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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的基本知识》读后感精选
《翻译的基本知识》读后感精选
《翻译的基本知识》读后感
(一):
翻译的基本知识
这是一本翻译的入门书,今日读完,属于后补这一课。
如今,会英语的人都觉得能做翻译,能改别人的译文。
真心地想说,如果在你学校里学的不是翻译专业,又没在翻译公司里受过职业培训,请在入行前读读这本书,起码知道什么是翻译、“翻译”二字意味着什么,再动手去实践……
《翻译的基本知识》读后感
(二):
出版后记
钱歌川先生以两类著作闻名于世。
一类是散文,量多质优。
据陈子善统计,他在大陆和海外总共出版了《詹詹集》、《流外集》、《偷闲絮语》、《北平夜话》、《巴山随笔》、《虫灯缠梦录》、《竹头木屑集》等散文集二十多本,其数量超过了林语堂和梁实秋,仅次于周作人;陈子善说他读钱氏的散文能“感受到一种修养,一种直率,一种亲切,一种人生的态度,就像他的笔名‘味橄’的含意那样,如嚼橄榄,深有余味,甘美无穷”,有英国散文的味道,闲散,渊博,隽永。
另一类是英语教学资料,影响深远的就有《翻译的基本知识》、《翻译的技巧》、《英文疑难详解》、《英文疑难详解续篇》、《论翻译》、《简易英文文法》、《简易英文动词》、《美国日用英语》、《英语造句例解》等,都是基于他数十年的英语教学经验凝炼而成,有些被大学采用作为教材。
与一般的英语教学资料相比,钱氏的英语教材富有浓厚的文学底蕴。
作者在书中的举例,多出自欧美文豪作品与中国古典文学作品,这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提高字句锤炼及语言感受能力。
这本《翻译的基本知识》典型地体现了钱氏作品的特点,在不长的篇幅中,读者既能了解翻译的历史与理论知识,又能有足够的例句学习翻译的具体技巧,是不可多得翻译基础入门书。
在此要特别感谢张兆龙先生,是他不辞辛劳帮助我们联系远在美国纽约的钱歌川的女儿钱丽娜女士,我们才得到了钱先生著作的出版版权,使得这些优秀的著作得以在大陆出版。
《翻译的技巧》、《英文疑难详解》、《英文疑难详解续篇》也会陆续与读者见面,敬请期待。
《翻译的基本知识》读后感(三):
翻译是一种信达雅的美学
翻译时对原文要忠实,对译文要通顺,还要文雅。
中英文是不能完全对等翻译的,只能找到最准确的表达来代替。
另外,佛经和诗歌是很难翻译的,古代为了翻译梵文的佛经也是大费周章,主译在大家面前一边翻译一边讲解,听众均可与主译进行辩论。
“因纸墨以记其文外之言,借听众以集其成事之说。
”隋唐后则设置了翻译馆和翻译博士来译经,概与隋唐时佛教为国教有关。
从事翻译的人,必需通晓两种文字,对外文的知识必需是critical,对本国文的知识必需是practical。
文章说道,只要真能了解愿意,又能用译语表达,是没有意译和直译之分的,但我觉得对于初出茅庐的译者来说,这真的是艰难又混乱的抉择。
于是作者又补刀,译文一定要通达。
在着手翻译之前,必需彻底了解每一个字句的含义;也必须要知道一些字句以外的含义,譬如英国的西风和中国的东风是一样的含义,即温暖的风,而冷冽的风——中国的西风其实是英国的东风;英美文的典故一般来自于圣经或者莎士比亚的剧本,譬如callaspadeaspade是“直言无隐”的意思;英美文在某些词句的用法上是完全不同的,这也是需要注意的,譬如美国报纸的secondfloor是二楼的意思,假若刊登在英国报纸上则是三楼的意思,因为英国人将楼下叫做groundfloor。
中文,特别是古文有很多“之乎者也已焉哉”的虚词,翻译成英文的时候是可以不翻译的,但是有时太过简练的中文翻译时为了文法上的正确,必须加上when、if等虚词连接方可。
还有一些是不能翻译的,譬如中文的拆字回文,例如:
人曾为僧,人弗可以成佛。
女卑是婢,女又何妨成奴。
再例如:
黄绢幼妇外孙齐臼
黄娟色丝也,幼妇少女也,外孙女子也,齐臼受辛也。
记为“绝妙好辞也”。
回文例如:
客上天然居,居然天上客。
英文的回文很少,代表作是拿破仑的:
