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岗位安全规程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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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岗位安全规程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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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岗位安全规程方案
安全规程
工程项目安全是工程项目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交融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关系着参加项目施工全体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施工环境安全。
为了加强施工安全,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规程.各施工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施工责任制度,完善安全施工条件,确保施工安全。
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施工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一章 施工安全保障
一、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施工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施工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施工工作,及时消除施工安全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6、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事故.
二、 项目经理对施工项目的施工安全负责.
三、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施工所需要的设备、材料等,以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设备的安全.
四、施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施工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如电工、起重工、电焊工等)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五、各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第二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一、开工前准备工作
在工程开工之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应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进行技术交底,使广大职工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采取哪些安全技术措施。
并应说明其重要性和采取技术措施的必要性。
项目经理应对施工区域内的环境、地下管线、地质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和详细了解,如施工区域内有电缆、管线、防空洞等地下设施时,要及时上报并联系各相关单位,并针对不同的具体情况,拟定好安全措施。
二、沟槽开挖
(一)开挖前准备
1、应根据挖方深度、土的物理性质和地下水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坡度,防止造成坍塌事故。
2、沟槽两端和交通道口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如设护栏等,晚间应加挂红灯。
3、沟槽距民房或电线杆等较近时,应预先进行加固以免发生倒塌事故.
4、在重要路口要分别设置车行便桥和人行便桥.便桥均应设置牢固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5、危险作业区应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如沟槽的两端、易塌方地段等。
凡有各种机动车辆通过的便桥均应悬挂“限速、限吨位”及“行人车辆注意安全”的明显标志。
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6、场地狭窄,来往行人、车辆频繁地段及易塌陷地段,应边开挖、边下管,边及时回填。
7、开挖前,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向司机和班长进行详细交底,交底内容一般应包括挖槽断面、堆土位置、地下设施情况以及施工的安全技术要求等.
8、在有地下设施地段挖土时,原则上一律采用人工开挖,不允许机械开挖,且必须有专人指挥,指明地下设施的种类、位置、走向、高程以及危害程度等,并做出明显的标志。
9、如无极特殊情况,沟槽开挖至回填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48小时。
(二)机械挖土
机械开挖应严格控制中线和边坡,以免造成挖偏或超挖等而影响沟槽的直顺和沟壁的稳定性。
机械挖土应遵守以下安全要求:
1、必须严格遵守挖土机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挖土前,应先发出信号,在挖土机臂杆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得进行其它工作。
沟槽内施工人员未离开挖土机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不准从事挖土作业。
2、挖土机械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施工时,臂杆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挖土机械臂杆与输电线路的最小距离
输电线路电压
(kV)
〈1
1~35
≥60
最小距离(m)
1。
5
3
0.01(V—50)/3
3、遇有大风、雷雨、大雾的天气时,机械不得在高压线附近施工.
4、如因施工条件所限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与施工技术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三)人工挖土
人工挖土应遵守以下安全要求:
1、沟槽内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严禁在槽内休息。
2、严禁攀登支撑或乘吊运机械设备上下沟槽。
3、挖土时,二人间距要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对所用工具要经常检查是否完好无损,安全可靠。
4、必须从上而下分层开挖,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且应做好排水、降水等安全措施。
如遇两槽相交处和拐角处,必须将拐角挖成钝角或圆角.
5、应视土壤性质、含水率和开挖深度等,选择安全边坡。
若因场地限制,不能加大放坡系数,或放坡增加土方量很大,应采取有效的支撑措施.
6、沟槽开挖应直顺,上下口尺寸、中线和边坡要符合要求,槽壁应平整,不得出现凹凸现象,以免影响沟壁的稳定性.
7、遇砂层时,应先打好板桩,再向下挖。
如遇流砂层且当地下水位较浅时,除打好板桩外,还应降低地下水位才准下挖,严禁带水挖掘.
(四)堆土
1、沟边一侧或两侧堆土,均应距沟边1m以外(遇软土地区堆土距沟边不得小于1.2m),堆土顶部要向外侧作流水坡度。
还应考虑留出现场便道,以利施工和安全.
2、堆土不得靠近变压器、民房和古老建筑物等。
(五)沟槽支撑
1、支撑前应将槽(坑)壁整平,对槽(坑)壁上的洞穴等要填塞密实,使撑板能够均匀的靠紧槽(坑)壁,以保证支撑的稳固性.
2、支撑材料应直顺坚实、符合要求,当土质较差或槽(坑)边荷载较大时,支撑材料进行计算确定.
3、支撑的支设程序是:
先上后下,各结合部位应连结牢固。
拆除时则应先下后上。
更换支撑时,应先支设新的,再拆除旧的,拆除支撑时,必须要有技术人员进行指导。
三、管道安装
(一)管道施工的一般规定
1、施工前,必须对沟槽边的现场通道清理、平整,确保作业道路畅通。
2、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严禁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
3、沟槽内作业,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禁止抛掷物件,同时对施工人员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以及不适于沟槽作业的,不得从事沟槽作业。
4、在起重吊装作业时,当桅杆、缆绳跨越架空线或距离较近,应在施工时断电.在架设、拆卸、收紧缆绳过程中,应注意四周带电线路、设备情况,防止缆绳晃动回弹产生短路。
起重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起重吊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在自然光线不足的作业点或夜间作业时,都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施工现场要有“减速慢行"的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区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
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6、沟槽下管吊装应有专人指挥,操作人员要听从指挥,熟悉指挥信号,要精神集中,相互配合,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吊装时,划分的施工警戒区域应有明显的标志,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二)给水管道水压试验
1、后背安装:
根据总顶力的大小,预留一段沟槽不挖,作为后背(土质较差或低洼地段要做人工后背)。
后背墙支撑面积,应根据土质和试验压力而定,一般土质可按承压15t/m2考虑。
试压时如发现后背有明显移动时,应立即降压进行检修,严禁带压检修。
管道试压前除支顶外,还应在每根管子中部两侧用土回填至1/2管径以上,并在弯头和分支线的三通处设支墩,以防试压时管子位移,发生事故。
2、试压泵的安装位置绝对不可设在管堵的正前方,以防发生事故.
