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站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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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站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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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站管理制度汇编
急救站管理制度汇编
急救站管理制度汇编
1、急救站工作制度
一、急救站全年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
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各项工作制度,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严格履行各级人员职责。
二、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
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
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5分钟内接诊患者,进行处理。
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
进修医师和进修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
四、急救站各类抢救器械、药品齐全完备,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并做到专人管理、定位放置、定量贮存、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
一切抢救物品不得外借。
五、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
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救站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
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
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
六、由急诊医师决定急诊患者是否需住院或留观,特殊情况可请示上级医师。
急诊患者如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根据医嘱对急诊患者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
患者在急救站留观时间一般不超过72小时。
七、遇重大抢救患者需立即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
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急诊工作,检验、影像、药剂、介入等24小时提供服务。
2、急救站管理制度
一、在院党委领导下,有业务院长、医务科、护理部、急救站主任、护士长、门诊部主任等组成急诊抢救领导小组。
二、急救站医师必须具备3年以上,护士2年以上临床急救经验。
必须持有医师、护士执业证方能担任急救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
进修、实习医师、护士不得单独在急救站值班、顶班。
三、急救站值班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对急诊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争分夺秒的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对疑难、危重患者应立即请上级医师会诊。
遇重大抢救服从调动。
对危重患者先抢救后办手续,对不宜搬动的患者,应在急救站就地组织抢救,病情稳定后再护送至病房。
四、急救站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任何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一切抢救药品、器材均要处在良好应急状态,必须由专人管理,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记录,保证随时使用,并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消毒。
对任何物品因检查补充不及时而影响出诊、抢救时,扣发当事人当月绩效,并根据情节按医院有关规处理。
五、急救站值班医务人员必须具有高度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现脱岗和拒收患者。
对脱岗或拒收患者者,根据院内有关制度给与经济处罚。
六、急诊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要建立各种危重患者应急预案及抢救流程。
七、急救站应设立一定数量的观察病床,患者由急救站医师和急救站护士负责诊治、护理。
要写好病例,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的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72小时。
八、遇重大抢救,须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
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急诊患者不受划分区域和分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患者须实现与转送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十、明确急诊范围,严格按照急诊范围收治患者:
1、急诊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2、突然之急性腹痛。
3、突发高热。
4、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象征、流产、小儿腹泻、严重脱水、休克者。
