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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交通法规新规定
交通法规新规定
交通法规新规定第一篇_道路交通安全法2015新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2015新规定》扣分罚款标准
交通法规新规定第二篇_2014交通法规新规定全文
交通法规新规定2014全文
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
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
1、闯红灯,记6分。
罚100元。
2、酒驾,扣12分。
根据驾驶车辆和是否出事故等情况
做出5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10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终身不的申领驾照处罚。
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
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2分。
6、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
7、超速驾驶,根据超速车辆、行驶道路、超速50%、超速20%等具体情况,分别记12分、6分、3分。
咨询律师交警的处理是否违规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罚款记分:
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
7、违停车,罚款200元。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2分:
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
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
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
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查询驾驶证使用状态、交通违法及记分等情况,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第四条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对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监督制度,加强对驾驶人考试、驾驶证核发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效。
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申请受理、科目考试、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等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第一节机动车驾驶证
第七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
机动车驾驶人信息: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照片;
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
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第二节申请
第十一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6、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身体条件:
1、身高:
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
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
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
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
无红绿色盲;
4、听力:
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
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
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
无运动功能障碍。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三条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四条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交通法规新规定第三篇_2015年5月1日全国正式实行交通新规
交通新规2015年5月1日施行:
【交通法规新规定】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交通法规新规定】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交通法规新规定】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9、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
友情提示:
2015年5月1日全国正式实行,别怪我发晚了;那么重要的消息,必须扩散,赶紧转发给身边开车的朋友吧。
交通法规新规定第四篇_2016年新交通法规细则详解
2016年新交通法规细则详解
2016年1月1日新的交规将出台,作为首发的好公民虽然每天都遵守交通法规,不过补充新的违规扣分知识点还是很有必要的。
我们接下来看看新年都有哪些新的交法违规扣分规定。
扣1分1.非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2.驾驶未放置有效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
3.驾驶未按规定防止保险标志的机动车;
4.违反灯光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使用规定。
扣2分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不系安全带;
2.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3.营运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
4.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的;5.遇到前方机动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扣3分1.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2.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4.相对方向形式的右转弯机动车为让左转弯车辆先行;5.在告诉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安规定道路行驶;6.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未按照规定让行;扣6分1.机动车驾驶证呗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2.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3.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4.闯红灯。
扣12分1.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3.酒后驾车扣证6个月,处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5.未悬挂或者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
交通法规新规定第五篇_2015校园交通安全演讲稿
演讲稿一:
校园交通安全演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随着一声清脆的啼哭声,就标志着一个生命降落人间,生命的存在意味着什么?
每当旭日东升的刹那间,太阳将金黄撒遍每一个角落,大地万物苏醒------那是因为有生命的存在;娇嫩的花朵在绿丛中起舞,萤火虫在黑暗中眨眼歌唱,活泼的孩子在草地上翻滚------这些都是因为有生命的存在。
生命无处不在,无处不有。
生命又是何其珍贵!
有了生命,才有了竞争和拼搏,有了生命,才有快乐与悲伤,有了生命,才有希望与理想,有了生命才有了对生命的珍爱。
世界上最珍爱的莫过于生命,而生命对每个人却只有一次。
何况人生在世肩负着太多太多的责任。
因此,重视健康是珍爱生命的前提。
当今威胁生命的安全因素都有那些呢?
无非是疾病与各种事故。
人的生命是很脆弱的,这个世界因为人的欢声笑语而精彩。
如果我们不注重安全意识,视安全隐患而不顾,辜负家人的重望,把生命当儿戏,那么后果不堪设想,良心也终会受到谴责。
一件件一桩桩血腥的事实报道,令人胆战心惊,残不忍睹。
只因为忽视了安全问题,一个个生命如鲜花在瞬间凋零,给家人、朋友以沉重的打击。
到那时,这一切都为时已晚,我们已失去的太多太多,难道只有失去以后才醒悟、才懂得珍惜吗?
我们难道还不应该反思吗?
血的教训只能有一次,悲剧不能重演,生命更没有第二次。
诚然,生老病死是生命的自然规律,但我们可以防止非自然因素,也就是各种事故。
生存就是为了自己么?
不,我们决不能这样如此自私。
可以说,我们的生命的一半就是家人,既然我们已经认识到交通事故使我们遭到沉重的打击与巨大的灾难,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再去拿生命开玩笑呢?
同学们都理解"平安是福"、"平安是金"等话语所包含的对生命的思考;我断定,同学们都曾用"平安、健康、幸福、顺利"等吉祥词语对父母、亲戚、同学、朋友表达过良好的祝愿。
是的,安全重于泰山,它历来都是个人、家庭、集体、社会最基本的生命线,更是维系个人享受生活和集体保持稳定的最重要的保障线。
校园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20多种:
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灾火险、溺水、毒品危害、性侵犯、艾滋病等。
在全国各类安全事故中,学校安全事故所占的比重很大。
据了解,我国每年约有1.6万名学生非正常死亡:
学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自杀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就是说几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
当前,学生中相继出现了不少因思想、心理、行为上的偏差而引发的伤亡事件,暴露出了当前学生在思想上、心理上和行为上具有普遍性的安全隐患。
一个个触目惊心、血泪交织的悲剧不能不叫人扼腕叹息、心有余悸,也更对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
"生命",一个多么鲜活的词语;"安全",一个多么古老的话题;"幸福"一个多么美妙的境界。
同学们:
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生命至上,安全为天;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生命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葆活力,幸福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具魅力。
安全构筑了我们美好的家园,成为连接亲朋好友的纽带。
在安全的问题上,来不得半点麻痹和侥幸,在安全的问题上,我们必须要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必须要警于思,合于规、慎于行;必须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必须要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
演讲稿二:
校园交通安全演讲稿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当你走出家门踏上道路时,你是否注意到你已经与交通打交道了,交通已成为你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不断发展的现代交通既为我们提供了方便、舒适和享受,也给我们带了烦恼和忧愁,并随时可能给我们制造不幸的痛苦。
也许,你曾听人讲过骇人听闻的交通事故,或者亲眼目睹过那一幕幕血淋淋的车轮制造的悲剧,感到十分可怕吧!
