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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分级管理制度
葡萄酒分级管理制度
自1935年法国颁布《葡萄酒和白兰地的产地命名》的法律以来,世界其它葡萄酒国家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其实质内容全部是为了保证葡萄酒的质量和消费者的利益,进而保护本国的利益,这些有关的法律法规统称为《葡萄酒的质量等级制》。
现在大部分的主要欧洲产酒国都建立了自己的法定评级制度,提供一套较为客观的葡萄酒品质鉴别标准。
这些与葡萄酒有关的质量等级制是与葡萄品种区域化和葡萄酒种区域化联系在一起的。
一个优秀的酿酒葡萄区域的形成是一个长期、艰苦的过程。
经过长时期的葡萄栽培,先是逐渐自然形成了某些区域,在此区域内种植的葡萄品种逐渐地形成了典型的地方特性,在此基础上,通过一定的程序,直至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酿酒葡萄品种区域化。
在此区域内,无论从葡萄品种、土壤条件、葡萄产量、修剪方式、施肥灌溉,还是葡萄酒生产工艺、储存方式和瓶型商标,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我国葡萄酒产业近年来发展较快,出现了一些矛盾与问题。
我国葡萄酒的质量分等主要是两个,合格与不合格。
在合格的葡萄酒里面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更没有根据质量区分等级的科学方法,这显然不够合理。
由于我们的具体情况不同于发达国家,不可能制定那样严格的法规,因为初期管理太严会影响发展速度,但疏于管理又会出现盲目发展、无序竞争,造成极大浪费。
目前,如何利用国外的经验,并结合中国葡萄酒行业的具体情况,建立葡萄酒的质量等级制已经是大势所趋、众望所归。
1国外葡萄酒质量等级的特点
目前,国外葡萄酒质量等级主要可分两大类,一类为以法国为代表的“旧世界”模式,包括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奥地利等。
而另一类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新世界”模式,包括阿根廷、智利、澳大利亚、南非等。
1.1法国
法国是率先实行葡萄酒质量等级制的国家,它以原产地控制命名葡萄酒为特点。
这项工作要经葡萄酒命名研究所严格调查和感官分析后才以质量而命名,分为5类:
(1)法定产区葡萄酒:
简称A.O.C.(VINSDEAPPELLATIOND’ORIGINECONTROLEE)。
它是根据1935年7月30日的法令—法律规定的名称,并由当地的全国葡萄酒、白兰地酒命名所(INSTITUTNATIONALDESAPPELLATIOND’ORIGINEDESVINSETEAUX-DE-VIE)简称:
I.N.A.O.承担A.O.C.葡萄酒的定名和监督工作。
维护葡萄酒产地的职工工会向I.N.A.O.的申请,得到正式的长期的确认后,I.N.A.O.即向农业部提出包括确定生产条件和受益村镇名单的法令草案。
确定6个内容,包括:
产区、葡萄品种、每公顷产酒量、果汁含糖量、土壤耕作和酿酒方法。
(2)优良地区餐酒:
简称V.D.Q.S.(VINDEQUALITESUPERIEURE)。
从收获到品尝基本上和前类一样,只是在品尝中来区分等级。
前两种酒均在正面标纸上标明。
(3)地区餐酒:
简称V.D.P.(VINSDEPAYS)。
这是一种普通消费酒,只有一个地区性的指标,即低水平的指标。
如:
酒精份在9.5%(V/V)以上。
品种必须是欧亚种(VITISVINIFERA)。
(4)日常餐酒:
简称V.D.T.(VINSDETABLE)。
