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之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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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之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工作报告之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篇一: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篇一:
关于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关于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
报告
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资金使用去向:
(一)用于补贴xx风情街商家物业管理费部分x万元;
(二)用于补贴xx风情街商家装修费用部分x万元;
(三)用于整体宣传推广xx风情街广告费用部分x万元;
(四)用于组织xx风情街商家赴xx等地考察交流费用x万元。
二、资金使用效益:
(一)有力地促进了风情街商业氛围的快速形成。
目前街区经营商家已经达到51家,商家经营情况良好,人气与日俱增,消费高峰期时,街区泊满车辆,甚至还排到外部道沿,预计2012年经营产值可达8000万元以上。
(二)较好地改善了风情街景观。
通过一部分资金的投用,街区道路绿化、休闲小品、道旗、霓虹灯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三)增强了开发企业和商家的信心。
x万元资金虽有限,但充分体现了xx县对加快旅游服务产业发展,推进旅游项目建设的关心和重视,开发企业和商家也深受鼓舞。
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单位(公章)
二0一一年五月八日篇三: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根据《中山市促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整合方案》及2008年财政预算,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共计7900万元,包括了科技计划项目、华南现代中医城、装备研究院、产学研结合、专利、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等6个子项目。
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坚持4项原则,科学使用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为规范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我局提出并坚持了以下4项原则,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和引导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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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制度。
根据《中山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参照国家、省科技项目、经费的相关政策,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6个子项目已在今年1月分别制定出台了资金使用办法,对于资金的使用范围、扶持对象、职能部门权限、资助标准、审批流程、绩效目标、跟踪验收、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均作了详尽的规定,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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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为企业服务的观念。
以项目支持的方式将财政资金拨付给企业,不是政府施惠于企业,而是政府促进经济、产业发展的应尽义务和重要手段。
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的观念,紧扣全市产业优化升级的需求,更好地贴近企业、服务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等多种方式,挖掘出一批市场前景好、创新性强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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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程序。
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各个项目对于资金申请、审批程序均制定了详细的流程规范,例如“科技计划项目”的流程是:
发布申报指南→企业申报项目→镇区科技办预审→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一个窗口、全年受理)、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拟定立项方案→项目公示→市专项资金管理评审委员会审批→发布项目经费安排文件,层层把关、多方面参与,确保专项资金按规定用途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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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管理。
我局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科技综合业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力争通过信息化手段,结合已有的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对专项资金实施全过程一是实现信息化管理,可进行网上申报、远程评审、内部实时处理等,以提高效率、规范流程、增加透明度、方便企业;二是实现监督控制,按照“事前审核、事中检查、事后评价”的要求,把专项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结合起来,堵住漏洞、严格监管。
二、突出重点,统筹使用,提高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贯彻市政府“集中财力办大事,集中资源求突破”的要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是:
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倾斜,对于中山的优势产业、龙头企业、重点项目予以大力支持。
为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局制定了明确的绩效目标,即投入1:
1~2倍、产出50~100倍。
2008年专项资金的主要支持方向:
一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包括华南现代中药城、装备制造工业研究院、家电创新中心等,引导和鼓励一批效果好、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企业、项目前来落户,充分发挥其服务产业发展的作用。
二是实施科技强企支撑计划,重点放在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现代电源和照明系统、汽车电子、射频识别技术等,扶持装备制造业、特色装备发展,以此来突破一批制约中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和共性技术,打造一批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的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新兴产业,造就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促进一批高成长性企业上市。
三是特色产业升级和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专利产业化,尤其是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的产业化。
三、上半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为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申报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我局先后发布了《2008年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2008年中山市共性技术平台(专业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2008年中山市科技强企支撑计划申报指南》《、关于申报2008年中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专项资金的各个项目均已启动。
在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方面,已安排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强企支撑计划)6项,资助资金760万元;拟立项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163项,拟安排资金995万元。
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方面,已完成企业预申报和项目筛选,共选出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22项,下一步将进行项目辅导工作。
在专利专项资金方面,组织开展了2006-2007年度市专利奖评审,产生拟奖项目42项,已完成公示;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专利试点单位、专利专题数据库建设项目、专利中介机构支持、发明专利的奖励和资助等申报、评审工作均在开展中。
华南现代中药城(健康医药产业基地)专项发展资金、装备研究院研发专项资、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3个子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也在有序开展,结合我局科技信息化建设的进度,将于下半年陆续推出网上申报系统,正式面向社会接受申报。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对评审专家的专业水平、技术职称等方面有较高的要求,现有的市采购专家库中符合评审要求的可选专家较少,不利于专项资金评审的正常开展。
2、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有6个子项目,申报项目繁多,以科技计划项目为例,2007年就有申报项目486项。
按照《中山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评审专家组应由5名以上单数组成。
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评审专家劳务费用年度总额只有32万元,评审费用比较紧张。
3、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从立项至资金审批流程周期较长,并涉及多个部门。
企业从申请到取得扶持资金历时大半年的时间,由于资金到位不及时,影响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的发挥。
建议制定规范性的操作细则,明确对各个相关环节的要求,加快报批的流转速度,提高工作效率。
【篇二:
关于专项资金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专项资金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庆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根据省局甘烟财[2007]57号《甘肃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开展全省行业2003-2006年度全部专项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及市局《关于开展专项资金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局(营销部)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办公会议,认真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局长(主任)尚永宁同志为组长,副局长李仲荃、副主任刘军锋同志为副组长,杨智强、高立华、安博为成员的专项资金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2003-2006年度全部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到的专项资金情况
1、网点补助资金
2004年市局拨付网点补助资金64.50万元,其中:
2004年2月50号凭证28.50万元,2004年12月49号凭证30.00万元,2004年12月216号凭证6.00万元,全部做实收资本。
2、政府奖励补贴资金2003年7月101号凭证,县财政局拨付政府奖励资金10.00万元,做补贴收入。
3、专卖罚没款返还资金
2003年收到财政返还款3.28万元,2004年收到财政返还款9.53万元,2005年收到县财政返还款3.53万元,全部做补贴收入。
4、省局、分局拨付专卖打假经费
2003年省局下拨专卖打假经费20.00万元。
2003年分局下拨打假经费30.00万元,2005年分局下拨打假经费0.85万元,全部做补贴收入。
二、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1、2003年度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03年财政返还专卖罚没资金3.28万元(此返还款为2002年上缴财政专卖罚没收入4.1万元,县财政按照80%的比率进行返还)。