5、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6、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7、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8、颜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9、中毒、服毒、刎颈、自缢、淹溺、触电者。
10、急性尿闭者。
11、发病突然。
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
12、烈性传染病可疑者。
13、急性过敏性疾病。
14、其他经医师认为符合急诊抢救者
3、急救站与多学科、多部门协作流程
一、急诊有患者需要会诊时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临床科室接到会诊电话后立即派会诊医师前往会诊,时间﹤10分钟。
二、急诊有急危重症患者抢救需要临床科室帮助的,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临床科室接到电话后立即派医师前往共同抢救。
三、急诊有急危重症患者需要入院的,提前联系临床科室,准备病床和做好接收患者的准备,由担架队和急诊医务人员将患者护送至病房,并与临床医师做好交接。
四、急诊有急危重症患者需做相关检查的,各医技科室应做到随到随检、先检查后交费,发现危急值时及时通知急诊首诊医师,做好记录,并快速给出检查报告。
五、急诊有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时,药房应做到随用随取,先用药后交费,并做好记录。
4、急救站患者入院制度
一、急救站为急、危重患者入院设立了绿色通道,全体人员必须有急诊服务的窗口意识,熟悉急救站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坚守岗位。
二、急、危重患者来急救站就诊时,医务人员必须在急救站诊室接诊,态度和蔼,用语文明。
三、凡急、危重患者接诊后严格按照各项抢救程序做好急诊抢救工作,护送患者做必需的检查,对严重颅脑外伤、胸腹联合伤、大岀血等在抢救的同时做好术前一切准备,必要时送入手术室,危重患者电话告知病房做好床位准备工作,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者协助办理入院手续,护送入院。
四、护送患者时应注意安全、保暖、人文关怀,途中密切观察病情变化,保持输液、用氧及各管道通畅,对外伤骨折患者注意保持体位,减少痛苦。
五、传染病患者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送入病房后要进行终末消毒。
六、送入病房后,应向病房医务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如病情诊断、用药处置、生命体征、辅助检查、各管道通畅情况。
七、接待患者、家属的咨询、问询,指导医院路线、方向。
5、急诊患者就诊流程图:
6、急救站留观制度
一、观察室工作:
急救站设观察病房,对留观患者要同住院患者一样同等对待。
完成急诊观察的各种文书记录,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采取有效治疗护理措施。
护理人员做好各项规范的护理工作,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和报告医师并做好记录。
二、留观条件:
(一)需要住院,但目前病情不够稳定,一时不能转出者;
(二)不能立即确诊或不够住院条件;
(三)虽已决定住院,但由于各种非医院方面的原因如经济方面的问题。
(四)需进一步观察的患者暂时不能入院的患者。
(五)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留观者。
(六)传染病、精神病等不予留观。
三、留观时间一般不超过72小时,特殊情况例外,符合住院治疗条件者及时转住院部。
四、收治医师及值班医师下班前应巡视一遍患者,写好交班记录,并在床头交班。
五、留观病历单需具备以下四项:
(一)门诊病历,当班完成书写;
(二)留观病历,当班完成书写;
(三)病程记录,当班内至少记录一次,严重患者随时记录。
(四)医嘱及护理记录。
六、对可以离院的患者,回家后仍需继续治疗休息者,给予带药,并于门诊病历中简述留观过程及诊断。
需复查者,详细交代注意事项及复查时间。
7、急诊室留观流程
8、急诊留观超72小时协调制度
按照《急诊留观制度》要求,急诊留观患者不得超过72小时,当医疗条件不能满足或客观因素导致患者在留观室留观超过72小时时,需启动协调机制。
一、急救站主任组织本科人员对超72小时留观患者进行原因分析,并将分析结果记录在留观病例的留观记录中。
二、当患者诊断不明确时,需及时请有关专科会诊,以明确诊断并及时收治到专科治疗。
必要时向医务科申请多学科院内会诊。
三、患者病情较危重时,积极联系ICU,协调并征得同意后,收治ICU,同时请患者主要诊断(第一诊断)的相关专科医师会诊,以明确主管科室和主管医师。
四、因相关专科人力资源有限时,及时向医务科或护理部汇报,由业务主管职能科进行人力资源调配,以满足专科收治患者的条件。
五、如患者病情相对稳定,相关专科无收治条件时,联系患者所在地的二级医院,预约后进行转诊。
六、如患者病情绝对稳定或已临床治愈,则需与患者及家属积极沟通,征得同意后转往社区医院或家庭康复治疗。
七、如确系患者主观原因占床并拒不出院者,需报请院内保卫科或公安部门协助处理。
9、院前急救工作及管理制度
一、目的
院前急救设施齐全,人员配备管理,利于院前急救患者的救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急救站一般情况下的院前急救过程控制(不包括灾害事故急救)
三、职责
(一)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督促配置救护车上院前急救所需的设施及药品。
(二)由医务科、护理部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配置救护工作所需的医师、护士、司机。
(三)由护士长、出诊护士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并经常保持救护车厢内的卫生。
(四)由出诊医护人员实施院前急救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救护车司机要熟悉本区交通情况,并保持车况良好,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审。
四、工作程序
(一)救护车设施策划及配置;
按(基本医疗管理制度)的救护车设施要求配置所需设施及通讯器材,由科主任、护士长申请领用。
(二)值班人员准时接班,熟悉了解上一班的救护情况,坚守岗位,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
