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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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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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说明
1、为加强项目的质量管理,规范和明确各级质量管理行为和职责,提高工程施工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实现创国家优质工程的总目标,依据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有关文件,结合我标段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2、对工区和个人赋予的质量责任实行奖惩,体现责、权、利的统一,坚持源头把关、过程控制、严格验收的质量控制原则。
3、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要深刻领会本办法精神,认真贯彻质量管理方针,狠抓质量管理基础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实现工程质量总目标。
第二条编制依据
1、国家和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铁路工程建设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
(1)国务院2000年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
(2)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铁办[2008]70号)。
(3)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定》(铁建设[2009]171号)。
2、国家和中国铁路总公司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验收标准。
3、经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
4、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下发的相关管理制度。
5、长株潭一工区施工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制度。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全过程。
第二章方针和目标
第四条质量管理方针
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质量标准,严格质量控制,严格质量管理,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质量总目标
1、按照验收标准,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2、满足开通验收速度不低于1.1倍线路设计速度。
3、确保全部工程质量全面满足设计要求,达到《新建时速200~250km客运专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第三章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控制要以设计文件、验收标准为依据,实施全过程控制。
工程质量评价指标分目测和实测实量两大类,即定性描述和定量描述。
第四章质量管理红线
第六条红线范围
1.使用不合格的粗细骨料、水泥、外加剂、粉煤灰、钢材等原材料,或者未按规定进行检验就使用;或者原材料不报验就使用;
2.砼拌合未严格执行施工配合比,计量器具未按规定校核且偏差较大、拌合操作未按规程执行,造成工程实体强度、质量不能满足设计或验标要求;
3.工程结构尺寸、平面位置及高程不满足设计或验标要求;
4.隧道初期支护偷工减料和二衬浇筑工艺不当,造成初级支护和二衬背后脱空,未及时进行注浆填充的;
5.车站、隧道防水材料及施工未按要求进行检测,涉及防水施工的各工序控制不当,造成外包防水、施工缝、变形缝防水失效,存在严重渗漏隐患的;
6.路基施工填料级配严重不良,填筑厚度严重超出设计、规范要求,未按要求做工艺试验,实体填筑质量不合格或检测资料弄虚作假,未按验标要求进行检测或检测项目不全的;
7.隧道、车站沉降评估不达标的;
8.工程结构钢筋施工质量、钢筋布距、保护层厚度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的;
9.砼浇筑工艺违背方案、交底及相关规范要求,产生较严重的蜂窝、烂根等造成砼自身防水能力差,影响工程实体及外观质量的。
第五章违反“红线”管理行为的认定
第七条质监站、业主、监理单位、公司、等上级职能部门项目检查通报中,有上述违反“红线”管理的行为。
第八条局指安全质量督导检查组、工区安质部每周安全质量督导检查发现有违反“红线”管理行为,下发整改处罚通知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
第六章落实《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的六项措施质量管控要点
第九条进一步加强隧道施工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质量事故发生,工区加强宣贯,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强化实施。
逐个项目、逐座隧道、逐条对照检查,切实做到“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
第十条隧道关门绝大多数是仰拱开挖不当造成的,控制好仰拱开挖至关重要。
质量管理主要控制仰拱开挖以下内容防止由于质量引起安全事故:
1、必须对锁脚锚杆进行认真检查,不合格要补强;
2、不能采用机械开挖的部位,要严格控制超欠挖,减少对边墙支护和围岩的扰动;
3、开挖过程中,必须认真监测和研判地质变化,当发现地质变差时,必须立即采取加强防范措施;
4、开挖进尺和暴露时间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执行;
5、开挖时必须由技术人员实行全过程旁站监控。
第十一条工区必须指定领导负责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工作,及时分析数据,指导施工。
第十二条必须严格按照地质施工,地质发生变化时,及时变更设计,严禁擅自施工。
