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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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新
ASSM
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
ASSM·001—2012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2012—09—20发布2012—09—20实施
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发布
批准页
本标准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及附件组
成。
其中专项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中毒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锅炉爆炸事故专项应
急预案、自然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及其他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现场处置方案包括煤气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和可燃物质泄漏及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本标准由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提出,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发布令
公司各部门、生产车间: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辽宁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保证企业应急救援工作快速、有序、高效的运行,树立“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理念,特编制本预案。
现要求公司各部门、生产车间认真贯彻实施,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的各应急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宣传、组织、演练本预案的工作,重点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控制工作,减少人员伤亡数量和经济损失。
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层次结构图
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中毒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锅炉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其他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煤气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可燃物质泄漏及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编制目的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的格式和内容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定。
本应急预案的目的是阐明应急救援组织具有的资源和运作的方法,处理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紧急情况,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员工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本应急预案由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人员编制并负责建立和保持应急准备状态,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企业全体员工都有义务执行本预案中各自的职责。
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1.2.1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
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9)《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
委办〔2008〕26号)
(1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1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25号)
(12)《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辽宁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3)《辽宁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64号)
(14)《辽宁省突发事故应对条例》(2009年7月31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15)《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2002年版)
(1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17号)
(1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
(1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1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
(2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2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9〕84号)
(2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11〕108号)
(2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安监总应急〔2007〕34号)
(24)《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25)《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176号)
(26)《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辽安委[2009]2号)
(27)《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辽安监应急[2010]30号)
(28)《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辽安监发〔2005〕90号)
1.2.2相关标准
(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4)《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
(5)《炼焦业卫生防护距离》(GB11661-2012)
(6)《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
(7)《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
(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10)《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
(11)《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
(12)《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
(13)《防止静电、闪电和杂散电流引燃的措施》(SY/T6319-2008)
(14)《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AQ3018-2008)
(15)《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
(16)《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5128-2006)
(17)《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
(1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19)《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
(2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21)《化工企业供电技术规定》(HG/T20664-1999)
(22)《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
(23)《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
(24)《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
(25)《安全色》(GB2893-2008)
(26)《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27)《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
