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瓦厂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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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瓦厂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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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瓦厂报告
承包合同提前终止房屋补偿价格评估报告
项目名称:
XXXXX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价格评估
估价对象:
XXXXXX房屋及附属设施
委托方:
xxxxxxxx
xxxxxxx砖瓦厂
评估机构:
xxxxxx公司
估价人员:
xxxxxxx
估价作业日期:
xxxx年8月18日至xxxx年9月14日
估价报告编号:
xxxxxxxx号
目录
一、致委托方函
二、估价师声明
三、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四、估价结果报告
五、附件:
1.委托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任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委托方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估价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6.估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致委托方函
XXX政府、XXXX砖瓦厂:
我公司接受贵方委托,对贵方于XXX砖瓦厂内的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138.03平方米)及附属设施补偿价格进行评估,为双方就提前终止承包合同确定房屋及附属设施的货币补偿金额提供价格参考。
我公司估价人员认真分析了贵方提供的资料,并对估价对象现场进行了仔细勘察,根据国家标准GB/T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结合估价人员经验,经分析、计算,形成客观、公正、合理的评估意见和结论。
估价对象在评估时点2011年8月18的补偿总价值为:
4529883元,大写为人民币:
元整,具体价值详见表1《估价结果一览表》。
特此函告。
XXXX公司
二0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表1估价结果一览表
价格名称
建筑面积(㎡)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房屋价格
第1幢
113.54
575
65286
制坯车间
第2幢
152.89
575
87912
供料车间
第3幢
18.11
349
6320
供料车间西侧坡屋
第4幢
18.11
349
6320
供料车间西侧坡屋
第5幢
73.15
502
36721
窑西侧宿舍
第6幢
13.01
520
6765
配电房
第7幢
7.82
363
2839
坟墓旁房屋
第8幢
42.16
497
20954
猪圏北侧宿舍
第9幢
47.45
497
23583
厕所北侧宿舍
第10幢
47.45
487
23108
办公室西侧宿舍
第11幢
42.34
487
20620
猪圏东侧宿舍
第12幢
35.38
538
19034
仓库西侧宿舍
第13幢
9.2
292
2686
仓库东侧坡屋
第14幢
25.08
473
11863
车棚东侧房屋
第15幢
280.86
654
183682
厂区办公室
第16幢
112.75
525
59194
仓库
第17幢
47.25
520
24570
仓库东侧职工宿舍
第18幢
51.48
525
27027
院内东侧朝西宿舍
小计
1138.03
——
628484
——
附属物价格
——
——
3130551
——
机器设备价格
——
——
761382
——
一次性临时安置补助费
1138.03
——
8028
——
一次性搬家补助费
1138.03
——
1438
——
合计
——
——
4529883
——
估价师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1.本评估报告撰写的主要技术依据为国家标准GB/T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等相关标准和文件;
2.本评估报告评估人员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开展评估工作,按公认的房地产评估程序进行了现场勘察、资料收集整理及分析测算工作,本评估报告是遵循该程序工作的成果的客观总结和反映;
3.估价师所在的评估机构坚持公正、公平原则,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实事求是地开展本次委托的评估工作,参加本次评估人员及所在评估机构与委托方无本次委托外的任何利害关系或重要经济联系;
4.本评估报告书仅供委托方依本次评估确定的评估目的正常使用;
5.未经估价师所在机构许可,不得将本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也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估价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同时承诺,未经与委托方协商一致,概不将本评估报告提供给与本次评估无重要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阅览;
6.本评估报告附件系本报告的必要组成部分;
7.本估价结果以人民币为计价的货币单位,精确到元。
8.估价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保留对本评估报告的答疑权和解释权。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XXXX(签字)注册号:
XXXXXXX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XXXX(签字)注册号:
XXX3XXXX
XXXXXXX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估价的假设条件
1.房屋评估采用的价值标准为:
不考虑该房屋附属物在估价时点所受抵押、租赁等权利限制情形下最可能达成的公开市场价值;
2.评估中采用的建筑面积、产权状况、房屋性质等基础数据系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评估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测量所得数据,并经委托人认可;
3.从估价时点起至估价结果有效期结束时止,设定评估对象房屋状态和房地产市场基本保持稳定。
(二)估价的限制条件