第十三条必须严格执行隧道施工工序,严控掌子面、边墙、隧底的开挖进尺,保证锁脚锚杆(管)的施工数量和质量,确保支(防)护到位,快速封闭成环,严禁支护滞后和安全步距超标。
第七章责任追究与奖罚
第十四条项目违反“红线”规定时,责任追究和处理采用停工整顿、经济处罚、领导约谈、行政处分等方式。
第十五条质监站、业主、监理单位、公司、等上级职能部门检查发现违反“红线”规定的行为,取消责任单位当月《技术质量管理月度考核》或《安全文明施工月度考核》的基金兑现,并在工区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十六条局指安全质量督导组、安质部检查发现违反“红线”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每起5000元对责任单位和每起2000元对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在工区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十七条对违反“红线”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按照项目管理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章主要工程质量定性指标
第十八条隧道工程
一、矿山法区间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分台阶进行开挖,采用爆破或机械开挖两种形式,开挖断面无欠挖,无明显超挖,表面平顺。
2、爆破开挖质量控制
(1)、实行“定人、定位、定机、定质、定量”的五岗位责任制,分区按顺
序钻孔。
不钻残孔、不钻石缝、不钻软夹层、不钻破碎带的四不钻制度。
(2)、严格控制周边眼间距及最小抵抗线厚度,并使周边眼尽可能打在轮廓
线上。
(3)、周边眼严格控制“准、直、平、齐”,利用长钻杆控制钻眼角度及错台。
(4)、装药必须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由专人进行装药,并严格堵塞炮泥。
(5)、工人在钻眼时,应及时将前方围岩的变化反馈给技术人员,以便技术
人员及时调整炮眼间距及装药量。
(6)、钻眼完成后,施工员应按炮眼布置图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有不符合
要求的炮眼应重钻,经检查合格后才能装药爆破。
(7)、装药前应将炮孔内泥浆、石屑吹洗干净。
已装药的炮孔及时用炮泥堵
塞,堵塞长度周边眼不小于20 cm,其它眼不小于30 cm。
(8)、判断拱部钻进方向的上挑角度是否适中,可通过观察钻中岩浆外流的情况来确定,在钻眼用水量合适的情况下:
1)如果岩浆顺钎杆直接流到岩机前落下时,说明上挑角度太大。
2)如果岩浆顺钎杆流出10 cm左右落下时,说明上挑角度合适。
3)如果岩浆一出孔口就流下时,说明上挑角度不足。
(9)、为了真正做到“石变我变”,及时准确地修正钻爆设计和调整钻爆参数,
并保证光爆设计的实施,确保光爆质量,确保隧道不坍塌,作如下规定:
1)隧道队技术室在本钻爆循环装药前作光爆参数交底(包括周边眼间距、最小抵抗线、炮眼密集系数、周边眼装药集中度、二圈眼装药集中度、总装药量),与上一茬炮之变化也要注明,并对上一茬炮出现的问题进行注明。
2)施工员对自己值班范围的实际操作进行记录,包括:
炮眼布置图,装药
参数,钻眼速度、围岩自稳程度。
并对值班范围光爆效果及进尺进行评定,此记
录和掌子面的围岩情况将作为下一茬炮光爆参数调整的依据。
3)光爆装药参数由隧道队技术室、施工员、开挖工班长人集体研究,最后
由隧道队技术室确定下发,在装药前由领工员、开挖工班长对工班进行集中布置并组织实施。
3、防水层(板)材质合格,铺设和搭接规范密贴,无破损、针孔、钉刺现象。
4、洞内外排水设施布设规范,排水畅通。
5、拱架支撑材质和布设符合设计,安装和连接牢固。
6、喷锚混凝土厚度符合设计,采用湿喷工艺,抗压强度达标,内部均匀密实,表面平顺、无明显凹凸现象。
7、衬砌混凝土厚度、强度满足设计和验收标准,拱背回填饱满密实,无空洞现象;混凝土表面达到:
表面平顺,模板拼缝细小、横平竖直,颜色一致,无蜂窝、麻面、裂纹和渗漏现象。
8、电缆、排水沟槽安装牢固、平直圆顺。
9、洞门混凝土(砌体)尺寸和强度符合设计和验收标准,外观整齐美观。
二、明挖区间及车站基坑
(1)围护钻孔灌注桩采用泥浆护壁、旋挖钻机成孔,施工采用优质泥浆护壁。
(2)钢护筒埋设深度以进入原状土0.5m为控制标准,并高出地面20cm以上,防止泥浆流失及地表水进入孔内。
(3)冠梁分段施工,分段长度为基坑开挖段及主体结构段的长度;冠梁钢筋提前加工、现场绑扎并按设计要求及施工需要安装预埋件,模板采用组合钢模板;现场浇筑混凝土自落高度大于2m时,使用串筒、溜槽等浇筑,防止混凝土离析。
(4)吊放钢筋笼及钢格构柱时,先吊放钢筋笼,在孔口临时固定后吊放钢格构柱,并与钢筋笼连接后整体就位。
(5)根据基坑宽度、结构变形缝、结构施工分段及环向施工缝位置,按照分段长度一般不大于基坑宽度的原则,同时兼顾结构的完整性,主体基坑开挖水平分段开挖支护。
第九章质量管理体系及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质量管理机构
1、项目质量管理采用工区—架子队—作业工班的管理模式,工区设置工程管理部、安质部、财务部、计划合约部、物资设备部及综合办公室等职能部门,配备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工程技术、试验检验、专职质检工程师;架子队配备质检员。
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保证质量自控体系有效运行。
2、工区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为工区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工区总工担任,成员有安质部、工程管理部、设备部、计划合约部、各架子队队长等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工区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和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单位和公司的规章及质量目标,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组织工程建设,对全管段的工程施工质量负全面管理责任。
(2)建立健全岗位质量责任制,明确各级分工与管理职责,抓生产必须抓质量;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将经济效益与质量挂钩。
