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 张居正改革.docx
- 文档编号:23952449
- 上传时间:2023-05-22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1.47MB
第8课 张居正改革.docx
《第8课 张居正改革.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8课 张居正改革.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8课张居正改革
第8课张居正改革
面对明朝中后期内外交困的局面,内阁首辅张居正变法革新,力挽狂澜,奇迹般地在北疆化干戈为玉帛,并一举扭转“神运鬼输,亦难为谋”的财政危机,然而,张居正死后却遭削夺官秩、抄没家产的厄运:
对张居正改革成败及身后毁誉进行探究评判,将使我们获得深刻的历史教益。
时代的呼唤
明朝中期以来,政治腐败,边防废弛,社会矛盾尖锐,陷入内外交困的危局。
明世宗崇信道教,刻薄乖戾。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他被十几名宫女用黄花绳、抹布勒喉、塞嘴,吐血数升,几乎丧命。
此后20多年每日炼丹服药,不再上朝理事。
嘉靖年间,蒙古贵族反复南下劫掠,东南沿海倭寇猖獗,葡萄牙乘虚侵占澳门。
蒙古俺答部几乎年年入寇。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进逼北京,大掠村落居民,焚烧庐居,大火日夜不绝。
总兵仇鸾率十余万骑兵,“相视莫敢前发一矢”,任其饱掠“捆载而去”。
嘉靖、隆庆年间,边费庞大,皇室开支膨胀,官吏侵盗,赋役紊乱,财政严重亏空。
嘉靖中期以后,每年财政超支100余万两白银。
隆庆元年(1567年)户部尚书马森面对“四方之民竭矣,各处之库藏空矣”的窘境,无可奈何地哀叹:
“叶势至此,即神运鬼输,亦难为谋!
”
变本加厉催征搜刮的结果,非但不能改变“匮乏之极”的困境,反而激化了阶级矛盾,百姓纷纷揭竿而起,甚至“京师百里之内,一月而二三发”。
地主阶级改革派惊呼“元末之事可为殷鉴”,除非“得磊落奇伟之士,大破常格,扫除廓清,不足以弥天下之患”。
当此之际,号称“救时宰相”的张居正应运登上了历史舞台。
张居正(1525—1582),字叔大,湖广江陵(今湖北荆州)人。
13岁应试即以超人才华和远大志向引起湖广巡抚顾磷的重视,“呼为小友”,预言“他年当枢要”。
不过顾磷认为少年中举容易自满,特地嘱咐考官不予录取,让他多受些挫折和磨难。
三年后张居正再试中举,顾磷解犀带相赠,鼓励他要有远大抱负,做经邦治国的英才。
张居正对顾磷的知遇和激励,“中心藏之,未尝敢忘”。
《张居正大传》的作者朱东润认为,如张居正早三年中举,“也许在湖广添一个唐寅那样
的人物,而一生的事业便会在诗酒风流中消逝”。
而顾磷后来却认为,张居正属于特殊人才,对耽误居正三年表示后悔。
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张居正考中进士。
当多数同科进士热衷于文章诗句之时,他却经常“周行阡陌间”,考察“岁时之丰凶”和农民的疾苦,以深沉的目光关注着国计民生。
隆庆元年,张居正进入内阁,次年上《陈六事疏》,提出改革方案,未被采纳。
隆庆六年(1572年),穆宗病故,年仅10岁的神宗继位。
张居正升任内阁首辅,终于得以“任法独断,操持一切”,义无反顾地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一场力挽狂澜的变法革新运动。
张居正此刻已发下变法救世的宏愿,为此不惜“以其身为蓐荐,使人寝处其上,溲溺之、垢秽之,吾无间焉”((张文忠公全集》)。
整顿吏治
