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docx
- 文档编号:23935392
- 上传时间:2023-05-22
- 格式:DOCX
- 页数:18
- 大小:25.37KB
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docx
《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加强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明确各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的权责关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各基层单位。
国家对固定资产管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子公司、各基层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细则或实施办法,并报集团公司审核后在本单位实施。
2管理原则
固定资产管理坚持统一政策、分级负责与归口管理相结合、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责任到人,谁使用、谁维护、谁保管。
3管理层级
3.1固定资产管理设三级管理机构:
集团公司、子公司、基层单位。
3.2集团公司职责
3.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集团公司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目录,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单位的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3.2.2按照集团公司预算管理要求和程序,审批或审定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内部核算单位和子公司固定资产购建、更新改造和大修理等事项;
3.2.3审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内部核算单位和全资子公司规定权限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审定控股子公司规定权限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
3.2.4审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内部核算单位和全资子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核销;审定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核销。
3.3子公司职责
3.3.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制定的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体系,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并报集团公司审核后执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管理范围内企业的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3.3.2审核所属企业固定资产购建、更新改造和大修理等事项,并报集团公司审批或审定;
3.3.3审批所属内部核算单位和全资子公司规定权限内的固定资产处置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审核规定权限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并报集团公司审批;审定所属控股子公司规定权限内的固定资产处置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审核规定权限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并报集团公司审定;
3.3.4审核所属内部核算单位和全资子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核销并报集团公司审批;审核所属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核销并报集团公司审定。
3.3.5负责本级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下级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对本企业内部的固定资产管理职能包括价值管理、实物管理和使用保管管理进行合理界定,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益,及时向上级企业报送固定资产管理信息。
3.4基层单位职责
3.4.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和上级企业制定的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体系,明确企业内部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落实管理责任;
3.4.2对本企业固定资产购建、更新改造和大修理等重大事项安排提出建议;对权限范围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等行为上报上级企业;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核销提出建议;
3.4.3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对本企业内部的固定资产管理职能包括价值管理、实物管理和使用保管管理进行合理界定,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益,并及时向上级企业报送固定资产管理信息。
4管理部门
财务部承担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职能;各企业安排有关业务部门承担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职能和使用管理职能。
4.1财务部职能
4.1.1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4.1.2负责固定资产核算,正确计量,按规定提取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转回和核销,及时反映其增减变动情况;
4.1.3负责建立固定资产账簿和固定资产卡片,定期核查,负责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三者相一致;
4.1.4负责固定资产购建、更新改造、修理、运行维护支出的预算安排,并控制其费用;负责编报固定资产竣工决算;
4.1.5会同并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转移、租赁和残值回收工作;
4.1.6负责固定资产的评估、统计工作,牵头并配合制定出售固定资产价格和出租固定资产租赁费;
4.1.7负责固定资产的投保、索赔工作。
4.2实物管理部门职能
4.2.1根据所负责管理的实物资产的类别、特点,制定具体的实物资产管理办法;
4.2.2组织和督促使用保管部门加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建立、保管固定资产卡片副本,并与价值管理部门核对一致;负责实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保证卡、物相符,对闲置多余、盘盈盘亏固定资产提出处理意见;
4.2.3审核和统筹安排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大修计划,编报费用预算,按批准后的预算组织实施,并负责实物资产竣工验收工作;
4.2.4组织审核各项固定资产的出售、调拨、报废、停用、拆除及内部转移等技术鉴定工作;
4.2.5组织对出险的固定资产进行技术鉴定,收集有关资料提供给财务部门。
4.3使用保管部门
4.3.1按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将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落实到人;