(三)值班人员接到120指挥中心出车指令后,打印出车单,并立即通知出诊医师,护士和司机在3分钟内出诊,不得拒绝出车。
10、急救及特殊事件报告处理制度
一、急救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舆论敏感,要求急诊急救医护人员增强法制观念。
二、当遇到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如实向上级领导报告。
例如,有大批外伤患者(车祸、塌方、爆炸等)、中毒(食物中毒、毒气泄漏等)、见义勇为及不明原因的伤害和重大医疗纠纷以及某些身份不明的患者等情况,要边抢救边报告医院总值班。
三、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1、急救站抢救工作制度
一、急诊值班人员不得对危重急症以诊断不明,经济问题或其他任何理由延缓抢救。
二、急诊值班人员在联系有关科室协同抢救或联系收住入院时,应不放松对患者的抢救。
三、对危及生命的严重创伤,经紧急处理后,相关值班医师应安排患者直接送手术室抢救,而不应该强调常规的术前手续或入院手续,以免延误抢救时机。
四、抢救的全过程情况,必须认真、准确、及时记录。
五、抢救过程中,应根据实际病情向家属或陪护人员说明病情危重的原因、程度、及预后,以取得必要的理解和配合。
六、如因检查、入院等原因需要搬移患者时,必须充分考虑到病情及生命体征的稳定与否,以及患者家属或陪护人对病情了解、理解程度。
必要时应对此作书面记录。
危重患者搬运途中应由急诊护士护送,必要时医师协同护送。
七、遇重大突发事件或公共卫生事件,如涉及到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
值班医师、护士应及时向科主任、医务科(白天)、总值班(夜间)汇报,并解决医疗费用、住院手续等,必要时以书面的形式向医务科汇报、备案,必要时可向主管院长请示汇报,因临床需要,总值班以及相关人员应及时到现场进行协调处理。
八、自动出院患者家属应在病历上签字,值班医师酌情书写一份病情介绍由家属带出院。
12、急救站抢救室工作制度
一、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它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二、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离,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三、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四、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五、无菌物品必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重新灭菌。
六、每周必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七、抢救时患者要按岗位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八、每次抢救完毕后,主持者要及时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及时做好抢救登记,书写抢救记录,总结抢救经验。
13、急救站设施配置及管理制度
一、目的
使科室的设施齐全,管理制度完善,责任到人,使之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
二、职责
(一)病房设施配置不完善的,科主任或护士长应及时向院领导及设备科报告申请。
(二)病房的设施管理责任到人,并有定期检查、登记、签名。
(三)护士长每周进行一次设施、器械的检查,护士每班当面清点交接,发现问题及时请维修工修理,发现遗失,当班护士应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然后向院领导汇报。
(四)对陈旧、磨损的设施使用不便,必须报废的,科主任或护士长应向设备科申请报废、更新。
三、工作程序
(一)病房设施策划及配置,按国家规定的病房设施要求配置病房所需设施及器材。
(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收集设施及器材使用信息,如需要增加的设施、器材,填写购买申请单,送医院领导审批。
(三)护士长负责对购买的设施及器材进行建账管理,并按病房及编号标识在醒目的位置。
(四)护士长建立仪器使用登记本,当班人员负责使用后的清洁及维护,使该仪器处于备用状态。
(五)使用当中发现故障,及时汇报护士长或科主任,同时汇报器械维修工及设备科。
(六)每种器械、设施定人、定期、定地点、定数量管理,保证各种仪器、材料性能良好。
(七)一切抢救器械、物品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清洁、整齐。
(八)病房的急救设施不准挪用、外借,非急救设施原则上也不准挪用,若其他科室要作短暂的借用,也要有登记,杜绝以私人的名义借用。
(九)护士长每周全面检查一次科室所有设施、器械,对贵重仪器使用后应有记载。
14、急诊多发伤的抢救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多发伤救治,提高多发伤患者抢救成功率,特制订本制度:
一、多发伤的抢救程序
(一)伤员到达急诊后,应先抢救后挂号,由预检护士立即通知急救站主任和医院总值班。
(二)首诊医师迅速检查伤情后,立即通知急诊护士请有关科室会诊,在会诊医师未到前,首诊医师应进行抗休克、止血、包扎、固定等处理。
护士应立即进行测量血压、吸氧、输液、输血等工作。
(三)病房接到急救站协助抢救的通知后,应迅速通知有关医师前往,不得延误时间。
(四)有关科室接到抢救多发伤伤员的通知后,应立即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在10分钟内赶到急救站。
为争分夺秒地做好早期救治,科室轮转医师或进修医师一般不负责多发伤会诊,可协助抢救。
(五)多发伤会诊应由急救站主任或医务科领导主持会诊,会诊医师共同会诊,明确诊断后才能离开,不得只写会诊意见,不参加抢救。
(六)多发伤伤员收治原则:
以哪科伤情为主收入哪科。
如伤情复杂一时难以明确者,主持会诊的医师有权决定收治科室。
任何科室、任何人不得拒收拒治,若由此贻误病情者,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在病情稳定允许搬动时,应由医务人员护送至手术室或者病房。
由专科医师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八)伤员收到病房后,有关科参加急诊会诊的医师应继续参加抢救,每日定时查看别人,会诊由伤员所在专科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
(九)抢救结束时,参加抢救人员应进行总结:
{1}抢救是否及时有效?
