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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定额土建工程说明
冶金定额2001土建工程说明
第一册土建工程说明
一、《冶金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1版第一册《土建工程》(上、下册)内容包括:
土石方工程、建筑脚手架、砌筑工程、混凝土工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门窗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保温、隔热工程、装饰工程、建筑工程垂直运输、建筑工程超高增加费、其他及常用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参考价格表。
二、本定额的工效是按檐高20米以下为准编制的,超过20m的建筑物另按规定计取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三、本定额工作内容仅注明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已包括在定额中。
四、本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及防腐砂浆是按常用标准装入定额,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五、、本定额中的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取相应损耗。
对次要和零星的材料未一不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中以“元”表示。
六、本定额项目内用量极少的中小型机械(含小型工具)由以其他机具费的形式装入定额以“元”表示。
七、本定额的工程水、电消耗已包括在定额子目中,不得重复计取。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米,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0.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超过2.2米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建筑物外有围扩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厨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米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5.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16.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毫米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内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篷、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2.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3.层高2.2米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4.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
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5.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6.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7.建筑物内宽度大于300毫米的变形缝、沉降缝。
三、其他
1.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接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本章第一、二条规定计算。
2.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岩石分类规定。
(详见附表)。
表中所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
2.人工挖地槽、地坑定额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可另行编制补充定额。
3.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1.18系数。
干、湿土的划分,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4.淤泥与湿土的区分:
地下静止水位以下的土层为湿土:
堆积起来不能成型或具有流变性质的为淤泥或流沙。
5.人工挖土定额中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6.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7.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8.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不扣除桩体占用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25。
9.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厚度在±30cm以内挖、填及找平。
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以上时,按挖土方计算。
二、机械土石方
1.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表列类Ⅴ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Ⅹ类为普坚石;Ⅺ、Ⅻ类为特坚石。
2.机械挖土均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
若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若含水率大于40%时,另行计算。
3.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所列系数计算。
坡度系数表
坡度(%)
5~10
15以内
20以内
25以内
系数
1.75
2.0
2.25
2.50
4.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计算。
5.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2。
6.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7.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人工、材料和机械的消耗。
8.推土机推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相应定额项目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0.73。
9.填料碾压定额是按不同压路机及不同遍数综合编制的,并已考虑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及推平机械,在执行中不得换算。
10.填料工程量按压实方计算,定额材料用量中已包含压实系数及施工损耗。
11.机械石方定额已综合了不同的开挖阶段高度、坡面开挖、改炮、找平、撬动松石等因素。
如设计规定对石料粒径有要求时,所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应另行计算。
12.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编制的,如实际土壤类别为四类土时,定额中机械台班量乘以下表所列系数计算。
项目
一、二类土壤
四类土壤
推土机推土方
0.84
1.18
铲运机铲运土方
0.84
1.26
自行铲运机铲运土方
0.86
1.09
挖掘机挖土方
0.84
1.14
13.石方爆破定额是按建筑工程小型爆破(如炮眼法)考虑的,不分明炮、闷炮均执行本定额。
中型或大型爆破(如药室法),可另行计算。
