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大重点病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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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大重点病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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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大重点病种
急诊科分诊制度
一、目的:
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对正确的病人实施正确的医疗帮助。
二、原则:
(一)分诊必须由临床经验丰富、熟悉业务知识,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护士承担,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脱岗。
(二)分诊护士应主动热情地接待每一位前来就诊的病人,进行生命体征检查和病情的评估,简要地询问病情重点,进行必要的体检和检验,以便合理分诊,做到不漏诊。
(三)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快速分流病人,指导就诊,遇有危重病人应直接送抢救室救治,并迅速通知有关医生和护士,而后补办手续。
(四)做好传染病的分诊,对传染病人和可以传染病人,应安排隔离就诊,避免交叉感染,传染病人应填写相应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单。
(六)遇严重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或大批病人来院时,应立即通知总值班,以便组织抢救,遇涉及刑事、民事纠纷病人除向总值班汇报外,还应向公安部门报告。
(七)做好就诊就诊的登记工作,尤其是病人就诊的时间、首诊医生姓名、所属科室、接诊时间等,要求记录及时、准确、完整。
三、急诊分诊程序
接诊:
急诊分诊是接待病人的第一个窗口,分诊护士应主动热情地接待病人,分诊护士接诊时应做到谨慎、仔细、认真,并对每一位就诊的病人负责,防止因病人的就诊方式不同而干扰自己的思维和判断,急诊病人到达后,分诊护士应迅速地对其进行评估、分析、判断,急危重病人先安排如抢救室进行抢救,其他病人可根据所属科室安排进入相应诊室就诊,所有急诊病人信息均应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就诊日期、时间、病人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初步诊断及去向。
护理评估:
(一)初级分诊:
是通过简单而迅速地评估来识别和筛选出那些明显需要紧急干预的病人,进行分诊决定时应考虑以下信息的分析。
1、当前的问题:
导致病人来就诊的问题或情况。
2、详细的信息:
非常重要,有助于对问题的发生机制及情况的严重程度给予准确判断。
3、一般和客观的生命体征评估:
基本情况,如年龄、性别、体型、衣着、气味、颜色、姿势、言语、行为、面部表情、呼吸、伤口情况、环境等生命体征,如气道、呼吸、循环、意识等。
(二)二级分诊:
1、通过初步分诊已经收集到的信息及当前问题。
2、额外的病史摘要:
与当前问题有关的其他信息,既往史和过敏史。
3、客观的定量评估:
一般情况,生命体征,神志、呼吸、循环和体温。
(三)三级分诊:
是指病人在等候就诊时检查病人的情况,当由证据显示病人的病情改变时重新进行分诊,在等候就诊时,病人的情况可能发生突变而无法预测的改变,如病情可能恶化或发生并发症,因此当有信息提示情况可能有变时,应进行三级分诊。
病情评估:
分诊护士应根据收集的病人资料,顾及其病情的轻重缓急,安排就诊秩序,使病人得到有效的救治,在分诊时一般根据将病人分为3类。
(一)病人由于遭遇重大事件而处于危急生命的情况,或生命体征不稳定而需要立即复苏。
(二)病人处于潜危及生命的状态,生命体征处于临界状态,但有快速恶化的潜在危险,需要立即处理并持续和严密监护。
(三)病人处于有潜在恶化的严重情况,生命体征相对稳定,需要尽早治疗。
(四)病人处于急性但相对稳定的状态,生命体征相对稳定,此类病人可等待一段时间而无严重并发症发生。
(五)病人损害较小,情况稳定,可等待就诊而表情不会恶化,为来急诊室就诊的普通病人。
急危重症患者先抢救后付费制度
一、对于急诊抢救的急危重症患者,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坚持先抢救、后付费的原则。
二、急危重症患者实行“三先三后”,即“先抢救后挂号,先就诊后付费,先治疗后检查”。
三、在患者的初步抢救完成后,由患者家属补交费用、药品和办理相关手续,以便进一步治疗。
四、对于无家属陪伴或无法确定身份人员的费用,先由科主任、护士长或院相关部门临时担保。
五、对于经济条件差或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的患者,完成初步抢救后向医务科或院总值班汇报,根据医院相关制度协商解决,期间保证患者的基本治疗。
注:
执行先抢救后付费制度的患者范围:
1、休克、昏迷、循环呼吸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器官功能衰竭生命垂危、复合伤等患者的急诊处理;
2、无家属陪同且需急诊处理的患者;
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陪人等)且需急诊处理的患者;
4、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需急诊处理的患者。
急危重症患者协调优先住院制度
为了更好、更快、更便捷地为急诊抢救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服务,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对急需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的病人开通绿色通道,安排住院,以挽救生命。
特制定本制度及实施方案及考核。
1、各科室病房每天至少为急诊科抢救病人预留1-2张床,保持抢救设备运作状态,抢救物品备齐,随时准备收治急危重症患者。
2、急诊抢救患者的收治由急诊科统一组织,各相关科室协助,不得推诿。
特殊情况时由急诊科通知医务科协调(夜间通知院总值班)。
3、对抢救患者急诊科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相关科室做好会诊及收治病人的准备。
4、对特殊抢救患者,急诊科医生有权在住院通知单上签字以执行“先住院(先治疗)后付费”原则,并及时向科主任再向医务科汇报。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程
制定本规程的目的:
系统的规范急性危重病人的接诊、分诊、检查、诊断、抢救全程医疗服务行为,使急性危重病人得到及时、规范、高效、周到的医疗服务。
提高抢救成功率,减少医疗风险。
一、管理范畴
需要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病人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病人生命。
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一)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眼外伤、气道异物、急性中毒、电击伤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