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
(28)《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
(29)《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
定义
1.3.1危险化学品
指数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1.3.2危险化学品事故
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
1.3.3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1.3.4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1.3.5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1.3.6应急救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1.3.7恢复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1.3.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1.3.9单元
指在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预案
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分类?
?
指对因危险化学品种类不同或同一种危险化学品引起事故的方式不同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而划分的类别。
分级
指对同一类别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程度划分的级别。
按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公司可能发生的事故分为公司级、车间级,具体分级见本预案的专项应急预案。
范围和适用性
本应急预案阐述了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应对紧急情况时设施、设备、组织、服务和必要的通讯联络。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同时也适用于企业周边地区参与应急救援的政府机构。
另外,本预案也适用于紧急时给企业提供援助的部门、组织和设备供应商。
由于本企业进行煤气化生产,发生事故的类型主要为火灾、爆炸事故和中毒,因此本预案是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其他火灾、爆炸事故、中毒等在各专项应急预案详述。
本应急预案为企业级应急预案。
按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本企业可能发生的事故分为厂级、车间级,具体处理见本预案第五章应急响应。
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公司组织机构及管理特点,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部分组成。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应急政策、原则,应急组织结构及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有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中毒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锅炉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自然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及其他事故专
项应急预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发生事故后现场处置的具体措施,具体由本预案后附的煤气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可燃物质泄漏及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及操作规程中异常情况处置措施等组成。
应急工作原则
本应急预案按照职能分工,在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作出应急救援响应。
应急救援响应遵循“先控制,后救灾,救人重于救灾”、“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遵循下级服从上级,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和团体协作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2.生产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生产单位的概况
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是沈阳煤业集团下属基本生产单位,本企业采用2X55孔JNDK55-07型复热式捣固焦炉,年产110万吨焦炭。
公司生产主要产品为焦炭、焦粉、焦炉煤气,副产焦炉煤气、焦油、粗苯、硫磺、氨水。
生产能力为年产焦炭(干基)1087390t/a、焦粉22671t/a、焦炉煤气103m3a(其中外供煤气103m3a)、焦油69039t/a、硫磺(%)3800t/a、浓氨水(16%~20%)26000t/a、粗苯15464t/a,发电量kWh。
公司现设为3个生产车间和3个辅助车间,以及11个职能部室,共有员工710人。
生产单位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及自然条件
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位鞍山市城南大屯镇丑家沟村,厂区东侧为海城后英集团,南侧为拆迁区(现为空地),西侧为汤析公路,北侧山地。
公司总平面布置见附件。
该地区属暖温带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特征为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干冷同期。
极端最高气温℃、极端最低气温℃、年平均气温℃、最热的七月份平均气温℃、最冷的一月份平均气温℃;最大(地面上10米处)风速23.0米/秒、平均风速3.7米/秒、主导风向:
南西、南;年平均降雨量651mm、最多月份降雨量985mm、最少月份降雨量;最大冻土深度119cm;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Ⅶ度。
厂区内主要建构筑物及平面布置
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按照功能分为生产装置区和办公区。
企业生产及辅助区域主要分布在58、62、67、72、81、82、85、91、99等9个平面,其中58米平面主要为储焦场地;62米平面主要为储煤场地;67米平面内主要有食堂、浴池、宿舍、办公楼等辅助设施及综合仓库、机械厂房、水泵房、化检验楼等生产辅助设施;72米平面内又要为水处理系统、油气两用锅炉及干熄焦发电系统后续泵房等设施;81米平面内主要为炼焦及干熄焦区域,主要有焦炉两座,除尘地面站、筛焦楼、煤塔、熄焦塔、迁车台、干熄焦干熄槽、干熄焦汽轮发电机组等;82米平面内主要为焦油氨水分离槽、初冷器、电捕焦油器、鼓风机室、中控室及附属泵房、配电室等;85米平面内为各种储槽,主要有粗苯储槽4座,焦油储槽4座,氨水储槽2座,氢氧化钾、氢氧化钠储槽各1座,洗油储槽2座等;91米平面内主要是蒸氨、脱硫等工段,平面内主要有蒸氨塔、解析塔、终冷塔、洗苯塔、脱硫塔、再生塔、克劳斯炉、硫磺仓库以及附属平台等设施;99米平面内主要有煤气循环冷却塔、吸水井、泵房、溴化锂制冷站、空气压缩站、脱苯塔等设施。
具体见厂区平面示意图。
生产工艺流程叙述
备煤车间
贮煤场中的炼焦煤经堆取料机取出送破碎工段,然后由带式输送机送入配煤室。
配煤室下部采用自动配煤装置。
配合好的煤料经粉碎机粉碎处理后,分别送往煤塔顶层,供焦炉炼焦用。
炼焦车间
由备煤车间送到煤塔的炼焦煤,通过摇动给料器将煤装入装煤车的煤箱内(下煤不畅时,采用风力震煤措施),并将煤捣固成煤饼,装煤车按作业计划将煤饼从机侧送入炭化室内。
煤饼在炭化室内经过一个结焦周期的高温干馏炼制成焦炭和荒煤气。
荒煤气汇集到炭化室顶部空间,经过上升管、桥管,进入集气管,约800℃左右的荒煤气在桥管内被氨水喷洒冷却至85℃左右后经吸气管送至煤气净化车间进一步处理。
当炭化室内的焦炭成熟后,用推焦机推出,经拦焦机导入焦罐车中,再由电机车牵引至干熄焦装置进行干熄焦,熄焦后的焦炭送往筛贮焦工段。
当干熄焦装置出现故障或检修而采用备用的湿法熄焦时,用推焦机推出,经拦焦机导入熄焦车内,熄焦车由电机车牵引至熄焦塔下进行喷水熄焦。
熄焦后的焦炭卸至凉焦台上,冷却一定时间后送往筛贮焦系统。
煤在炭化室干馏过程中产生的荒煤气汇集到炭化室顶部空间,经过上升管、桥管进入集气管,约800℃的荒煤气在桥管内被氨水喷洒冷却至85℃左右,同时荒煤气中的焦油等也被冷凝下来。
煤气和冷凝下来的焦油同氨水一起经吸煤气管道送入煤气净化车间。
焦炉加热用的焦炉煤气由外部管道架空引入,经预热后送入焦炉地下室。
通过下喷管把煤气送入燃烧室立火道与从废气开闭器进入的空气汇合燃烧。
燃烧后的废气通过立火道顶部跨越孔进入下降气流的立火道,再经过蓄热室,由格子砖把废气的部分显热回收后经过小烟道、废气交换开闭器、分烟道、总烟道、烟囱,排入大气。
干熄焦
装满红焦的焦罐车由电机车牵引至提升井架底部。
起重机将焦罐直接提升并送至干熄炉炉顶,通过带布料器的装入装置将焦炭装入干熄炉内。
在干熄炉中焦炭与惰性气体直接进行热交换,焦炭被冷却至≤200℃,经排出装置卸到带式输送机上,然后送往焦处理系统。
循环风机将冷却焦炭的惰性气体从干熄炉底部的供气装置鼓入干熄炉内,与红热焦炭逆流换热。
自干熄炉排出的热循环气体的温度约为880~960℃,经一次除尘器除尘后进入干熄焦锅炉换热,温度降至160~180℃。
由锅炉出来的冷循环气体经二次除尘器除尘后,由循环风机加压,再经热管换热器冷却至约130℃后进入干熄炉循环使用。
一﹑二次除尘器分离出的焦粉,由专门的输送设备将其收集在贮槽内,以备外运。
干熄焦装置的装焦、排焦、预存室放散及风机后放散等处的烟尘均进入干熄焦地面站除尘系统,进行除尘后放散。
煤气净化
a)冷凝鼓风系统
从焦炉集气管来的约82?