在张居正看来,“致理之道,莫急于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核吏治”。
他发动变法首先从“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人手,大刀阔斧地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吏治改革。
嘉靖后期,“政务偷玩,事无统纪”,朝廷诏旨被视为故纸,来往公文多至沉埋,令不行,禁不止,统治机构腐败、混乱,陷于瘫痪。
经张居正伸张法纪,严格约束,“九围之人,兢兢辑志;慢肆之吏,凛凛奉法”(吕坤《书太岳先生文集后》)。
张居正倡导“尊主权”,强调“朝廷尊,而下有法可守”,目的在于刷新“纪纲不肃,法度不行,上下务为姑息,百事悉从委徇”的颓风。
他提出治理天下须“悬法于众”,以法理政。
只有“刑赏予夺,秉持公道”,才能振扬风纪,使天下信服。
神宗刚即位,张居正就以皇帝的名义召集群臣,严明法纪,“百僚皆惕息”他规定知府以上文武官员一概由中央任免,先后裁去政府冗员十分之二三:
他下令逮捕抗命犯法的黔国公沐朝弼,关在南京监狱。
即使支持他出任首辅的权贵太监冯保的侄子犯法,也同样被革职杖责。
他还惩处了孔予的后裔衍圣公,而对确有才干者,虽和尚、道士、衙卒,成得为九卿”。
张居正认为必须革除无所事事、命令不行等积弊。
为了提高行政效率,保证新法畅通,他于万历元年(1573年)创设颁行考成法。
张居正还规定“以钱谷为考成”,把督责地方官清理追缴豪强地主多年拖欠赋税,列为考核政绩的标准。
凡追缴不力的,要受到调离或撤职的惩处。
;
考成法
考成法就是由各部衙制定一式三份收,发文簿,分别留部衙作底本、送六科备注,并交内阁查考。
有关部门根据道途远近、事情缓急限定时间,月底注销,年终考查,据此以决定赏罚升降。
考成一事,行之数年,自可不加赋而上用足。
——张居正
万里之外,朝下而夕奉行,如疾雷迅风,无所不披靡。
——傅维鳞《明书》
通过推行考成法,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机构都由内阁控制,“事权归一,法令易行”,使张居正控制的内阁成为推行变法的中枢。
由三级机构逐层定期审核各级官吏政绩、实行赏罚的制度,也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从而为全面推行各项改革措施铺平了道路。
实施边防新政
针对明中期以来边防残破、“频年寇犯如蹈坦途”的积弊,张居正倡行“外示羁縻,内修守备”的边防新政。
张居正相继起用戚继光等著名边将,在积极操练兵马的同时,大力增修、加固长城,北边沿线“精坚雄壮”、“声势联结”,大大提高了长城防御体系的整体抗御能力。
针对朝中对戚继光的非议,张居正在《与凌参政书》中表示:
“戚之声名,虽著于南土,然观其才智,似亦非泥于一局而不知变者……公如爱戚,惟调适众情,消弭浮议,使之得少展布,即有裨于国家矣。
”
边备修饬,蓟门宴然。
继之者踵其成法,数十年得无事。
——《明史·戚继光传》
“内修守备”的方略取得了明显成效,万历元年,朵颜部首领南犯喜峰口战败,率部“叩关请罪”,送还所掠边人,“攒刀设誓”,永不犯边。
“外示羁縻”,是在“内修守备”的前提下,努力改善汉蒙关系,加强互市友好往来。
隆庆四年(1570年)冬,俺答汗嫡孙把汉那吉因家庭纠纷愤而出走降明。
张居正指示边将厚礼接纳,并抓住时机,利用鞑靼部内部矛盾,力促俺答汗改弦更张。
俺答汗在军事上无法取胜、经济上又迫切需要换取农耕区产品的情况下,终于遣返多次引导蒙古骑兵南下劫掠的赵全等人,乞封议和。
明延诏封俺答为顺义王,议定开放11处互市市场,最终达成和议。
和议之后,张居正仍特命宣大总督王崇古“教导诸臣,比常倍加防守”,把加固长城防线列为“所当修备”的“四要”之首,
请思考,张居正实现与北方游牧民族长期和平交往的秘诀是什么?