3、试压管堵的位置应远离人群密集处、高压线路、变压器等,避免因压力水喷出造成事故。
4、试压段两端后背和管堵头初次受力时,需特别慎重,要有专职人员监视两端管堵及后背的工作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停止.
5、试压时应逐步升压,不可一次加压过高,以免发生事故.每次升压后应随即观察,在没有发现问题后,再继续升压,逐渐加到所规定的试验压力为止。
6、漏油的千斤顶严禁使用.
四、附属构筑物的砌筋
1、附属构筑物包括阀门井、水表井、流量计井、支墩及各类检查井等.
2、应根据挖方深度、土的物理性质和地下水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坡度,必要时做支撑,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3、工作坑内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严禁在工作坑内休息。
4、不得向工作坑内抛掷砖、模板、工具等物品。
5、地下水位较浅时,应有必要的降低地下水位或排水措施。
6、搭建脚手架必须稳固可靠。
7、必须做好管线及设备的保护工作,不得损坏其任何部件及防腐层.
8、地基为软土、杂土、回填土、流砂时,必须对地基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均匀沉降。
9、不得使管线承受附属构筑物砌体的重量
六、焊接
(一)电焊
1、电焊机要放在干燥的地方,且有接地线.电焊使用的电线,必须为绝缘良好的橡胶线.一台电焊机配有一组保险,保险丝不准超过额定电流值.当发现电焊机温升过高(>70℃)或声音不正常时,应停止焊接,进行检查。
2、禁止在易燃材料附近施焊,必须施焊时,必须有安全措施及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在潮湿的地方施焊时,焊工须在干燥的木板或橡皮垫上。
4、未尽事宜参照《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二)气割
1、氧气瓶严禁沾上油类和沥青,严禁在搬运过程中滚动振动和撞击。
2、氧气瓶截门可用扳手缓缓开启,禁止用锤敲打。
当氧气瓶内压力降至0.2Mpa时应停止使用。
3、在焊接过程中,当乙炔胶管脱落、破裂或着火时,应首先把焊枪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
当氧气罐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的阀门。
4、点火时,应先开氧气阀,再开乙炔阀。
灭火、回火或发生多次鸣爆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
5、对水管进行氧气切割前,应把管道内的水放掉,禁止对承压管道进行切割.
六、施工用电
(一)施工用电应严格按现场用电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二)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三)在施工现场专用电源(电力变压器等)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四)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各种电气设备的导线均不得用金属丝绑扎固定在金属导体上,导线应无老化、裸露现象,接头要绝缘良好。
(五)照明装置:
1、照明开关箱(板)中的所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件,都必须作保护接零;所有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
2、照明开关箱(板)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3、照明线路和相线必须经过开关,才能进入照明器,不得直接进入照明器。
4、螺口灯头的中心触头必须与相线连接,其螺口部分必须与工作零线连接.
(六)在地下电缆保护区内施工,事先必须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探明电缆准确位置及标高后,方可施工。
(七)施工暂设的输电线路必须按规定架设,闸箱应符合规定,防雨防潮。
当需要维修设备、停止作业时,应拉闸断电、箱门加锁、箱内无杂物、不能使用破损电线,架设高度应符合规定.
(八)碘钨灯不得进入支架、工作抗或沟槽内.在支架、工作抗或沟槽内应使用低压安全灯,灯的支架高度不得低于2.5m,附近不得有易燃物,灯与支架绝缘良好,有接零(接地)保护。
(九)施工现场总配电箱必须加装符合规定的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必须保持灵敏,不得当作断路闸用.同时,要做好接零或接地保护,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应分开.
(十)电气设备的使用
1、电气设备安装前,应对其进行外观检查和绝缘测试等工作,确认良好后,方可安装使用,严禁安装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电气设备。
电气设备拆除后,要及时进行检修。
2、切路机、风镐、割管机、潜水泵以及电焊机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必须做好接地或接零,且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转.
3、各种电气设备必须设置独立的开关柜,柜内的刀闸开关不得暴露。
线缆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且绝缘必须良好,线缆芯不得暴露。
4、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电气设备,严禁同时采用接地和接零两种保护方式。
七、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
(一)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现场消防的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具.
(二)严格按规定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材料区、生活区,保持防火间距。
特别是对现场中的临时设施和仓库,更要严格管理.存放易燃液体材料的库房,要设专门的防火措施.
(三)施工现场应有专人看管各种设备和工具,防止破坏和丢失。
第三章 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
一、施工单位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二、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上报总公司安委会,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三、施工单位负责人应积极配合公司进行事故调查,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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