4.3.2设置专人管理固定资产卡片副本,及时办理各项增减、变动手续,并设立固定资产登记簿;
4.3.3制订和贯彻执行固定资产的使用、运行、维护保养、检修等各种技术管理制度和技术档案的管理办法;
4.3.4提出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检修意见,提交实物管理部门统筹安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完成;
4.3.5对固定资产的报废、出售、调拨等工作,会同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固定资产转让核销单和固定资产转移单,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经实物管理部门鉴定、核查,并报财务部审核后,经有权部门审批后进行处置,并及时收回残值交财务部门入账;
4.3.6按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清点一次,保证卡、物相符;
4.3.7及时做好固定资产出险通知、证据搜集、现场保护等工作,配合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部门办理索赔手续。
5划分标准和分类
5.1固定资产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工程施工企业具体固定资产范围按集团公司工程施工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执行,非工程施工企业固定资产分类及目录参照相关行业规定并报集团公司审核后执行。
5.2固定资产分类
5.2.1按经济用途分类
序号
大类
分项
1
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传导设施;其他
2
施工机械
土石方机械;起重机械;混凝土机械;基础水工机械;线路设备;其他
3
生产设备
动力设备;木工机械;金切、焊接和维修设备;其他
4
试验设备及仪器
试验设备;测定仪器;计量仪器;探伤仪器;测绘仪器;其他
5
运输设备
火车、汽车、机车、船舶、输送机、其他
6
其他
办公设备;办公家具;文体宣传设备;医疗设备;其他
5.2.2按使用情况分类
序号
分项
1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2
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3
基建用固定资产
4
租出固定资产
5
不需用固定资产
6
未使用固定资产
7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5.2.3为实现固定资产的归集、统计分析、合理使用和提高使用效率等管理需要,固定资产应同时按前条规定的两种分类口径进行管理与核算,即在按使用情况分类的基础上再按经济用途分类。
6增加及计价
6.1企业固定资产的增加包括购建、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融资租赁、系统内无偿调入、盘盈及其它途径增加。
6.2固定资产的购建方式包括基本建设(含小型基建)、更新改造和外购(含零星购置)等。
固定资产购建纳入企业资本性收支预算管理。
6.3企业新增固定资产必须履行交接验收程序,确保帐、卡、物一致,财务部门、实物管理部门和使用保管部门的新增资产信息一致。
6.4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工程,企业应按集团公司规定及时组织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企业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竣工决算报告及时转增固定资产。
对虽己交付使用但尚未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的工程,企业应以实际支出和工程概算为基础估计资产价值,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待竣工决算编制完成后,根据竣工决算报告调整固定资产价值。
6.5企业购置(含零星购置)固定资产,经办部门应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填制固定资产验收报告单,连同有关批准文件、合同、协议、发票单证等,报送财务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成后转增固定资产。
6.6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融资租赁、无偿调入固定资产比照前款规定办理资产交接和入帐手续。
6.7盘盈的固定资产,使用保管部门要查明情况,并填制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经实物管理部门鉴定后,根据权限履行相关报批程序,报财务部门入帐。
6.8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入账价值,按照集团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执行。
6.9除下列情况外,企业对于已经入帐的各种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不得随意变动。
6.9.1根据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6.9.2根据批准的竣工决算报告调整暂估价值;
6.9.3经集团公司批准的其他调整资产价值的情况。
7折旧、修理和减值准备
7.1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率和预计残值率由集团公司统一规定。
折旧政策一经确定,任何企业不得自行更改。
工程施工企业折旧年限、折旧率和预计残值率按集团公司工程施工企业固定资产目录规定执行,非工程施工企业折旧年限、折旧率和预计残值率参照相关行业规定并报集团公司审核后执行。
因特殊原因确需执行与集团公司不同的折旧政策,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7.2企业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目录、账簿和固定资产卡片记录等,编制固定资产分类折旧表,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
7.3下列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
7.3.1所有的房屋和建筑物;
7.3.2生产经营用和非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
7.3.3不需用和未使用固定资产,包括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7.3.4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固定资产;
7.3.5基建用固定资产。
7.4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7.4.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7.4.2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4.3已经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
7.4.5处于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7.5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应按月计提,计提折旧的依据为月初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价。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次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7.6企业对固定资产实施技改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技改支出纳入年度资本性收支预算管理。
