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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员细则doc
保洁行业安全生产监察工作管理体系
北京市工商联清洗保洁业商会安全生产监察指导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
一、保洁行业安全生产监察工作情况简介…………………………
二、保洁行业安全生产监察工作流程图……………………………
三、保洁行业安全生产监察管理办法(草案)……………………
四、保洁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员守则………………………
五、保洁行业安全生产监察体系………………………………
(一)安全生产危险的前期辨识与评估
1、危险性作业场所登记表
2、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检查表
(二)监督检查的实施
1、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表
2、安全管理检查表
3、“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表
4、施工用电检查表
5、施工机具检查表
(三)持续改进及恢复处理
保洁行业安全生产监察工作情况
北京市工商联清洗保洁业商会(以下简称“商会”)是在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直接领导下,由北京市具有代表性的清洗保洁企业发起成立的行业商会,代表北京市清洗保洁行业与政府及国内外同行业组织进行沟通对话,是代表北京市清洗保洁行业领域的省市级商会组织。
北京市工商联清洗保洁业商会宗旨:
在密切加强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建立八大平台,即国际交流平台、技术支持平台、商务服务平台、法律支援平台、金融服务平台、人才教育平台、集中采购平台、行业人力资源数据平台。
所有工作紧扣清洗保洁行业发展的热点、焦点问题,做到有的放矢,注重成效,为政府和广大企业提供双向服务和交流。
随着清洁市场业务量的不断扩大,清洗保洁服务的市场将会进一步做大。
在机遇面前也存在着许多矛盾和挑战。
在行业规模做大和服务产品创新升级的推动下,清洁服务行业洗牌将不可避免。
但是安全生产存在隐患,企业及员工利益受到损坏,将直接影响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企业经营效益。
行业内的安全生产矛盾导致双方之间的恶性循环影响到行业的发展和信誉。
因此而导致的劳动纠纷案件时有发生,保洁行业的劳动仲裁案件在在各区县劳动监察处也成为登记备案的常客。
为此,商会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商会领导及商会会员统一思想,下决心加强行业内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建设,建立一套适合行业发展实际需要的安全生产检查有效方法和处理机制。
商会以整个行业为依托,希望成立保洁行业安全生产监察中心,进一步健全完善保洁行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从而达到基本上实现把矛盾化解在行业内部,化解在各会员单位,即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同时也维护了整个行业的信誉度。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多层次的保洁行业安全生产监察工作网络。
商会拟建立三级安全生产监察和组织网络。
商会拟建立北京市工商联清洗保洁业商会安全生产监察委员会和北京市保洁行业安全生产监察中心,商会的各成员企业分别建立安全生产监察小组。
在行业内选拔并设立安全生产检查员若干人。
商会各企业间形成以北京市工商联清洗保洁业安全生产监察指导委员会为龙头,监察中心为枢纽,各个公司监察小组为基本工作单位的工作格局。
将要建立的北京市工商联清洗保洁业商会安全生产监察指导委员会是整个北京地区保洁行业安全生产监察工作的领导机构,直属于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任务是宏观上研究、部署安全生产监察工作。
北京市工商联清洗保洁业商会安全生产监察导委员会主任1人由商会常务副会长刘径担任、副主任2人由商会常务副会长杨翊和商会秘书长张立琴担任,以及16位各区县负责人共计19人构成。
指导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监察中心,负责具体落实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进展及上报汇总。
各区县监察中心由24名安全产检查员组成,均由行业企业推选,经培训后产生。
将要组建的北京市保洁行业商会安全生产监察中心是在安全生产监察委员会的领导下,依法进行保洁行业安全生产监察的组织。
监察中心的职责是:
(1)、制定各区县清洗保洁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开展各区县用人单位作业场所日常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上报;(3)、负责各区县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信息的收集、核实、整理和上报;(4)、组织开展各区县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5)、承担上级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各公司拟建立的安全生产监察小组则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职工代表由商会成员担任或由各企业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
各公司安全生产监察小组组长由各公司自行选派人员担任。
安全生产监察小组组成人数根据各公司员工人数多少和管理幅度大小来确定,小组中的员工代表和企业代表人数应基本相当。
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机制。
1、北京市保洁行业安全生产监察中心应建立《北京市清洗保洁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员管理办法》。
2、北京市保洁行业安全生产监察中心应注重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监察中心办公室的墙壁应当悬挂《》、《》、《北京市工商联清洗保洁业商会安全生产监察组织机构图》等标牌,明确争议受理范围、工作流程、注意事项等内容。
北京市工商联清洗保洁业商会安全生产监察中心开展调解工作的主要程序是:
清洗保洁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程序包括准备、监督检查和处理三个阶段。
(一)监督检查前准备
1、了解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
用人单位注册类型、所属行业、从业人员基本情况、主要产品及服务、生产原辅料、作业流程、主要安全生产危害因素、已采取的安全生产危害防护措施等;
2、确定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根据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和所属行业,确定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环节,以及存在工具、设备和天气因素等方面的安全危害情况。
必要时,可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参加监督执法检查;
3、查阅职业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4、准备好现场监督检查所需的监测仪器和取证工具。
必要时,可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共同参加;
5、准备好现场监督检查个人防护用品;
6、准备好现场监督检查所需文书。
(二)现场监督检查
1、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及依据,告知被检查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及义务;
2、查阅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危害申报资料、安全生产危害检测与评价资料,安全生产防护设施使用、维护档案,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和安全生产培训记录等档案资料;
