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管理办法.docx
- 文档编号:23945247
- 上传时间:2023-05-22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19.74KB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管理办法.docx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管理办法.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信贷业务发展需要,拓宽市场竞争渠道,进一步规范和促进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业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等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经营性物业是指通过竣工验收已投入或准备投入商业运营商业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和工业用房,包括商场、商品交易市场、写字楼、宾馆酒店、综合商业设施、标准厂房等,当前或预期经营利润稳定或持续增长、现金流量稳定、综合收益好、管理规范的物业。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是指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具有合法承贷主体资格的企(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以其所拥有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并主要以该物业的经营收入还本付息的贷款。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用途
第三条 贷款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四条 贷款用途。
主要用于物业在经营期间的资金需求,包括物业本身的装修改造、所经营项目的资金周转、扩大经营规模和其他合理经营资金需求,不得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股票、期货等投机经营活动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经营项目。
第三章贷款条件和申请
第五条 贷款条件。
贷款条件分为贷款对象条件和经营性物业条件,贷款对象又分为法人类和自然人类。
(一)贷款对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法人类贷款条件
1、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并已办理年检手续;
2、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取得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办理年检手续;
3、产权清晰、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4、具有有效贷款卡,并在本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无不良信用记录。
信用记录包含贷款逾期、他行不良贷款、受工商行政、税务等部门查处或个人受公安机关处分等;
5、拥有经营性物业全部产权,持有合法、有效的房产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6、董事会或相应决策机构同意将其拥有的经营性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
7、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自然人类贷款条件
1、个人资信良好。
在我行及他行未发生过逾期和不良记录,社会形象佳,未受过公安和行政部门处罚,个人及家庭负债与其经营收入相符;
2、拥有经营性物业产权,持有合法、有效的房产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个人名下物业可为与他人共有,但须征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3、借款人及共有人同意将其拥有的经营性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
4、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经营性物业具备的基本条件:
1、经营性物业应符合我市规划要求,经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并办妥房产证,己投入商业运营或准备进入商业运营;
2、地理位置优越,物业原则上应位于城区中心商业区、农村集镇中心区、工业集居区等交通便捷、人流、物流、车流充裕,商业氛围浓厚的繁华地段;
3、经营性物业已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经营性物业用地已使用年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
4、经营性物业定位准确,已投入运营且经营情况稳定,出租市场前景较好,在贷款期内现金流足够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5、经营性物业市场价值和租金价格稳定或有上涨趋势;
6、经营性物业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有利于整体处置;
7、经营性物业必须通过出让方式合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六条 贷款申请。
借款人申请经营性物业贷款时,除提供本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及相关文件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经营性物业竣工验收合格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产权证书;
(二)租赁的物业。
须提供真实的租赁合同原件,出租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
(三)物业用于出租的,须提供真实的租赁合同、协议原件、承租方营业执照、承租方知晓物业抵押给本行的声明等。
若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时,调查人应在调查报告中明确提出不能提供的理由及对抵押权实现的障碍,如无影响可不提供上述资料;
(四)物业用于经营的,须提供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五)本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第四章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第七条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经营状况、还款能力、抵押物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最高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其中以城区经营性物业抵押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房产评估价值的70%,以农村地区经营性物业抵押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房产评估价值的60%,以土地抵押部分均不得超过土地评估价值的50%。
第八条贷款期限。