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批复的项目预算,对于超出预算的支出应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7.7企业因更新改造原因而调整固定资产价值的,应当根据调整后固定资产价值、预计可使用年限和净残值,按规定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7.8企业对固定资产实施检修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修理费用纳入年度财务预算管理,并按实际发生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批复的检修项目计划,对于超出预算的修理费用应事先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7.9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满时将会取得租赁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满时将会取得租赁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7.10企业年度终了,按照集团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请采购及审批
8.1.请购范围
8.1.1因承接新项目需增加多项设备设施的,需先通过立项审批手续。
立项审批后,需购置或建设时再按照单项设备、设施进行新增固定资产申请。
8.1.2经立项审批后的固定资产新购、设施维修、设备更新等需进行新增固定资产申请,包括:
8.1.2.1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办公设备增加;
8.1.2.2单项生产设备、设施增加;
8.1.2.3因设备维修、维护金额超过设备价值20%以上(或2000元以上),应作为固定资产增加;
8.1.2.4配套小型建筑物增加,如车库、库房;
8.1.2.5办公用房、生产用房维修,维护价值超过原值20%以上(或1万元以上),应作为固定资产增加。
8.2请购审批
8.2.1集团公司总部请购:
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请购申请单,提出请购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实物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按审批权限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
8.2.2子公司及基层单位请购:
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请购申请单,提出请购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实物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8.3采购管理
8.3.1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下由各公司自行购置,本级实物管理部门必须参与;
8.3.2在2万元以上须有集团采购部参与认价,达到招标要求,执行集团招投标制度及合同管理制度。
9外购验收管理
9.1办公设备验收
9.1.1集团总部的办公设备及车辆的验收,由使用部门、实物管理部门负责验收;
9.1.2各公司及基层单位办公设备验收,由使用部门、实物管理部门共同验收。
9.2生产设备验收
9.2.1设备验收
9.2.1.1集团总部由合同管理与市场开发部、实物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共同验收;
9.2.1.2子公司金额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下设备由本级实物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及技术负责人共同验收;金额在2万元以上除以上部门外,集团合同管理与市场开发部参与验收工作;
9.2.1.3基层单位金额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下设备由上级技术负责人、本级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技术负责人联合进行验收;金额在2万元以上除以上部门外,集团合同管理与市场开发部参与验收工作。
9.3验收单的填写及附件
9.3.1验收单的填写:
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由本级固定资产管理员录入基本资料;
9.3.2验收登记附件:
包括订货合同、发票、货运单、装箱单、说明书、出厂合格证等;确认规格型号、附件完整齐全,填写固定资产验收报告单办理入帐手续,不合格产品给予退货;
9.4财务部在支付时必须查验立项审批资料、固定资产请购申请单、固定资产验收报告单,如手续不全,应拒绝支付。
10在建工程竣工验收
10.1竣工验收的条件
10.1.1施工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条件者,可报请竣工验收
(1)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要求。
(2)建设项目中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以及运营准备工作,能适应投入使用初期的需要。
10.2验收部门
10.2.1集团所属房产,由施工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由建设单位、集团合同管理与市场开发部共同验收。
10.2.2子公司在建工程由集团合同管理与市场开发部、本级实物管理部门、技术负责人联合进行验收;
10.2.3基层企业在建工程由集团合同管理与市场开发部、上级公司实物管理部门、上级技术部门、本级资产管理部、技术负责人联合进行验收;
11登记管理
11.1编码
11.1.1编码原则
11.1.1.1根据固定资产编码原则设置,每个固定资产编码具有唯一性。
固定资产一经编码,终身不变。
在发生转移时,固定资产编码不变
11.1.1.2报废固定资产的原固定资产编码不得重新使用
11.1.2编码的编制和取得
11.1.2.1固定资产编码由集团财务部统一编制,并负责发放,其它部门无权编写固定资产编码。
11.1.2.2各公司将固定资产的技术资料、台帐信息整理齐全,交集团财务部进行登记,由集团财务部给予固定资产编码。
11.2台帐登记
11.2.1集团各公司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11.2.2集团各部门固定资产台帐由集团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登记;
11.2.3各公司、基层单位由实物管理部门对本公司使用固定资产登记台帐;
11.3固定资产卡片的建立与发放
11.3.1集团及各公司固定资产卡片由集团财务部统一制定并发放,由固定资产使用公司保管;
11.3.2根据固定资产目录,按照每一固定资产登记对象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卡片至少一式三份,其中财务部门保存正本一份,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和使用保管部门各保存副本一份,并定期核对一致;
11.3.3固定资产卡片记录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1.3.3.1资产名称、编码、分类、规格型号、生产制造单位、计量单位及数量。
11.3.3.2资产原值及其变动情况。
11.3.3.3主要附属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制造单位、计量单位及数量。
11.3.3.4资产启用日期、预计使用年限、使用保管单位、存置处所、保管人及验收人。
11.3.3.5折旧率、残值率、累计折旧、资产净值及其变动情况。
11.3.4固定资产价值发生变动时,财务部门应及时通知实物管理和使用保管部门,对固定资产卡片副本做相应变动记载;固定资产实物形态发生变动时,实物管理和使用保管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卡片正本做相应变动记载。
11.4标签的发放与粘贴
11.4.1标签的保管
一经粘贴不得随意人为撕取、覆盖。
若由于固定资产调拨或自然原因毁损、不清,应及时更换。
11.4.2标签的发放
固定资产标签由集团财务部统一制作,并随各公司固定资产增加备案材料审核后同时发放。
如发生需更换情况,需由使用公司提出,核对无误后重新发放。
11.5登记程序
11.5.1子公司登记程序
11.5.1.1把新购入并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11.5.1.2将固定资产验收报告单上交至集团财务部;
11.5.1.3集团财务部进行登记分类,若为新增固定资产则给予指定固定资产编码,各公司以此编码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若为原固定资产维修、改造则确认使用原固定资产的编码。