现场查看用人单位作业场所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和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以及用人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危害告知等情况;
3、将检查时间、地点、内容以及检查中发现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等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人拒绝签名时,由2名以上监督员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并注明拒绝签名情况。
(三)检查结果处理
1、检查中未发现用人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人员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后归档备案;
2、检查中发现用人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及时上报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部门;
3、检查中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需移送其它部门处理的,或安全生产有关情况需向有关部门通报的,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并将移送和通报情况形成记录备案。
(四)紧急情况处理
发生安全生产危害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安全生产危害事故发生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1、劝阻暂停可能导致安全生产危害事故的作业;
2、建议封存造成安全生产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安全生产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在安全生产危害事故或者危害状态得到有效控制后,经用人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复核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时解除控制措施。
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组织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监察工作。
一是加强企业商会与各企业的协作配合。
安检部门是企业的专业主管部门商会是企业及员工的维权组织。
安全监察工作能否做好,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两个单位是否协作配合好。
商会和各司安检部门应共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共同参加涉及企业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共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活动,共同研究解决疑难复杂争议和突发性事件,共同维护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是应注重加强与属地安全监察仲裁行政部门的协调配合。
一方面,对于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且能在整改限定期内作出整改的施工单位,在经过检查员劝阻建议后,积极落实做出整改方案及行动的单位,将及时恢复其生产工作。
另一方面,对于不配合或不执行的生产单位,检查员将依照相关法规向上级单位予以报告,填制拒执行报告单,由市级主管部门对其依法进行勒令停工整改等措施。
四、落实保障措施,促进安全生产监察工作开展。
1、北京市工商联清洗保洁业商会安全生产监察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北京市工商联清洗保洁业商会内。
2、北京市工商联清洗保洁业商会安全生产监察指导委员会定期组织检查员进行培训学习。
一是参加北京市安全生产检查员资格取证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二是结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改革方案的出台,有针对性地组织检查员进行培训,提高检查员的工作素质;三是定期到属地安全生产监察机关进行研讨活动,增强检查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四是应认真总结北京市工商联清洗保洁业商会安全生产监察工作实践,组织检查员编写《安全生产检查员守则》和《安全生产典型案例》等重要文案,收集对安全生产监察工作的认识、做法、经验、感受、体会、意见等和涉及相关方面的典型案例供大家学习以及借鉴。
3、北京市工商联清洗保洁业商会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委员将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先进检查组织”和“优秀检查员”的评比表彰活动,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和奖品,调动基层监察组织和检查员的积极性。
北京市工商联清洗保洁业商会安全生产监察工作流程图
北京市清洗保洁行业
安全生产监督员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行业作业人员安全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规范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业区域内从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清洗保洁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指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执行国家和本市作业场所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北京市工商联清洗保洁业商会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单位。
第四条监督检查原则
清洗保洁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清洗保洁场所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北京市工商联清洗保洁业商会依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区县清洁场所安全生产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五条 工作职责
(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责
1、组织拟订全市清洗保洁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制定工作制度和规范;
2、组织开展全市清洗保洁作业场所安全生产定期检查、抽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区县清洗保洁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3、对北京市工商联清洗保洁业商会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考核;
4、组织开展全市清洗保洁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负责组织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下达的清洗保洁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二)北京市工商联清洗保洁业商会职责
1、制定各区县清洗保洁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开展各区县用人单位作业场所日常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上报;
3、负责各区县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信息的收集、核实、整理和上报;