根据物业项目的还款进度确定经营性物业贷款的具体还款期限,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同时,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经营期限和房地产权的剩余使用年限。
第九条贷款利率。
按照不低于央行发布同期同档基准利率的1.3倍执行。
第五章贷款的调查和评估
第十条申请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应向本行提供以下资料:
(一)法人客户: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贷款卡、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公司章程及验资报告,出具董事会决议的企业还须提供股东大会关于成立董事会的决议或相关证明材料;
6、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相关授权委托书;
7、公司同意借款决议;
8、当期、上年末、同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9、主要发生资金往来银行账户对账单和本行银行账户对账单,如重复只提供一份;
10、经营性物业权证(房产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
11、租赁合同、装璜装修合同及自营的收益性证明;
12、相关抵押担保材料,如抵押物清单、评估报告、保单、同意抵押决议等;
13、本行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个人客户:
1、借款人身份证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共同借款声明(个体工商户须提供营业执照);
2、申请人简易资产负债表;
3、经营性物业权证(房产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
4、租赁合同、装璜装修合同及自营的收益性证明;
5、相关抵押担保材料,如抵押物清单、评估报告、保单、同意抵押证明等;
6、本行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一条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的调查和评估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的主体资格。
公司的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经营业绩、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状况,并对物业每年经营收入(个人收入等)及综合还款能力进行评价;个人的经营业绩、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等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对物业每年经营收入及综合还款能力进行评价;
(二)物业的权属,是否竣工验收合格、是否取得产权证;物业的出租经营情况、实际建造成本、市场价值情况、变现能力、年度大修及日常维护成本等;
(三)物业的运营时间,是否属于开发建设期和营运初期等高风险阶段的项目;
(四)物业的完整性情况,是否物业中的优质部分已出售,或是仅是部分物业用于抵押,抵押权是否分散等,综合判定是否会造成整体处置的困难或抵押物变现价值的不足;
(五)物业的出租率、租赁合同的租期、租金水平和租金支付方式及支付情况,租金收入是否与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相匹配等;
(六)租赁合同(协议)情况。
租赁合同(协议)是否真实,其内容是否存在损害本行利益的约定,特别是承租人依法享有的承租权、优先购买权及其他权利等对本行使抵押权的限制和影响。
同时,为防止借款人与承租人双方合谋以租赁权恶意对抗本行抵押权,必须对租赁合同备案的真实性进行调查认定;
(七)承租人的情况,包括其资信、经营状况、租金支付能力及违约情况等。
第六章贷款的审批和发放
第十二条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审批权按照本行《贷款授权管理办法》及相关的补充调整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十三条贷款发放前,根据贷款人需要,可对经营性物业办理保险,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并明确本行为第一受益人,保险期限不得短于贷款期限。
第十四条贷款行应通过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资金审核支付方式进行管理与控制。
第七章担保方式
第十五条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以竣工验收合格、且已取得房产证、土地证,并投入正常运营的经营性物业的房地产同时作抵押担保,必要情况下,可追加其他担保方式。
第十六条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必须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抵押登记并确保本行作为第一抵押权人。
第八章贷款偿还
第十七条 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
贷款行根据借款人的收入实现时间来决定具体的还款期限,以月租方式或日常经营实现收入的,可选择按月还款;以季租、半年租、年租或其他实现收入周期超1个月的,可选择按季还款。
第十八条 等额本息还款,把经营性物业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或季中。
作为还款人,每个月或季归还固定金额,每个月或季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第十九条 在借款合同中应明确下列事项
(一)若借款人有三次未按期归还贷款本金或利息的,本行即有权依法追偿处置抵押物;
(二)若借款人无法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本行有权从借款人在本行开立的所有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九章贷后管理
第二十条 经营性物业用于自营的,借款人必须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并承诺物业经营收支及其他相关结算全部通过该结算账户办理,经营(出租)收入归行率不低于80%。
第二十一条及时掌握出租状况,准确估算项目经营性现金流量,动态调整还款计划,现金流量充足时可提前偿还贷款。
借款人将抵押的物业出售时,须经本行同意并相应归还本行贷款。
第二十二条经办行在贷款期内要对抵押物价值进行动态监测,确保抵押率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若出现抵押物贬值、租金收入下降等可能危及本行信贷资金安全的情形时,应及时预警风险并采取有效风险控制措施。
第二十三条 经办行应指定专人加强贷后管理,严格按照我行《贷款“三查”实施细则规范》等相关制度执行,及时掌握项目租售情况,准确估算项目经营性现金流量,认真做好项目资金监管,制定科学合理的还款计划,如发生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
期间如遇信贷人员变动的,必须做好交接工作,重新落实管理责任。
第十章附 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中就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未尽事宜执行本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等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XXXX农村商业银行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经营 物业 抵押 贷款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