这种酒已失去地域的特点,它可以用杂交品种葡萄(CAPAGESHYBRIDES)和欧洲种的葡萄酿成的酒勾兑,但酒精份一项要达到≥9.5%(V/V),若其中某种酒不到9.5°,可以用高质的酒勾兑到9.5°或以上。
另外对固定酸、挥发酸和二氧化硫含量均有限量规定,只要达到市场要求即可。
(5)蒸馏原酒:
简称V.D.B.(VINSDEBASE)这种酒的酒精份低于9.0°,是供蒸馏科涅克白兰地(COGNAC)和阿尔马涅克白兰地(ARMAGNAC)的基础原酒。
沿袭法国的以原产地控制命名葡萄酒的做法,意大利在1963年把葡萄酒按质量分成四类,这些法令受到国家和欧共体控制。
1.2意大利
沿袭法国的以原产地控制命名葡萄酒的做法,意大利在1963年把葡萄酒按质量分成四类,这些法令受到国家和欧共体控制。
(1) D.O.C酒(DENOMINAZIóNEDIORIGINECONTROLLATA)。
即“控制命名生产的葡萄酒”。
D.O.C酒为国家名酒。
DOC葡葡酒的生产得到确认后,葡萄种植者必须按DOC酒法进行生产,向当地农业部门申报葡萄每公倾产量和总产量,如果这一数量超过了DOC酒法规定的最大允许量,此葡萄不能生产DOC酒,只能做为一般葡萄酒和蒸馏酒(详见表1)。
DOC的商标,国家有统一规定,在颈标上印有某种DOC酒的标记,并写有号码。
DOC酒产量占全国葡萄酒总产量的9.9%,在DOC酒中,白葡萄酒占41.74%,红葡萄酒占58.26%。
(2) D.O.C.G酒(DENOMINAZIóNEDIORIGINECONTROLLATAEGARANTITA),即“确认的定点命名”的葡萄酒。
这是对DOC酒的补充,以保证优质的DOC葡萄酒的可靠性。
它要求在指定区域内的生产者自愿地使其生产的葡萄酒受到更严格的管理标准。
已批准为DOCG的葡萄酒,在瓶子上将带有政府的质量印记。
(3) VINITIPICI酒,即典型葡萄酒。
欧共体市场批准了意大利的这种葡萄酒,它与法国的VINSDEPAYS(地方名酒)和德国的LANDWEIN葡萄酒相同。
规定这种葡萄酒应产于典型的特定地区和特定的健康葡萄,并把这一情况在商标上注明。
(4) VINIDATàVOLA,即佐餐葡萄酒。
在VINITIPICI(典型的葡萄酒酒法)酒法被采用前,适于所有的非DOC葡萄酒。
意大利葡萄酒主要有以上四种。
另外,对DOC酒的区域分布、加糖的政策、商标等都有相应的法律。
因此,可以说意大利的葡萄酒是在法律的保证下生产出来的。
同时,意大利还细致地利用酿酒葡萄的单产来控制酒的质量等级,详见表1:
表1意大利利用酿酒葡萄的单产控制酒的质量等级表
葡萄酒质量等级名称
葡萄产量限产范围
范围
红酒
白酒
hl/ha
(kg/mu)
hl/ha
(kg/mu)
DOCG原产地管理保证葡萄酒
建议量
55(550)
60(600)
最多超量(<20%)
66(660)
72(720)
DOC原产地管理葡萄酒
建议量
70(700)
85(850)
最多超量(<20%)
84(840)
102(1020)
IGT典型的葡萄酒
建议量
1000
115(1150)
最多超量(<20%)
120(1200)
138(1380)
VDT佐餐葡萄酒
建议量
>1200
>138(1380
最多超量
1.3德国
德国的名称管理系统在概念上和法国不同。
德国1971年制定的新葡萄酒法,将葡萄酒的地理问题和质量问题完全分开。
这个法律的实质是把葡萄酒划分等级。
而并不在乎他们产自哪个地区。
德国不象法国系统那样,用法律指定它的全部主要葡萄酒生产地区,地区按其大小又再划分。
德国没有任何官方的暗示说必定在成型地区制成的葡萄酒才是优质的或具有特色的。
德国官方划分葡萄酒的等级方法是按质量从一般到高级分为4等,如下:
(1) 日常餐酒(DEUTSCHERTAFELWEIN),这是日常饮用得最多的葡萄酒。
它们可以来自四个不同德国佐餐葡萄酒的地区,但必须是百分之百的德国地区。
佐餐葡萄酒不能和外国佐餐葡萄酒混合,绝不能和欧共体其它国家的佐餐葡萄酒掺兑。
相比于其他葡萄种植国,德国的日常餐酒的产量还是很小的。
大多数情况下,生产日常餐酒是由于该产区的葡萄产量已经超过了规定生产优质酒(Qualitatswein)所需的量。