4、组织开展各区县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承担上级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6、进行行业内安全生产检查员讲师及安全生产检查员的培训及上岗工作。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六条监督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清洗保洁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一)作业场所安全生产危害申报情况;
(二)安全生产隐患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
(三)作业场所安全生产危害因素的检测和评价情况;
(四)安全生产防护设备、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情况;
(五)安全生产危害事故隐患的整改与消除情况;
(六)突发性安全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七)突发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情况;
(八)安全生产危害告知情况;
(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第七条监督检查重点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存在或产生严重安全生产危害和不符合国家职业安全生产标准的作业场所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第八条监督检查方式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采取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等方式,并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第九条监督检查程序
清洗保洁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程序包括准备、监督检查和处理三个阶段。
(一)监督检查前准备
1、了解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
用人单位注册类型、所属行业、从业人员基本情况、主要产品及服务、生产原辅料、作业流程、主要安全生产危害因素、已采取的安全生产危害防护措施等;
2、确定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根据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和所属行业,确定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环节,以及存在工具、设备和天气因素等方面的安全危害情况。
必要时,可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参加监督执法检查;
3、查阅职业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4、准备好现场监督检查所需的监测仪器和取证工具。
必要时,可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共同参加;
5、准备好现场监督检查个人防护用品;
6、准备好现场监督检查所需文书。
(二)现场监督检查
1、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及依据,告知被检查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及义务;
2、查阅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危害申报资料、安全生产危害检测与评价资料,安全生产防护设施使用、维护档案,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和安全生产培训记录等档案资料;
现场查看用人单位作业场所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和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以及用人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危害告知等情况;
3、将检查时间、地点、内容以及检查中发现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等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人拒绝签名时,由2名以上监督员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并注明拒绝签名情况。
(三)检查结果处理
1、检查中未发现用人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人员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后归档备案;
2、检查中发现用人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及时上报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部门;
3、检查中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需移送其它部门处理的,或安全生产有关情况需向有关部门通报的,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并将移送和通报情况形成记录备案。
(四)紧急情况处理
发生安全生产危害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安全生产危害事故发生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1、劝阻暂停可能导致安全生产危害事故的作业;
2、建议封存造成安全生产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安全生产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在安全生产危害事故或者危害状态得到有效控制后,经用人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复核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时解除控制措施。
第十条 监督检查要求
(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具备应熟悉国家和我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取得安全生产执法证后方可从事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且现场监督检查时不少于2人;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格遵守执法规范和用人单位的安全规定,涉及被检查用人单位有关技术和商业秘密的,应当为其保密;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做好个人职业安全防护工作,确保自身安全;
(四)执法文书必须经被检查用人单位有关人员核对确认,并由被检查人以及2名以上监督人员签名。
第四章 工作考核
第十一条 考核监督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全市用人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抽查和定期监督检查,每年对北京市工商联清洗保洁业商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考核。
北京市工商联清洗保洁业商会要明确各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每年对用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奖惩条例
(一)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与奖励。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其情节,分别给予撤职或辞退的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不依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经警告仍不改正的;
2、在监督检查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不良后果的;