1.本评估报告依据国家标准GB/T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等有关规定确定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2.本次房屋及附属物评估是指为确定该房屋及附属物的补偿金额,根据该房屋的结构、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其价格进行评估。
3.根据委托方委托,本报告评估结果包括估价对象房屋价值、地上相关附属设施补偿价值、机械设备的补偿价值以及房屋搬迁一次性临时安置补助费和一次性搬家补助费,房屋占用的土地价值不在本次评估范围内。
4.本次评估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根据委托方委托以估价人员现场测量的数据为依据,并经委托方确认,委托方和报告使用人如对房屋建筑面积产生异议,应以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最终确认的为准,如有调整,估价结果应随之作相应调整。
估价结果报告
一、委托估价方
单位名称:
XXXXXX政府
XXXXXXX砖瓦厂
二、受托估价机构
机构名称:
XXXXXXXXXX
资质等级:
一级
资质证书号:
XXXXXXXXX号
联系电话:
XXXXXXXXXXX
三、估价对象
1.估价对象概况:
根据委托方委托,本次估价对象为XXXX砖瓦厂位于XXXXXXXXXX村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经查勘,待估房屋共18幢,现场测量总建筑面积为1138.03平方米。
因委托方未能提供估价对象房屋的相关权属证书,根据委托方委托,评估采用的房屋建筑面积是以委托方现场确认测量的数据为依据,委托方和报告使用人如对房屋建筑面积产生异议,应以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最终确认的为准,如有调整,估价结果应随之作相应调整。
2.实体状况:
经现场查勘,估价对象房屋实体状况如下:
幢号
建筑面积(㎡)
房屋概况
房屋照片
第1幢
113.54
一层砖木结构,外墙面水泥砂浆抹灰,内墙面未粉刷,瓦屋面,砖地面,铁门,现为制砖车间。
第2幢
152.89
一层砖木结构,外墙面水泥砂浆抹灰,内墙面未粉刷,瓦屋面,砖地面,铁门,现为供料车间。
第3幢
18.11
一层砖木结构,外墙面水泥砂浆抹灰,内墙面未粉刷,瓦屋面,砖地面,铁门,现为职工宿舍。
第4幢
18.11
一层砖木结构,外墙面水泥砂浆抹灰,内墙面未粉刷,瓦屋面,砖地面,铁门,现为职工宿舍。
第5幢
73.15
一层砖木结构,外墙面水泥砂浆抹灰,内墙面未粉刷,瓦屋面,砖地面,铁门,现为职工宿舍。
第6幢
13.01
一层砖混结构,外墙面未抹灰,内墙面刷涂料,钢混屋面,水泥地面,铁门窗,现为配电房。
第7幢
7.82
一层砖木结构,内外墙面未抹灰,简易屋面,毛地面,无门窗,现空置。
第8幢
42.16
一层砖木结构,内外墙面未抹灰,瓦屋面,砖地面,铁门窗,现为职工宿舍。
第9幢
47.45
一层砖木结构,内外墙面未抹灰,瓦屋面,砖地面,铁门窗,现为职工宿舍。
第10幢
47.45
一层砖木结构,外墙面局部抹灰,内墙面未粉刷,瓦屋面,砖地面,铁门窗,现为职工宿舍。
第11幢
42.34
一层砖木结构,内外墙面未抹灰,瓦屋面,砖地面,铁门窗,现为职工宿舍。
第12幢
35.38
一层砖木结构,外墙面水泥砂浆抹灰,内墙面未粉刷,瓦屋面,砖地面,铁门窗,现为职工宿舍。
第13幢
9.2
一层简易结构,内外墙面未抹灰,石棉瓦屋面,砖地面,无门窗,现空置。
第14幢
25.08
一层砖木结构,内外墙面未抹灰,瓦屋面,砖地面,无门窗,现为车库。
第15幢
280.86
一层砖木结构,外墙面局部未抹灰,内墙面刷涂料,瓦屋面,砖地面,木门窗,现为办公室和宿舍。
第16幢
112.75
一层砖木结构,外墙面未抹灰,内墙面刷涂料,瓦屋面,砖地面,铁门窗,现为仓库。
第17幢
47.25
一层砖木结构,内外墙面未抹灰,瓦屋面,砖地面,铁门窗,现为职工宿舍。
第18幢
51.48
一层砖木结构,外墙面未抹灰,内墙面泥土抹灰,瓦屋面,砖地面,铁门窗,现为职工宿舍。
窑房
1座
14.2×54,高3.1米,18洞,南北各8洞,东西各1洞
砖砌烟囱
1座
50米高,3米高处直径3.8米
3.区位状况:
估价对象位于XXXXXXXX村,距XXXX道约500米,道路通达度较高,周边均为农田,产业集聚程度较低,附近有XXXXXXXXXXXXXX公交线路经过,交通便捷度一般,区域内基础设施条件一般,公共设施配套不足,商服设施少,商业繁华程度低,环境状况一般,自然条件一般。
四、估价目的
为确定房屋及附属设施货币补偿金额而评估其市场价值。
五、估价时点
2011年8月18日。
六、价值定义
不考虑房屋及附属设施在估价时点所受抵押、租赁、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下最可能达成的公开市场价值。
七、估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4.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
5.《XXX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试行)》
6.《XXX县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
7.《XXX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
8.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包括现场解说)
9.评估工作人员及委托方现场调查测量的资料
10.评估人员收集的与估价对象相关的成本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
八、估价原则
本报告在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基本原则下,结合估价目的对估价对象进行评估。
具体依据如下估价原则:
1.合法原则2.最高最佳使用原则
3.估价时点原则4.替代原则
九、估价方法
估价人员在认真分析所掌握资料的基础上,经现场勘查,根据估价对象的特点和实际状况,采用成本法对估价对象进行评估。
十、估价结果
经测算,估价对象在评估时点2011年8月18的补偿总价值为:
4529883元,大写为人民币:
元整,具体价值详见表1《估价结果一览表》。
十一、估价人员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XXXX(签字)注册号:
XXXXX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XXXX(签字)注册号:
XXXXXX
十二、估价作业日期
2011年8月18日至2011年9月14日
十三、估价报告有效期
1.本报告有效期自提交正式估价报告之日起,至该项目补偿结束时止,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房地产市场价格有较大的波动时,估价结果应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
2.委托方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估价报告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确实有效的依据向本公司书面申请复核或补充评估,如要求本公司做出解释说明的,本公司将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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