(3)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技术、质量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和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审核质量管理自控体系。
(4)领导技术攻关活动,确定攻关项目的课题并进行技术指导。
(5)组织定期开展质量会议,研究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重大质量隐患,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对策,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质量保证措施,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6)督促各单位对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岗前技术培训及实施性的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
(7)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对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8)组织工区月度质量大检查活动,表彰、奖励质量先进单位,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对质量管理中各单位质量技术标准、施工工艺的执行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
(9)组织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按事故级别批复或上报;分析质量事故原因,审核防范措施。
(10)组织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评优和考核等活动。
4、工区成立由工区经理为组长,工区总工为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专职质检工程师及施工队负责人参加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及工作程序。
按照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的相关要求等制定详细可行的实施细则。
5、工区安质部是项目的质量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全管段工程质量日常管理工作。
工程部配合安质部负责现场技术指导,明确质量负责人与其对口工作,负责本工区现场质量管理工作,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和质量检查员;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和质检员必须持证上岗。
6、三级质量管理体系
(1)工区:
组织开展本管段内的各种质量活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管理区段内质量策划、《创优规划》的落实,强化“三检”制度,做好常规质量检查,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并负责活动情况的登记注册和上报工作,组织技术测试人员对已完工程进行质量审核和评定,检查各架子队质量管理措施实施情况;定期分析管区内各施工点存在质量薄弱点,有针对性地预防和改正;按规定上报优质样板工程等资料;及时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纠正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2)架子队:
发动施工人员,积极参加各种质量活动;落实质量策划和保证措施,落实“三检”制度,备好各种资料,严格控制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货质量,及时按规定频率提请试验人员进行抽样检验,严格施工控制,坚持作业标准和工艺要求,认真实施质量通病及技术薄弱点的质量预防措施;积极参加“QC小组”活动;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主动与现场监理配合,处理好各种质量问题。
(3)施工班组:
各施工班组人员要积极参与工程质量管理及工程创优活动,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技术交底和施工图进行施工,严把一线工程施工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要及时排除,自己不能排除的要及时报告现场管理人员和现场技术人员,同时要严格“三检”制度,不得在上道工序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的情况下进入下道工序。
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框图见下图。
第二十条在质量管理中需要坚持的四个原则
1、坚持质量控制标准化原则。
制定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工区各部门的质量责任,规范质量管理程序;制定并实施全员培训计划,严
格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人员素质;制定合格供应商条件,严格物资设备准入制度;制定关键工程施工细则,统一技术标准,规范施工程序,提高工艺工装水平。
2、坚持质量控制专业化原则。
工区设置安质部,对工区、架子队、作业工班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专项或关键工程(序)质量的监督控制;架子队成立现场质量控制小组,负责架子队管辖范围内工程质量的现场监控;高性能混凝土原材料和混凝土工程在专业科研单位咨询指导下,中心试验室牵头,工区试验室现场监控;必要时工区要对重要物资和重大设备质量实行驻厂监造。
3、坚持质量控制数据化原则。
工区建立工区试验室,及时检查材料和工程质量,绘制质量变化曲线,指导质量管理;构建信息化施工体系,实时监控基础沉降和结构变形指标,为评估和工序转换提供依据。
4、坚持质量责任追溯管理原则。
严格执行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实行“三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坚持标准、严格管理,使工区质量管理真正做到“写你所做的、干你所写的、记你所干的”,实现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追溯制度。
