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文件常见不符合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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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文件常见不符合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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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文件常见不符合项
土建创优培训材料之一:
电力优质工程土建文件资料检查
要点及常见不符合项
中电建协专家委员会张孝谦
2010.4.6
前言
近几年,本人有幸参加了中电建协组织的对在建工程土建专业的创优咨询检查工作。
在咨询检查和指导工作的同时,也从各单位创优工作的实践中学习到许多好的工程管理方法和新技术、新工艺。
在创行优和国优工程现场检查中深刻地体会到,在各参建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各现场的工程管理水平和施工工艺质量水平逐年有所进步、有所提高,这是十分可喜的现象。
但是,无论是现场实体工艺质量,还是技术文件资料,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些问题带有普遍性,即使是获得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和鲁班奖的项目也是如此,工程质量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以下是本人对照08年及09年行优和国优工程标准进行土建专业文件资料和现场实体质量检查时发现的一些带有普遍性的主要问题,利用这次创优研讨会的机会,提出来和大家进行交流和沟通,以期引起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重视,达到持续改进和不断提高工程内在质量的目的,实现工程创优的目标。
1、工程质量文件的重要性
(1)工程质量文件是产品合格证,反映的是工程的内在质量。
在建项目在观感及工艺质量方面做得都可以,差异不大,主要差异在工程资料的完整、齐全、真实与规范上。
应该说,内在质量比表面质量更重要,健康比漂亮更重要。
工程能否经久耐用,能否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主要反映在质量控制记录和各种性能检测报告中;
(2)国优现场复查表中的项目文件检查项目绝大多数都是主控项目,充分说明项目文件资料的极端重要性;鲁班奖现场复查时,现场实体质量检查半天,文件资料检查一天,这说明文件资料是检查的重点。
(3)工程质量文件是质量追溯的主要凭证
2、对文件资料的总体要求
对文件资料的总体要求是:
及时、齐全、完整、真实、规范
(1)文件资料编制应及时
①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施工的同时,应及时编制形成相应的文件资料。
施工完毕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形成竣工资料。
不少现场都存在滞后情况;
②达标投产标准要求,在机组移交生产后45天内向建设单位移交全部竣工验收资料。
不少现场存在滞后现象,少则3个月,多则半年以后尚未移交;
(2)文件资料应齐全
文件资料不够齐全,这个问题普遍存在,主要是缺少:
①部分强条实施的记录;
②部分原材料现场复检报告;
③部分隐蔽工程记录;
④检验、试验报告份数不足;
⑤安全和使用功能核查和抽查记录
⑥一些重要的过程质量控制记录未归档(归档范围应按有关规定事前商定,可参照DA/T28-2002,GB50328-2001及新发布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执行
(3)文件资料内容应完整
文件资料内容不够完整,这个问题也普遍存在。
主要原因是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未采用建设部和电力行业规范表式,少数是表式本身内容就不齐全,如钢筋隐蔽工程记录等。
施工(技术)记录、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现场检测报告与试验报告的内容应该完整,凡实际存在的、应该填写的都应该认真填写,不得空白;也不能简单地填写“符合要求”,应填写符合哪个规范标准,哪条哪款的要求,达到的具体指标。
(4)文件资料应真实、准确、可靠,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这个问题也比较突出。
程度不同的存在不真实、虚假甚至造假情况。
(5)文件资料编制、整理应规范,符合归档要求
这方面的问题比较多,主要有:
①文件的编、审、批程序和手续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缺少审批手续的文件是无效文件);
②文件的分类整理和组卷不符合有关规定。
如未按照单位工程组卷,紧密相关的文件未组立在同一卷册内,查阅困难,费工费时;消防灭火系统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中列入给排水采暖分部,可单独组卷。
③文件资料合规性、有效性差:
如:
试验报告缺少CMA章,见证取样检测报告未加盖检测专用章,沉降观测记录不是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测量工程师编制等;
④文件资料不符合归档要求:
归档文件不是正本、原件;当为复印件时,提供单位未加盖单位印章,并应有经办人签字及日期;工程文件的文字、图表、印章不够清晰,签字(手工)认可手续不够完备。
文件目录不齐全规范;资料不规范统一;文件中的不合格项未关闭。
3、创优工程文件资料检查主要内容及常见不符合项
(1)工程创优策划与实施文件
1)承包合同中没有明确创优目标和各参建单位相应职责
2)施工组织设计中没有具体创优目标(包括亮点选择、精品项目及主要措施等)
3)没有专业创优实施细则或细则不够具体(含结构优良评价)
(2)绿色施工、节能减排、水土保持方案及实施记录
1)未见建筑四节措施,或措施不具体,或针对性差;
2)未见防治环境污染措施;或照搬《绿色施工导则》,针对性差;
3)未见水土保持方案及实施记录:
未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的要求编制方案和形成实施记录。
(3)本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和实施记录(含标准管理)
强制性标准及条文是强制执行的,政府要进行监督;只要认真执行了强条,结构的安全和使用功能、机组的性能和长期稳定运行就能得到基本的保证.违反强条就是违法。
1)本专业常用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清单不齐全,有本工程不适用和过期作废的;清单未及时进行更新(未实施动态管理);要关注新标准、新规定的发布信息,及时学习、认真执行新标准、新规定(如:
七部委3183号文件)
2)未见适用于本工程本专业的强条标准清单与条文摘录;未将02年以后发布的新标准(有强条的)补充进去;
3)未见建设单位编制的强条实施总体规划;未见本标段强条实施计划;未见本专业强条实施细则
4)强条计划不符合8号文有关要求;计划内容不齐全(如:
缺少强条管理制度,缺少资金支持计划,缺少检查计划、整改通知及整改报验单表式等);
5)标准清单、强条计划缺少内部编审批手续与建设、监理确认手续;
6)强条实施记录不齐全。
如:
①没有强条学习培训记录;②方案措施中没有强条内容;③未对强条进行明确而具体的交底④只有后补的强条实施情况的汇总台账(表),没有及时形成某强条在某单位、分部、分项工程上的执行情况记录(施工过程也是执行强条的过程);⑤缺少重要条款的执行记录(如未做重要结构砼用砂石碱活性检验或检验内容不齐全等);
7)未见对强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记录(包括自查和监理单位检查)。
由山西电力质监中心站主编的《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248-2008)编的很好,详细具体,对执行强条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美中不足是编列的强条标准不够齐全。
(4)按2005版标准实施“验评范围划分表”和验收;验评结果与工程实际一致;
1)没有完整的整个工程的“验评范围划分表”(只有各标段的,监理未汇总审查,建设单位未确认与发布);
2)检验批未进一步划分;
3)未按05版标准进行验收,缺少单位工程验收应有的5张表;砼及钢结构未进行观感质量评价;
4)检验批记录中施工执行标准填写错误(应填施工工艺企业标准,但填的是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或电力行业质量验评规程)
5)土建单位工程开工申报表未见《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6)单位工程验评结果与工程实际不符
(5)观感质量评价符合规范要求
1)没有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好”的标准是得分率≥85%);
2)没有本工程所有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综合得分率汇总统计表;
3)监理单位质量评估报告中没有对本工程观感质量的总体评估结论。
4)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中“观感质量验收”栏填写错误(填的是“符合要求”而应该填“好”或“一般”,并有得分率统计)
5)地基桩基工程、(清水)砼结构工程及钢结构工程等未进行观感质量评价(GB50375要求);是否达到清水砼标准(JGJ169-2009)要求不清楚;
(6)单位工程优良率大于等于85%;观感综合得分率大于等于85%
1)单位工程优良率为100%不妥;
2)有明显质量缺陷的单位工程不应评为优良;
3)未见整个工程土建专业所有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优良率汇总统计表(同时未见分部、分项、检验批数量的汇总统计);
(7)未使用国家技术公告中明令禁止的技术(材料、产品)
1)使用了国家技术公告中明令禁止的技术(材料、产品)(如粘土制品等);
2)使用了国家技术公告中限制使用的技术(材料、产品)(如使用了现浇水泥珍珠岩,公共厕所蹲便器使用手接触式冲洗阀,洗手池使用普通水嘴等);
(8)主要(重要)原材料(含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件、试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质量使用跟踪记录
1)未做到不少于30%的第三方见证取样检测,或检验批次数量不足;
