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主要工种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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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主要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邯长铁路扩能改造工程Ⅱ标段
新建隧道工程
特
殊
工
种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公司邯长铁路复线项目二分部
2010年10月
为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财产免受损失,保障建筑机械的正确安全使用,发挥机械效能,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对于规范作业行为、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起着重要的作用。
广大员工要结合岗位,认真学习和掌握,严格遵守。
一、安全生产十大纪律
一、项目员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三、酒后、带小孩者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四、严禁赤膊、赤脚、穿拖鞋上班。
五、严禁在施工现场打闹。
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独立顶岗作业。
七、油库、防火禁区、木工场不准吸烟或明火作业。
八、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掷材料和工具等物体。
九、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十、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
一、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锯板机、创板机、圆盘锯等木工机械前,必须检查锯片、刀片的松紧程度、有无裂缝、损伤及运转是否正确等情况,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并派有经验的人员进行操作。
二、锯割长料须由两人配合进行,推料一端距锯20CM就要放手;锯割短料时必须用推杆送料。
三、严禁用手直接接触未完全停止运行的木工机具,使用各种木工机具不得带手套。
严禁非木工人员操作各种木工机械。
四、木工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要设置消防设备,学会使用灭火器。
场内木屑、刨花要经常清理,预防火灾发生。
五、使用手工工具应先检查手柄是否牢固,挥斧锤击时,必须顾及四周和上下的安全。
六、高空作业必须带安全帽、系安全带,备带工具袋、工具等不准在脚手架上乱堆、乱放,传递工具严禁抛掷;严禁酒后高空作业;严禁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七、拆模板时,应经技术管理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橇、硬砸或大面积橇落、拉倒。
拆下的模板不准乱丢、乱放,有钉子的一面要朝下或敲弯,防止钉子伤人。
八、木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破裂材料,对隧道支撑应经常检查,发现杆件破裂、倾斜、弯扭变型、松脱时,必须及时加固改善。
隧道支撑抽换、拆除,应先顶后拆,以免周围岩石松动,发生坍塌。
九、高处、复杂结构模板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作业面,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
十、装模、拆模间隙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其突然坠落倒塌伤人。
二、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钢筋搭接长度要标准,绑扎要牢固,搭接、绑扎必须按施工规范进行。
二、多人合抬运钢筋时,起、落、转、停动作必须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
三、钢材成品、半成品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四、调直机调直钢材时,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严禁戴手套操作;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钢筋甩动伤人,
五、用卷扬机冷拉钢筋时,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严禁站人,操作人员不能站在钢筋的同一直线上。
卷扬机棚前应设防护栏,台座上也应加防护设施。
六、除锈机对钢筋进行除锈时,应带口罩和手套,带钩的钢筋严禁上机除锈;除锈应在钢筋基本调直后进行,操作时要放平握紧,站在钢丝刷侧面。
七、切断机切断钢筋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小于15厘米,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头和杂物。
八、用弯曲机制作钢筋时,钢筋要贴紧档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开错。
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负责,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更换插头、加油和清理,必须停机后进行;严禁制作超过本机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
九、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备带工具袋。
严禁酒后高空作业。
十、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十一、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
柱筋在4M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M以上,应搭设工作台。
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十二、起吊钢筋骨架,要有专人指挥,必须系揽绳,下方严禁站人。
十三、做好机械设备的保管、保养工作,定期检查,及时修理,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三、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电工作业应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酒后不准进行电气操作。
二、电工接受施工现场电气安装任务后,必须认真领会落实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内容,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必须按施工图纸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施工方案。
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及线路架设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电气设备、维修保养、线路检修、安装时,不准带电操作。
在被检修的设备上,应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在临近带电部分遮栏上,应挂上“止步,高压危险”标志牌。
遇特殊情况须要带电作业时,必须划出禁区,采取严格绝缘措施,在有经验的电工监护下进行。
四、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电气设备必须遵照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安装与架设。
五、各线路不得超过额定容量运行,不可使用超过规定容量保险丝、保险片。