{2}有何经验教训、建议?
二、多发伤抢救要求
(一)所有参加抢救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全力以赴、争分夺秒地参加救治,不得推诿、拒收拒治,延误抢救时机。
(二)各科之间、医护之间要从伤员利益出发,发挥团结协作精神,互相配合、互相支持。
(三)医技科室和其他有关科室都必须为抢救伤员提供优先服务,昼夜值班,保证各种检查顺利进行。
15、急危重症患者院内转送制度
一、急救站与手术室转接制度
(一)急救站对需要直接送手术室的手术患者,应先电话通知手术室及手术相应科室做好准备,简单介绍患者病情及注意要点,以便手术室及科室做好相对应的准备。
(二)手术室护士接到电话通知后立即通知麻醉师并做好抢救及手术的准备,必要时通知二线班。
(三)转出前,急救站值班护士评估患者的一般情况、生命体征等,检查输液通道是否通畅,协助做好各种必要的检查并收集好结果,并按要求完善护理记录。
(四)急救站根据患者病情选派医师及护士共同护送患者至手术室。
(五)急救站护士与手术室护士交接好患者的门诊病历及相关资料,并由医师或急救站护士简单口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简要病史及病情,包括神志、瞳孔、T、P、R、Bp、抢救经过、所做检查及结果、目前用药情况等,同时做好交接记录。
(六)手术室护士要认真听取、接、查急救站医师或急诊护士所交内容,并在患者交接记录本上双方签字,急诊护士将用物整理带回急救站。
患者伤情复杂需多科室会诊抢救时,应立即通知相关科室医师到手术室抢救患者
二、急诊与ICU转接制度
(一)急诊患者进入急救站时要根据患者病情及时遵医嘱输氧、建立静脉通道,随时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急诊医师告知病情及转送风险,必要时由患者家属签字。
(二)急诊护士接到患者入住ICU的通知后,立即电话通知ICU护士作好迎接新患者的准备,并告知需入院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简要病情。
(三)ICU护士接到电话通知后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并简略告知患者的基本情况,根据病情准备好床单位和抢救用物(心电监护仪、输氧用物、吸痰用物、呼吸机、气管插管、除颤仪等)。
(四)急救站护士应与医师一起护送患者进入ICU,并主动协助ICU护士安置好患者,交接患者门(急)诊病历及相关资料,交接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简要病史及病情,包括神志、瞳孔、T、P、R、Bp、抢救经过、所做检查及结果,目前用药情况,穿刺部位,各种管道,到院时间。
(五)患者进入ICU时,ICU需两人同时接待患者。
患者如需要使用呼吸机时,应一个接呼吸机,一人接心电监护仪,如果只有一人接待时,应先接呼吸机,后接心电监护仪。
(六)ICU护士应认真听取急诊护士的所交内容,并认真接、查各项内容,并在患者交接记录本上双签名,急诊护士将用物整理带回急救站。
ICU护士立即与值班医师一起积极抢救患者。
三、急诊与病房转接制度
(一)急诊的急危重患者待病情基本稳定后,一旦诊断明确,应及时收入相关科室住院治疗,住院途中注意事项或可能发生的意外应由主管医师向患者交待清楚,必要时由患者家属签字同意转送病房。
急诊危重患者入病房前,由急救站护士护送检查后送入病房,与病房值班护士交接签字。
一般患者的检查与入院,急救站护士应给予热情指导,必要时予以护送。
(二)为保障危重患者绿色通畅畅通,急救站护士先电话通知相关检查科室做好优先检查的准备,必要时立即电话通知相应的住院科室,并告知入院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简要病情与护理措施,以便提前作好接待危重患者的抢救准备。
(三)病房接到电话后,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并作好接待准备,根据患者情况准备好床单位及抢救用物(心电监护仪、输氧用物、吸痰用物等)并检查设备的性能情况,主动迎接新患者。
(四)急救站护士护送危重患者到相关科室时,主动协助科室护士安排患者,交接患者门(急)诊病历及相关资料,交接患者性别、年龄、诊断、简要病史及病情,包括神志、瞳孔、T、P、R、Bp、抢救经过、所做检查及结果,目前用药情况,穿刺部位,各种管道,到院时间。
(五)病房护士要认真听取、接、查急诊护士所交内容,在患者交接记录本上双方签字,急救站护士将用物整理带回急救站。
16、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一、观察室必须病房化,留观患者要有病历、治疗计划、医嘱、医护查房、病程记录、交接班制度等,观察患者留观时间≤72小时。
二、留观患者由急救站或各临床科医师决定,医师必须填写留观病历,并有必要的检查资料。