C的荒煤气与焦油、氨水混合液一起沿吸煤气管道自流至气液分离器。
气液分离后,荒煤气进入横管煤气初冷器,初冷器分三段对煤气进行冷却:
上段为热水段,煤气通过与热水换热得到冷却,换热后的热水送至脱硫装置,为富液解吸再生提供热源;中段为循环冷却水段,使用循环水对煤气进行冷却;下段为低温冷却水段,使用低温水将煤气温度冷却至21?
22?
C。
从初冷器下段出来的煤气进入电捕焦油器,除掉煤气中夹带的焦油后,进入煤气鼓风机,由鼓风机加压后送至后续装置。
鼓风机用液力偶合器方式对煤气流量进行调节。
为保证初冷器冷却效果,向中、下冷却段内连续喷洒焦油氨水混合液,以洗涤管壁积萘并提高对煤气的净化除萘效果;顶部设有热氨水定期冲洗装置。
初冷器循环水段和低温水段中间带有断塔盘,断塔盘上排出的冷凝液流入上段水封槽,用泵将其送入初冷器循环水段喷洒,多余部分送入机械刮渣槽;初冷器底部排出的冷凝液经下段水封槽流入下段冷凝液槽,用泵将其送入初冷器低温水段喷洒,多余部分满流至上段冷凝液槽。
气液分离器分出的焦油氨水混合液进入机械刮渣槽,分离出的焦油渣由机械刮板机刮入焦油渣小车,定期送往备煤设施掺入炼焦煤中。
脱除焦油渣后的焦油氨水进入焦油氨水分离槽。
经静止分离,从焦油氨水分离器分离出的焦油进入焦油中间槽,由焦油中间泵送往油库焦油贮槽;焦油氨水分离槽底部的焦油渣用焦油渣泵送机械刮渣槽。
从焦油氨水分离器分出的氨水从上部溢流入槽下部的循环氨水中间槽,再用循环氨水泵送往焦炉集气管喷洒、冷却煤气。
从焦油氨水分离器分出的多余氨水满流至剩余氨水中间槽,静置除焦油后满流至除焦油器进一步脱除氨水中的焦油及悬浮物后进入剩余氨水槽,再用泵送往剩余氨水蒸氨装置。
使用高压氨水泵将氨水从焦油氨水分离器的循环氨水中间槽抽出后压送至焦炉用于无烟装煤。
由焦油氨水分离器中部连续引出一定量的焦油氨水混合液(乳化液)送往初冷器下段冷凝液槽,以增加冷凝液洗萘效果。
b)磷铵洗氨装置
离开冷凝鼓风系统的煤气进入吸收塔,与逆流喷洒的磷铵溶液接触,煤气中大部分的氨被脱除。
脱氨后的煤气送至终冷洗苯装置。
设置循环泵保证吸收塔内一定的喷淋密度。
塔底连续抽出一定量的富液送除焦油器,除去富液中夹带的焦油。
除焦油后的富液用泵送往贫富液换热器,与热贫液换热达到一定温度,进入接触器,富液在接触器内闪蒸,脱出其中的酸性组分,酸汽返回到吸收塔前煤气管道。
除酸后的富液用解吸塔给料泵加压后送入解吸塔,在进解吸塔之前,富液在解吸塔冷凝冷却器中,与热氨汽换热升温。
以蒸汽做为解吸塔的热源,对解吸塔进行蒸馏,将富液中的氨解吸出来。
脱氨后的贫液经贫富液换热器与富液换热而初步冷却。
再经贫液冷却器用循环水进一步冷却至所需温度,返回到吸收塔上段循环使用。
解吸塔顶解吸出的氨汽经冷凝冷却后,形成浓氨水,送至油库装置外销。
c)蒸氨装置
本装置剩余氨水处理能力为28m3/h。
由冷凝鼓风装置送来的剩余氨水与蒸氨塔底排出的蒸氨废水换热后进入蒸氨塔,同时从脱硫塔上段排出的含碱%的碱液进入蒸氨塔上部分解剩余氨水中固定铵。
蒸氨塔顶部的氨汽经氨分缩器部分冷凝后,送入磷铵洗氨装置吸收塔。
换热后的蒸氨废水经废水冷却器冷却后送至酚氰污水处理装置。
蒸氨塔采用间接加热的方式:
设置再沸器,用蒸汽间接加热塔底废水,产生的蒸汽做为蒸氨塔的热源。
蒸氨装置设置碱液槽,当脱硫装置未开工时,为分解固定铵提供碱源。
蒸氨塔底产生的沥青定期排至沥青坑,冷却后人工取出送煤厂兑入配煤。