第二十一条工程质量责任
工区工程质量管理,实行逐级负责管理。
贯彻落实设计文件、工区、业主要求的各项质量目标,建立健全质量工作岗位责任制,对所有施工项目明确质量责任人,按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质量责任落实到各个岗位职工,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1、工区经理质量职责
工区经理是施工直接组织者,对本工区的工程质量负有直接责任。
(1)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第一”教育,组织群众性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和创优活动。
(2)组织领导职工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准、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
(3)按施工程序办事,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
(4)落实各种技术措施,监督检查工班、工序交接检查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工作。
(5)对职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质量低劣的行为负责,实行经济处罚。
(6)严格按《程序文件》办事,切实抓好关键、特殊过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
2、工区总工质量职责
对本工区的工程质量、技术负直接责任。
(1)负责编制本工区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创优规划,并具体负责实施。
(2)对本工区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督促,对技术标准进行交底。
(3)对施工中出现的不合格项、质量事故及时进行整改、处理。
3、安质部质量管理质量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监督检查技术准备、技术交底、设计文件审核、材料试验、施工操作。
(2)组织编制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计划、创优规划和创优措施,并组织实施。
(3)制定、报批和实施本项目质量培训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及相关人员上岗证的登记。
(4)负责收集有关的质量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建立或更新《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清单》。
(5)督促指导工区做好工序质量检查验收,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质量记录的管理;
(6)对施工中出现的不合格项、质量事故及时进行整改、处理。
(7)按规定收集、上报质量报表、质量总结等资料。
(8)贯彻、落实上级发布的质量管理制度、规章、文件。
(9)负责组织开展创优和QC小组活动,指导优质工程申报工作。
(10)负责组织质量检查评比、总结交流质量管理经验,调查处理质量事故,提出改进措施。
(11)对工程质量的奖罚提出具体意见。
(12)遇有违反施工程序和不按设计图纸、规程、规范施工,以及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影响质量的行为及时制止。
履行《程序文件》规定的职责。
(13)负责受理质量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回复。
(14)参与物资设备的招标和质量控制方案的制定工作。
4、工程管理部部门质量职责
(1)编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指导架子队做好各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实施。
(2)组织现场施工调查,指导现场测量放样和技术交底工作,做好施工记录、变更设计等技术资料。
(3)负责与设计单位沟通、优化施工方案和工程变更设计工作。
(4)负责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5)负责监督检查各架子队测量仪器的定期维修保养工作。
(6)参与技术、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提供相关的技术处理方案或措施。
(7)负责施工组织和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审核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提出审核意见。
(8)审定全线单位工程的划分,参加工程质量检查、考核和铁路信用评价工作。
(9)参与质量教育和宣传工作。
5、计划合约部门质量职责
计划合约部门在下达施工计划时要从均衡生产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施工进度与工程质量的关系。
6、财务部门质量职责
财务部门要确保质量管理的资金投入。
7、物资设备部门质量责任
(1)负责对外购材料实施进货检验,确保进场材料的质量。
(2)负责协助并监督采购产品的验收、送检、储存、搬运、标识、保管和保养工作。
(3)负责督促工区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避免因设备故障影响工程质量。
(4)参与质量检查和质量教育工作。
(5)参与质量事故处理工作。
8、试验室质量责任
(1)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进行选择把关,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杜绝不合格原材料用于工程。
督促工区试验室做好每批原材料进场检验,不间断进行原材料抽检。
(2)负责全标段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的设计,及时向现场提供设计配合比,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严格按配合比施工,确保混凝土质量。
(3)对本标段填料选择、确定把关,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指导工区试验室做好相关试验检测工作,不间断抽查填料质量。