六、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取下熔断丝,挂上警示牌,经验电确认无电才能作业。
通电试验外壳要接地,禁止他人靠近。
七、在调试检修设备时,应配备协同人员一起试车,严防电气、机械事故的发生。
八、定期检查变压器、配电间、电动机的运转状况,并注意温度、油量、负荷变化,及时排除各种故障、隐患,要保持配电间清洁,注意防湿、防热、防尘、防火。
安装在室外地上的变压器,以及安装在车间或公共场所的变配电装置,均需装设遮栏或栅栏作为屏护。
遮栏高度不应低于1.7米,下部离地不应超过0.1米。
九、高空作业必须有人监护、系安全带,使用竹木梯要牢固平稳角度适当,不准上下抛掷工具物品。
十、凡裸体带荷电的空架配电线路,在通过各种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段,应挂有警示标牌,引人注意。
十一、遇有异常雷雨时,特别要注意电气设备的用电安全,严防受潮漏电,必要时,应拉闸停电,确保安全。
十二、发生电气设备和触电事故时,首先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抢救、抢修。
相关人员须熟悉触电救护知识。
十三、施工用电系统必须有保证灵敏可靠的两级及以上保护;施工用电与生活用电线路必须分开架设。
十四、人工立杆或机械立杆,均要在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和拖拉绳。
十五、杆上架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
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十六、紧线用的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有临时拉线。
十七、外电架空线与脚手架等最小距离必须符合要求,如达不到要求,必须进行封闭,并悬挂醒目警告牌。
十八、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开关箱要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箱内无杂物,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
十九、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线路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四、电焊(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焊工所用焊钳、焊线必须绝缘良好,电焊机保险丝必须适当,严禁二台焊机共用一组保险丝。
在推上电源闸刀时,应带防护手套,不得将另一只手按在焊机外壳上。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金属工作台也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能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二、氧气、乙炔钢瓶禁止曝晒、撞击,严禁存放在接近热源的地方,氧气、乙炔瓶存放温度不得超过39℃,存放时应分开隔离存放。
保证气瓶不染油脂等易燃物质。
作业时,二种瓶必须保持5米的安全距离。
三、电石要做好防潮工作,切忌户外存放。
乙炔发生器距离明火焊接工作场地不得小于10米;与氧气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发生器附近严禁烟火。
乙炔钢瓶内应留有一定的余压(冬季49Kpa——98Kpa,夏季196Kpa)
四、乙炔发生器上的压力表应灵敏,防止回火装置应完好,装置不齐、性能不良的乙炔发生器禁止使用,高温明火作业间内禁止设置乙炔发生器。
五、气瓶上的截止阀、减压阀应完好,氧气瓶内压力降到196KP(2个大气压)以下,不得使用。
气焊操作中需要停止10—15分钟时,须将减压阀调整螺杆拧松,较长时间不工作应将阀门关闭,减压器取下。
六、输送氧气、乙炔气的皮管应完好、不漏气,不可与油脂高温接触,严禁重物压管,同时电焊导线不得从氧气、乙炔或易爆气体管道附近通过,也不能与这些管道处于同一地沟内,防止火花和锋利的材料落在胶管和导管上。
七、使用气焊枪点火时,必须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顺序操作。
八、必须遵守明火作业“十不焊割”制度。
1、没有领取《特殊工种操作证》的,不能单独顶岗操作焊制,在容器或狭小仓室内焊割时,无人监护不能割、焊。
2、重点要害部份及重要场所,未经安全部门同意批准,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不能割焊。
3、对明火作业的场所,未作安全检查,对易燃物品未作处理之前不能割焊。
4、不了解焊割物体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的危险性不能割焊。
5、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如钢瓶、油箱、油仓、槽车、贮罐)等未经彻底清洗和测爆不能割焊。
6、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等)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末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割焊。
7、对有压力或密封导管、容器等不能割焊。
8、焊割附近有易燃易爆品未清除或采取安全措施之前不能割焊。
9、在禁火区域内,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不能割焊。
10、附近有与明火作业有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油漆、喷涂202胶水等)时不能割焊。
九、焊工高处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严禁将焊接电线、皮管缠在身上攀登,立体作业时应设隔离板,以防火花溅落或切割余料掉下。
十、焊条烘干操作时,要检查烘箱的蒸气导气阀,以防因失效造成事故;送焊条进烘箱时,必须切断电源,材料取出后要加强烘箱内检查,以防止焊条或杂物落在电钨丝上,造成短路或触电事故。
十一、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将焊机放置妥善的地方。
检查现场,灭绝火种。
焊接场地应配备灭火器材。
五、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用起动机发动机动车,汽油车不超5秒钟,柴油车不超10秒钟,再次使用间隔为10—15秒钟。
蓄电池电压不足,不得勉强使用起动机,用手摇柄起动发动机时,应以提拉的方法摇动,手指应放在手摇柄的一侧。
摇柄两侧禁止站人,严禁直流供油发动车辆。
二、气压制动的车辆在气压未达到允许范围以上,严禁挂挡起步。
驾驶员不得带病行驶。
三、机动车装载与搭人应严格执行交通规则的规定,严禁搭乘与工作无关的人员,驾驶机动车时严禁穿拖鞋。
四、车辆时速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前后两车应保持安全距离。
行驶中,应随时注意交通标志和道路情况,服从交通指挥人员和信号指挥,不得违反交通规则(条例)。
五、严禁强行超车,禁止在刚超越后立即右驾方向或制动。
驾车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在狭路、弯道、下坡、冰雪道路、交叉路口、过桥、交通岗附近、设有禁令标志路段及其它有障碍或视线不清的路上禁止超车。
通过交叉路口和岔道应先减速、鸣号,观察人车往来,随时做好制动准备,通过公、铁路平交叉路时,禁止与火车抢道或在铁轨停车。
六、禁止在雨天、雪、雾天、夜间盲目行驶。
雨中行驶,应尽量避免靠近路边和采用紧急制动或急速转向。
雾天行驶,必须打开黄色雾灯,严禁超车。
雾天能见度低于5米时,不得继续行驶,可打开视宽灯停车休息。
冰雪道路行驶,应适当控制车速,握稳转向盘。
会车应选择比较安全的地方,不得猛打猛回转向盘,不得在冰冻路面上使用紧急制动。
必要时应配置防滑链。
高速公路行驶应自觉遵守高速公路行驶条例,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停车,遇到车辆出故障,应停在行车道右侧,白天设三角警示牌,晚上开警示灯,并及时通知交警部门。
夜间行车前,应预先检查灯光,并特别注意指挥信号和施工信号。
七、机动车上、下渡船须用一档,看准方向,在指挥人员指挥下缓慢行进,不得在上、下渡船时猛抬离合器踏板。
车辆待渡和过渡时,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