AbleisIereIsawElba.(我在看到厄尔巴以前曾是强有力的)
典故不能翻译,俗语也不能翻译。
任何一种语言都有其历史性、民族性和地域性,乃至生活习惯和文化背景的影响,譬如“红杏出墙”,英文中就没有同类型的表现手法;英文中也有与文化遗产有关的中国语文无法表达的说法。
在动手翻译中文为英文之前,必须了解一些语言文法上的知识,白话文主要是一些方言俗语和新字译名,而文言文则要了解很多知识才行,音可能转换、语义可能变迁、语法也有改易、字体也可能发生差异。
然后,一个意思,有好几种不同的说法,翻译时要看说话的对象,用合适的词语才可以。
英译中的五种方法:
一:
省译法,“用五个字就可表达的思想,用十个字来表达,即是浪费。
”
二:
增译法,有些英文语句如果照字面翻译,意念是不完全的,必得加上一些字眼来补充说明。
三:
倒译法,中文的副词常放在句首,英文的副词则多置于句尾。
四:
改译法,英文喜欢用passivevoice,则中文宜改成activevoice
五:
简译法,英文较法、德、俄文为简洁,而中文更较英文为简洁。
中国文字无字形变化之累,无定形文法之弊,其简洁自不待言。
英文长句翻译时,可选择在关系代名词、关系副词、副词、动词或者名词处切断。
《翻译的基本知识》读后感(四):
汉语的简洁和铺张
钱老师这本书常说汉语是简洁的,然而由于近来帮人做汉译英,反而觉得此说有可商榷之处。
我的主张是:
从语言上说,汉语确实在大体上比英语简洁,然而从言语上分析,回答却是相反的。
汉语汉语经历了数千年的发展,每一次战乱造成的人口大迁徙都会带来语音的大迁徙,操着当时所谓“雅音”的京畿人士为躲避战乱向着南方大逃亡,于是“雅音”和当地少数民族或汉人的语音混血形成一种方言,而原来的京畿则被北来民族占据,又是一番语音混血,形成新的“雅言”,原来的“雅音”不再是雅音,而成了镶嵌在现代语言地层中的古音活化石。
汉语就这样送走了周秦上古音、唐宋中古音,最终走向了现代的普通话。
正是这数千年的语音迁徙和演变,造成了今天复杂的方言地图。
所以,如果仅从语音来说,中国人的发音方式是极多的,音域也是极广的,所以北方人因为有卷舌音所以说英语比南方人好,而南方方言多保留了促音所以学日语和意大利语又较北方人占优势,等等。
关于上古音,相当多的学人认为那时的先民是发双辅音的,网上也有热心人按着这套方案重新给《封神演义》配了音,听来怪怪的,不符合对汉语的一般印象。
然而,或许在某个我从来没有去过的方言区里,从牙齿还没长全的小孩儿到牙齿渐渐松动的老大娘,从田间地头的随意寒暄到政府开会的煌煌大言,也许双辅音在阳光下噼里啪啦地爆响着,没有一时片刻停歇安静过。
那该是多美的一个场景。
说到表意,汉语几乎每个字都有自己的完整含义(例外也有,如“逶迤”之类不可拆分),而每个字都只发一个音。
在很短的一段时期内中国人也使用过发两个音的单字,例如“吋”,读作“英寸”,搞得像日语里的训读。
然而,中国人似乎终归是不习惯一个字发两个音,所以,今天还是普遍地将“吋”写成“英寸”,宁愿多写一个字。
汉语的语法又简单得几乎不成体统,一个“了”字忽而是直陈过去时(“昨天他嗝屁了”),忽而又是虚拟将来时(“我希望明天看到他嗝屁了”),以至于小日本在明治全盘西化时竟然也敢嘲笑“中国话有什么语法”,急得中国的语法学家硬要照着欧洲语言的语法框架套出一个汉语语法。
又据说今天在中国传教的人中加拿大的摩门教徒最多,而他们多半在加拿大学汉语半年就能掌握一般会话能力,只是每一个汉字都像一幅画,学起来太难了。
这便又涉及到汉语的外观——汉字。
所以,但从表意上来说,单字的完整含义和单音拼读相结合,构成了汉语语言意义上表意的简洁性,但是正因了语言意义上的简洁,造成了言语意义上的铺张乃至于浪费。
举个例子,胡适要在学生里搞白话文运动,于是出题给学生做,说让学生打电报辞职,电报越短越好。
学生们绞尽脑汁写,据说最短的写到了八个字,但因为不脱于文言文的窠臼,不能再短了。
最后,胡适给出了四个字的答案:
我不干了。
胡适的“我不干了”,可以说一下子回到了汉语的赤子状态,因为要是让上古先民来单纯地表达辞职的意思,三个字就够了:
吾去矣。
当然要是不打电报,当面说,白话文三个字也够了:
不干了!
