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质量检验及施工试验标准和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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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质量检验及施工试验标准和方法
建筑施工质量检验及施工试验标准和方法
建筑施工质量检验及施工试验标准和方法
建筑工程验收与施工试验管理讲座:
一、施工质量的验收
二、施工现场的试验管理
三、几种主要施工试验的要求
与施工质量控制及现场试验管理有关的下列内容:
国家标准的改革
统一标准有关质量验收的规定
检验批的划分与验收
检验批验收表的填写要求与注意事项
“检验批验收”与“隐蔽工程验收”的关系
“隐检”和“预检”的关系
现场试验管理的主要内容
见证检测的规定和具体要求
施工现场几种主要试验的要求
施工质量的验收首先要了解国家验收规范体系
1●国家验收规范的改革
●统一标准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统
一
标
准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主要修订内容概览
2●新版《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主要修订内容
1——贯彻验评分离的原则,将验收与评定分离。
同时也将验收与施工工艺分离。
政府未放弃“管不好”“管不了”“不该管”的内容,将与验收无直接关系的属于施工技术、方法、操作等内容,交由施工技术方案或企业的工艺标准解决,或另行编制推荐性标准、施工技术指南解决。
2——工程验收是一种“认可”,只设“合格”,取消优良设立优质结构。
按照国际惯例,验收是认可,用“合格”“不合格”表达。
我国必须采用“合格”一词。
而“合格”含有评定质量等级的含义。
新规范决定:
验收时,不再评定等级,只评定合格和不合格。
资料在签字上严禁电脑自动生成,必须手工签字确认,评定签字为合格或者不合格。
3——适当减少了观感检查所占比例。
将观感检查结论由量化打分改为定性评价。
4——验收时加大检测作用。
强调“用数据说话”,靠印像,凭经验验收,明显缺乏科学性,经不起考验,屡屡出现验收合格工程被用户投诉。
规范增加并扩大了见证检测和抽样检测。
尤其强调了完工后的实体抽样检测。
5——强调了检验批验收。
(旧规范从分项开始)
在质量检验理论中,检验批是多个质量状况接近的样本的集合。
检验批验收是各层次验收的基础。
同时检验批验收又是施工中工序控制的重要手段。
6——验收层次由4个增加为6个,分部工程划分为9个
随着工程规模的发展扩大,需要增加“子单位”、“子分部”层次。
工程实践证明,新的划分更为合理…
7——将验收控制的重点转移到结构安全、主要功能、消防、环保等关系社会公众利益方面。
8——用各个层次的验收实现过程控制。
9——增加了重要的管理内容。
将管理内容纳入技术标准之中,符合国际惯例和我国国情。
实际上,许多重要管理要求都是以标准形式…
10——将旧规范的3类检查项目改为2类。
原验收规范中有3类检查项目。
基本项目与保证项目均属应做到项目,给予合并。
原允许偏差项目未分主次,将最重要的允许偏差与一般性允许偏差混淆,给予明确区分:
将重要允许偏差列为主控项目,一般性允许偏差则列为一般项目。
新版系列验收标准一览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电梯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3●验收的定义与内涵
为了掌握国家对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清楚了解质量验收的内容与方法,我们首先应当学习国家验收规范中对于验收的主要规定。
什么是“验收”?