车辆上、下渡船应服从渡口现场指挥,上渡船后必须拉紧手制动器,用三角木抵住前、后车轮。
并应在熄火后,挂入一档。
八、机动车涉水前,须弄清水深、流速、流向及水底情况,判断是否能安全通过。
严禁盲目强行涉水。
机动车涉水后,必须连续轻踏制动踏板,待制动效能恢复后,方可再正常行驶。
九、严禁机动车熄火、挂空档或踩离合器溜坡。
下长坡、陡坡前,应试踏制动器是否有效,下险峻山坡前,须停车检查转向系、制动系及轮胎等。
下坡时应挂档,利用发动机阻力控制车速。
下坡使用制动器时间较长久时,应停车休息以便制动鼓自然冷却,严禁向高温的制动鼓泼水。
平时应认真及时地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
十、认真做好出场,途中和回场例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行车途中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修理时,必须挂好排档,拉紧手制动,垫好三角木,以确保安全。
使用千斤顶时,应放平衡,不能用易碎物(如红砖等)作垫板用,并应同时做好安全保险。
在修理中凡接触易燃物品,必须随时注意防火。
十一、坡道上不宜停放车辆。
必须停车时,上坡车应挂入一档;下坡车应挂入倒档,并拉紧手制动器。
还须用三角木等物件抵塞住车轮。
以防溜坡。
十二、车辆停车,应选择平坦坚实路面,不得影响其它车辆通行。
夜间道旁停车必须打开小光灯及示宽灯。
驾驶员在车场(库)内停车后离开车辆时,必须挂好排档,拉紧手制动器,切断电源,取下点火开关钥匙,锁好车门。
六、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凡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执有合格证书。
二、露天、地下、水下和其他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深孔爆破、峒室爆破以及特殊环境下的爆破工程,都必须编制爆破设计书。
三、领到爆破器材后,必须直接送到爆破地点,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别放在有锁的爆破器材专用箱内,严禁乱放或混乱。
保管好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或挪作他用,用剩的爆破器材必须当班退回库房。
四、装药和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五、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六、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域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记,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发出撤离信号,使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七、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离到安全地点。
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八、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米。
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次不宜超过5根。
九、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有关规定进行。
十、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
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爆破后必须经过15分钟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十一、隧道爆破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米。
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时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十二、隧道施工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架是否牢固。
炮眼内的泥浆、石灰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
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十三、长隧道施工必须在洞内加工爆破器材时,其加工峒室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722—2003)的有关规定。
十四、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15米(软岩为20米),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点。
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统一指挥。
十五、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应协调放炮时间。
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禁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
十六、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近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的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七、风钻(开挖、凿孔)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撑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二、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三、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四、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五、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
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六、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
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钻前不得拆除钻杆。
七、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线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
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八、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九、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十、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米/分钟。
台车在行走或待避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八、洞内装运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各类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二、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
三、进出隧道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车辆或装载机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四、人工助扒边碴时必须待装载机停稳后进行,在装载机工作时间,严禁助扒碴人员进行回转范围内的工作面。