2)缺少外加剂、防水防火材料、保温材料、防腐材料现场复试报告;
3)复试项目不全,必试项目必须有报告(如:
减水剂必试项目:
PH值、密度或细度、减水率;泵送剂必试项目:
PH值、密度或细度、塌落度增加值及塌落度损失;各种外加剂均应做钢筋锈蚀试验;大体积砼用水泥应复试水化热);
4)一、二级抗震等级(砼结构设计规范第11.1.4条)砼框架结构用钢筋:
强屈比(抗拉强度实测值/屈服强度实测值)≮1.25,超强比(屈服强度实测值/强度标准值)≯1.3,是否满足要求监理未审查确认(强条5.2.2);
5)试验报告没有计量合格标志(CMA),试验人、审核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齐全,没有产品标准和检验标准(或不正确),检验项目不齐全,结论不明确;
6)外加剂没有省建委允许使用证明;
7)安全玻璃、消防产品及部分装饰装修材料(如瓷砖、涂料等)无3C强制认证合格证书或3C认证标志;
8)缺砼拌合用水水质试验报告,或检验标准不对,或检验项目不全;
9)部分装饰装修材料未进行现场复试,或未复试有害物质限量:
①人造板及其制品、胶结料的甲醛含量;
②花岗岩的放射性(GB6566-2001);
③内外墙涂料有害物质检测;
④陶瓷面砖(内墙)放射性,外墙瓷砖寒冷地区未检验其吸水率和抗冻性;
⑤安全玻璃未复试。
10)水泥钢筋等质量跟踪记录内容不全.
根据01年版国家电力公司达标投产考核标准,水泥钢筋跟踪应有以下内容:
厂家名称;出厂合格证件及编号;出厂(生产)日期;规格;等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复试报告及编号(水泥应有R3及R28);宏观质量描述(外观质量检查情况);领用单位;领用日期;领用数量(最后要归零);使用部位;使用数量;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
11)监理单位没有原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台账或台账内容不齐全;
12)检测单位没有检测项目不合格台账,施工单位没有相应的关闭材料。
(9)主要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过程检测记录
1)文件编、审、批手续不齐全(没有编、审、批得文件是无效文件)。
①施工组织总设计无项目主管上级审查与批复手续;无施工总承包单位时,应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和组织各施工单位编制;
②各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应由各施工单位项目部总工主持编制,交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内部审批手续)后,再交监理单位审查;
③凡需要建设(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文件,在其出版的正式文件封面上或记录中,必须有建设(监理)单位的签认手续,重要的文件还要加盖单位公章,在报审表上签署的意见不能代替对正式文件的签认。
2)施工(技术)记录、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现场检测报告与试验报告的内容不完整、不规范:
未采用典型表格;填写不规范(仅简单地填写“符合要求,应填写符合哪个规范标准,哪条哪款的要求,达到的具体指标);
3)土建(专业)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不齐全
①未形成5个报告,即:
◆竣工报告(由施工单位编制);
◆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编制);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监理单位分机组编制);
◆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由勘察、设计单位分别编制);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编制);
②未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③未按照电力质量监督总站04年18号文件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监理单位编制《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
(开工前也未按18号文要求,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施工单位编制《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4)文件内容不够真实、准确、可靠,与工程实际不符合;
①未做此项检验,编制假报告(如水池满水试验等)
②检验不合格,却编制合格报告(如屋面淋水试验和大雨后检验等)
③砼试块强度均方差太小(试块未压到极限抗压强度)
④大体积砼测温记录不真实
⑤日平均气温累计记录(600度天)不真实
5)缺少预埋件焊接接头检验报告;
6)未做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本检验属强条);
7)未做水池的满水试验,或试验方法不符合要求(宜分四次注水),
8)冬期施工砼测温记录与大体积砼测温记录不符合要求(测温孔布置不合理,不能真实反映砼内部温度情况;测温结束时未进行技术核定等).
