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度亡经.docx
- 文档编号:239869
- 上传时间:2022-10-07
- 格式:DOCX
- 页数:50
- 大小:91.58KB
西藏度亡经.docx
《西藏度亡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西藏度亡经.docx(5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阴救度密法上卷第一步将欲命终入观实相
第一步将欲命终入观实相
有人于佛法唯曾听闻,而不认识信受;亦有人虽认识信受,而不甚真切。
但无论何人,如属曾受密乘灌顶且曾多少受习密法者,则此巴多脱卓之妙法,一经使用,此之人等,即得当前合入根本净光,不落中阴。
由径直大道,而得投入本不生之一真法界体性海中。
其作法如下:
最好能将传授彼密法之金刚上师请致到来,否则请其金刚弟兄到来:
倘此均未能办到,则请其信行相同、而有学识之知交到来,或有学识之眷属伴侣亦可。
如并此之人等亦无,则但觅一能读此法之文字者,为之照书读诵,但必字句音读,明白清朗,向彼耳际,了了读诵之。
于是彼垂死之人,一经入于耳识,即为提醒,具其作观之妙增上缘。
一时根本净光,豁然开曙,俱生智得以显发,而未有不得其解脱者矣!
人于将欲命终,其至极最后一次出息吐呼出体,其体之灵力活素,一时散降而欲由中枢灵脉道中部之心脏处更复下趋。
斯际人之灵识,虽欲证验实相法界之根本净光,往往不自支持,随其体中灵力活素向下劣之灵脉窍道而窜降(灵力活素及灵脉窍道意义均详见另由鄙译《明行道六成就法》)。
故行此巴多脱卓法之念诵者,必趁其灵力活素至多不过散降过中部之心、甫欲过脐而下然尚未更下降入于左脉下端处之顷,为有效之提醒。
此之时间,等于垂死人至极最后一次吸入之风息住其体中之长久,大约二三十分钟或食顷之久。
此际行法之人,须极端注意,惟恐失此千钧一发之机。
总须趁垂死者尚未至于此极之时,即坚切勤恳反复叮咛,为如下导示以提醒开晓此垂死之同类者曰:
“善信某某:
汝之气息,现将不继矣,入观于实相法界之净光明者,今其时矣!
汝金刚上师昔曾教汝如何作观于清净光明之法,汝今将实地体验之。
此时中阴境方将开始,根本清净光即当初一曙发现前之最要境地,不可错失。
此中所有,惟一虚空,如一片无云之晴空。
汝之赤裸无瑕自性亦空之心识真空体,与之合入无间,如入无中心无边际之一太虚空里。
汝当如是了知之、观得之且入住之。
”
如上嘱告,不计遍数,反复叮咛,向死者之耳际说言。
要在于其至极最后之一次出息未终之先,已得入于其灵识而生效,方能使之得度。
又死者之出息将停未停即宜预移其体右侧而作狮子卧式,其喉际静脉管如有急跳乱动之状,宜以指尖轻轻微按,以安止之。
如死者欲深入睡眠状态,务宜频频轻呼其名止之勿眠以谛听嘱告,一面以指轻按止其喉际静脉管之跳动,此法能令其灵力活素不致附带灵识降入下劣窍道;一经提醒,便可上趋顶门之梵穴,即能脱颖而出,于一刹那顷得睹必行始一闪放于中阴最初境之法界妙明清净光。
有情得度于中阴,此为最初最要关头,故极宜注意者也。
死者至极最后之一次入息与其至极最后一次之出息中间相距之时间,即其此生之灵力活素最后贯注于其中枢灵脉穴道之惟一最后之一次,此之时间普通泛称为昏厥或曰闷绝。
然非至其最后之出息终了及灵识离体,出而不再入息者——尚未死。
此种似死未死之时间久暂,与各个人体之四大色力及其灵力活素之强弱,乃至与平昔入定功夫,皆有正比关系;其色力灵力定力大者,则此之时间较长。
故如上之最初导示须趁此际不计遍数继续不断而为之,出息终了后仍为之,直至其某一窍或多窍流淌一种黄色液时,始可休止。
人于生时多所恶行,而色力及灵力活素乃至定功均薄弱者,流淌此液特速!
