约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由甲方没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3、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尾款的效力。
亦不能免除乙方对己完工维修项目的保修责任。
十二、维修养护质量标准和要求
(一)维修养护质量标准参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3—96)、《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设施完好标准和检查方法》、《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T68—96)及国家、省、市有关规程、规范,维修养护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不低于设施现在状况,及符合规范规定的合格以上标准。
若不符合其质量要求,由乙方无偿返工。
(二)养护考核评定方法(见附件一)
(三)养护街道管理及考核制度
第一条人员配置和机械设备配置:
(1)、人员配置。
乙方必须保证所养护的街道每天都有(8)个工人进行清疏工作,并要求将(8)个工人的名单及负责人联系电话提供给维管中心及监理单位。
(2)、机械设备配置。
乙方必须配置冲水车1台、抽水泵4台(600千瓦)和抢险车2台等机械设备。
第二条月度维修养护计划:
1、排水设施清疏方面。
(1)街道社会化养护工程承包单位应在每周五向监理单位报送下周清疏维护计划(计划必须具体到何时(每天)何地进行何处作业。
)根据养护单位上报的计划,监理单位每日进行不定时检查。
(2)周报。
街道社会化养护工程承包单位必须每周四向监理单位报送当周周报。
(3)月报。
监理单位应在每月25号向甲方提交当月月报。
2、道路设施。
(1)街道社会化养护工程承包单位应在每周四向监理单位提交本周养护范围内市政设施巡查日志。
(2)监理单位应在每月25日向甲方提交下月月度计划和当月工程完成情况月报。
(3)监理单位每月下旬主动到街道了解社会化养护情况,进行信息摸查及收集。
第三条文明施工
1、乙方在维修作业时,维修工人必须统一穿着印有“市政维修”字样的反光衣,并佩戴所属单位的胸卡。
2、乙方在维修作业时,施工材料不得乱堆乱放,影响人行、车行。
3、乙方在维修作业时,必须在其作业范围内设置护栏、安全警示牌等安全设施。
4、乙方作业完成时,应及时对施工范围进行清洁,保持道路环境整洁。
第四条考核制度
1、街道社会化养护工程应每两月进行一次巡检考核。
由市政科牵头组织,市政维管中心、养护监理单位、养护单位参加。
所有社会化养护的街道按考核分数进行排名,若同一条社会化养护街道的考核得分在半年内位于末位两次或一年内位于末位三次,则中止养护合同。
2、所有街道养护工程承包单位须接受所在街道办事处城管科考勤督促,服从指挥,并及时处理街道反映的排水投诉问题。
3、月度考核得分作为季度进度款支付依据。
4、社会化养护工程承包单位每年实行末位淘汰制(淘汰1名),每年12个月综合评分值之和最低值,不予续签下年合同。
5、若维管中心及监理单位一个月内对养护承包单位提出3次有效投诉的,将考虑中止养护单位施工合同。
十三、经费的构成及支付方式
1.合同款按季度进度款支付:
道路及排水养护、应急抢险、专项急修的进度款同期申请。
2.道路及排水养护部分的进度款根据季度考核情况支付:
(1)季度考核得分a≥80,支付进度款(当季完成工程量X80%);
(2)考核得分60≤a<80,支付进度款(当季完成工程量×80%×80%),乙方根据扣分点进行整改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可再支付进度款(当季完成工程量20%×80%);
(3)考核得分<60,支付进度款(当季完成工程量×50%),乙方根据扣分点整改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可再支付进度款(当季完成工程量×30%)。
3.应急抢险及专项急修部分的进度款支付:
完成竣工验收可支付至已完成工作量(需已同步完善内、外业工作)的80%。
4、年度道路排水养护、应急抢险、专项急修的进度款最高支付至各项合同价的80%。
完成区财政局结算审核批复后,可支付至相应工作量的95%,5%在保修期满后支付。
2.合同价款及调整
(1)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已包含了在承接范围内按照规定标准完成相应养护工作的全部费用(结算按“四、承包方式”所列执行)。
(2)调整方式:
如遇政府政治任务等导致增加工作量或新增项目时,按照财政投资程序办理合同变更。
增加工作量的单价按如下方式确定: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只是主材变更的,则只调整主材价格,其他不变。
当设计变更或在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工程项目,则作为新增项目(是否为新增项目由招标人确定),结算时按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1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12年《广东省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计算。
材料价格在《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常用材料综合价中有对应的,按施工期间的综合价计算,其他材料价格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实际使用的厂家、品牌、规格、质量等结合市场行情进行确定。
取费标准按相应取费文件规定,利润按人工费的18%,措施项目费不另计算,变更部分的下浮率按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投标报价–招标限价)÷招标限价×100%)。
本工程的结算造价以广州市海珠区财政部门审核的工程结算价为准。
十四、合同期间,由于乙方维修养护不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或者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导致工伤事故,所发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延迟支付维修养护费及追究责任的权力。
十五、养护范围内损坏、盗窃等事件的责任及其处理
l、对在巡查中发现养护范围内有损坏、盗窃等事件发生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理,或接到通知、举报后,应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做好记录进行反馈:
相关的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若因养护范围内市政设施的损坏、被盗而导致第三人受到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相关的责任及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3、如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两天内(不含雨天)乙方仍不执行,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费用由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中或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没按文明施工要求进行围蔽的:
(1)对文明施工做得不好的单位进行通报;
(2)没收不按规范标准进行围蔽设施;
(3)对违反文明施工的单位进行停工整顿;
(4)对严重违反文明施工的单位从严处罚(其中,不按期清理现场,按每超期l天每平方米计罚款40元,对违反有关文明施工规定的按最高限处以罚款(最高可达2万元);
(5)对不按期整顿的单位进行一个月停止审批:
(6)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单位,将停止3个月参加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投标资格。
5、如果甲方在乙方的养护范围内发现违章开挖而乙方并没有就此上报甲方,发现一处罚款2000元(养护单位发现并及时报告我局的除外),不设上限。
该费用在所支付的季度进度款或施工进度款中扣除,而由此而损坏的地方,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自负,同时在乙方的季度考核中扣减5分/次。
6、如果甲方在乙方的养护范围内发现市政排水井盖缺失的,而乙方并没有就此上报甲方,(养护单位发现并通知我局的除外),发现一处罚款500元,不设上限。
该费用在所支付的季度进度款或施工进度款中扣除,同时在乙方的季度考核中扣减5分/次。
十六、附件一《养护季度考核综合评分表》作为乙方是否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评定。
其他约定:
十七、乙方必须在广州市海珠区范围内,可供本工程使用的300平方米及以上的场地(办公、工具、材料储料场),且有便利的对外交通条件。
提供自有或租赁材料,租赁的需附1年以上的租赁合同)。
乙方必须提供的机械设备主要包括:
疏管机:
管径>600、摆臂式垃圾车及垃圾斗等.提供自有或租赁材料,租赁的需附1年以上的租赁合同。
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上述使用场地和机械设备资料。
如不能按时提交,甲方有权扣除5%以内投标中标价作为罚金。
扣除罚金后,在甲方另再规定的期限内,如不能按时提交,则视为不能履约,并按乙方违约处理。
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解除合同。
十八、乙方的项目经理、副经理以及主要行政与技术领导等,必须常驻工地,不得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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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 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