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塔作业专项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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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塔作业专项施工方案
碧桂园陶园
群塔作业施工方案
编制人:
日期: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碧桂园陶园项目部
第一章、编制说明2
第二章、工程概况2
一.基本概况2
二.塔吊概况2
三.塔机具体配备情况2
第三章、编制依据4
第四章、塔吊的运行及安全防护4
第五章、安全技术措施6
一.各种安全距离计算6
二.确定高差计算参数及合理的高差数值7
三.塔吊顶升的程序8
四.安全技术措施10
五.多台塔吊作业的运行原则11
六.塔吊顶升安全管理措施12
七.周边环境13
第六章、应急措施13
一.制动器失灵情况下的应急措施13
二.失控情况下的应急措施14
三.突发停电下的应急措施14
四.发生碰撞后的应急措施15
第七章、应急保障体系15
一.应急指挥小组15
二.应急程序15
三.应急电话16
第八章、安全文明施工16
第一章、编制说明
为确保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垂直运输作业的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理念;改善职业健康安全条件,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规范现场塔吊施工次序,提高塔吊施工效率;减少或降低员工及相关方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特编制此方案。
第二章、工程概况
一.基本概况
本工程位于郑州中牟绿博组团,西邻锦荣路、北抵规划富贵四路、东临规划牡丹一街、南邻规划永盛北街。
总建筑面积56765.38平方米。
项目由高层住宅、多层住宅、地下车库组成。
其中1#楼25层,建筑高度78.6米;6#楼26层,建筑高度79.3米;7#、10#楼9层,建筑高度29.2米,12#楼7层,建筑高度23.2米。
二.塔吊概况
按照工程总体安排,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本工程施工阶段拟采用3台QTZ63型和1台QTZ5513型塔式起重机,其中6#塔吊安装55m起重臂;1#塔吊安装50m起重臂;7#塔吊安装37m起重臂;10#、12#楼之间塔吊安装50m起重臂,塔吊最大起重量可达6T。
塔吊位置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需要布置,塔基施工方案及安拆方案已经审批。
其中2#塔吊、8#/11#塔吊、13#塔吊为一标段中建五局相邻区域塔吊。
所有相邻塔吊之间均存在交叉作业区。
三.塔机具体配备情况
塔吊配备参数一览表
塔吊编号
塔机型号
安拆方
臂长
建筑物高度
安装高度
自由高度
最终高度
坐标
时间
6#
QTZ5513
郑州长建
55m
79.3m
30.8m
40m
89.2m
X=3849886.49
Y=494298.75
2017.3
1#
QTZ63
郑州长建
50m
78.6m
19.6m
40m
87m
X=3849969.97
Y=494278.75
2017.4
7#
QTZ63
郑州长建
37m
29.2m
25.2m
40m
46m
X=3849892.64
Y=494234.05
2017.4
10#/12#
QTZ63
郑州长建
50m
23.2m
19.6m
40m
40
X=3849830.30
Y=494222.93
2017.5
2#
TC5510
/
50m
36.45m
40.5m
40.5m
/
X=3849956.18
Y=494196.71
2016.10
8#/11#
TC500
/
50m
29.2m/29.2m
40.5m
40.5m
/
X=3849875.89
Y=494178.04
2016.10
13#
TC5010
/
50m
23.2m
40.5m
40.5m
/
X=3849794.41
Y=494179.88
2016.10
注:
1、塔吊编号按楼号
2、2#塔吊、8#/11#塔吊、13#塔吊为一标段中建五局相邻区域塔吊。
第三章、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
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质建【2009】87号)
3.《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除、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12)
6.《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1985)
相关文件:
1.碧桂园陶园工程施工图纸
2.碧桂园陶园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碧桂园陶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4.碧桂园陶园工程塔吊安装专项施工方案
5.TQZ5513/TQZ63型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6.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第四章、塔吊的运行及安全防护