边防新政取得了巨大成功。
从此,“九边生齿日繁,守备日固,田野日辟,商贾日通,边民始知有生之乐”。
请思考生齿、守备、田野、商贾之间的内在联系。
明朝每年节省军费不下百万,汉蒙双方开设贡市、关市、马市之外,民市、月市、小市等民间交易也很活跃。
一些边塞重镇发展成“无异于中原”的塞外明珠。
蒙古地区不但畜牧兴旺,而且进一步发展农业,“其耕具有牛有犁,其种子有麦有谷有豆有黍”。
经蒙汉居民共同努力,塞外古丰州还屹立起一座“垦田万顷,连村数百”的归化新城(今呼和浩特市)。
蒙汉之间在长期和平交往中彼此增进感情,消除隔阂,在思想文化、生活习俗上也互相熏染融合。
据史书记载,当时汉族“边人大都五分类夷”,以至万历年间有“汉夷”之称;蒙古部首领也渐习华风,表示“求再生当居中华”。
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张居正等张弛驾驭,整饬边防)不独明塞息五十年之烽燧,且为本朝开二百年之太平,仁人利溥,民到于今受其赐。
——魏源《圣武记》
清丈田地,推行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规定:
把田赋、原先按户丁征派的力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杂税合编为一条,统一按田亩核算,“计亩征银";官府用取代力役的丁银雇人服役;取消里甲征收的环节,统一由官府收解,因此叫一条鞭,或称“条编”。
明中期由于土地兼并、豪强瞒漏,大量徭役负担转嫁到户小力单的穷人之家,导致农民纷纷破产逃亡,朝廷控制的田亩、人丁日益短缩,财源枯竭,人不敷出。
而逃亡农民与土地分离,又直接导致生产力萎缩,社会经济陷入严重危机之中。
张居正认为“私家日富,公室日贫,国匮民穷,病实在此”,于万历六年(1578年)下令清查天下田亩以“均田税足民”。
结果查出豪强地主隐瞒的土地多达300万顷。
在丈田均粮的过程中,“诸王孙遮道而噪,诸酋长抗疏而陈,诸军士荷戈而哄”。
张居正断然下令,“但有抗违阻挠,不分宗室、官宦、军民,据法奏来重处”。
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进一步在经济政策和赋役制度方面深化改革,推行一条鞭法。
早在嘉靖年间,一条鞭法即曾在局部地区试行过,但因触犯豪强地主利益,部分堵塞了贪官污吏从中渔利的机会,遭到强烈反抗,“数行数止”。
针对“有极言其不便者,有言利害半者”的激烈争议,张居正表示,“法贵宜民”,“果宜于此,任从其便;如有不便,不必强行”,表现出审慎、灵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精神。
他在万历四年(1576年)于湖广地区试行一年之后,才逐步向北推广,最终挫败保守派“力争其不可要”、“悉为停罢”的阻挠,于万历九年将一条鞭法定为正规赋役制度颁行全国。
清初任源祥说:
“天下有不得不条鞭之势,张江陵(居正)不过因势而行之。
”
你认为有利于实施一条鞭法的客现形势是什么?
张居正发挥了什么作用?
“工匠佣力自给,以无田而免差;富商大贾操资无算,亦以无田而免差”,“视田如陷阱,是以富者缩资以趋末”。
——《明穆宗实录》
新法按田地多少征收赋役,使政府从掌握大量田地的地主手中增加税收,又使无地、少地的贫民和工商业者减轻了负担。
简化手续的征收办法,限制了豪强地主舞弊瞒漏和胥吏里甲层层盘剥,减轻了农民额外的负担。
以银代役、计亩征银的规定,有利于稳定农业生产,并使得大量农产品流人市场,从而刺激了商品生产和货币流通,促进了城镇手工业雇佣劳动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
一条鞭法的推行,“一举而官民积重之弊皆反”,立见成效。
据史书记载,“自正(德)嘉(靖)之后,至万历十年间,最称富庶”,以至“太仓粟可支十年,同寺积金至四百余万(两)”。
请思考,为什么一条鞭法发挥?
如此神奇的作用?