11.5.2基层企业登记程序
11.5.2.1把新购入固定资产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11.5.2.2将固定资产验收报告单上交至上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11.5.2.3上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后,报集团财务部;
11.5.2.4集团财务部进行登记分类,若为新增固定资产则给予指定固定资产编码,各公司以此编码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若为原固定资产维修、改造则确认使用原固定资产的编码。
12技术档案管理
12.1责任
12.1.1使用公司实物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技术资料;
12.1.2使用公司存复印件,原件上交集团财务部;保修卡使用公司保存件原件,复印件上交集团财务部;
12.1.3实物管理部门进行整理、分类、编号、登记,交由集团档案室保管部门统一存档;
12.1.4集团财务部将定期检查资料上交情况;
12.2新增固定资产应予归档资料
购货合同、随机技术资料、固定资产验收报告单、固定资产登记通知单。
12.3设备类技术资料归档步骤
12.3.1固定资产到货后,做好验收登记工作。
12.3.2作好设备资料收集、移交手续。
12.3.3将归档资料整理完毕后,移交集团投资管理部登记,由集团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12.4设备类技术资料保存与保管
12.4.1运行、使用、维修、保养记录、仪器周期检定证书由使用公司保存(不用上交集团管理),以便于查询。
12.4.2批量同型号设备技术资料,可只上交其中一套,其余资料随机由使用公司保存。
12.5报废固定资产的档案在固定资产报废一年后方可销毁。
13调拨及封存
13.1固定资产调拨时,须办理相关调拨手续后,方可进行转移。
将调拨手续报财务部并分析是否进行相关财务处理。
13.2内部调拨
13.2.1固定资产所有权未发生变动,仅使用公司间相互转移时,为内部调拨。
13.2.2由转出公司负责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由所有权公司进行帐面的价值等相关信息确认,经固定资产所有权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执行。
13.2.3固定资产转移单一式三份,集团财务部、调入公司、调出公司各一份。
13.2.4固定资产转移时把相关技术档案一同转移
13.3外部调拨
13.3.1固定资产所有权公司发生改变,经双方协商发生调拨,为外部调拨。
13.3.2由转出公司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固定资产所有权公司进行帐面的价值相关信息确认,经集团财务部审核及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13.3.3固定资产转移单一式三份,集团财务部、调入公司、调出公司各一份。
13.3.4固定资产转移时把相关技术档案一同转移
13.4调拨固定资产的登记
固定资产发生转移时,固定资产编码不变,固定资产的“存放公司”“使用部门”“责任人”进行变动,并在台帐中标明该固定资产的来去方向。
13.5固定资产封存
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需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14日常管理
14.1企业要按照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规范管理程序,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正常运行,防止资产损失。
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固定资产盘亏、毁损、闲置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14.2固定资产使用保管人员辞职、调离工作岗位、离退休,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将其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移交完毕。
14.3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
企业财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物管理部门对企业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或局部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
每年年末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企业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发现重大资产损益,或有其他重要问题的,要按程序报送决策机构审批。
14.4企业应按照集团公司财产保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保险。
投保固定资产发生险情,应及时做好索赔工作。
因工作失误等原因造成证据不全,并导致索赔失败或不能得到应有赔付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14.5企业应在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信息化的统一指导下,推进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工作,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效率。
根据信息资料及时分析固定资产结构、分布、利用效率以及管理状况,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15减少与清理
15.1固定资产减少主要是指固定资产的转让、盘亏、毁损、报废、系统内无偿调出等。
15.2固定资产转让包括出售各类固定资产(但不包括已报废固定资产的残值回收),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对外捐赠、抵偿债务,及其他转让固定资产所有权的行为。
15.3企业固定资产转让行为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批(定),实行有偿转让,并应按规定对转让固定资产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值为基础合理作价。
15.4固定资产转让由企业内部经办部门根据有关批准文件组织实施,及时填制固定资产转让核销单,连同有关批准文件、合同、协议、单证等,报送财务部门办理固定资产清理手续。
经办部门负责催收转让价款。
15.5发生固定资产盘亏,使用保管部门要负责查明原因,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及时填制固定资产盘亏审批单,按规定权限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送财务部门办理固定资产清理手续。
15.6固定资产在下列情况下,企业可申请报废处理:
15.6.1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15.6.2达到规定折旧年限并提足折旧;
15.6.3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事故等情况造成主体设备毁损,无法修复;
15.6.4国家规定强制更新淘汰;
15.6.5由于技术进步失去使用价值。
15.7固定资产的报废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15.7.1企业权限范围内的资产报废,由企业固定资产使用保管部门与实物管理、价值管理部门核对确认后,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注明固定资产基本情况及报废原因等有关信息,经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报请经理办公会或董事局批准后,送企业财务部门办理固定资产清理手续。
15.7.2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集团 固定资产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