1.塔吊验收合格后,对塔司及信号工进行严格安全交底,交底后方可进行塔吊作业。
2.塔司和信号工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绝缘鞋。
3.塔司每天上机操作前必须对电路、回转及卷扬、限位和保险等进行检查,未见异常后方准合闸工作。
4.信号工在每天吊装作业前应对吊装用的钢丝绳进行检查,对有打死弯、断丝、破股等现象的钢丝绳一律更换,不得再使用。
5.塔吊的主电源线及镝灯照明电缆悬挂于空中,在吊物时与电缆保持不小于2m的安全距离,严禁触碰电缆线,以免发生危险。
6.施工现场架空线路与塔吊的安全距离,按照临时用电规范规定:
“塔吊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体边缘与架空线路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m。
7.高位塔吊钩与低位塔垂直距离不小于2m。
8.严格执行交接班记录制度,认真填写检查情况。
9.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塔吊间及塔吊与建筑物之间发生碰撞,在塔吊停使时,不得将塔吊大臂锁在固定的地锚上。
10.起升机构、回转机构、牵引机构的操作动作要柔和,应由低速向高速逐步转换,不得将操作手柄从静止(或低速)直接到中速或高速档位。
11.施工现场采用对讲机代替口哨指挥,对讲机使用专用频道、不同频率区分。
在紧急情况下用口哨叫停。
12.塔机的所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随时保养,严禁任意搬动和拆卸,严禁超负荷使用。
13.夜间作业,施工现场必须备有充分的照明设施。
14.严格遵守“十不吊”
a.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b.信号不清不准吊;
c.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准吊;
d.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e.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f.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g.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h.零散物不装容器不准吊;
i.吊物重量不明,吊索不符合规定,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不准吊;
j.六级以上强风,大雾天影响视力和大雨雪时不准吊;
15.信号工在每次吊装时应检查绑扎是否牢固,确认后方可起钩吊装。
16.塔吊安装好后,应遵循《安装质量验收制度》、《塔吊安装后验收和交付使用制度》进行空载实验和重载实验,检查各工作机构、电器控制系统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各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17.塔机的所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随时保养,严禁任意搬动和拆卸,严禁超负荷使用。
18.检查电气控制系统应符合要求。
停机保养或维修时必须切断总电源,不许带电作业。
19.对塔吊的地基进行认真的扦探并符合设计承载能力要求,对塔吊基础必须达到安装所需要的强度才能进行安装。
20.首次立塔高度必须按顶升控制高度要求,一次顶升到位,未顶升到位的塔吊不得进行吊装作业,二次顶升时应保持塔间高差,由高塔开始顶升,顺序进行。
21.每台塔吊配备二个专职司机,原则上二个司机不能同时请假,如情况紧急必须通过项目部同意,并且有合格的替代人员上岗方可允许。
22.控制大臂回转区域,禁止负载作360°回转,大钩严禁在场外马路上空以及建筑物上空回转。
23.项目部确定塔机司机及指挥员对讲机专用波段,除专业指挥员外其他人员严禁对塔机司机进行指挥,如有发现,实行重罚。
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其责任。
24.塔机操作实行倒班制,由项目工程部对塔司及指挥员进行考勤,轮流值班,防止疲劳作业,且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6小时。
第五章、安全技术措施
一.各种安全距离计算
群塔机同时作业,既要使塔机发挥应有的工作效率,又要保证施工安全,在进行垂直运输施工方案设计时,必须特别注意塔机安全高差的控制。
安全高差的控制在于保证群塔的安全;高差太小,有可能造成高位塔吊钩与低位塔吊起重臂碰撞;高差过大,由于群塔的连续排序,可能造成连锁反应,存在安全隐患。
因此,塔机的高差须进行合理的计算。
在现行规程中,许多规程对塔机的高差进行了规定。
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中第10.5条规定:
“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位(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这是最低的高差要求。
新颁布的《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第4.4.22条规定:
“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并可能互相干涉时,应制定群塔作业方案;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处于高位塔式起重机的最低部位件(吊钩开至最高点或平衡臂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式起重机中最高位置部位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与2m”(如下图)。
故可以参考以下步骤确定合理的高差值。
二.确定高差计算参数及合理的高差数值
计算塔机高差常用的参数有:
①塔基高差Hj;
②塔机起重截面高度Bh;
③塔机塔帽高度Tm;
④高位、低位塔机起重臂到基础顶面高度HG、HD;
⑤高、低位塔机起重臂安装高差△H。
群塔布置竖向设计中,塔机高差参数的合理确定,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⑴、起重臂交叉不大于1/2起重臂长的高差计算:
△H/=HG-HD+Hj≥Bh+hf+D=4.5
⑵、起重臂交叉大于1/2起重臂长,且小于3/4起重臂长的高差计算:
△H/=HG-HD+Hj≥Tm=7
⑶起重臂交叉大于3/4起重臂长(或覆盖低塔塔身)的高差计算:
△H/=HG-HD+Hj≥Tm+2m=9
1#塔吊与7#塔吊不存在交叉的情况,1#塔吊与6#塔属于起重臂交叉不大于1/2臂长的情况,7#塔吊与10#/12#塔吊属于起重臂交叉不大于1/2臂长的情况,10#/12#塔吊与6#塔吊属于起重臂交叉不大于1/2臂长的情况,13#塔吊与10#/12#塔吊属于起重臂交叉大于3/4臂长的情况,8#/11#塔吊与10#/12#塔吊属于起重臂交叉不大于3/4臂长的情况,1#塔吊与2#塔吊属于起重臂交叉不大于1/2臂长的情况,2#塔吊与8#/11#塔吊属于起重臂交叉不大于1/2臂长的情况,13#塔吊与8#/11#塔吊属于起重臂交叉不大于1/2起重臂长的情况;6#塔吊与7#塔吊属于起重臂交叉不大于3/4起重臂长的情况;2#塔吊与7#塔吊属于起重臂交叉不大于1/2起重臂长的情况;7#塔吊与8#/11#塔吊属于起重臂交叉大于3/4臂长的情况。
塔吊重叠范围一览表
交叉处编号
相关塔吊
起重臂重叠范围
备注
1
1#、7#
0
距离2.53m
2
1#、6#
19.16m
≯1/2
3
7#、10#/12#
23.67m
≯1/2
4
6#、10#/12#
10.63m
≯1/2
5
13#、10#/12#
43.95m
>3/4
6
8#/11#、10#/12#
36.02m
≯3/4
7
1#、2#
16.8m
≯1/2
8
2#、8#/11#
17.57m
≯1/2
9
13#、8#/11#
18.5m
≯1/2
10
6#、7#
27m
>3/4
11
2#、7#
13.3m
≯1/2
12
7#、8#/11#
28.54m
>3/4
从上表数据可知7#塔吊臂长缩减到37米与相邻塔吊平面位置均错开,可以满足安全距离。
其中臂长交叉大于3/4的7#塔、8#/11#塔;13#、10#/12#塔;6#、7#塔均有可能发生碰撞,应尽量通过塔机高低差来避免塔机起重臂与另外一台塔机的拉杆、平衡臂发生碰撞,满足安全高度。
三.塔吊顶升的程序
根据本工程开工实际情况,中建五局一标段2#塔、8#/11#塔、13#塔先行施工;1#塔、6#塔、7#塔、10#/12#塔四个施工区块延后五个月开始连续施工,七台塔吊必须按照设计方案高差错开顶升。
使用塔吊应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保证回转范围发生干涉的塔机在顶升加节时保持足够的高度差。
应按“就快不就慢”的原则,根据工程进度统一确定塔机顶升高度和到位时间。
各塔机必须按正确的高度、时间如期完成顶升,不得提前或延时。
1、7#塔吊设置一道扶墙,高度以6层楼为一个附墙高度,即6层设置一道附墙。
1#、6#塔设置4道附墙,高度以6层楼为一个附墙高度,分别在5层、11层、17层、23层各设置一道附墙,10#/12#塔安装为独立高度。
2、塔吊顶升应遵循安全距离要求,如平面位置不能错开,则应在竖向进行错开,错开距离满足上一条要求10米。
3、6#塔、1#塔严禁大臂摆至相邻建筑物顶部进行施工,当塔身高度与相邻建筑物高度不能满足安全距离时,必须对塔吊的回转范围采取限位措施。
4、塔吊标准节顶升,考虑到塔吊标准节的租赁费用和实际现场的使用情况,塔吊可分两次或多次顶升至最终高度。
塔吊的顶升应严格按照塔吊安装专项方案的要求进行。
塔吊顶升前必须由项目部向监理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塔吊顶升申请表》,经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顶升。
5、塔吊顶升工作由塔吊安装公司负责,每次顶升完毕后应核对起重臂高差是否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完成后交项目部安全部保存资料。
四.安全技术措施
1、由于一标段工程13#楼与8#楼提前进行施工,8#/11#塔吊目前吊臂长度为50米,东边覆盖到7#楼建筑物、南北方向覆盖到8#楼和11#楼建筑物,根据安全技术规范要求,7#塔必须缩减为37米才能满足群塔作业防碰撞安全方案。
因此,7#塔在安装顶升前要进行缩减臂长。
2、严禁两台及两台以上塔吊同一时间在同一吊点吊物。
3、严禁塔吊吊钩伸出围墙外吊物。
4、白天施工旋转大臂时相邻两塔间依靠限位报警系统以及指挥信号工指挥相互提示,以错开材料吊放区域和错开吊放时间。
除每个塔吊配备专职指挥员外,并配备两名总协调员,统筹监管各塔吊的吊放区域,以保证相邻两塔间满足安全距离。
5、调试塔机回转限位,控制13#塔、2#塔、8#/11#塔吊在限定的工作区域内作业。
6、现场临时设施(钢筋加工棚、木工加工棚、仓库、配电房)按《碧桂园集团施工现场安全与文明施工标准》的要求搭设,设置双层防护棚。
7、尽管塔机臂竖向已错开一定的距离,但是,如果两台相邻塔机的塔机臂同时处在同一立面位置,仍然会相互妨碍并产生安全隐患,因此,在塔机使用过程中,必须注意相邻塔机的动态。