"车祸猛于虎",已越来越成为现实。
那么怎样才能保障外出和乘车的安全,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呢?
下面我就交通信号灯,以及乘车、行走、骑车时应注意的问题跟同学们谈谈。
如果有时间的话,我想和同学们一起认识一下几个常用的交通标志。
一、违反交通管理行为是违法吗?
在一些人眼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常神圣,那才是法,不可违反,违反了要受法律制裁。
其它的法,像《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这些法律,算不上是法,认为"违反了,也算不上违法"。
因此"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闯红灯"等时有发生。
"骑自行车靠右通行"、"红灯停、绿灯行"这都是最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规,早已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了,然而,有的人偏偏不按照交通法律法规里的这些规定去做。
自以为警察没看见占了便宜,一旦事故发生,后悔晚矣。
法律意识,是在日常点滴处耳濡目染中形成的,要从点滴做起。
《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是法,违反了,不仅仅是受行政处罚,严重的也要根据《刑法》以犯罪论处的,更主要的是行为人有可能要付出血和生命代价的。
二、行人横过道路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①行人横过道路时,应站在路边,看清来往车辆后,选择离自己最近的人行横道通过。
②行人横过道路时,不要突然改变行走路线,突然猛跑,突然往后退,以防驾驶员措施不及发生危险。
③横过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路上,要十分注意驶近或停下的车辆旁是否还有车辆驶来,没有看清时,不要冒然行走,以免发生危险。
④横过车行道时,要先看左后看右,不要在车辆临近时通行。
⑤行人横过人行横道灯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即使信号已经变成绿色,也应看清左右的车辆,然后再穿越道路,在信号灯将要变更时,绝对不要抢行,应等待下一个绿灯信号。
三、骑自行车、三轮车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1、没有满12岁的儿童,或年龄过大、行动不便的人不准骑自行车外出。
2、遵守各行其道的原则,严禁在机动车道骑自行车、三轮车。
3、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4、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辆行驶。
5、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
下车前须伸手上下摆动示意,不准妨碍后面车辆行驶。
6、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7、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8、不准并行骑车交谈、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骑自行车不准带人。
四、骑自行车转弯应注意哪些事项?
①右转弯时,必须看清车后是否安全,及早打出右转弯手势,尽量沿着道路右侧前进。
②左转弯时,必须看清车后是否安全,及早打出左转弯手势。
如果有自行车禁驶区,应从禁驶区外侧左转弯,没有禁驶区时,要大转弯。
③自行车在路段行进当中不准突然猛拐。
因为这时的机动车驾驶员对自行车突然猛拐事先无思想准备,最容易发生事故。
同学们,我相信大家都能成为一名文明的交通参与者,也更希望大家能成为广大群众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者和监督者。
祝同学们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谢谢大家。
演讲稿三:
校园交通安全演讲稿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跟大家一起学习交通安全方面的有关知识。
我讲座的主题是:
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能否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一个个家庭的幸福,而且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成败。
所以,我们的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保障你们的健康和安全。
人们说,交通事故猛于虎。
可是老虎再凶,也只能一口吃掉一个人,而交通事故则会一口吞噬几个甚至几十个人的生命。
我们小学生是道路交通安全中的弱势群体,那么大家在道路交通中,怎样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呢?
首先,我们都来反省一下我们自己或身边同学的交通行为,是否曾经有过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是否曾因自己不安全的交通行为而给自己带来过一些伤害。
同学们,你们当中很多人每天好几趟往返于学校和家庭之间,途中又大多要走马路,总要避让来往的车辆。
但是,你们当中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或缺乏交通安全常识。
想想看,当你们走在马路上时,是不是有同学追追打打?
是不是有同学边走边看书?
是不是有同学随意横穿公路?
这些都是不对的。
现在,我教大家学习两大本领:
一会走路、二会乘车。
下面我先给大家讲一下交通法规中和我们有关的一些规定:
交通法规对行人的要求有哪些?
很多时候,我们上公路都是步行的,所以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交通法规对行人的要求。
交通法规对行人的要求有:
1、遵守车辆、行人各行其道的规定,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
2、遵守"红灯停、绿灯行、黄灯闪烁多注意"的原则;
3、必须遵守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与管理;
4、不要在道路上爬车、追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或在道路上躺卧、纳凉、聚众围观等;
5、不要强迫、纵容他人违反交通法规,同时对任何人违反交通法规都有劝阻和控告的权利。
在放学和集体外出时应怎样做?
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
我们走路要走人行道。
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应靠路边行走。
走路时,思想要集中,不能一边走一边玩耍或一边看书,不能三五成群并排行走,更不能追赶车辆嬉戏打闹。
集体外出活动,要有教师的带领,排成两列纵队,在人行道上行走。
不要随便离开队伍。
不要在队伍里你推我拉,嬉戏打闹。
过公路时,应走人行横道。
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要看清路面情况,在没有车辆行驶时,抓紧时间通过。
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车。
为什么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车呢?
因为骑车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体力、智力和骑车技术,还需要有一定的交通常识以及对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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