3、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违反有关规定,应予注销或者暂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的配备、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附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权进行投诉和举报,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对投诉举报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予以答复。
检查员守则
1、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努力维护职工及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安全生产和谐稳定。
2、努力学习掌握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监督检查工作能力。
3、妥善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态度和蔼,服务热情,耐心细致,讲究方法,力求将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企业内部。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上级部门说明原因并向企业告知答复时间。
5、坚持调查研究,不主观臆断,不偏听偏信,不激化矛盾,客观公正。
6、发挥安全生产监察中心信息收集和情况反馈作用,要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汇报。
7、实行首问责任制,检查员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任何问题,要严格按照工作制度的要求自始至终负责到底,做到不推诿,不延误。
8、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语言文明,举止得当,遵章守纪,廉洁自律,树立北京市工商联清洗保洁行业商会安全生产检查员的良好形象。
北京市清洗保洁行业商会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一)安全生产危险的前期辨识与评估
有任何安全生产隐患的项目及工程,将作为监察中心重点检查及不定期检查的主要对象。
危险性作业场所登记表
工程名称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作业时间
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作业地点
申请人
电话
现场负责人
电话
检附资料
1、施工计划书
2、施工安全评估报告书
3、施工安全承诺书
审核意见
(监察中心)
主任
副主任
申请单位(公章)
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检查表
编号: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
形象进度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安全员
序号
检查项目
主要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一
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操作证书是否有效情况
三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是否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四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制定安全培训制度
五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编制安全培训计划,是否按规定进行实施情况
六
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情况,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七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八
安全人员到岗情况
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岗,人员数量情况
九
安全检查记录情况
岗前安全教育记录和技术交底
日常安全检查记录
定期安全会议记录
脚手架、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验收记录
综合评价
好()中()差()
处理意见:
检查组组长:
检查组成员:
施工单位
(现场负责人签字)
监理单位
(现场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月
(二)监督检查的实施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表
编号: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
形象进度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安全员
序号
检查项目
主要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一
施工企业项目安全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工伤保险;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4、岗前安全教育记录和技术交底;
5、日常安全检查记录,有记录、有整改、有销案;
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7、定期安全会议记录;
8、脚手架、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验收记录;
9、现场塔吊、龙门吊检测报告。
二
现场文明施工情况
1、施工现场四周应封闭;
2、进出口大门有大门头,并设置“五牌一图”;
3、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有序;
4、是否存在工地住人现象;
5、配备相应数量的安全警示标志。
6、职工食堂、厕所、饮水、浴室、生活垃圾处理、办公区以及临时围墙的搭设违
反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
脚手架搭设
1、脚手架材质;
2、脚手架搭设高度;
3、连墙点的设置;
4、剪刀撑、扫地杆的设置;
5、作业层未设置脚手板;
6、卸料平台使用毛竹搭设且与架体相连;
7、工程使用毛竹脚手架。
四
临时用电
1、是否采用“三相五线制”;
2、是否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3、配电线路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现象;
4、使用木质配电箱、铜丝代替保险丝;
5、使用花线、排插,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
6、临时用电无漏电保护器或失灵;
7、是否采用“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8、机具使用倒顺开关。
五
塔吊、龙门吊
1、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或防护不严;
2、连墙杆的材质、设置情况;
3、龙门吊无安全门、无停靠、无超高限位;
4、钢丝绳无过路保护、卷筒钢丝绳缠绕不整齐;
5、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或不符合要求;
6、塔吊未检测即投入使用。
六
“三宝四口”防护
1、安全网设置情况(无安全网);
2、安全帽、安全带使用情况;
3、人行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临边洞口防护情况;
4、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楼梯防护情况;
5、其他防护:
整体提升脚手架、施工用吊篮、物料提升机、基坑与土方支护等
综合评价
好()中()差()
处理意见:
检查组组长:
检查组成员:
施工单位
(现场负责人签字)
监理单位
(现场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安全管理检查表
编号: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
形象进度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安全员
序号
检查项目
主要检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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