信号员在发出启动信号之前要观察相邻塔机臂是否在离自己的塔机臂较近的地方或正向自己的塔机臂方向移动,根据情况决定发出启动信号的时间;在塔机臂移动的过程中,塔机司机也要密切注意相邻塔机臂的移动情况,一旦发现两个塔机臂向一个方向靠近,应立即停止移动或向反方向移动塔机臂。
五.多台塔吊作业的运行原则
1、起重机之间最小安全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为防止塔吊的长臂与相邻塔吊的塔身相碰,部分塔机采用缩短臂长,以确保运行安全距离。
2、处于高位的起重机(吊钩升至最高点)与低位的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方向的间隙不得小于2m。
3、二台同样高度的塔吊,其起重臂端部之间,应大于4m,二台塔吊同时作业时,其吊物间距不得小于2m。
4、多台塔吊作业范围应设立警戒限位,防止碰撞事故发生。
5、多塔作业时,各机指挥要默契合作,不得在大臂交叉范围内同时吊运,要合理安排吊运时间,使各台塔吊能够充分利用各自空间工作。
6、高塔避让低塔:
高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低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7、动塔让静塔:
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8、空载让重载:
两塔同时运行时,空载塔吊必须避让重载塔吊。
9、前臂让后臂:
当作业半径内有其他塔吊后臂时,必须判断其运行方向,前臂避让后臂。
10、低塔吊在转臂前,应观察高塔吊的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11、每两台塔吊起重臂交叉点必须设置小红旗以作标示,显示出警告区域。
六.塔吊顶升安全管理措施
1、所有操作人员都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塔吊拆装作业,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及工法进行,必须由持有操作证的起重人员完成,严禁无证操作。
3、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4、项目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塔吊附着点的施工必须尽可能地提前进行。
5、作业现场的正下方必须设置不小于20米×20米的安全作业区,并做明显标志以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6、4级风以上严禁顶升作业,5级风以上严禁塔吊附着安装。
7、塔吊附着以下塔身垂直度必须控制在2‰,塔吊附着以上塔身垂直度必须控制在4‰。
8、在塔吊顶升或降塔过程中,严禁回转、起升作业。
9、塔吊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均须持证上岗。
在塔吊运行过程中,双方使用认可的信号指挥形式,如对讲机、旗语、哨音、电铃等。
10、塔吊司机在运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十不吊”,保证安全运行。
在停止作业时,必须保证大臂、小车及吊钩停放在安全部位,保证与其它塔吊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塔吊突然断电后应及时卸除吊物,将吊钩临时固定,防止起重臂转动,造成相连塔吊起重臂与钢丝绳碰撞;塔吊运行时,塔吊之间、塔吊与附近建筑物之间必须保证一定的安全距离。
11、塔吊司机在作业前和作业后,应对塔吊进行检查和保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塔吊的各项安全限位必须齐全可靠。
塔身标准节之间的连接销及其他任何部件之间的联接销都必须穿开口销。
12、在夜间工作时,除塔机本身备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备有充分的照明设备。
塔尖及起重臂端部设置安全警示灯,当光线不足时应打开安全警示灯。
13、塔机必须有良好的电气接地措施,防止雷击,遇有雷雨严禁在底架附近活动(接地电阻不大于4Ω,用∠50*50*5角钢预埋在地下并与塔身进行有效连接)。
14、塔机应定机定人,实行专人专机负责制,非机组人员不得进入司机室和擅自操作,要处理电气事故时,必须有专职维修人员二人以上。
七.周边环境
本工程东南面为业主办公区及生活区,西面与一标段相邻,北面和东面为拆迁空地以及施工通道,有利于塔吊运行作业。
重点防护:
东北角的变压器:
在布置1#塔吊时已充分考虑与变压器的安全距离,大于安全距离2M,并且变压器已搭设安全防护架。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我部密切关注周边环境,及时掌握周边状况,在塔吊运行过程中始终坚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尽量做到对周边环境零影响。
第六章、应急措施
一.制动器失灵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1、突然失灵:
当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制动器突然失灵时,首先要进行一次点车或反向操作,并立即发出紧急信号,同时寻找物件可以降落的地点,如当时物件所处位置即可下落,就要把控制器手柄正常的操作方法转到下降速度最慢一档,使物件降落。
决不允许让物件自由坠落。
如果当时的情况下不允许直接降落物件,就要迅速地把控制器手柄逐级地转到上升速度最慢一档,千万不要一下子把控制器手柄转到上升速度最快一档。