由于生产日常餐酒的质量要求较少,允许每公顷产出日常餐酒的量大于每公顷产出优质酒的量。
日常餐酒的最小天然酒精含量在全德种植区为5%,而在巴登是6%。
全部酒精含量最低为8.5%,最高不可超过15%。
(2) 地区餐酒(DEUTSCHERLANDWEIN),是日常餐酒中高一级别的酒,来自十七个被公认的地区之一,每一种都有它本身的特色。
在地区餐酒的酒标上,必须表明葡萄的产地。
地区餐酒一般为干或半干,最小天然酒精含量在各个产区至少比一般日常餐酒每升高0.5%。
(3) 法定产区酒(QUALITATSWEINBESTIMMTERANBAUGEBIETE即Q.b.A.),此类酒必须100%来自德国指定的13个产区。
对于每一款特定产区优质酒,都因为葡萄品种、种植区和天然酒精含量的下限不同而不同。
发酵之前加入的糖分也是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加入糖分后允许另外产生20到80克的酒精。
(4) 最高等级酒(QUALITATSWEINMITPRDIKAT即Q.m.P.)。
德国葡萄酒的最高级别。
高雅、美味和适于储存的酒,此类酒不能加入额外的糖分。
根据葡萄的质量和成熟度、工艺又分为六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是:
①KABINETT(头等酒):
以一般成熟的葡萄酿造的精细、清淡、酒精含量低的葡萄酒。
②SPATLESE(迟采酒):
以成熟、丰满的葡萄酿造,收获时间较之“头等酒”晚一些。
③AUSLESE(串选酒):
更晚摘的葡萄酿制,未成熟的葡萄将被筛选掉。
④BEERENAUSLESE(粒选酒):
部分葡萄已经受到“贵腐霉”的感染,甜度更高。
此类酒不是每年都产出,可以长期保存。
⑤TROCKENBEERENAUSLESE(干浆果酒):
以像葡萄干一样收缩的、受到贵腐霉感染的葡萄酿造的酒,是葡萄酒质量金字塔的顶端,如蜂蜜一般甜,经得起几十年的陈酿。
⑥EISWEIN(冰酒):
就是所谓的“冰酒”,所用葡萄的最低发酵重量与逐粒精选一致,采摘葡萄的溫度要在摄氏负七度以下,并且马上把这些冰冻葡萄榨汁酿制,口感酸度及甜度极高的最高级葡萄酒。
每瓶德国葡萄酒都必须写明所属的质量等级。
从2000年起,又加入了两个新的标识“经典”(Classic)和“珍选”(Selection)。
可以冠名为“经典”的葡萄酒必须来源于那些历史悠久、具有特色的葡萄产地,酒的品质出色,可以窖藏多年而不变质,酒香浓郁,口感较干。
德国顶级葡萄酒的新标识称为“珍选”。
这类酒的葡萄必须来自特定的产区,产量十分有限,并用手工选摘,这保证了它卓尔不群的品质。
“珍选”葡萄酒的装瓶必须等到葡萄收获年第二年的9月1日以后,以保证它充分发酵。
1.4西班牙
西班牙的葡萄酒共分成5个等级,由西班牙国家产区管制单位INDO负责监管的工作,在各产区则由当地的管理委员会负管理的责任。
其中属于最高等级VCPRD的有两种,不论生产条件或生产区域的划定都有详细的规定,和法国的AOC及VDQS属于同一个等级。
(1)VinodeMesa(VdM):
分级中最低的一级,所有不隶属其它等级的葡萄园出产的酒,或品质不符规定而被降级的葡萄酒,都只能用VinodeMesa的名称出售,常常由许多来自不同产区的葡萄酒混合而成,属产区及品种都不受限制的葡萄酒。
(2)VinoComarcal(VC):
较VdM高一级,但同样没有严格的生产方式规定。
(3)VinodelaTierra(VdlT):
较VC高一级,规定少而简单,相当于法国的VindePay(地区餐酒),产区的范围比DO大且笼统,规定少而且简单。
(4)VCPRD:
法定产区的高级葡萄酒,又分为两种;
①Denominaci'ondeOrigen:
简称DO,要成为DO产区,除了要建立有严格的管制系统,同时所生产的葡萄酒也必须遵从传统的酿造方式,并要拥有一定的知名度。
目前西班牙有50%左右的酒厂已符合法定的标准,分别隶属于四十多个DO产区,随着DO数目的增加,原本具有的高品质象征意义有逐渐下降的趋势。