汉语的发展史其实就是一个从“我不干了”到“愿乞骸骨,卸甲归田,含饴弄孙,以尽残年”的过程,就是“挣钱糊口”到“做稻粱之谋”的过程,就是一个仗着简洁而逐渐铺张乃至浪费的过程。
所以,中国人在文学上可以说占了别个民族的便宜,渐渐地发展出了格律整齐的各种古代诗歌,发展出了繁复瑰丽的骈体文,发展出了数不胜数的典故,最重要的是,这些典故不仅用在文学作品里,而且不动声色地化为人们的日常用语而令其不自知。
而多音节语言却几乎天生就有这个障碍,中国人用四字典故,发的是四个音,文字占用的空间是四个格,但一个四字典故表意构成的曲折程度却非任何多音节单词所能比。
多音节语言如果想要具有同样的表意构成,就得像一个德语复合单词一样长了。
所以几乎是天生地,西方的诗歌无法做到像汉语古诗歌一样将格律笼罩到每一个发音。
多音节语言也可以很简洁,甚至就外观的表意最小单位来说比汉语还少,例如拉丁语就能够通过词尾的屈折变化,用一个词完整地表达人称和时态,但是,就发音的时间、书写所占用的空间而论,它仍然不及汉语简洁。
所以可以说,正是汉语理想形态的简洁造成了汉语实际形态的铺张,而西方语言在实际形态上却表现出了汉语所不及的简洁,在中国工作多年的美国人平卡姆就写了一本《中式英语之鉴》来教中国人如何写出标准的英语句子,在作者看来,中国人最常犯的错误之一就是不必要的成分过多。
作者应该知道的,这些在英语里多余的成分,在中国人的现代语言里却是必须的,而中国人也并不觉得累赘。
要是让现代西方人来逐字直译“愿乞骸骨,卸甲归田,含饴弄孙,以尽残年”,他们估计要疯掉,西方诗歌里倒也不乏这种极尽铺张之能事的句子和段落,然而中国的古人连都是满篇典故和韵律的骈体文,简直叫西方人徒唤奈何吧。
中国人的这种对语言的铺张和浪费到明清大概是达到了顶峰,标志就是奏章都用骈体文。
发展到顶峰之后,就有人要用简洁的白话文来取代它。
白话文一开始还似乎没那么多负担,能够轻装简装地服务于交流。
岂料中国人有着“流毒无穷的聪明”、几千年语言的沉淀以及最要命的铺张浪费的恶习,白话文运动才一个世纪不到,现代汉语又变得繁复了起来,然而未见得有多美。
《翻译的基本知识》读后感(五):
《翻译的基本知识》笔记摘要
一.岂有此理必有误
钱先生爱举例,不爱讲大道理。
一百来页的文章全是案例干货。
比如先生讲逻辑对于翻译的重要性时举例,《水浒》第七回说:
土炕上却有两个椰瓢,取一个下来倾那瓮油来吃了一会,剩了一半。
赛珍珠译:
onthebricbedweretwococoanutshells.Hetoooneanddippedupthewinewithitanddranhalfofit.
钱先生评析赛珍珠译文逻辑硬伤之处 二.批评的和实用的
从事翻译的人,必须通晓两种文字,他对外文必须是批评的,而对本国文的知识,就必须是实用的。
钱先生又来举例,usezipcodenumbers如何翻译?