其定义见《统一标准》第2.0.3条:
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上述验收的定义,包含4层意思:
1、由施工单位自行对质量的检查不能称之为验收,只能称之为检查评定。
换句话说,验收是具有公证性的一项活动。
2、只有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至少2方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的抽样复验,才能称之为验收。
3、验收应以书面形式,也就是以验收表格的形式表达。
4、验收是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的确认。
即验收实质是一种确认,国际上也称之为通过。
而不应去评定工程质量的等级。
正因为这个原因,国家新版验收规范取消了验收时的优良等级。
以下以《混凝土验收规范》为例
4●介绍混凝土结构验收内容的修订与完善
《混凝土验收规范》内容的修改与完善
1——将现浇结构与预制装配式结构合并。
本规范涵盖原来的GB50204-92及GBJ321-1990的工程范围。
2——验收不设优良等级,只作合格验收。
3——不再对混凝土结构的施工质量作大包干控制;强化了验收方面的内容;将与验收无直接关系的属于施工技术、方法、操作等内容,交由施工技术方案或企业的工艺标准解决,或另行编制推荐性标准、施工技术指南解决。
4——强调了对检验批质量的检查验收。
并通过检验批验收,实现对施工过程中各工序施工质量的控制。
5——建立起新的全过程质量控制检验体系。
这个体系,以检验批为基础,纳入见证检测,并在子分部工程验收前进行结构实体复验,形成了较清晰和较严密的检验模式。
6——扩大了见证检测的范围和内涵,以抽查的方式由原材料试验扩展到工程检查验收全过程。
7——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层次落实对混凝土各分项工程中检验批的检查验收。
具体给出了检验数量、检验方法和质量要求,加强了检查验收的可操作性。
8——对一般项目中的量测类项目,采用检查偏差限值并以检查点合格率80%作为验收界限;同时对影响基本性能的严重超差以定性的形式列为基本规定
9——提高了对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的要求。
增加了外观质量缺陷和现浇结构尺寸偏差二种检查项目。
建立起拆模后全数观察检查并及时处理的检查验收方式,有效控制外观质量和重要尺寸偏差。
首次给出了9种常见混凝土结构缺陷的定义。
10——简化了检查验收表格内容。
在明确设计方对影响结构性能方面责任的前提下,适当减少了设计方签字。
11——决定对结构实体进行抽样复验。
对复验的内容、条件、范围、数量、人员和验收界限作出明确规定,首次建立起完整的结构实体复验方法。
12——考虑混凝土标准养护强度与实际结构混凝土强度的差异,结合试验和调查研究,对实体检查中结构混凝土强度的验收界限作了适当调整。
13——利用同条件试件对结构混凝土强度进行验收,对同条件试件的制作、养护及强度折算关系提出了解决方法。
14——对影响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检验内容列为强制性条文。
5●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第一步
建立质量责任制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做到“三有”:
有标准
有体系
有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建立质量责任制度及现场管理制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具备施工技术标准;审查资质证书、施工图、地质勘察资料和施工技术文件等。
关于施工项目应建立的质量责任制度及现场管理制度,建设部96年9月18日,专门颁发建建字(1996)42号文件,印发了《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责任制》。
这15项质量责任制是我国建筑行业多年来宝贵经验的总结,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建筑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建立质量责任制度及现场管理制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具备施工技术标准;审查资质证书、施工图、地质勘察资料和施工技术文件等。
关于施工项目应建立的质量责任制度及现场管理制度,建设部96年9月18日,专门颁发建建字(1996)42号文件,印发了《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责任制》。
这15项质量责任制是我国建筑行业多年来宝贵经验的总结,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建设部96年9月18日颁发建建字(1996)42号文件,《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责任制》中。
15项质量管理责任制是:
1、工程报建制度
2、投标前评审制度
3、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
4、技术交底制度
5、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6、样板引路制度
7、施工挂牌制度
8、过程三检制度
9、质量否决制度
10、成品保护制度
11、质量文件记录制度
12、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原为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核定制度)
13、竣工服务承诺制度
14、培训上岗制度
15、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
施工单位应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和管理的需要,建立起项目上的各项管理制度。
并按规定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质量管理核查表》应在进场后、开工前填写。
通常每个单位工程只填写一次。
但当项目管理有重大变化调整时应重新检查填写。
为了促进提高管理水平,在对质量管理制度检查中,应注意二点:
1、应了解有关人员对各项制度的熟悉程度;
2、施工过程中应督促制度的落实。
地方标准〈资料管理规程〉中规定,《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凡是单独组卷的项目均应检查填写。
6●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第二步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的主要工作与程序如下:
1、所有工程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定义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
4、施工组织设计的分类及主要内容
5、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批
6、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
必须高度重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是指导工程项目施工和施工人员正确、规范、科学进行施工作业的重要文件,是控制施工质量、安全、投资的指导性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应符合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
其编制和报批的主要要求大致如下:
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正式施工前编制完成,并经施工企业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
2、规模较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工程,可分阶段报批施工组织设计。
也可分为几个层次编制。
例如,可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分部位或分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
3、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重点部位、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关键工序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冬、雨期施工应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
4、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内部审核,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监理单位批复后实施。
发生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并进行交底。