Denominaci'ondeOrigenCalificada:
简称DOC,此标准自1991才设立,规定此种产区的酒皆须在原产地装瓶。
目前全西班牙只有国际知名的利奥哈一个产区符合这个等级的规定。
法定产区的葡萄萄酒,又依照时间的培养长短,再分为下列三级:
Crianza:
二年以上的培养期,橡木桶培养一年、瓶中培养一年的优质红酒。
Reserva:
三年以上的培养期,橡木桶培养一年、瓶中培养二年的优质红酒。
玫瑰红或白酒则需二年即可。
GRANReserva:
五年以上的培养期,橡木桶培养二年、瓶中培养三年的优质红酒。
玫瑰红或白酒则需四年即可。
1.5奥地利
从80年代中期开始,奥地利逐渐立了对种植葡萄,酿出葡萄酒的一种详细、严格、可靠的监督规章。
奥地利葡萄酒法是在欧洲葡萄酒法的基础上建立的,但是奥地利仍然保留着本国所特有的,全世界最严厉的法规,对葡萄酒的质量规定有严格的要求,葡萄酒的包装上要写明葡萄采摘的年份、生产葡萄的庄园或村镇的名字、葡萄的类别、酒的味道、质量的级别、葡萄的成熟度、官方的检测号等。
奥地利的优质葡萄酒和极品葡萄酒受到国家的双重检查。
首先要分析酒的化学成分,此外还要通过葡萄酒品尝委员会的鉴定。
在每一瓶酒的标签上都有国家鉴定号码,在每一个瓶口上贴有红-白-红的封条,记录了这一质量监督和品质保证的周密办法。
奥地利在品质上把葡萄酒分为三个级别六个细分级:
佐餐酒(Tafelwein),优质酒(Qualitaetswein)和极品酒(Praedikatswein)。
在区分不同等级的分类中,葡萄汁的含糖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无论是佐餐酒、优质酒,还是极品酒,规定每公顷地的葡萄产量不得超过9000公斤,生产的葡萄酒不得超过6750公斤,所以必须用剪枝技术来控制葡萄的质量。
限制每棵葡萄上的果穗数,改善每穗葡萄的成熟度和葡萄的糖分含量,使葡萄汁更加饱和,使所有的微矿物质和化学元素更加丰富,从而提高用这样的原材料酿制的葡萄酒质量。
奥地利的葡萄酒质量级别细分如下:
佐餐酒(Tafelwein):
至少10.6度KMW,约合105g/L糖。
地方葡萄酒(Landwein):
至少14度KMW,约合150g/L糖。
优质葡萄酒(Qualitatswein):
至少15度KMW,约合164g/L糖。
高级优质葡萄酒(Kabinett):
至少17度KMW,约合195g/L糖。
由此等级起不允许提高KMW的含量(不可加糖或添加未经发酵的果汁)。
特优葡萄酒(Pradikatsweine):
(包括晚摘酒、干果选粒酒(TBA)、冰葡萄酒和稻草酒)。
晚摘葡萄酒(Spatlese):
至少19度KMW,约合220g/L糖。
选串葡萄酒(Auslese):
至少21度KMW,约合250g/L糖。
由此等级起葡萄中过熟和贵腐的浆果含量相应增加。
浆果特选酒(Beerenauslese,简称BA):
至少25度KMW,约合310g/L糖。
冰葡萄酒(Eiswein):
至少25度KMW,约合310g/L糖;采收和压榨时葡萄必须结冰。
稻草酒(Strohwein):
至少25度KMW,约合310g/L糖;酿制用的葡萄须在稻草堆或芦苇上铺放或用绳挂起来风干至少三个月。
高级甜葡萄酒(Ausbruch):
至少27度KMW,约合340g/L糖。
干果选粒酒(Trockenbeerenlese,简称TBA):
至少30度KMW,约合380g/L糖。
1.6美国
1978年以来,联邦酒精、烟草和军火管理局(BATF)被授权在美国指定葡萄栽培区和授与名称的权利。
要指定一个葡萄栽培区域,必须向BATF提出申请,同时提交各种类型的支持文件。
地理范围的大小不是一个关键性的因素。
这里并没有区界大小所暗示潜在的葡萄酒质量的问题。
指定葡萄栽培区并不意味着任何在所使用的葡萄树、栽培实践、或酿酒方法上施加影响。
因此,美国的表达方式只是企图管理葡萄酒原产地的可靠性、真实性和区别性。
美国的葡萄酒生产者还要严格遵循葡萄酒的标签标准,其主要内容是:
(1)凡标写葡萄栽培区域名称的,必须符合下述规定:
⑴标有州、县名称的,至少要有75%的葡萄是用这个地区的。
⑵如果是相邻地区的,则每个地区所用葡萄的比例要写明。
⑶如果是政府部门规定的“葡萄产区”名称,则85%以上的葡萄要用这个区域的,并且酿酒过程必须在这个葡萄产区座落的州内完成。
(2)标有葡萄品种名称的,如以单品种命名,要求该品种用量在75%以上。
最多可使用三个品种名称,但每个品种的量要列出。
(3)凡标有收获年限的,则所用葡萄的95%应是这一年收获的。
(4)如标有“EstateBottled”字样的,则要求所用葡萄必须是“葡萄产区”的,酒厂也要在这个区域里,并掌管这个葡萄园和所有的生产过程。
(5)如标有“ProprietorGrow”或“VintnerGrow”字样的,要求所用葡萄必须是生产厂家拥有或掌管下的葡萄园里收获的。
(6)酒中的酒度必须标明。
佐餐酒的误差范围是±1.5%,即表明12度酒精度的实际酒度不能低于I0.5度和高于13.5度,甜酒和开胃酒误差范围是±1%。
(7)二氧化硫含量若超过10ppm,应在标贴上注明。
(8)“Produced”表明至少75%的酒生产过程由这个酒厂控制。
1.7澳大利亚
虽然澳大利亚没有、而且还表现出一般地都反对原产地命名管理法的概念,但是在新南威尔士的HunterValley(猎人谷)这个地方有一个自发的立案系统。
这是一个唯一的简单面受到政府支持的系统。
葡萄酒在这里能获得一个或两个封签。
这些封签在当时成熟(优等)和有改善质量潜力(标准级)的基础之间区分出优越等级的葡萄酒业。
现在,每年的制酒者都举行一次公开的仪式,并在悉尼的议会大厅举办品尝酒会。
由省政府给予支持和认可,是对地区内葡萄酒质量的形象改进给予相信。
而绝大部分的其它酒厂则不受任何法规的限制,他们以酿制好酒为出发点,在全国范围内采购原酒,取长补短,进行勾兑,最后构成有品牌特色的相关质量。
1.8南非
南非名称管理系统反映出在欧洲立法中制定的许多情况。
其中也结合了一些不同的地方。
这个系统对地理方面的名称划分成五个等级。
这些等级由地区的葡萄栽培命名到地区、行政区、行政分区(葡萄园组)和最后的庄园(单独的葡萄园)。
在取得称号范围以内酿造的葡萄酒,可以送交官方进行评价取得证明。
若在官方评价和证明的试验中获得通过,酿酒者即可申请葡萄酒与蒸馏酒管理局颁发的放到酒瓶颈上标的官方标签。
这种酒瓶颈上粘贴的标签上有保证标号和授带,并注明酿酒期、品种来源,以及酒是否为豪华型包装瓶。
另外,如果葡萄酒达到一个特别高的感官评价,就允许在标签上使用很少见的名称——“优质”(Superior)。
1.9阿根廷
阿根廷农业、畜牧业、渔业和食品国务秘书处于1959年通过了葡萄酒法,并于1989年2月28日对该法律做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对国内葡萄酒的生产、销售和质量的监督。
该法律根据阿根廷国内葡萄酒产地的不同气候条件,将葡萄酒划分为不同级别。
法律规定,A级葡萄酒的酒精度数不得低于12.5度,B级不得低于15度,这两种级别的葡萄酒在酿制过程中不能添加任何含有酒精的物质。
C级葡萄酒的酒精度数同样不低于15度,但允许在加工过程中加入含酒精和糖分的物质。
或者按照酿造的时间和酒的产地来划分。
如位于阿根廷西部拉里奥哈省的SANHUBERTO酒窖已有100年的历史,是阿根廷最知名的酒窖之一。
其将葡萄酒大致分为三等:
一等酒名为“陈酒”(PREMIUM),这种酒至少要在木桶里或者瓶子里酿制12个月,一般能在瓶中保存8年;二等酒名为“次陈酒”(CRIANZA),这种酒至少要在木桶里或者瓶子里酿制6个月,一般能在瓶中保存6年;三等酒名为“新酒”(JOVEN),这类酒至少要在木桶里或者瓶子里酿制2个月,一般能在瓶中保存1至4年。
此外,选用不同品种的葡萄酿制出的葡萄酒的成分指标也不尽相同。
如阿根廷最著名的两种系列的葡萄酒MALBEC系列和SYRAH系列:
MALBEC是一种红葡萄的名称。
用这种葡萄酿制的酒在阿根廷属于高档酒,酿酒所选用的葡萄都是当年新采摘的。
酒的颜色呈宝石红,气味芳香。
具体指标为:
酒精度为12.8;糖度为每升1.5克;酸度为5.00;食用的最佳温度为15-18度。
Syrah产自门多萨省,酒的颜色为紫红色。
具体指标为:
酒精度为12.5度;糖度为每升2.28克;酸度为5.20;食用的最佳温度为10-18度。
为有效控制葡萄酒生产质量,由国家农业技术研究院(InstitutoNacionaldeTecnologiaAgropecuaria)于1999年提出了一系列方案,经政府核定而成为阿根廷法定产区标准(D.O.C.)的法令,唯有符合资格的葡萄酒标签上可以注明D.O.C.法定产区的字样。
施行至今,已核定四个法定产区,分别是LujandeCuyo、SanRafael、Maipu和ValledeFamatina。
整个阿根廷国家法定产区内容,简要归纳为以下四个重点:
1. 必须全部使用划定的法定产区内生产的葡萄。
2. 每公顷不得种植超过550株葡萄藤。
3. 每公顷葡萄产量不得超过1万公斤。
4. 葡萄酒必须在橡木桶中培养至少一年,并且必须在瓶中熟成至少一年。
1.10智利
智利无疑是南美的葡萄酒之星,其红酒享有极高的评价。
智利的酿酒葡萄主要产自中部,这里昼夜温差非常大,干燥的气候与封闭的地形使其成为全世界自然条件最好的产区之一,而且是全世界唯一不用嫁接美国种树根就可直接栽种欧洲种葡萄的国家。
智利是唯一没有受蚜虫病害的国家,葡萄树的根可以直接和母树连接。
种植的品种也全都是国际知名品种。
智利的葡萄品种非常国际化,国际市场上当红的品种一应俱全。
由于葡萄单位公顷产量相当大,使得智利酒大部分价廉物美,适合供应日常佐餐酒,但缺少品质特别突出可以凌驾全球顶级葡萄酒的产品。
智利葡萄酒的品质以年份作为指标。
一年以下的都是“普通”酒,“特级”酒至少要两年以上,而“里塞互”则至少要四年。
目前智利葡萄酒可简单的分以下几个等级:
(1)Varietal 只列葡萄名称,是最基本的酒。
(2)Reserval 珍藏级,酒是由橡木桶储存过的,比Varietal好。
(3)GranReserva 极品珍藏,使用更多、更新的桶,储藏的时间较长,素质也更更上一层楼,很多酒厂都出产这类酒。
(4)ReservadeFamilia 家族珍藏,基本上表示是某酒庄最好的酒,也可能有类似的方式来表达,如Montes的Alpha和M、CasaLapostolle的ClosAplata、Valdivieso的CaballoLocoNO1、2等,代表特殊的出品。
不过,对于智利酒,不同酒荘的同一级别的酒不能直接比较
纵观上列新旧社会葡萄酒发达国家,经过上千年或百余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酒的品种、质量都发展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并逐步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科学的法规体系和监督机制,以规范本国、本地区葡萄种植、葡萄酒生产销售等领域中的行为。
可以用表2归纳旧新世界葡萄酒国家质量等级制的特点。
表2旧新世界葡萄酒国家质量等级制特点
旧新世界划分
国家名称
质量等级特点
旧世界
法国
原产地命名葡萄酒为特点,确定6个内容:
①产区②葡萄品种③每公顷产酒量④果汁含糖量⑤土壤耕作⑥酿酒方法
意大利
沿袭法国的以原产地命名葡萄酒的做法,利用酿酒葡萄的单产来控制酒的质量等级。
德国
地理问题和质量问题完全分开。
实质是把葡萄酒划分等级,按质量从一般到高级分为4等。
优质头等酒里面又按葡萄质量和成熟度、工艺分为六个等级,
新世界
美国
管理葡萄酒原产地的可靠性、真实性和区别性。
美国的葡萄酒生产者还要严格遵循葡萄酒的标签标准。
澳大利亚
反对原产地命名管理法的概念。
不受任何法规的限制,他们以酿制好酒为出发点,在全国范围内采购原酒,取长补短,进行勾兑,最后构成有品牌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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