d)终冷洗苯装置工艺流程
从磷铵洗氨装置来的煤气从下部进入直接式终冷塔,塔内填有轻瓷填料,从下至上分二段对煤气进行冷却。
下段喷入37℃的循环冷却水,上段喷入24℃的循环冷却水,最终将煤气冷到约25℃后进入洗苯塔。
洗苯塔内填有轻瓷填料,由粗苯蒸馏装置送来的贫油从洗苯塔的顶部喷入,与煤气逆向接触,吸收煤气中的苯。
吸苯后的富油汇于塔底,用富油泵抽出,送往粗苯蒸馏装置脱苯再生。
从洗苯塔顶出来的煤气,送往脱硫装置。
终冷塔下段出来的冷却液进入下段循环冷却液喷洒泵,由下段循环冷却液喷洒泵送经下段喷洒液冷却器冷却后,送回终冷塔下段循环使用;终冷塔上段出来的冷却液进入上段循环冷却液喷洒泵,由上段循环冷却液喷洒泵送经上段喷洒液冷却器冷却后,送回终冷塔上段循环使用。
终冷塔内产生的煤气冷凝液由下段循环冷却液喷洒泵送往冷凝鼓风装置。
e)脱硫装置
来自终冷洗苯装置洗苯塔后的煤气进入脱硫塔。
煤气自下而上与来自再生塔的贫液(碳酸钾溶液)逆流接触,煤气中的H2S、HCN等酸性气体被吸收。
脱硫塔上部设有NaOH碱洗段,将剩余氨水蒸氨装置分解固定铵盐所需的40%NaOH碱液经蒸氨废水稀释后,加入碱洗段内喷洒,进一步脱除煤气中的H2S,使塔后煤气中的H2S含量≤0.25g/Nm3。
脱硫后的煤气一部分送回焦炉加热,一部分送粗苯管式炉加热,其余送往用户使用。
吸收了酸性气体的脱硫富液进入富液槽,用富液泵抽出与再生塔底出来的热贫液换热后,进入再生塔再生;在真空状态下,富液与再生塔底上升的水蒸汽逆流接触,使酸性成分解吸。
再生塔解吸后生成的脱硫贫液,由贫液泵抽出,送经贫富液换热器换热和贫液冷却器冷却后进入脱硫塔循环使用。
再生塔顶出来的酸性汽经酸汽冷凝冷却器、分离器分凝脱水后,经真空泵抽送至硫回收装置。
再生塔底设有脱硫液循环泵,将再生塔底脱硫贫液部分抽出后,送至热水再沸器与初冷器送来的热水换热。
换热后的脱硫贫液送入再生塔内,通过再生塔底部的闪蒸装置,产生蒸汽,作为脱硫液再生的热源。
此外,还设有蒸汽再沸器,使再生塔底的贫液通过蒸汽再沸器与蒸汽换热获得热量,以补充开工初期或意外事故状态下再生所需的热量。
由于系统中存在微量的氧气和氧化铁,导致发生副反应而生成KCNS和K4Fe(CN)6,因此需外排少量脱硫废液。
脱硫废液排至剩余氨水槽,然后去剩余氨水蒸氨。
脱硫系统消耗的KOH碱液从油库定期送至KOH碱液槽,然后用计量泵连续补充加入到脱硫液系统。
f)硫回收装置
由真空泵送来的酸汽(含有H2S、HCN和少量NH3及CO2),进入克劳斯炉,在克劳斯炉前部的燃烧器中,酸汽中三分之一的H2S与空气燃烧生成SO2,其余三分之二的H2S与生成的SO2反应,生成元素硫。
酸汽中的NH3、CO2和HCN等氮化物在高温还原气氛和催化剂的作用下反应分解为H2、N2和CO。
酸汽中的烃类化合物也能完全分解或燃烧。
炉中高温主要依靠化学反应热来维持。
因酸汽中H2S含量在50%~60%,尚需通入一些蒸汽来冷却炉膛,煤气只用于开工阶段。
由克劳斯炉排出的高温过程气,经过程气冷却器冷却,冷凝出部分液硫。
由废热锅炉排出的过程气仍含有H2S与SO2,使其连续进入克劳斯反应器,进一步使H2S与SO2反应趋于完全,并经硫冷凝器冷凝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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