最快者气绝方一弹指顷,即流淌此液;稍优者能经食顷之久;总以愈缓愈佳,依密乘法典所述:
人于气绝后,灵识离体,未得立即认证解脱者,率皆经过一种昏沉迷惚境况。
为时三日又半,至四日之久。
于此期间,亟宜继续不断时时依下所述者,以导示之。
将死之人,如自己能察知死期已届(察知死状法极多,密乘有特别教授,大乘要道密集书中亦有此法少分),不待将绝气时,即当自行作法,成就其入证实相光明之解脱。
如觉恐因障碍而未能者,则当于身旁留得其金刚上师或金刚弟兄,为他力之帮助。
此助法或作法之者,于其将死象徵次第现前,即须为警告曰:
“今者,地大降于水大矣”等云云。
注地大降于水大者:
谓死者之体,忽尔觉受一种极强大压力之痛苦。
此外本书尚略去二句:
一为、“水大降于火大”,谓死者之体,忽尔觉受犹如坠落冰水之一种至极寒冷之痛苦;又、“火大降于风大”,谓死者之体,忽尔觉受如被极狂烈之风,吹折其体,碎为尘埃,至极支解之痛苦。
此诸觉受皆有外表可徵:
如面部筋肉抽缩视听不灵、呼吸阻困、喘急莫堪,等等苦状,即其四大粗根解离之象徵也。
(此但言四大,如明行道六成就法之中阴成就法中,则言五大,尚多《风大降于空大》一句可参读彼书)
死者之死状,一一呈现时,作法之人,即须软语附其耳曰:
“善自作意!
善自作意!
”
如死者为师长前辈,则但加属曰:
“师长”或“尊者”“请善专念作意!
”
如属师兄弟,或曾通之他人,则须导示之曰:
“善信某某:
所谓死之一法,今临汝矣!
汝当专念,作意思维,而自念言曰:
“我今者报尽命终之时至矣!
我当以此机缘,实证菩提。
普为十方世界一切有情,尽吾能力,使之一一同证菩提,广行我之大慈悲愿,达于至极圆满地。
”
善信某某:
须知此正是为利乐一切众生之妙明净智法界体之实相,当为汝体自认证之极大机缘。
汝唯专念作意,决勿失之交臂,且须自念言曰:
“我至今虽尚未认证,然已了解中阴境中,有究竟真实之法界光明,任其现相种种,我惟认证投合其中任何胜上之一体,誓不舍离之。
”
善信:
汝如平昔有所修习,有何种种胜上妙严之本尊道场观法者今时切宜忆念而修行之,坚固不舍。
上之告言,反复叮咛,使垂死者明白入在耳识,印入心中,无一刹那涉及妄念,直至其死法决定完毕已。
更加如下导示:
如死者为作法者之上师辈、喇嘛辈,或高德尊长辈,则但曰:
“师长”或“尊长”“请善专念作意,观合住入根本净光。
”
若为同辈或他人,则须如左祥告曰:
“善信某某:
一心谛听,今者汝当证验,由真实清净之法界体性所发射而出之妙明净光,汝当认知之,当证合之。
善信!
汝之心体,本元真空,无色无相,唯一真空,同此法界之真实体性,无二无别;但此空者,并非空无所有之空。
所谓空者,无障碍故,无不照故,无不应故,大自在故,等同诸佛真实性故。
又此心体,虽实空寂,而常摄照,虽常摄照,而实空寂,此寂与照,不可分离,即诸如来法性之身。
又此心体,恒寂恒照,不生不灭,是即如来之无量光及无量寿。
汝能得如此,一切已具。
汝既知汝心性本空,同诸佛性,又此真空,即汝心性,汝即能入诸佛心中,和合无间,而一切成就。
”
如上导示,务极分明清楚,反复述告,三遍七遍乃至多遍。
则一者提醒死者之识神,犹如上师所导示于彼之入观实相法;二者足使死者认证其本己心性与妙明净光体者元本非一非异;三者本来面目既已当前明了,即可究竟合体于法界体性之智身,而安住彼岸矣!
中阴救度密法上卷第二步中阴现前入观实相(甲)中阴初期
第二步中阴现前入观实相
(甲)中阴初期(七七日之前三日半或四日,藏文名此期曰“几海”中阴)
以上所述,乃指死者,一经命终,即得体证于初次放光之本妙明净之法性,而得度脱之境界。
倘此初放净光,未得体证之者,则于死法完全决定终了以后大约食顷馀久之时,净光虽又复有第二次之放射,然死者通常不能如初见者之明,因其业力此际渐开始发生障碍。
人于世间作业,或善或恶,每多畸重畸轻,则其命根业识,亦必随其涣散之灵力活素,牵使之循右或左之灵脉穴道,经由相当之窍道,游离出体。
然甫经出体未久,其业识必有一刹那,尚不昏沉迷惚,而顿觉清明。
此一刹那之清明,可体证于第二次之净光,但其能得体证与否,端赖于其宿习善恶业力,及其曾否有禅定修持及密法作观等以为断,故不一定也。
又通常死者离体之业识,每自迷闷,且自计曰:
“我岂已死乎?
抑尚未死乎?
”彼亦恍惚能见其亲属人等一一当前。
此种昏沉迷惚之几海境界中,尚无后述之喜怒诸尊及司命鬼王现前。
在此期中,为此巴多脱卓法者如下:
若死者生时修习密法本有若干成就程度者,则此时仍可但用如上之极简单之劝告曰:
“善自作意!