9)缺少屋面、吊顶、抹灰等隐蔽工程记录,或记录内容简单、不完整;屋面工程有多道工序,仅填写一个隐蔽工程记录;钢筋隐蔽工程记录内容不完整。
10)回填土检测报告数量不足;
11)未将设计配合比调整为施工配合比;
12)砼生产质量水平统计错误〔未执行《砼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13)钢筋焊接缺试焊焊样和钢筋焊工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证(上岗证);
14)钢筋机械连接质量控制资料(接头强度与接头位置等)不齐全
①缺少接头强度检验报告,不清楚是Ⅰ级接头还是Ⅱ级接头;
②没有钢筋接头质量跟踪记录
③没有钢筋直螺纹丝头加工质量检验记录和施工过程拧紧力矩的抽查记录。
15)未见屋面工程防水层施工专业队伍资质证件和防水工持证上岗证件
16)未见钢结构防火涂层厚度检测报告(或检测未采用GB50205规定的方法)和网架结构挠度检测记录
17)冷却水塔缺少重要质量控制资料(抗冻砼配合比无含气量指标,新拌砼未进行含气量测定,砼抗冻融试验未采用快冻法);
18)道路砼未见抗折强度检验报告
(10)地基处理及桩基检测报告
1)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试桩比例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施工后未做单桩竖向静载抗压承载力试验(规范3.3.5);未见动静对比记录
2)抽检数量不足:
竖向静载抗压承载力试验不足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乙类桩基施工后可采用高应变法,检验比例为5%,同时不少于5根;桩身完整性检查:
甲级地基为总桩数的30%,且不少于20根;其它桩基为总数的20%,且不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一根.
3)Ⅰ类桩比例不高:
95%及以上为一档,90%及以上为二档,Ⅰ类桩比例不足90%作为鲁班奖否决项
4)重要结构自然地基未做承载力检测:
重要结构的自然地基不仅仅要验槽,而且应在现场采用静载、静力或动力触探等方法进行地基承载力的检测,出具有关报告。
一般宜由本工程的勘察单位负责完成。
本条是土建监检大纲提出的要求,而且是创优工程(GB50375和鲁班奖)的否决项
(11)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查及核查记录
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中的质量控制资料仅填写“符合要求”,没填有多少份资料,也未附资料清单;
2)未见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测记录或记录不全;或只有试验结果,没有试验过程记录;或试验方法标准不正确(采用标准错误或采用作废标准);
3)分部工程验收时未及时进行安全和功能检测检验,或仅填符合要求,没填有哪些资料,每种资料有多少份,也未附文件清单
(12)单位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抽查核查记录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50375-2006)将下列安全与功能检查项目作为评优的否决项目:
地基及桩基工程:
地基承载力、复合地基承载力及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
结构工程:
砼结构工程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结构工程焊缝内部质量及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紧固质量;
安装工程: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承压管道、设备的水压试验,电气安装工程接地装置、防雷装置的接地电阻测试,通风空调工程通风管道严密性试验,电梯安装工程电梯安全保护装置测试,智能建筑工程系统检测等.
现场检查常见的问题主要有:
1)不少现场未做主控制室等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应参照Ⅱ类民用建筑控制标准(GB50325),进行氡、甲醛、苯、氨和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检测;
2)部分现场未做建筑外门窗的现场三性检测,即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性检测,仅在进入现场的外窗成品中抽取送试验室检验(产品质量的现场复试),而未对安装完工后的窗样进行现场检测,应按JG/T211-2007进行检测(建筑节能规范规定必须进行气密性检验);
3)少数现场未做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输煤皮带层、卫生间等)的蓄水试验,或仅做一次;卫生间地面未做泼水抗滑检验;
4)未见以下检验或试验记录:
①水池满水试验;
②外墙饰面砖粘接强度检验;
③消火栓试射记录;
④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试验记录;
⑤生活给水管道的冲洗消毒以及水质检测资料
(13)工程移交时提交沉降观测报告和记录,移交后继续观测报告;建(构)筑物倾斜值不超过规定
1)沉降观测报告不符合《火力发电厂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DL/T5074-2006)和《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07)第9.1.5条的要求
2)未见沉降观测基准网有关资料(布置埋设资料和定期复测资料)
3)施工单位普遍不具备沉降观测资质:
国家测绘局2009年13号文件规定:
大型工程应为甲级,中型工程应为乙级,观测人员应有测量工程师资格。
4)施工阶段沉降观测周期和次数不符合要求,基础出零米后未及时进行观测
5)沉降观测的精度不符合二等水准要求(应为0.01㎜,现为0.1㎜)
6)移交生产后未进行沉降观测或沉降观测不符合要求:
①《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第10.2.9条条文说明:
建筑物竣工后的第一年内,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以后适当延长至4~6月,直至达到变形稳定标准为止;
②《建筑变形测量规程》第5.5.5条:
建筑物使用阶段的观测次数,一般情况下,可在第一年观测3~4次,第2年观测2~3次,第3年后每年1次,直至稳定为止。
③《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第10.5.8条第3款:
“如果最后两次观测周期的平均沉降速率小于0.02㎜/日,可以认为整体趋于稳定,如果各点的沉降速率均小于0.02㎜/日,即可终止观测.否则,应继续每3个月观测一次,直至建筑物稳定为止”。
;
④未见沉降观测结果分析报告,沉降是否已经稳定不清楚。
沉降尚未稳定的工程不得评为优质工程