(4)在施工过程中督促工区试验室对混凝土、砂浆强度进行检查。
(5)对各种试验数据进行整理、分类、归档,确保工程第一手数据真实、准确,能真实反映工程质量情况,为正确评价工程质量提供可靠的数据。
(6)负责对试验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避免影响测试结果。
(7)参与质量检查和事故处理工作。
(8)参与质量教育工作。
9、综合办公室质量责任
负责将收集到的和质量管理有关的信息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
第十章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项目施工中的关键岗位主要指从事测量、质检、试验、安全等工作的施工和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由安质部和工程管理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和落实。
根据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管理的要求和工程特点和质量要求,关键岗位的施工人员应经过必要的教育、培训,并具有相关技能和施工经验,确保本项目人员素质能够满足岗位需要。
1、培训对象
工区按际铁路的技术要求,对工区从事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人员进行培训,工区对本工区按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施工管理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等岗位制定相应的培训需求并负责实施。
2、培训方式
(1)对于质检员等专职人员,由工区安质部统一组织在专业机构安排培训,通过培训取得相应证书。
(2)安全施工、机械操作、各专业施工操作人员等,由架子队根据工区统一要求自行组织培训取证。
3、培训考核
通过理论考核、操作考核业绩评价,评价是否达到培训计划的目的,施工是否能正常进行,以便指导下一次培训计划的实施。
并由安质部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项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质部负责组织各部门职责范围内培训人员的评价和考核,随机对各部门员工和培训人员进行纪律检查、工作情况抽查,对考核不能胜任的管理和施工人员应及时转岗和再培训,使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能满足际铁路建设的质量要求。
4、培训记录
安质部负责建立有关人员资格证书登记台帐,保存有关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相关记录。
组织培训、考核和换证工作,建立相关记录,保留证书的复印件。
5、持证上岗
从事相关质量管理主要人员必须经由局级及以上机构组织的有关铁路技术培训且考核合格,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规定机构颁发的上岗证。
第二十三条试验检测制度
工程试验是施工控制的主要手段之一,是全面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
工区加强对试验工作的组织,根据现场施工的需要,建立完善的检测保证体系和试验检测手段,完善试验设施,配齐试验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试验环境。
1、开工前的原材料质量检验工作。
对建筑材料(包括库存材料、新购材料、建筑成品与半成品、路基填料)和砂石料场、填料取土场等按要求进行检验,并按国家和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提出检验报告送监理单位审核。
2、对于进场原材料、半成品坚持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凡属于“甲控料”范围内的材料,必须向由业主已确定的生产厂家采购。
原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的管理,建立可追溯性台帐。
一是进场原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的实物应与出厂(场)质量凭证的品种、规格、数量、购货单位闭合;二是按规定编制进场原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的《工程试验计划》与抽样检查频次具有代表性,并符合规范要求。
3、认真编制《单位工程项目试验计划》,保证检测项目按规定的检测频率抽检到位。
加强施工过程检测,及时反馈检验结果用以指导施工生产。
4、第三方检测。
根据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的相关要求,工区及时提供相应工程的相关资料,经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后,供检测单位使用。
第二十四条测量复核制度
测量是一切工作的基础,也是工程质量的前提。
施工前必须作好复测,对于标段接头处,要与相邻标段联系,并延伸到相邻标段内进行复测。
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应签署齐全,并应复核和验算。
未经复核和验算的资料严禁使用。
各种测量仪器和工具应定期检校,并做好日常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施工中控制好中线和高程测量,对于结构物的放样必须加强复核工作,必要时采用两种方法或两人换手测量,确保结构物的位置和尺寸准确。
对于不良地质、特殊地质和路基填方地段,施工前要建立观测系统,施工中作好位移、沉降观测。
工点竣工后要立即进行竣工测量。
第二十五条工序旁站制度
为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坚持技术人员旁站,确保工程的每一道工序都得到有效的控制。
旁站技术人员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施工记录。
技术人员实施旁站时,发现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暂停施工或者采取其它应急措施。
旁站质量控制要点:
1、是否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批准的设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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