14.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15.定额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16.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引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1.56m计算。
17.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土方,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挖方总量的3%计算,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
18.汽车运土、石方,运输道路是按I、II、Ⅲ类道路综合考虑的,并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清理道路的人工。
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19.《冶金工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中第十册《工艺管道安装工程》中的土石方挖运项目执行本册土石方章节有关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
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参见地质勘察报告及地基处理子目)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
二、土石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
如遇有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可参考下表所列数值换算。
土石方体积折算表
虚方体积
天然密实度体积
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
1.00
0.77
0.67
0.83
1.30
1.00
0.87
1.08
1.50
1.15
1.00
1.25
1.20
0.92
0.80
1.00
2.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三、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或构筑物底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增加2m,以m2计算。
围墙按中心线每边各增加1m计算。
室外管道沟不计算平整场地。
2.场地原土碾压以m2计算,填料碾压按设计垫层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m3计算。
四、挖掘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沟槽、基坑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上,坑底面积20m2以上,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上,均按挖土方计算。
2.计算挖土方、沟槽、基坑,放坡系数及起点按下表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放坡起点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在坑内作业
在坑上作业
Ⅰ~Ⅱ类土
1.20
1:
0.50
1:
0.33
1:
0.75
Ⅲ类土
1.50
1:
0.33
1:
0.25
1:
0.67
Ⅳ类土
2.00
1:
0.25
1:
0.10
1:
0.33
注:
(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3.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计算。
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不分连续和断续,均执行本定额;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工程量。
4.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5.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管道地沟按图示沟底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6.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下表规定宽度计算。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计算表(单位:
m)
管径(mm)
铸铁管、钢管、石棉水泥管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管
陶土管
50~70
0.60
0.80
1.70
100~200
0.70
0.90
0.80
250~350
0.80
1.00
0.90
400~450
1.00
1.30
1.10
500~600
1.30
1.50
1.40
700~800
1.60
1.80
900~1000
1.80
2.00
1100~1200
2.00
2.30
1300~1400
2.20
2.60
注:
(1)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2)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数量的2.5%计算。
7.基础施工所需增加的工作面,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规定,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础材料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砖基础
200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150
混凝土基础垫层模板
300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300
基础垂直做防水层
800(防水层面)
五、石方开挖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规定:
石方开挖一般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沟槽和地坑开挖按图示尺寸另加允许超挖量以m3计算。
允许超挖量按被开挖的坡面积乘以允许超挖厚度。
允许超挖厚度:
松、次坚石为20cm,普坚石为15cm,特坚石为10cm。
六、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按下列规定,以m3计算:
1.沟槽、基坑回填土,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砌筑物(包括垫层、基础、管道等)体积计算。
2.房心回填土,按墙之间的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
3.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注: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取土体积。
4.管道沟槽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管径所占体积计算。
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按下表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
管道名称
管道直径(mm)
501~600
601~800
801~1000
1101~1200
1201~1400
1401~1600
钢管
0.21
0.44
0.71
铸猴管
0.24
0.49
0.77
混凝土管
0.33
0.60
0.92
1.15
1.35
1.55
七、土方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
1.推土机推土运距:
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土运距:
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计算。
(斗容量3m3以上的转向距离为45m)。
3.自卸汽车运土运距:
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八、围墙、档土墙、窨井、化粪池等不计算平整场地。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定额分类
普氏分类
土壤及岩石名称
天然湿度下平均重庆
(kb/cm2)
极限压碎强度(kb/cm2)
用轻钻孔机钻进1m耗时
(min)
开挖方法及工具
紧固系数f
一
、
二
类
土
壤
Ⅰ
砂
砂壤土
腐植土
泥炭
1500
1600
1200
600
用尖锹开挖
0.5~0.6
Ⅱ
轻壤土和黄土类土
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的盐渍土和碱土
平均15mm以内的松散而软的砾石
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植土
含有直径在30mm以内根类的泥炭和腐植土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植土
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
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料杂质的砂壤土
1600
1600
1700
1400
1100
1650
1750
1900
用锹开挖并
少数用镐
开挖
0.6~0.8
三
类
土
壤
Ⅲ
肥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纪侏罗纪的粘土和冰粘土
重壤土、粗砾石、粒么为15~40mm的碎石和卵石
干黄土和掺有碎石和卵石的自然含水量黄土
含有直么大于30mm根类的腐植土或泥炭
掺有碎石或卵石和建筑碎料的土壤
1800
1750
1790
1400
1900
用尖锹并同
时用镐开挖
(30%)
0.81~1.0
四
类
土
壤
IV
土含碎石重粘土,其中包括侏罗纪和石炭纪的硬粘土
含有碎石、卵石、建筑碎料和重达25kg的顽石(总体积10%以内)等杂质的肥粘土和重壤土
冰碛粘土,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其含量体积10%以内
泥板岩
不含或含有重量达10kg的顽石
1950
1950
2000
2000
1950
用尖锹并
同时用镐
和撬棍开
挖(30%)
1.0~1.5
续前
定额分类
普氏分类
土壤及岩石名称
天然湿度下平均重庆
(kb/cm2)
极限压碎强度(kb/cm2)
用轻钻孔机钻进1m耗时
(min)
开挖方法及工具
紧固系数f
松
石
Ⅴ
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占体积10%以上)的冰碛石
矽藻岩和软白垩岩
胶结力弱的砾岩
各种不坚实的片岩
石膏
2100
1800
1900
2600
2200
小于200
小于3.5
部分用手凿
工具,部分
用爆破开挖
1.5~2.0
次
坚
石
Ⅵ
凝灰岩和浮石
松软多孔和裂隙严重的石灰岩和介质石灰岩1200
中等硬变的片岩
中等硬变的泥灰岩
1100
2700
2300
200~400
3.5
用风稿和
爆破法
开挖
2~4
Ⅶ
石灰石胶结的带有卵石和沉积岩的砾石
风化的和有大裂缝的粘土质砂岩
坚实的泥板岩
坚实的泥灰岩
2200
2000
2800
2500
400~600
6.0
用爆破方法
开挖
4~6
Ⅷ
砾质花岗岩
泥灰质石灰岩
粘土质砂岩
砂质云片石
硬石膏
2300
2300
2200
2300
2900
600~800
8.5
用爆破方法
开挖
6~8
续前
定额分类
普氏分类
土壤及岩石名称
天然湿度下平均重庆
(kb/cm2)
极限压碎强度(kb/cm2)
用轻钻孔机钻进1m耗时
(min)
开挖方法及工具
紧固系数f
普
坚
石
Ⅸ
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岗岩、片麻岩和正长岩
滑石化的蛇纹岩
致密的石灰岩
含有卵石、沉积岩的碴质胶结和砾石
砂岩
砂质石灰质片岩
菱镁矿
2500
2400
2500
2500
2500
2500
3000
800~1000
11.5
用爆破法开
挖
8~10
Ⅹ
白云岩
坚固的石灰岩
大理岩
石灰岩质胶结的致密砾石
坚固砂质片岩
2700
2700
2700
2600
2600
1000~1200
15.0
用爆破方法
开挖
10~12
特
坚
石
Ⅺ
粗花岗岩
非常坚硬的白云岩
蛇纹岩
石灰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石
石英胶结的坚固砂岩
粗粒正长岩
2800
2900
2600
2800
2700
2700
1200~1400
18.5
用爆破方法
开挖
12~14
续前:
定额分类
普氏分类
土壤及岩石名称
天然湿度下平均重庆
(kb/cm2)
极限压碎强度(kb/cm2)
用轻钻孔机钻进1m耗时
(min)
开挖方法及工具
紧固系数f
特
坚
石
Ⅻ
具有风化痕迹的安山岩和玄武岩
片麻岩
非常坚固的石灰岩
硅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岩
粗石岩
2700
2600
2900
2900
2600
1400~1600
22.0
用爆破方法
开挖
14~16
ⅩⅢ
中粒花岗岩
坚固的片麻岩
辉绿岩
玢岩
坚固的粗石岩
中粒正长岩
3100
2800
2700
2500
2800
2800
1600~1800
27.5
用爆破方法
开挖
16~18
ⅩⅣ
非常坚固的细粒花岗岩
花岗岩麻岩
闪长岩
高硬度的石灰岩
坚固的玢岩
3300
2900
2900
3100
2700
1800~2000
32.5
用爆破方法
开挖
18~20
ⅩⅤ
安山岩、玄武岩、坚固的角页岩
高硬的辉绿岩和闪长岩
坚固的辉长岩和石英岩
3100
2900
2800
2000~2500
46.0
用爆破法开
挖
20~25
ⅩⅥ
拉长玄武岩和橄榄玄武岩
特别坚固的辉长辉绿岩,石英石和玢岩
3300
3000
>2500
>60
用爆破法开
挖
>25
第二章脚手架工程
一、脚手架搭设材料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考虑,材料不同时,不得换算。
二、脚手架材料的垂直运输,已包括在第十一章垂直运输定额中。
(一)综合脚手架
1.综合脚手架适用于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及公共建筑。
2.凡能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工程(滑模施工除外),均按综合脚手架定额执行。
3.综合脚手架定额已综合了施工中各分部分项工程应搭设脚手架及各项安全设施的全部因素,故在执行中不得调整。
对于构筑物、球节点钢网架、电梯井架、钢筋混凝土满堂基础另套用相应子目。
4.综合脚手架的檐口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或女儿墙上平)的高度。
突出主体建筑物屋顶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不计高度。
如建筑物前后檐口高度不同时,以高者为准。
5.在多层建筑中,如下部为框架结构,上部为混合结构时,以该建筑物总檐高为准,按不同结构计算建筑面积,分别执行相应定额。
6.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按不同高度的建筑面积,分别执行相应定额。
7.单层建筑综合脚手架檐高是按20m以下考虑的,超过20m时,可按每增高1m定额项目计算,其高度不足1m时,可按1m计算。
8.综合脚手架分单层建筑及多层建筑两部分。
(1)单层排架结构按单层框架结构乘0.86系数执行。
(2)多层建筑综合脚手架:
适用于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高度(或女儿墙上平)70m以下工程;檐高70m以上高层建筑的脚手架,室内执行综合内脚手架,室外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执行单项脚手架。
在定额子目材料分析中含有"安全网"、"密目网"消耗材料的子项,不得再计算安全防护费用。
(3)多层建筑大模板结构综合脚手架:
檐高70m以下按相应框架结构定额项目乘0.82系数执行;檐高70m以上室内综合内脚手架按相应定额项目乘0.92系数执行。
(二)单项脚手架
1.外脚手架:
包括单、双排脚手架,外脚手架均综合了护身栏杆、挡脚板、上料平台;悬挑梁式脚手架和导轨附着式爬架还综合了垂直全封闭等因素。
2.依附斜道为依附于外脚手架的斜道,包括护身栏杆、挡脚板、防滑坡道。
3.里脚手架:
包括砌筑用里脚手架和装饰里脚手架。
4.满堂脚手架:
包括基本层脚手架和增加层脚手架。
5.悬空脚手架:
包括金属挂栏架、手动及电动提升式吊篮架。
提升式吊篮架的悬臂杆按钢管支承考虑,吊篮架以单层操作台为准。
如采用桁架式组装钢结构支承时,杆件不允许换算。
吊篮为双层操作台时,人工乘以系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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