我们知道zip一字为用拉链拉紧或拉开,如果按这样翻译上述句子便是采用拉链的暗号电码。
从批评的眼光看,实在是不够明白。
先生后查资料获悉此处的zip为zoneimprovementprogram的缩写 好好利用当代网络资源,抱着怀疑的态度去翻译。
三.首先要了解原文
1.在着手翻译之前,必须彻底了解每一字句的含义。
先生对于细节的把控令我敬佩,此处以landed一个动词举例。
钱先生讲如何彻底读懂句子 2.字句以外的含义
有些英文句子,我们就算都知道每个词的含义,但有时候也不能决定它的意思。
这是因为英文是种含糊的语文,要想真正了解单靠语文知识是不够的,必须加以理智的判断。
有些像语文中的歧义句。
例如:
Theywereentertainingwomen.
a.他们在款待女客。
.她们是女招待。
Ifoundhimout.
a.我找出他来了。
.我发现他不在家。
根据上下文语境判断~
3.找出典故的来历
英文中常用的典故一般来自圣经和莎士比亚的剧本。
钱先生又来举例,一位大学教授在课堂即将结束时还讲得意犹未尽,看着学生们准备收拾收拾走了,先生说了句waitjustoneminute,gentleman.ihaveafewmorepearlstoeat.嗯?
是要再向学生进几句珠玉之言吗?
但教授此时应该说句气话才合乎常理。
此处典故出自圣经。
马太福音第七章第六节原来教授是在委婉地骂学生是
《翻译的基本知识》读后感(六):
在准备阅读翻译作品之前
在准备阅读翻译作品之前
游伟
读书的时候,有位老师曾经跟我们说过,如果有机会的话还是要自己翻译一点东西,有过翻译的经验,再去读那些翻译过来的书籍理解起来就会更加方便。
在学校的时候没有太把老师的这句话放在心上,等到参加工作,开始从事与自己的专业并不相关的职业,反而冒充了一回翻译,对老师的这句话也才有了更深的体会。
翻译确实是苦差事,而且吃力不讨好。
抛开精力投入与经济回报的严重不相称不说,翻译的苦与吃力,首先就表现在语言置换过程中选择适当词句的难度。
这是所有译者都会遇到的事情,并不是说外语好母语也很棒的译者就不会碰到。
用钱歌川先生在《翻译的基本知识》中的分类法来说,自然物譬如人的五官中外皆然,怎么都不会出错,即使某些自然物在不同语种中有约定俗成的名称,翻译过来也不会改变其本质,“玫瑰花叫做任何其他的名字,也是一样的芬芳”,译者在这方面不会遇到问题。
但是人为物的情况就完全两样,钱先生举了“笔”这个词的翻译做例子。
中文的“笔”(毛笔)在英文中可以翻译成“brush”,但是这个单词在英文中的含义很丰富,还含有“刷子”等意思。
读者可以设想一下,假如英文作者来一句“用brush在墙上来了几下”,这个“brush”到底是毛笔还是刷子,如果语境也比较含糊,那真是万难翻译了。
用钱先生的话说,对于人为物“你没见到实物,翻译时总不免有错”。
上面说到的还只是词语的问题,词语的翻译尚且如此,句子与段落的翻译就更不用说。
20世纪美国最重要的分析哲学家之一奎因就曾提出“彻底翻译的不确定性”论题,他的理论我们抛开不谈,来看看他讲的例子。
奎因说,假设有位完全不了解土著语言的语言学家和一个土著居民在一起,一只兔子跑过去,土著人说了个词。
语言学家从这个现象中可以猜测,这可能是指“兔子”,然后把这种猜测用于证明其他相关的情形以确证自己的猜测。
但是千万别以为语言学家用这种办法就能彻底了解土著语,他从这个过程中得到的,最多是一种有效的假设,却无法肯定他的翻译就是惟一正确的,土著语言背后的语境是整个土著人的生活,是一整套复杂的意义与指称体系。
对于译者来说,他面前的就只是一本著作,不会上升到意义体系的高度,但是有时候要想实现“彻底翻译”,也仍然是过于艰难的任务,这时候要想“讨好”读者,那就真得“捻断数根须”。
说这么多,并不是宣扬一切劣质翻译都可以理解,只是由于翻译确实存在这些难处,所以即使非常严谨认真的译者,也可能在读者与原作之间造成误导。
“一切肯定皆否定”,译者将个人的对原作的理解用另一种语言传递出来,既是帮助读者阅读,同时却也会无形中让读者顺着自己对原作的理解来阅读作品。
这也就是我那位老师劝我们自己试着翻译的原因,只有自己动手做过,才会了解译者处理问题时的心态,而把握了译者的心态,在阅读翻译过来的图书时,就有了另外一件帮助理解的工具,有些原来不成问题的地方此时可能读起来就有了问题,反之亦然。
现在有很多图书在出版的时候都有中英文对照,读者朋友可以自己试着翻译然后和比较一下译者的译文,试试看这样读下来会不会对作品有更深的理解。
另外,稍微知道一点翻译的基本理论也是有帮助的,读这样的书除非是专业人员,一般读者都没有过分深入的必要,钱歌川先生的《翻译的基本知识》就是很好的选择,这本书文字晓畅读起来轻松,内容涉及的都是名副其实的翻译的基本知识。
了解这些知识,即便是没有自己动手翻译,再读起翻译作品来也会另有天地。
翻译是艰难的事,读书又何尝不是如此?