所有变更、交底必须有设计、监理、甲方、施工单位的签字确认才生效。
技术交底的重要作用
1、技术交底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四新”(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技术交底和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等。
各项交底均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双方签认应齐全。
2、重点和大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把主要设计要求、施工措施以及重要事项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交底。
其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
3、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应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
4、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应由专业工长对专业施工班组(或专业分包)进行交底。
5、“四新”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编制。
6、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部门根据变更要求,并结合具体施工步骤、措施及注意事项等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
7、对住宅工程,严格执行《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
7●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第三步
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
遵照设计图纸和标准规范要求
遵照合同约定展开工程建设的现场全面施工
有关标准的基本知识
国家管理标准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标准的重要性:
贯彻标准,是提高工程质量的基础与关键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7次重复出现“国家强制性标准”一词
建设部专门颁发第81号部长令,规定全国必须坚决执行强制性标准
我国许多重大质量事故,尽管表面原因千差万别,但是归根结底,都是由于违反强制性标准引起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标准即是规矩,是工程建设领域的技术法规
为了更好地学习标准,必须了解:
有关标准的基本知识:
标准有两种属性
(1)强制性标准GB
(2)推荐性标准GB/T
(协会标准是推荐性标准的一种:
CECS)
标准的4个等级
国家标准(国标GB)
行业标准(行标JGJ)
地方标准(地标DB)
企业标准(企标QB)
强制性标准的定义
强制性标准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强制执行的标准。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7条)
由于强制性标准直接影响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强制执行。
除了强制性标准之外的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推荐性标准由采用者自愿选择,可以采用,也可以不采用。
各级标准之间的关系
下级标准必须遵守上级标准,只能在上级标准允许的范围内作出规定。
下级标准的规定不得宽于上级标准,但可以严于上级标准。
例如:
国家标准规定某项工程的允许偏差为5mm,地方或企业标准不得放宽为6mm。
但是可以规定为4mm或更小。
标准的这一特点,与行政法规不同。
标准用词的特点
标准用词有严格的规定。
标准用词,必须简单、明了,容易理解。
标准的词义应该准确,不易产生歧义和理解上的误会。
每本标准,都附有本标准用词的说明。
学习和执行标准时,除了应该注意标准的用词,还应注意用词的顺序。
例如:
“国家现行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准”、顺序不同,两者的含义不同。
标准的3级用词
(一)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二)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三)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企业标准是最严格的标准
按照国际惯例,以及我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企业标准的水平和严格程度应当高于它的上级标准。
一种产品如果执行企业标准,意味着其质量要求严于国家标准的要求。
所以国际上通常认为,企业标准是最严格的标准,这与我国目前许多人按照传统思维方式形成的认识刚好相反。
许多经济发达国家并不象我国目前这样拥有4级标准。
他们多数只有两级标准,即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
7●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第三步
工程建设的现场全面施工,
包括:
各种进场材料的验收和加工
各道工序的施工与检验
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工程资料的积累与形成
各层次、各专业的质量验收
进场材料的验收,在第三个问题中讲
以下讲最基本的验收:
检验批的验收
首先介绍:
检验批的划分
8●检验批的划分
在实际施工中,检验批的验收是最基本的验收,检验批的划分是一项重要工作。
合理划分检验批是管理人员和验收人员应当掌握的最基本要求。
对检验批划分的要求见《统一标准》第4.0.5条: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在验收中,划分检验批时应注意:
不同的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有所不同。
有些分项工程,既可能划分为几个内容相同的检验批,也可能划分为几个内容不同的检验批来验收。
如砌体验收规范,可按楼层划分为几个内容相同的检验批。
又如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混凝土分项工程,可划分为原材料、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施工等几个不同的检验批来验收。
验收规范给出了检验批划分的原则。
在原则指导之下,具体的划分应在施工中根据工程的特点去划分。
这种划分实际上是有一定灵活性的,规范给出的只是指导性原则。
例如,混凝土验收规范第3.0.2条给出的混凝土结构检验批划分原则是:
混凝土结构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在实际施工和质量验收中,检验批的划分是灵活的,并非固定不变。
不同的人可能会作不同的划分。
但是检验批划分得不宜过大或过小。
因为划分过大时一旦出现不合格,影响范围太大;划分过小时则将增加抽样检查的数量,增加验收成本。
《统一标准》中给出了检验批的定义:
检验批是“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
就其实质来看,划分检验批,主要应当考虑是不是采用相同材料、按照基本相同的施工条件施工。
同一个检验批内的受检对象,其质量应当是相近的、材料和工艺应当基本一致。
各受检体应当具有较好的可比性,离散度不能过大。
假如一筐好苹果与2个烂苹果组成一个检验批…
假如一筐大苹果与2个小苹果组成一个检验批…
因此,划分检验批,主要的原则应该是
“使用材料相同、
施工条件相似、
工程质量相近”
在具体划分时,为了施工和验收工作的方便,还要考虑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通常做法是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划分。
只要掌握了上述原理,再加上检验批的组成大小有一定灵活性这个有利条件,我们就能划分任何检验批。
除检验批外,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的划分相对比较简单。
它们的划分原则在《统一标准》中均有明确规定。
在施工中,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具体的划分在《统一标准》附录B中已经列明,通常不必自行划分,而是直接从《统一标准》附录B的附表中查找。
《统一标准》附录B中详细给出了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的划分情况和它们的名称。
分项工程的划分,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分部、子分部工程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划分。
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统一标准》附录B中的划分,是从分部工程开始的,不包括单位工程的划分。
单位工程怎样划分?
