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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评估纪实
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
评估纪实表
(修改稿)
被评估单位:
县学校
评估时间:
年月日
督导评估人员: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
二〇一五年五月
表1-1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评估纪实表(B1、B2)
评估
指标
评级标准
评估纪实
B1
学校设置与
校园规划
A等:
学校设置、规模、校园规划布局达到《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B等: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1.初中设有小学毕业年级、完全小学毕业年级不在本校上课等。
2.2009年及以后建设的规模过大学校(义务教育学校超过36个班)。
3.校园规划不合理,教学、运动、生活区穿插、相互影响。
4.生均绿化用地面积:
中学低于4㎡/生,小学低于3㎡/生。
5.附设幼儿园影响学校功能室设置或学生活动。
C等:
学校设置及功能不能满足正常教育教学活动需求。
1.初中是否设有小学毕业年级(是/否)、
完全小学毕业年级是否在本校上课(是/否);
2.班级数个,其中初中个,小学个;
3.校园设置与规划是否合理:
4.是否附设幼儿园:
5.绿化情况:
生均绿化用地面积㎡。
生均建筑面积㎡。
结论判定理由:
评估结论:
B2校舍建筑设计与质量
A等:
校舍坚固、安全,无隐患;校舍管理档案及2002年后学校建设项目基建档案齐全。
B等: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1.校舍存在门窗破损、墙皮大面积脱落、渗水等。
2.消防和应急照明设备,疏散标志配置不完善。
2.校舍管理档案及2002年后学校建设项目基建档案不够齐全(土地、校舍确权档案暂不作要求)。
C等:
1.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或D级危房,或其它次于B等情况。
2.新建校舍抗震设防类别低于重点设防类;存在应加固或拆除,而未加固或拆除的抗震不达标校舍。
3.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和应急照明设备,未设置疏散标志。
1.校舍建设及维修维护情况:
有无危房及安全隐患:
2.校舍及基建档案情况;
结论判定理由:
评估结论:
表1-2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评估纪实表(B3)
评估
指标
评级标准
评估纪实
B3普通教室
A等:
具备下列条件的:
1.单间使用面积:
初中≥56㎡、小学≥52㎡、教学点≥40㎡。
2.课桌椅、讲台、黑板规范、齐全、布置合理、整洁完好;每间教室至少配备2种不同高低型号课桌椅或配备高度可调课桌椅。
3.左采光,照明灯具种类、数量符合规定(两间的教室达到6盏)。
4.平均班额不超过标准(中心城区学校及乡镇中心中小学:
初中平均班额≤55人,小学≤50人)。
B等: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1.单间使用面积低于A等要求,但初中≥52㎡,小学≥46㎡,教学点≥36㎡。
2.教室未配备2种不同高低型号课桌椅或高度可调课桌椅的,或使用双人课桌的。
3.无讲台,讲桌或多媒体布线不规范,影响使用的。
3.右采光,或标准教室荧光灯不足9盏,但≥6盏(两间的教室不足6盏,但≥4盏);或灯具不符合规定;或无黑板灯。
4.中心城区学校及乡镇中心中小学平均班额初中56-60人,小学51-54人;其他农村初中平均班额51-55人,小学46-50人。
C等:
1.平均班额超过B等规定或其他次于B等情况。
2.未做到学生1人1桌1椅(凳)的。
注:
教室照明荧光灯指40瓦荧光灯。
1.单间使用面积、、㎡,
2.桌凳、讲台等各种设施配备情况:
教室是否至少配备2种不同高低型号课桌椅或高度可调课桌椅(是/否)。
3.采光照明情况:
照明,
采光;
4.在校生数,班级数,教室数。
平均班额人,其中:
初中人,小学人。
5.是否为中心城区学校:
是/否
结论判定理由:
评估结论:
表1-3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评估纪实表(B4)
评估
指标
评级标准
评估纪实
B4
学科专用教室
A等:
具备下列条件的:
1.室内桌椅橱柜及各种主要专用设施齐全、布置合理、整洁完好。
2.各学科专用教室每间使用面积达到标准要求。
3.各学科专用教室种类齐全,间数不低于《办学条件标准》规定(使用条件相近的专用教室可两室合用,但种类不少);
4.仪器器材室等辅助用房,满足仪器器材有序、分类摆放。
B等:
各类专用教室齐全,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1.室内桌椅橱柜数量不足或破损,或专用设施不够完善。
2.每间使用面积未达标准要求,但座位数满足一个班教学需要。
3.每类专用教室间数不足,但不低于《办学条件标准》规定的50%。
C等: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C等:
1.学科专用教室种类不全。
2.有的学科专用教室无设施,或设施无法使用。
3.器材室等辅助用房严重不足,造成仪器器材堆积,无法摆放,给使用造成很大困难的。
若存在其他明显低于B等情况的,可记录情况统一处理。
注:
1.含3年级以上教学点应设科学教室,开设信息技术课(含4年级以上)的教学点应设计算机教室。
2.县建有独立的实践活动基地,学生每年在基地集中活动的,校内技术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可放宽到至少设置一间。
3.不合理合用的专用教室,只承认为主的、可以使用的一类专用教室。
1.设施不符合要求专用教室及情况:
2.各专用教室应配个数/实配个数(单间面积㎡):
物理实验室/(㎡)、化学教室/(㎡)、
生物实验室/(㎡)、科学实验室/(㎡)、
技术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
计算机教室/(㎡),史地教室/(㎡)、
音乐教室/(㎡)、舞蹈室/(㎡)、
器乐排练室/(㎡)、美术教室/(㎡)
(两室合用的,仅在为主的教室填写实际配备个数,其他合用教室在后面横线上填写与哪个教室合用)
3.各学科专用教室缺少、合用及单间面积不足情况:
4.辅助用房不满足需要情况:
结论判定理由:
评估结论:
表1-4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评估纪实表(B5)
评估
指标
评级标准
评估纪实
B5
公共教学用房
A等:
具备下列条件的:
1.室内桌椅橱柜及各种主要专用设施齐全,布置合理、整洁完好。
2.各种公共教学用房种类齐全(教学点有多功能室和图书(阅览)室即可),每类公共教学用房使用面积不低于《办学条件标准》规定的90%(使用条件相近的功能室可两室合用,但种类不少)。
B等:
各种公共教学用房种类齐全,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1.室内桌椅橱柜数量不足或破损,各种专用设施配备不够完善(阅览室座位数不达标,但不低于标准的70%)。
2.每类公共教学用房使用面积低于《办学条件标准》规定的90%,但大于或等于60%;教学点只有多功能室或图书(阅览)室之一。
C等: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或其他次于B等情况:
1.每类公共教学用房使用面积低于《办学条件标准》规定的60%。
2.缺少多功能室、图书阅览室、心理咨询室、卫生保健室之一的。
3.教学点既无多功能室,也无图书(阅览)室的。
注:
1.公共教学用房包括图书阅览室、多功能室、科技活动室、体育活动室、心理咨询室、卫生保健室。
2.体育活动室及全面实现多媒体“班班通”的12个班以下中学、完全小学的多功能教室,暂不列入评估范围,有条件的应按标准建设体育活动室。
3.提倡图书开架阅览。
规模较小的学校图书室、阅览室可以合并设置;教师阅览室、学生阅览室可以合用,但宜分区设置。
4.不合理合用的功能室室,只承认为主的、可以使用的一类功能室。
1.公共教学用房设施不符合要求情况:
教师阅览室:
应配座位数,实有座,占应配座位%;
学生阅览室:
应配座位数,实有座,占应配座位%;
2.各类公共教学用房面积(㎡):
多功能教室、科技活动室、图书阅览室、
心理咨询室、卫生保健室。
公共教学用房面积不足及合用情况:
结论判定理由:
评估结论:
表1-5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评估纪实表(B6)
评估
指标
评级标准
评估纪实
B6
学生生活用房
A等:
具备下列条件的:
1.学生宿舍有取暖、降温设施,且楼房每层楼有盥洗室、卫生间,平房宿舍在宿舍区设置厕所和洗刷间(设施),盥洗设施满足需要;有淋浴设施。
2.食堂设施、餐厅餐桌椅、洗刷设备基本齐全;能为学生热饭;
3.宿舍、食堂生均使用面积分别不低于3㎡、1.5㎡。
4.学校能给学生提供饮用热水,且饮水器数量充足。
5.厕所为水冲式厕所,厕位够用。
B等: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1.学生宿舍无取暖、降温设施,或每层楼只有盥洗室或卫生间,平房宿舍在宿舍区无洗刷间(设施),或盥洗设施明显不足。
2.餐厅餐桌椅不足。
3.学校能给学生提供饮用热水,但饮水器数量不足。
4.学生宿舍、食堂餐厅生均使用面积不达标,但分别不低于2.4㎡、1.2㎡。
5.为按学校专用无害化卫生厕所设置的旱厕;或厕位略不足。
C等: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或其他次于B等情况:
1.宿舍无取暖、降温、无盥洗室、卫生间,无淋浴设施。
2.不能给学生提供饮用热水。
3.学生宿舍为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大通铺。
4.厕所为旱厕,且未按无害化卫生厕所设置。
学校类型:
寄宿制();非寄宿制()。
1.宿舍:
楼房/平房;
主要设施:
宿舍及基本设施不达标情况
降温取暖设施情况:
盥洗室或平房宿舍洗刷间配备情况:
卫生间或平房宿舍区厕所配备情况:
淋浴设施配备情况:
2.食堂情况:
加工间设施:
是否满足需要:
餐座椅(),洗刷设施:
(),
是否能为学生热饭:
(是/否)。
食堂餐厅不达标情况:
3.寄宿生数:
人,学生宿舍总面积:
㎡;
就餐学生数:
人,食堂餐厅总面积:
㎡;
生均使用面积(㎡):
宿舍;食堂。
宿舍食堂面积达标情况
4.提供饮用热水情况:
5.厕所设置情况:
结论判定理由:
评估结论:
表1-6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评估纪实表(B7)
评估
指标
评级标准
评估纪实
B7
田径场
A等:
具备下列条件的:
1.田径场及其中足球场的设置与环形跑道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教学点(或6个班以下的小学)至少有60米直跑道和活动场地;
2.田径场内无篮排球场;
3.跑道规范、平整,塑胶或炉渣材质,或其它能满足雨后使用要求材质。
B等: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1.环形跑道长度达不到标准,但小学不低于150米,初中不低于200米,直跑道初中不低于100米,小学不低于60米;教学点只有60米直跑道或活动场地;
2.未设置足球场;
3.田径场内设置有篮排球场地;
4.跑道无内外标志线、不平整;或材质非塑胶或炉渣材质,但能基本满足雨后使用。
C等:
1.6个班及以上学校无田径场或其他次于B等情况。
2.场地或跑道为硬质地面,或不能满足雨后使用。
学校类型:
(初中、小学、教学点)
1.田径场环形跑道m,直跑道m,
(教学点:
有无活动场地);
跑道长度及材质不达标情况:
,
是否满足雨后使用要求。
2.场地是否规范:
场内有无篮排球场。
跑道是否规范:
田径场不规范情况:
结论判定理由:
评估结论:
表1-7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评估纪实表(B8)
评估
指标
评级标准
评估纪实
B8
篮排球及其它运动场地、器材
A等:
具备下列条件的:
1.篮排球场和乒乓球台数量达到《办学条件标准》要求(中心城区学校篮排球场数量不低于标准数量的90%),教学点至少有1付小篮球架和适宜场地及一个乒乓球台。
2.篮排球场地规范、平整、无杂物积水,为符合相关标准的塑胶或其他材质。
3.篮排球架、单杠、双杠、平梯、肋木配备数量达到标准要求(注:
小学需配小篮排球架,不需配备双杠)。
4.室外体育器械安放牢固,场地为塑胶或铺砂的软质地面。
B等: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1.篮排球场、乒乓球台数量不足,但农村学校不低于《办学条件标准》要求的80%,中心城区学校不低于标准的60%。
2.