因为转矩变化大,会使过电流继电器触点脱开把电源切断,使重物立即自由坠落,造成吊运作业机械事故。
2、由电气引起的制动失灵:
如果在点车或反向操作之后,重物仍在下滑,那么可以认为这种失灵现象是由电气方面原因造成的,遇上这种情况应立即拉下保护箱闸刀开关,切断电源,使制动合闸,把被吊物停住,然后查明原因,排除故障,避免事故发生。
二.失控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所谓失控,就是电动机处于通电情况下,控制器却失去了对机构正常控制作用。
这属于操作不当引起的。
此外,控制线路及电气元件的故障也会造成失控,如发现这一情况,必须立即发出警报信号,警告行人离开吊物下方,并查明原因迅速排除故障。
三.突发停电下的应急措施
当塔吊起重机在正常作业中突遇停电(长时间)故障,使起吊物悬挂在空中,且时间长,应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应将所有控制器拨至“0”位,断开总电源。
2、由专业维修人员间断地用手打开起升卷扬机制动器或打开拉闸把手,让起吊物下降,每次下降较短距离,下降速度不得超过额定速度,最后使吊物降至地面。
3、如吊物下面有障碍物及房屋时。
应采取如下措施:
①按第2条内容先将吊物降至离物体或房屋上方安全距离内,然后采取将同转装置制动或拉浪风绳措施,不让其在风力作用下同转;
②将塔吊臂架回转转至空旷的场所、或回转到建筑物安全部位、或临时搁置在能承载吊物吨位的钢平台上并加以监控,并制动同转,设置警戒线,然后按第2条操作;
③在吊物下方设置警戒区域,并有专人监护,不让人员在吊物下走动或作业;
4、在吊物下方是办公区域,则吊物下方办公室内人员必须暂时离开,并按第2条方法采取措施;
5、电源恢复接通后,要进行全面检查,然后将吊物转至指定地点下降。
四.发生碰撞后的应急措施
1、塔吊碰撞:
高低塔容易发生的现象是吊运过程中产生钢丝绳碰撞,发生钢丝绳碰撞缠绕式,塔吊信号工立即指挥二台塔吊停止运转,待吊运物品停止运动时方可沿吊运反方向运转,解除碰撞。
如发生吊运钢丝绳缠绕,必须待钢丝绳解除缠绕或物品稳定后协调下放。
同时及时上报应急救援小组。
2、塔吊碰撞倒塌:
事故发生后,现场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由在现场的项目部最高级别负责人指挥,在3分钟内电话通报到值班人员,主要说明紧急情况性质、地点、发生时间、有无伤亡、是否需要派救护车、消防车或警力支援到现场实施抢救,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拨打120、119、110等电话。
项目的应急器材灭火器等必须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方,并做好标识。
项目部应定期检查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应急设施是否有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章、应急保障体系
一.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
范辉电话:
副组长:
沈新电话:
组员:
蔡东辉、陆凯健、严杏荣、王凯、施冲、李群涛、陈耀辉、黄利荣等。
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通知项目部应急小组成员,各有关人员接到报警救援命令后,应迅速到达现场,以便伤者得到及时救助。
二.应急程序
1)重大事故:
首先发现者紧急大声呼救,同时可用手机或对讲机立即报告现场当班负责人→条件许可紧急施救→报告、联络有关人员(紧急立即报警、打求助电话)→成立指挥部→实施应急救援→上报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善后处理。
2)一般事故:
首先发现者紧急大声呼救→条件许可紧急施救→报告、联络有关人员→实施应急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善后处理。
三.应急电话
报警电话:
110火警电话:
119
急救电话:
120
第八章、安全文明施工
1、入场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提供上岗特种作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存档。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
3、非本人操作的机械设备未经许可,严禁动用。
4、塔吊租赁单位必须指派专门技术人员,定期对现场所有塔机进行月度检查及保养工作,并出具检查记录。
5、项目部设备部、安全部等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或配合监理、业主单位对塔吊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6、塔吊操作人员及指挥每天上班前,必须认真检查各种设备、仪器是否处于安全工作状态。
7、塔吊指挥人员持证上岗,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十不吊”要求执行。
8、塔吊操作人员及指挥必须遵守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条例,遇到问题及时向项目部有关部门反映,施工现场严禁打架事件发生。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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