身后毁誉
万历十年(1582年),张居正宿疾复发,溘然长逝。
伺机而动的保守派群起反扑,他们怂恿年龄渐长、贪欲膨胀、对权相劝教约束早怀不满的明神宗下诏削夺张居正官秩,抄没其家。
张居正长子敬修被逼自杀,家属饿死十几人,名将戚继光以及对治河做出重大贡献的潘季驯等“居正诸所引用者,斥削殆尽”,考成法和限制官员特权等制度、法令相继被废除,十年改革毁于一旦。
朝廷来人查抄前,荆州府、江陵县官员便亲自到张宅封门,张宅子女躲到空屋里,不敢出来。
等打开宅门,饿死的已经十余口。
在重刑拷问之下,张居正的长子敬修自杀;懋修投井不死,不食又不死,侥幸保存一条性命。
张敬修临死时留下血书,悲愤地表示:
“(先公)其十年辅理之功,惟期奠天下于磐石,既不求誉,亦不恤毁,致有今日之祸。
”“祖宗祭祀,与祖母、老母檀粥,有诸弟在,足以承奉,吾死可决矣。
而吾母素受辛苦,吾妻素亦贤淑,次室尚是稚子,俱有烈妇风,闻予之死,料不能自保。
尤可痛者,吾有六岁孤儿,荒芫在抱,知亦不能存活也。
”
张居正变法“务在强公室,杜私门”,触动了怙恶违法的豪强权贵以及贪赃枉法的腐败官
吏的权益,招致强烈反对,浮言私议、怨谤攻讦四起。
对于身后的毁誉荣辱,张居正生前并非没有料到。
万历九年,他曾明确表示:
“顾涓流徒烦注于海,而寸石何望于补天?
”他把自己看做是“耿耿于迅飙之中”的“孤焰”,甚至“自知身后必不保”,但却毫不退缩,反而加快改革步伐,一再嘱告:
“诸公宜及仆在位,做个一了百当。
”
数年以来,所结怨天下者不少矣,俭夫恶党,显排阴嗾,何尝一日忘于孤哉!
念己既忘家殉国,惶恤其他,虽机阱满前、众镞攒体,孤不畏也!
——张居正
肩劳任怨,举废饬弛,弼成万历初年之治。
其时中外义安,海内殷阜,纪纲法度,莫
不修明。
功在社稷,日久论定,人益追思。
——《明史·张居正传》
张居正执政的十年,确为明中后期最有生气、最为光辉的时期。
反攻倒算、否定变法的结果,使明王朝愈趋衰败。
至明末天启、崇祯朝统治濒临瓦解之际,朝廷终于想起了这位当年的“救时宰相”,为他平反昭雪,重新恢复名誉。
万历五年(1577年),正值改革全面铺开之际,张居正父亲病逝,按例当辞官守孝三年,因特殊需要经皇帝挽留的谓之“夺情”。
当张居正夺情留位的消息传出,反对派“乃借纲常之说,肆为挤排之计”,一时间,“贪位、恋权”、“禽兽、不孝”一类诋毁谩骂之辞漫天飞来。
面对这些攻击,张居正答称:
“此天下之大辱也,然臣不以为耻也。
”又说:
“恋之一字,纯臣所不辞!
”当时的新科进士邹元标因指责张居正“丧心”、“禽彘”而遭80廷杖。
天启年间邹元标受到重用。
正是得力于这位围反对张居正而遭重刑致残的邹元标的建议,张居正才得以在天启年间追复官职。
邹元标还曾表示:
大臣和言官不同。
言官只要风裁卓绝,大臣非大利害,即当护持国体,哪能和少年一样轻动?
邹元标态度的转变说明了什么?