善自作观!
”等言已足。
若其修习密法无何程度可谓成就,但亦曾受习且略有修作于其本尊道场观者,则为如下之导示曰:
“善信某某:
一心谛听!
汝今者当如昔所修作,入观于汝某某本尊之曼荼罗道场观,一心不乱,但作意专念,观汝本尊,观其犹如水中月轮。
虽非实月,然了了月轮,与实月者无二无别。
又必了了分明,观汝本尊,如同真有生命之活体。
”若死者为极曾通而未习密法之人,则可改云:
“专汝心念,观想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六字大本尊即白色四臂观音,今印一像于书首以便缘观)。
”
上之嘱言,感示入于死者心识中,则彼之或将毫无把握以入中阴者,如是即当有确切之认识。
有人在世,虽曾从上师受学观法,然徒未实修。
斯时必再得其上师或同法已修习之金刚弟兄,一一从头复说与彼之灵识,乃能收效;亦有受学密法作观,曾经习练,然因病苦剧烈,心识中未能将幻法妄想之积习清除而即死者,则上之嘱示,至为必要;复次,有人于所修持,纵颇纯熟,然于戒律净行,有所犯失者,则此嘱告,万不可少。
总之人能观入初曙之妙明净光而解脱者,斯为最上等。
如其未能则提醒其灵识导示之,使之能观入次曙之清净光明,仍得上等成就。
盖此际死者之身可谓之为方舍大种身之非大种灵识身,方不自知其已死抑未死。
故若经导示如法,提醒其灵识,一时如所提醒者,正念观想,则穷子归来,投于慈母,与妙明净性,和合不二,虽有业力,不能为阻。
譬如日出,昏夜明破,妙明净光,自能消灭业力之黑暗。
又此际死者灵识,倏入新界,正自莫知所可,故必趁此以净境之观念,提醒之使作净观。
净念之观成,则其业力自末由发生以牵引之入歧途也。
中阴救度密法上卷(乙)中阴中期(藏文名此期曰“踵倚”中阴)
(乙)中阴中期(藏文名此期曰“踵倚”中阴)
倘虽经如上各种导示提醒,仍未得正念观入实相光明者,则死者灵识,不久当降入中阴之中期名曰“踵倚”中阴者。
至彼之时,死者平生业力,将逐一相逼而来,阻其入观实相,故其解脱,自较初期中阴者更难。
然此脱卓密法,仍可救度之;因此密法,有无上威力故,能救度利益至于一切究竟故。
死者之灵识于初期及中期两中阴境方将转替之时,如睡后方欲醒之顷,忽而顿觉较前清明,能了了见知棹上供设各品,有一部为自己而陈列——或此时有人徒其尸身脱衣物,或有人粪除其垫具卧褥等事,乃至或有其眷属亲朋向其尸身悲号哀泣。
然因彼尚未完全脱其昏迷故,见彼哭叫者,竟一一答之。
讵任彼答言,诸人无一理会彼者!
如是彼懊丧莫可名状,怏怏不乐,废然欲他去。
甫欲离去,忽焉所闻之声、所见之光、所触之焰,奇异莫名,惊惧恐怖,不知其可。
当此时也,正宜为之作明白晓畅如下之导示曰:
“善信某某:
汝之心识,切勿散乱。
谛听谛听!
中阴法者,总有六相:
一者处胎,二者睡梦,三者禅定止,四者报尽命终,五者命终入法界观,六者又复转生。
善信!
汝今所经历者,为上述之后三。
即报尽命终,命终入法界观,以及又复转生之三种境界。
自汝死至昨日止,其间已有两次法界体性之真实妙明净光,照临于汝。
惜汝不胜汝之昏沉迷惚,未得如所导示于汝者,以观入而证合之。
此时也,汝之初期中阴已过,汝已将入于中阴之中期矣!
善信!
再勿昏迷,当一汝心念,谛听我言:
须知此后汝仍有观入证合妙明净光之机,但切勿昏迷,坚信遵从所导示于汝者。
善信乎!
一切有情,生必有死,汝今所历者,死之境界也,汝已脱离汝最近以前所生之世界。
此非汝一人如此,同此世界中,各各有情,皆当如此,汝决不可有何痴恋怯懦贪著于此人生世界。
汝纵再欲贪著不舍,已不可能,纵能得之,亦不过再度随波逐流,于茫茫生死苦海,头出头没,有何益乐?
!
故汝决不可痴恋怯弱,贪著于生死。
最要者,念念不忘,皈命于三宝!
善信!
汝于中期中阴境界,如遇有足使汝惊惶恐怖、莫知所措者,有一偈言,无上秘密。
汝坚诚持念,即可得度。
偈曰:
嗟我今入中阴妙明净光当证
纵有惊惶恐怖我观之如幻境
且能认知诸幻皆我自识变映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西藏 度亡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