好读书不求甚解虽然也是读书一法,求愉悦的阅读也确实没必要太较真,不过读有些书还真得做点准备再开始才行。
《信息时报》8月14日C9版,发表时有删节,此处为原文。
http:
//informationtimes.dayoo./html/2011-08/14/content_1445916.htm###
《翻译的基本知识》读后感(七):
重版补记
重版补记
这本小书问世以后,竟意外地引起学术界一些朋友的注意,使我感到颇为兴奋。
首先是南洋大学的同僚,年轻的史学家曹仕邦先生的来信。
他提出好一些读后感,其中有一条是最有意义的,可供爱好或从事翻译的人参考或研究,所以我转录在此,并附我本人的答复,以待博雅君子的核定。
“原书一二四页至一二五页‘二竖故事的试译’文中,先生将‘余得请于帝焉矣’句中的‘帝’,译作thelateing,后学觉得似宜改用lord一字来译较好,原因有二:
(a)春秋时代最高统治者是‘王’,而不是‘帝’。
至于秦、齐互称东、西帝,是战国末年的事,即快到秦始皇统一天下的时候才发生的。
所以这里说的‘帝’,可能是指‘天神’,‘上帝’而言。
(b)先生已经指出英文是一种含糊的语文,因此我觉得利用它的含糊特性来翻译,似乎更要圆通些。
英文的lord,既可作‘上帝’解,也可作‘大人’解,所以在此为‘天神’固可,为‘先王’亦无不可。
”
曹先生提出的这种高见,给了我在翻译时选辞拣字上很好的示范作用,不过我当时执笔翻译那句古文时,也曾为得在emperor,ing,ruler,due,lord诸字间加以抉择而有所迟疑,最后采用了ing,是根据下面两条规律来决定的:
(1)卒葬曰帝。
(见《大戴礼·诰志》)
(2)措之庙立之主曰帝。
(见《礼·曲礼下》)
意即一位国君,在生为公为王,死后便可称之为帝。
如果在生是称帝的,死后则称先帝,如诸葛亮在《出师表》上说的“先帝创业未半”之类。
翻译是要字斟句酌的,曹先生虽未尝从事翻译,却有这种翻译的精神,值得佩服。
因为他提出异议,我才有机会说出我翻译那一个字时的苦心,为那些不假思索随意照字面翻译的人树立一种楷模,以期减少翻译上的错误。
在同一文中王叔岷先生也曾告我,“公疾病,求医于秦”句中的“疾病”作“疾甚”解,幸亏我译为suddenlyfellill(一听就病倒了),意思相差不远,虽没有用serious一类的字眼,但后面说景公已病得神智不清,其病情的沉重可想而知了。
此外,新加坡文学界的元老连士升先生,也在报端写了一篇《海滨寄简》,专谈读了《翻译的基本知识》一书后的感想,可视为一种书评,现节录一部分如下:
谈到翻译,你可以说是斫轮老手,本质上,你是个作家,在散文作家里你有一定的地位。
你精通英文和日文,在分析和了解上,绝对不成问题。
此外,你有几十年翻译的经验,乐此不疲,越运用越纯熟。
加以多年来,你在各大学里,所担任的多是翻译的课程,熟能生巧,心得自然比较一般畅晓两三种语文的人多得多。
因此,当我没有拜读大著以前已经有了信心,读完之后,更觉得名不虚传。
说来实在不容易,任何一技的成功,完全靠累积的功夫,而关键又在于浓厚的兴趣,和有恒不懈的努力。
只因你对于翻译很有兴趣,所以你才能够以数十年如一日的功夫,来研究和传授翻译。
翻译家不但是本国文字的作家,而且是外文的爱好者。
在没有动笔翻译之前,必须对于原文有深刻的了解,要达到这目的,各种字典、辞典,以及有关问题的参考书,必须齐全。