五、洞内运输队的车速不得超过:
机动车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Km/h,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会车时10Km/h。
六、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出洞口、拐弯道应减速缓行。
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七、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八、洞外卸碴场地采购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碴堆边缘内0.8m处设置档木。
九、路面应有足够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光,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十、严禁用翻斗车、装载机、自卸汽车在洞内运送爆破器材。
九、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初期喷锚支护应紧跟工作面,一般距工作面不大于4m,遇破碎地层时,应进行超前锚杆支护(或管棚预支护)。
二、喷锚支护前,应清除工作面、拱顶和两帮危石;采用的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a左右;注浆管喷嘴及喷枪头严禁对人放置。
三、坚持对已支护洞段的检查工作,当发现已喷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出现裂缝)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
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应用钢支架支护。
四、当发现量测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位大于允许位移位,洞内或地表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五、当地压造成的顶帮位移值达到相对稳定时(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随隧道开挖工作的推进,及时进行衬砌工作。
六、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拖架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突出的尖角。
靠近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过。
七、脚手架、拖架平台上所站人数及堆置的建筑材料,不得超过其计算载重量,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八、机械转动部分应设防护罩;电动机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移动或修理机电设备及供电线路时,应先切断电源、风源。
九、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
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
十、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得小于260m,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车辆的顺利通行。
砼灌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
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面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栏杆。
拆除砼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砼输送泵的运转。
十一、采用输送泵浇筑砼时,施工停止后,应及时对泵件及输送管路进行清洗,以防下次使用时堵管事故的产生。
十、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架子工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架子工的学徒必须在技工带领、指导下操作,非架子工未经同意不得单独进行操作。
二、上班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在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应将所需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传递工具不得抛掷或将工具放在平台或支架上,也不得插在腰带上,工具手柄设置腕扣绳。
作业时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互相配合、听从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和跳跃架子,严禁打闹开玩笑、酒后作业。
三、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按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结合各种型式脚手架的安全技术规范来搭设。
四、认真检查脚手架所用的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严禁使用。
五、遇高温、大雨、大雪、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
风、雨、雪等过后要认真检查已搭设的脚手架,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架子稳定。
七、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
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距离要保证其最小的安全距离。
八、各种非标准的脚手架,跨度过大、负载超重等特殊架子或新型的脚手架,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标准的意见进行作业。
九、拆除支架或模板时,不得双层作业,拆下的支架杆件或模板不得往下扔,而应顺序、平稳吊放或滑放,堆码整齐。
十、认真做好脚手架的维护保养工作。
十一、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有效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驾驶员在操作前,应先了解本机的主要性能及操作要领。
二、起动发动机后,不要马上全速操作和作业,必须以低速进行一定时间的运转。
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扣机上严禁站人。
三、操作时精神要集中,铲斗的运作必须在视线范围之内。
四、在进行回转前必须确认周围无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作业人员的头顶上或运送车辆驾驶室顶上回转上车。
五、坚决杜绝野蛮操作,避免损伤机械。
六、绝对禁止对铲斗和摇臂施加横向载荷,也不能用铲斗打桩。
七、在进行挖掘作业时,要仔细观察和考虑好周围环境条件。
八、离开机械时,务必将铲斗降到地面放稳,再将所有操作杆都按停机要求放置位置上。
九、机械应停放在平坦而稳定的地面,若在倾斜地面上停放时,务必在履带端部垫好止动块。
十、润滑要及时适量,要经常保持整洁,同时要注意防火。
十二、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驾驶员在操作前,应先了解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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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隧道 主要 工种 安全 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