三、留观患者要严密观察病情,及时记录。
根据病情的轻重决定观察的时间。
四、科主任或三级医师每天早上组织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
五、留观患者的各种检验、特殊检查要及时完成,提供确诊依据。
六、留观患者所需之药物等,由医师开医嘱和处方,由患者或家属办理交费取药(或由护理人员代办),将药留交值班护土执行,护士在执行医嘱前要建立服药卡和治疗卡,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七、转出或转入科室由急救站医师决定,否则责任由患者自负,留观者应交代注意事项。
17、急诊清创缝合室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无菌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清创室。
二、工作人员进入清创室须衣帽整洁,清创前须洗手,戴口罩、帽子。
自觉维护清创室卫生,禁止吸烟。
三、各种药品类别清楚,放置有序,专人管理,定期清查,无过期药品。
四、除固定敷料外,一切清创物品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及失效日期。
用完后的器械先浸泡消毒后清洗,敷料清理等符合消毒隔离要求。
五、清创室每日紫外线消毒二次,每次不得少于30分钟,每月空气培养一次,各类敷料罐每日更换、消毒一次。
六、严格无菌操作,清创时做到一人一缝合包,一人一洗手,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伤口须在6-8小时内进行清创术。
18、急救站培训与教育制度
一、急救站医护人员应认真学习、掌握《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输血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轮转医师、实习、进修人员应严格遵守科室各项规章制度。
三、轮转医师、实习、进修医师无独立处置患者权及急诊处方权,处方与检查申请单均应由带教医师审阅签字。
四、各级急诊医师、护士有指导下级医师、护士和实习、进修人员的职责。
杜绝由轮转医师、实习、进修人员独自进行急诊处理和操作。
五、科室定期或随机对急诊医师或护士进行岗位技术考核,并定期组织急诊医学专题讲座等学习活动。
六、科室每年度制定急诊医师和护士进修计划,新分配医师有急救站上级医师负责“一对一”带教。
七、医师、护士应努力学习本学科相关知识和进展,不断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准和应急能力。
实行科室业务学习制度,每月举行一次全科业务学习讲座,每周五下午科主任组织急诊医师进行业务学习,包括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专业知识学习等。
八、急诊工作人员应注重自身的职业修养,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人,提高自觉性和责任心,切实做到“以患者为中心”。
九、开展急诊医学科研活动,对发表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者,科室根据规定予以适当的奖励。
19、急救站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河南省病历书写规范》、《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岗位职责、查对制度、医嘱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河南省卫生厅、三门峡市卫生局有关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有关规定。
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疑问;要让患者对手术、麻醉、特殊检查(治疗)、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六、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病历和实物封存和保管。
按规定保管和复印病历资料,严格遵守病历回收和病历借阅制度。
七、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体处理和尸检。
凡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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