2003年涉及到专卖打假案件40起,收缴罚没款1.98万元,于2004年2月份上缴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当年5月份按照100%比率进行返还。
2、2004年度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04年涉及到专卖打假案件19起,收缴专卖罚没款11.04万元,经与专卖案卷核实,与其相互印证的专卖打假案件17起,收缴专卖罚没款0.22万元,而收缴的10.82万元专卖罚没款无相应的专卖案卷。
2004年4月份上缴财政专卖罚没收入7.55万元,县财政局于同年5月份按照100%比率随同2003年上缴的专卖罚
没款一并返还,返还金额为9.53万元(2004年县财政未返还完当年上缴的全部专卖罚没款额,下剩3.49万元于2006年1月份随同2005年上缴的专卖罚没款一并返还)。
3、2005年度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05年收缴专卖罚没款0.046万元,涉及专卖案件15起,实际上缴财政专卖罚没收入3.53万元(包括2004年未上缴罚没款3.49万元),县财政局于年2006年1月份按照100%比率进行全部返还。
4、2006年并账前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06年并账前收缴专卖罚没款0.808万元,涉及专卖打假案件2起,2006年5月份全部上缴财政,县财政当年年底全额返还。
三、专卖打假经费收支情况
2003年省局、分局拨付专卖打假经费共计50万元;2003年共查获假冒卷烟1837条(36.74万支),支付专卖打假经费/举报费1.14万元。
2004年查获假冒卷烟555.8条(11.12万支),支付县法院协同办案费1万元,专卖打假人员差旅费0.01万元。
2005年分局拨付专卖打假经费共计0.85万元;2005年查获假冒卷烟524.7条(10.49万支),支付专卖打假经费/举报费0.012万元。
四、制度建设的完整性
为了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严厉打击烟草违法行为,我局严格依照有关烟草专卖管理实施条例及《烟草打假经费管理办法》,不断建立健全各项专卖管理制度,对上级部门拨付的各项专项资金严格依据相关制度进行收支,打假经费的开支按照分局下发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但对于打假成果的补贴标准或打假经费的分配使用标准,还未制定相关行之有效的使用标准,相应的管理制度、审批程序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五、账务处理的合规性
1、专卖罚没收入账务处理的不合规性
多年来,在专卖收购卷烟与罚没收入账务处理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收支两条线”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我们在实际账务处理中将应付收购烟款直接抵顶罚没款,使罚没收入不能存入收入账户,具体账务处理方式:
借方:
应付账款/专卖收购烟,贷方:
其他应付款/罚没收入、贷方:
现金(银行存款)。
2、罚没收入收缴的不合规性
2004年10月238号、239号会计凭证,其他应付款/罚没收入41,140.00元和67,028.00元,凭证附件不全,无罚没收款收据及相关处罚决定书,且业务入账无相关没收商品验收清单,财务入账无销售清单,经核查相关专卖案卷,发现2003年的环烟专[2003]年度处字第8号案件,没收卷烟
翻盖白沙1249条和芙蓉王300条,案值为107,786.50元,与此两笔款项合计金额108,168.00元相近,但专卖部门无没收票据,且该案卷很不规范,据当时相关人员回忆,估计此两笔收入为上述没收卷烟的变卖款。
3、账务处理发票不合规
(1)2003年12月102号凭证,支付打假经费/举报费11,382.50元,凭证附件不全,且无相关的专卖案卷。
据当时举报费领取人李仲荃同志回忆:
2001年我县局在秦团庄乡设立卷烟直销点,聘用张世明代理经营,在其工作期间将销售的卷烟货款携走,经核查对账发现短缺卷烟货款11,382.50元,由于当时业务经理是李仲荃同志,公司就从李仲荃同志工资中扣回短缺卷烟货款。
事后,李仲荃同志多次找领导沟通,虽然其当时是业务经理,但具体负责的是专卖工作,应与此事无关,最后有关领导决定以打假经费/举报费进行账务处理,支付其所扣工资11,382.50元。
(2)2004年10月90号凭证,支付县法院打假经费/协同办案费10,000.00元,凭证附件不全,且专卖案卷中无相关印证资料。
由于当时环县卷烟专卖市场比较混乱,2001年至2004年期间,环县人民法院一直协助环县烟草专卖局进行开展专卖管理工作,2004年10月,环县人民法院要求支付其协助办案经费10,000.00元,便以打假经费/协同办案费进行账务处理,支付其协助办案经费10,000.00元。
【篇三:
关于雅灰乡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雅灰乡财政所涉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丹寨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保障各类财政涉农资金安全,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安排部署,雅灰乡财政所工作人员利用两天时间,对全乡范围内的各类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范围
此次自查范围为2009年、2010年、2011年三个年度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重点核查危房改造资金、农业种粮补贴、退耕还林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农低保和五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等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存在问题
1、种粮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按省要求按时提供数据材料,由省直接发放到老百姓手中,仅有个别农户基础资料变更不及时变更,补贴资金发放不成功,造成补贴资金发放滞后。
2、危房改造资金和退耕还林资金也都实行一折通发放,对个别不按进度的完成的农户,按照县、乡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延迟对该户发放。
3、2010、2011年农低保和五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资金年金按照上级要求通过邮政代付点已全部发放到各对象户手中。
4、2011年旱灾农民新型农合筹资补助资金按上级合医款筹资办法,我乡已将资金上交县合医局。
以上就是我乡开展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的自查情况,对存在
的问题做了及时改正。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建立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有效监督体系,确保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
备注:
附雅灰乡财政涉农专项资金收支明细表后。
雅灰乡财政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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