3.篮排球场地不是塑胶或符合相关标准的其他材质、但能保障师生运动安全,基本满足运动需要;室外体育器械场地基本符合要求,但不得为水泥地面。
4.小学未安装小篮排球架,或室外体育器械种类不全、数量不足。
C等: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或其他次于B等情况:
1.无篮排球场或无法使用;2.教学点无小篮球架和乒乓球台。
注:
篮排球架按照应配备的相应场地数量配备。
1.应配篮排球场地个,实有篮球场个、排球场个,共有个;
应配乒乓球台个,实有个。
2.篮排球场地及器械:
篮排球场、乒乓球台数量不达标情况:
,
篮排球场地器材及材质不符合要求情况:
。
篮球架付、排球架付;
小学是否配备小篮排球架:
(是/否)。
3.室外体育器械及场地:
单杠付、双杠付、平梯付、肋木付。
室外体育器械安放是否牢固:
(是/否),
场地材质是否为软质地面:
(是/否)。
室外体育器械与场地不达标情况:
结论判定理由:
评估结论:
表1-8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评估纪实表(B9)
评估
指标
评级标准
评估纪实
B9
实验仪器器材
A等:
初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和小学数学、科学仪器器材配备均达到《办学条件标准》基本配备要求(已完成仪器更新工程)。
B等:
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仪器种类达到《配备标准》中基本配备要求,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1.分组仪器数量按标准班额达不到初中2人一组、农村小学4人一组的。
2.仪器配备套数不足,但能基本满足教学需要。
C等:
未进行仪器更新或其他次于B等情况。
1.学校类型:
中学及城镇小学();农村小学()。
2.中小学理科仪器器材配备缺项情况:
仪器更新是否完成;
仪器配备套数:
物理、化学、
生物、科学。
3.分组实验仪器是否满足农村小学4人一组,其他学校2人一组:
物理:
是/否、化学:
是/否、
生物:
是/否、科学:
是/否。
结论判定理由:
评估结论:
表1-9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评估纪实表(B10)
评估
指标
评级标准
评估纪实
B10
图书资料
A等:
具备下列条件的:
1.生均藏书量初中、小学分别不低于36册、27册(财政困难县分别不低于25册、20册)。
2.初中、小学报刊种类:
12个班级以下不低于标准(80种、60种)的60%,12-24个班不低于70%,25个班及以上不低于80%;教学点不低于20种。
3.近三年平均年图书新购数量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B等:
近三年平均年图书新购数量基本达到藏书标准的1%,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1.生均藏书量不足,但初中、小学分别不低于32册、24册(注:
财政困难县不再放宽要求)。
2.报刊种类不足,但初中、小学分别不低于40种、30种。
3.教学点至少配备一种以上报纸,每名教师一种以上教育教学刊物。
C等: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或其他次于B等情况:
1.生均图书、报刊种类均达不到B等要求;
2.近三年未购进新书。
1.藏书量共册,在校学生数人,
生均藏书量册/生;
2.报刊种。
(教学点:
报纸种,刊物种,教师是否达到每人一种以上:
是/否)。
3.近三年新购图书总数:
册;年平均新购图书数
册,
平均年图书更新率:
%。
4.是否计算机管理;
有无电子阅览室。
图书报刊不达标情况:
结论判定理由:
评估结论:
表1-10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评估纪实表(B11)
评估
指标
评级标准
评估纪实
B11
教育信息化及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A等:
学生用计算机、专任教师用计算机、“班班通”、学科专用教室多媒体配备和校园网建设均达到要求。
B等: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1.按最大班额不足每人一机,但缺口≤3台,且不低于按平均班额每人一机。
2.个别班级或部分学科专用教室尚未装备多媒体设备的。
3.多媒体设备中显示屏幕初中<50寸,小学的<46寸的。
4.校园网(简易局域网)未能全面覆盖教学和办公场所的。
C等: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或其他次于B等情况:
1.一个年级未实现“多媒体班班通”或1/6及以上班级未装备多媒体设备。
2.未达到专任教师人手一机。
3.教学、办公计算机不能上网。
1.微机室个,
每室学生微机数、、、,
在校生数:
人,平均班额人,最大班额
人。
专任教师人,配备计算机台。
计算机配备不达标情况:
2.班班通配备不达标情况:
3.专用教室多媒体配备不达标情况
4.校园网(局域网)建设情况:
校园网:
有/无
能否流畅播放网络视频:
是/否
能否覆盖教学办公场所:
是/否
结论判定理由:
评估结论:
表1-11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评估纪实表(B12)
评估
指标
评级标准
评估纪实
B12
通用技术及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
A等:
具备下列条件的:
1.小学、初中按综合实践课程中的劳动与技术教育所选项目(项目数不少于应配综合实践活动室、技术教室数),配齐器材。
全县建有独立的实践活动基地,每年安排所有学校学生在基地集中活动的,校内综合实践、技术教育器材至少配备一个与本校办学特色相关项目的器材。
2.器材种类达到《办学条件标准》综合实践活动设备要求,且数量满足5-6人一组操作需要。
B等: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1.配备的综合实践活动、技术教育器材种类明显不全。
2.手工类器材达不到按班级每人一套,其他分组器材不能满足5-6人一组操作,种植类不能满足一个班需要的。
C等:
未按《办学条件标准》配备综合实践活动、技术教育器材,或其他次于B等情况的。
1.综合实践活动(技术教育)开设项目:
2.配备器材情况及主要缺项:
分组器材数量满足人一组。
结论判定理由:
评估结论:
表1-12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评估纪实表(B13)
评估
指标
评级标准
评估纪实
B13
体
卫
艺
教
学
设
备
A等:
体育、音乐、美术、卫生保健器材均达到标准要求。
B等:
卫生保健、音乐器材达到配备标准;体育、美术器材种类齐全,但易耗品不足。
C等:
主要器材种类不全或其他次于B等情况的。
注:
1.18个班以下初中电声乐器暂不做必配要求,经济欠发达地区学校或规模较小学校可用电钢琴替代钢琴。
2.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配备卫生室器材,其他学校配备保健室器材,教学点至少配备卫生急救箱。
1.体育、音乐、美术器材配备情况见附表。
2.卫生保健器材配备核查表:
学校类型(寄宿制、非寄宿制)
学校人数
卫生室设施设备
种类
视力表灯箱
体重计
身高坐高计
测量尺
血压计
听诊器
体温计
急救箱
压舌板
诊察床
诊察椅
诊察凳
注射器
敷料缸
方盘
镊子
止血带
药品柜
污物箱
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锅
有(√)
无(×)
保健室设施设备
种类
视力表灯箱
体重计
身高坐高计
测量尺
血压计
听诊器
体温计
急救箱
压舌板
观察床
诊察桌
诊察凳
止血带
污物桶
有(√)
无(×)
各类器材不达标情况:
结论判定理由:
评估结论:
B13附表1-1学校体育器材核查表(初中)
学校,班级数
类别
器材、设备名称
单位
城镇中学
乡村中学
核查数量
类别
器材、设备名称
单位
城镇中学
乡村中学
核查数量
36个班以上
19—35个班
18个班以下
18个班以上
13—17个班
12个班以下
实际配备
缺少件数
36个班以上
19—35个班
18个班以下
18个班以上
13—17个班
12个班以下
实际配备
缺少件数
一类必配
▲接力棒
根
30
24
12
18
12
6
一类必配
▲跳箱
套
5
4
3
3
2
1
▲跳高架
付
6
4
2
3
2
2
▲助跳板
块
7
5
4
4
3
2
▲栏架
付
36
24
18
18
12
6
▲小体操垫
块
80
60
60
30
20
10
▲秒表
块
16
12
6
6
4
2
▲大体操垫
块
18
14
12
12
8
4
木尺
根
6
4
3
3
2
1
剑(刀)
柄
80
60
60
60
50
50
皮尺
条
6
4
3
2
1
1
★棍
根
80
60
60
60
50
50
▲※垒球
个
50
40
30
30
25
20
计算器
个
6
4
2
3
2
1
▲※实心球
个
60
50
40
30
20
20
录音机
台
4
3
2
2
1
1
▲※体操棒
根
80
60
60
60
50
50
扩音器
台
1
1
1
1
1
1
▲※短绳
根
140
100
60
60
50
50
二类必配
▲※篮球
个
60
40
20
15
10
5
▲※长绳
根
18
14
12
12
10
8
▲※排球
个
60
40
20
15
10
5
▲拔河绳
根
6
4
2
2
2
1
▲※软式排球
个
60
40
20
15
10
5
▲山羊
台
5
4
3
3
2
1
▲※足球
个
60
40
20
15
10
5
是否达标
说明:
名称前带▲的为重点查验器材;带※的为易耗品,不详细统计数量。
B13附表1-2学校体育器材核查表(小学)
学校,班级数
类别
器材、设备名称
单位
城镇小学
乡村小学
核查数量
类别
器材、设备名称
单位
城镇小学
乡村小学
核查数量
24个班以上
13—23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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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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