你很幸运,几十年来都在大报馆、大书局、大学校工作,公共图书馆的设备,大可补充个人藏有不足的地方。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无论一个作家或翻译家多么努力,假如没有得力的工具,他的工作效率将大为减低,甚至根本没法子进行。
一个人最怕自视太高,唯我独尊,对于别人的成就,根本不放在眼内。
你是充分了解孙子的“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的战略的人,因此,你时常研读各著名翻译家的作品,看看人家的优点在哪儿,缺点又在哪儿,然后取其精华,删其芜杂,以便树立自己的翻译方法。
的确,各人有各人的方法,一种原文,百人译出,尽不相同。
有的对原文的了解不够深刻,有的对于有关学问完全外行,有的要做急做章,不免流于疏忽,有的中文太差,译出来的东西,比天书还难读,诸如此类的事情,时常可以见到,在这儿,研究翻译,尽量采用别人的长处,如发觉别人翻译有错误,就应以“哀矜勿喜”的态度,提高警惕,免得重蹈覆辙。
其实,谈理论并不难,最难的是取譬引喻。
初出茅庐的人经验不够,他们不是食古不化,便是食洋不化,没法子提出具体的例子来说明。
大作得力处,在于实例很多,使人一看就能明白。
这种深入浅出的功夫,证明你的确是个行家。
在第九章“首先要了解原文”里,你特地选出五十字,注明同一字而英美的意义不同。
举一反三,聪明的读者不难了解同一文字,而含义却是那么歧异。
这会提醒他们以后阅读书报,尤其是把笔为文,须加倍小心。
你幼时在故乡打好巩固的中文基础,后来留日,又留英,长期的努力,使你在中、日、英三种语文上,达到优游自得的乐趣。
因为你学了日本学术界勤学苦练的功夫,对于外文的进修,多是脚踏实地,所以在翻译和写作上,绝对不成问题。
这两三天来,我细心研读揣摩你的“二竖的故事试译”,这才了解你的英文写作的能力实在高明。
你把《左传》一段古文,先译成浅近的白话文,再译成琅琅可诵的英文,这一套真实的功夫,不由得不使人肃然起敬。
平心而论,创作困难,翻译也不容易。
作家只须精通一种母语,翻译家至少须畅晓两种以上的文字。
虽然作家还需搜索枯肠,博访周询,找出许多材料来证实他的理论,而译者却可节省这些麻烦,把人家既成的作品拿来照译,但是在行文上,作家可以自由发挥,而翻译家须受原文的限制,有的可译,有的不可译。
有的虽能做到信和达的程度,但因时间和地域的关系,一篇译文,读来全不是味道。
最后,我非常同意你的建议,一切译文必须以逻辑为标准。
假如译文不合逻辑,读起来完全不像话。
译者必须自己先把原文彻底了解,才可下笔。
原意完全明白,译文合乎逻辑,那么“信”和“达”的两大条件已经做到了,至于“雅”“不雅”,见仁见智,各人的看法不同,只好不去管它了。
(文见一九七二年五月二十五日新加坡《南洋商报》)
《翻译的基本知识》读后感(八):
经济观察报·书评增刊书评(转)
“上帝的海豹”为什么是个糟糕的翻译?
2011-12-0920:
30:
50
y叶磊
《翻译的基本知识》钱歌川/著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1年8月
翻译这份工作,现在已经沦为和中国足球同一个水平线。
无论懂的不懂的,都可以对着电视机肆无忌惮地喊“臭球!
”身陷沙发中,喝着冰啤酒,而不需负有任何责任,实在惬意无比。
拜一大批莫名其妙的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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