主要按照2个原则:
第一,具备独立的施工条件;
第二,能够形成独立的使用功能。
这样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可以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注意:
并非每个建筑工程都需要划分子单位工程,只有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且实际有需要时,才可按照上述2个条件,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在验收(表格)中,有一些重要而又容易混淆的用词。
如“检查”与“核查”,“检查评定”与“验收”等。
我们应当正确理解和区分这些用词。
“检查”与“核查”:
检查:
依据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对工程实体进行的实际查验。
检查数量既可以是抽查,也可以是全数检查。
注意多数情况下检查主要是针对实体。
核查:
依据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对已经检查验收过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的符合性抽查或完整性核对。
核查时检查的数量既可以是抽查,也可以是全数检查。
核查主要是针对工程资料,但有少数情况下也可以针对实体。
“检查评定”与“验收”:
检查评定:
由施工单位自行对质量的检查,验收规范称之为检查评定。
验收:
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至少2方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的检查或抽样复验,称之为验收。
检查与验收均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即以验收表格的形式表达。
9●检验批的质量验收
检验批施工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检验批质量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进行验收并签认。
检验批质量验收时,最重要最基本的要求:
主控项目必须全部合格
一般项目至少80%以上合格,
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计量检验的项目,不得超出1.5倍偏差
通病防治标准是强制条文,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
江苏省在08年7月出台的评定文件中强制执行的有:
1、 砂浆等级超过3个等级的必须做回弹。
2、 砼等级超过4个等级的必须做回弹。
希望各项目部认真贯彻执行,做到质量精品,服务于业主
工程材料进场检查制度
对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进行规定的检验,以保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
用于进货、过程、最终检验的控制。
工程的过程、最终检验以及负责各工序的自检。
技术部负责制订检验用的文件;
1技术部制定《原材料进货检验制度》,对所检验的原材料提供依据的文件和建立的质量记录作出规定。
2进货检验和试验
a)原、辅材料进厂后需经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或加工。
确定进货检验或验证的方法时应考虑对提供原材料的分供方的控制程序,并以文件形式作出规定。
b)如因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或来不及按规定完全验证时,应经授权人员批准并做了标识和记录后允许紧急放行。
在有关文件中应规定允许紧急放行的范围。
c)检验员应严格按《原材料进货检验制度》规定对购进材料进行检验或验证,确保未经检验或验证的材料不得入库或投产。
3过程检验和试验
a)各工序的操作工负责对各工序的自检,自检合格后方能进行专检,自检不列为公司正式的检验工作。
b)应确定过程检验和试验的项目和方法,以文件形式作出规定并严格执行,以确保只有经检验合格的半成品方可入库或转序。
c)在所要求的过程检验或验证完成前不得将材料放行,公司不允许半成品例外放行。
4最终检验和试验
a)最终检验必须在规定的进货检验和过程检验都完成后才能进行。
b)最终检验和试验的项目和方法应形成文件,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全部的最终检验和试验,保证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c)只有在规定的各项检验和试验活动有关数据和文件齐备并得到公司授权人员认可后,产品才能发出。
5检验和试验活动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4.3要求执行。
6检验和试验记录
a)授权检验员应如实记录检验或验证结果,记录应能清楚地表明产品是否已按所有规定的验收标准通过了检验或验证,并标明负责产品放行的授权检验者。
b)授权检验员应保存执行2~4条所规定的检验和试验的质量记录。
检查制度:
一、采购员应熟悉本单位所用的各种原辅材料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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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 施工 质量检验 试验 标准 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