7)未见烟囱、灰罐等建(构)筑物的倾斜观测记录(烟囱的允许倾斜值为0.002);
(14)确定重要砼结构和重要梁板结构部位的技术文件;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报告、钢筋保护层厚度测试报告
1)未见确定重要砼结构和重要梁板结构部位的技术文件
2)砼强度未做到不少于30%的第三方见证取样检测;
3)检测报告未注明见证人单位及姓名;见证取样检测报告未加盖见证取样检测专用章
4)见证取样检测报告未经经建设或监理单位确认(结构实体砼强度检验,监理单位不但应见证取样,而且应见证检测,即监督检测试验过程,审核试验结果的整理和对检验结果的确认)
5)部分单位工程未留置结构实体砼强度检验试块或留置组数不足(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6)没有每天气温记录和日平均温度累计达到600度天的统计记录;或记录不规范
7)结构实体砼强度试验报告中的砼强度值未乘1.10系数
8)钢筋保护层检验数量与比例不足:
梁类构件抽检数量为2%且不少于5个构件,其中悬挑构件不宜少于50%.梁类构件应检查全部纵向受力筋,板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6根纵向受力筋;
9)保护层检验未按《砼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2008)进行;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一次检测合格率达不到90%,作为鲁班奖的否决项
(15)钢结构工程焊缝检测报告、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紧固质量报告
1)缺少有关焊接性能检测报告
①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未进行无损探伤检测(超声或射线,探伤比例:
一级焊缝100%,二级焊缝20%);②重要钢结构(如汽机房钢屋面梁、吊车梁等)采用的焊接材料未进行抽样复验(GB50205-2001,第4.3.2条)
2)缺少有关施工记录:
包括高强螺栓连接副施工扭矩检验记录与隐蔽工程记录;
3)缺少施工试验资料:
包括高强螺栓最小荷载试验报告(螺栓抗拉强度检验);高强螺栓预拉力(紧固轴力)复试报告(扭剪型螺栓);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复试报告;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检验报告(包括出厂试验报告与现场复试报告,最小值必须≥设计值);未进行钢结构防火涂料粘结强度检验;
4)缺少连接副紧固质量抽检报告
终拧扭矩检查未在终拧1h后、48h内进行;
扭矩法紧固:
终拧扭矩值(T)偏差:
△T≤5%T为好,≦10%为合格;
转角法紧固:
终拧角度偏差△θ≤5º为好;≦10°为合格(查看紧固检测报告并统计计算);
扭剪型螺栓施工扭矩:
梅花头未拧掉比例;△≤2%为好,≦5%为合格。
附件1:
2009年版强条汇编(房屋建筑部分)编列的
与电力工程施工有关的质量、安全标准目录
一、施工质量部分
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
2、《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有8条强条)
3、《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87)(有1条)
4、《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2005)(有8条)
5、《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有4条)
6、《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有7条)
7、《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有14条)
8、《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有15条)
9、《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2)(有12条)
10、《木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有5条)
11、《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有11条)
1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有7条)
13、《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有7条)
1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0-2001)(有15条)
15、《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有20条)
1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有14条)
1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有6条)
1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有16条)
19、《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有9条)
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2006版,有24条)
2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有3条)
22、《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有6条)
2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有2条)
24、《轻骨料砼结构技术规程》(JGJ12-2006)
2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有5条)
26、《轻骨料砼技术规程》(JGJ51-2002)
27、《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有2条)
28、《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有2条)
29、《网壳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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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建 文件 常见 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