知识链接
摊丁入亩
明朝中后期推行一条鞭法后,“海内通行者将百年”,在调整生产关系、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因统治阶级的贪婪以及应付特-殊情况的需要,往往“鞭外有鞭”,额外多征;而且在推行一条鞭法的过程中,实际上只是把部分丁额摊入田亩中征收,并未完全废除丁银,所以仍然存在不少弊端。
入清后由于土地兼并和农民逃亡,导致丁额无法落实;加上富户转嫁负担,编审赋役不公,不断激起农民反抗。
为了缓和矛盾,稳定统治,也为了解决丁银难征的难题,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规定:
以前一年全国丁银额为准,以后新增人丁概不多征,谓之“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至雍正二年(1724年),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摊丁入亩”赋役新政,“丁徭与地赋合而为尸,民纳地丁之外别无徭役也”,从此彻底取消了人头税。
阅读与思考
材料—万历十二年(1584年)四月,明神宗诏令查抄张居正家产,大臣于慎行致书奉命前往查抄的刑部右侍郎:
“江陵殚精毕智,勤劳于国家,阴祸机深,结怨于上下。
当其柄政,举朝争颂其功而不敢言其过;今日既败,举朝争索其罪而不敢言其功,皆非实情也。
且江陵平生,以法绳天下,而间结以恩,此其所入有限也。
彼以盖世之功自豪,固不甘为污鄙,而以传世之业期其子,又不使滥有交游,其所入又有限矣。
…又讧陵大夫人在堂,八十老母,累然诸子皆书生,不涉世事,籍没之后,必至落魄流离,可为酸楚。
望于事宁罪定,疏请于上,乞以聚庐之居,恤以立锥之地。
”
材料二忆自四月二十一日闻报,二十二日即移居旧宅,男女惊骇之状,惨不忍言。
至五月初五日,邱侍郎到府;初七日提敬修面审,其当事蹲沓之形,与吏卒咆哮之景,皆生平所未经受者,而况体关三木、首戴檬巾乎!
在敬修固不足惜,独是屈坐先公以二百万银数.不知先公自历官以来,清介之声,传播海内,不惟变产竭资不能完,即粉身碎骨亦难充者!
……可怜身名灰灭,骨肉星散,且虑会审之时,罗织锻炼,皆不可测,人非木石,岂能堪此!
今幽囚仓室,风雨萧条,青草鸣蛙,实助余之悲悼耳。
故告之天地神明,决一瞑而万世不愧。
……他如先公在朝有履满之嫌,去位有忧国之虑,惟思顾命之重,以身殉国,不能先几远害,以至于斯,而其功罪……自有天下后世公论,在敬修不必辩。
——张敬修血书(摘录)
材料三明神宗在张居正病重时曾表示:
“先生功大,朕无可为酬,只是看顾先生的子孙便了。
”在查抄张家、逼死张敬修之后,又下诏:
“张居正诬蔑亲藩,侵夺王坟府第。
钳制言官,蔽塞圣聪。
……假丈量田土,骚动海内,专权乱政,罔上负恩,谋国不忠。
本当斫棺戮尸,念效劳有年,姑免尽法。
其弟都指挥居易,子编修嗣修,子张顺、张书,都着永远戍边。
”
阅读以上原始文献,判断其间是非曲直。
解析与探究
辨析、评价有关万历九年清丈田地的不同记载:
材料一
《明史·食货志》称:
“居正尚综核,颇以溢额为功,有司争改小弓以求田多……遂先后按溢额田增赋云。
”
同书记载,明初洪武年间全国田地总额为八百余万顷,张居正万历九年(1581年)清丈田地后,“总计(田数)七百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视弘治时(1488--1505)赢三百万顷“。
材料二
《明神宗实录》卷一O六载清丈田地《条例》,规定“明(确)清丈之例,谓额失者丈;(额)全,则免”。
材料三
《明史·张居正传》记载,张居正选大吏清捍者严行督责江南贵豪地主及诸奸猾吏民,“赋以时输,国藏日益充,而豪猾率怨居正”。
材料四
(税)粮不增加而轻重适均,将来国赋既易采纳,而小民如获更生。
——张居正《答山东巡抚何来山言均田粮核吏治》
请探究:
1.根据材料一推算弘治年间大约有多少国家控制的纳税田亩,这一数字比洪武初年少了多少?
少掉的这部分土地到哪里去了?
2.张居正清丈田地后,国家控制的纳税田亩增加了300万顷,但比明初洪武年间还少约100万顷。
结合材料二、三,判断新清查出的300万顷土地来自何方。
是不是改小弓丈量“以求田多”,凭空捏造出采的?
3.张居正为什么能够在减轻小民负担的情况下,确保“赋以时输,国藏日益充”?
自我测评
张居正改革的哪些举措发生了深远影响,哪些举措死后毁于一旦?
为什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8课 张居正改革 张居正 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