(二)急性心肌梗塞、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三)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
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
(一)院外急救
按“急诊院前抢救制度”进行必要的处理,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要求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
(二)院内抢救
1、病人到达急诊科,分诊护士将病人送入抢救室,并及时完成病人合适体位的摆放、吸氧、开通监护仪进行监护并完成生命体征监测(T、P、R、Bp)、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病人抢救病历。
2、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下达会诊医嘱、下达手术医嘱。
所有医嘱可下达口头医嘱,由护士记录并复述,医生确认后执行。
抢救后6小时内由抢救医生完成急诊抢救病历和补记口头医嘱。
3、专科医生在到达急诊科进行会诊时,急诊医生负责和专科医生就病人的情况进行口头沟通,专科医生应对病人进行快捷有效的查体,并向急诊科医生说明专科处理意见,确定转专科诊治病人,由急诊科医生负责将病人转送到专科。
4、经急诊科外科医生评估,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的病人,如肝、脾破裂、宫外孕破裂大出血等,在快速做好术前准备的同时,急诊科医生通知专科医生直接到手术室,并电话通知手术室做好急救手术准备。
急诊科医生将病人送到手术室,在专科医生到达手术室之前由急诊科医生、麻醉师共同抢救病人,专科医生到达后,与急诊科医生交接病人,由专科医生完成治疗和手术。
术前必须有书面的手术通知单,写明术前诊断、手术名称及病人基本信息。
5、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病变的病人,由急诊科主任或在场的最高行政主管或在场的最高医疗技术职称人员主持会诊,会诊召集相关专业科室人员参加,根据会诊意见,有可能威胁到病人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病人,并负责组织抢救。
会诊记录由急诊科完成。
6、所有急性危重病人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必须在医生的监护下进行。
三、门诊抢救绿色通道
(一)门诊发现需要抢救病人,由接诊医生和门诊护士责任现场抢救,组织专科医生进行会诊,如诊断明确,可由专科医生接诊,决定进一步治疗,如不能快速明确诊断,由接诊医生送急诊科。
(二)接诊医生在没有其他医生接收时,要对病人负责,在交接病人时要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生进行交接。
四、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一)进入急性危重抢救绿色通道的病人必须符合本规范所规定的疾病情况。
(二)在确定病人进入绿色通道后,凡不属于本专业授权范围的抢救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生紧急会诊。
接到会诊通知,在医院医疗岗位的医生1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生前往。
在院外的二线医生30分钟内要到达现场。
(三)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1、病人到达放射科后,平片、CT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2、超声医生在接到病人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3、检验科接受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查结果报告(血常规、尿常规等),60分钟内出具生化、凝血结果报告,配血申请30分钟内完成(如无库存血,则60分钟内完成)。
4、药房在接到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
(一)手术室在接到手术通知后,10分钟内准备好手术室及相关物品,并立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到场,在手术室门口接病人,病人到达后,接入手术区,麻醉医生进行麻醉评估和选择麻醉方案。
(二)所有处方、检查申请单、治疗单、手术通知单、入院通知单等医学文件在右上角盖“绿色通道”印章,先进行医学处理再进行收费。
(三)病人的病情、各种检查和治疗方案等根据医院规定完成知情同意,如病人没有家属和委托人,可由两名主治医生以上职称的医生签署知情同意书,报医务科长或总值班批准、签名。
五、报告和会诊
确定病人进入绿色通道后,接诊医生及时报告专业负责人,同时报告医院(正常工作日报告医务科,夜间报告医院总值班),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和协调抢救工作,总值班在抢救病人指挥有困难时可请示主管院长、医务科长。
急诊科抢救室工作规范
一、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二、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并完整记录(包括医师记录及护理记录)。
三、凡进入抢救室的抢救患者,必须建立生命体征监护(由抢救室护士负责)。
四、抢救仪器定期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五、抢救室是危重患者急救的场所,设备要齐全,制度要严格,做到随时能投入抢救工作。
抢救需要有关科室支持时,必须积极、及时地给予保证;患者需要转入病房时,要及时收容,严禁推诿。
六、一切急救用品实行固定制度:
定数量、定地点、定人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消毒及维修;各类仪器材料保证性能完好,避免抢救时遇到故障;抢救物品一律不外借,如外借抢救物品应经科主任及医务科同意,方可外借。
值班护士要班班交接,并做记录。
七、参加抢救室工作人员必须着工作服,非参加抢救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抢救室。
八、抢救工作中遇到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迅速予以解决。
九、一切抢救工作要做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扼要、完整,而且必须准确记录执行时间。
十、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完成自己担负的任务。
十一、严格执行口头医嘱核对制度,要求准确、清楚,尤其是药物的使用,如药名、剂量、给药途径与时间,护士要复述一遍,避免有误,并准确记录病历,及时补开处方。
十二、抢救中急救药物的空安瓿、输液空瓶、输血袋等要集中存放,以便统计与核对,避免医疗差错。
十三、患者经抢救后,如病情稳定,应由护士护送到病房或留观室继续治疗,病情不允许搬动者,应留在抢救室继续观察治疗。
十四、每周须彻底清洁抢救室环境,有传染性的用物严格按照规范处理,及时消毒,室内禁止吸烟。
十五、抢救室用品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整洁。
十六、抢救药品及物资班班清点并记录。
十七、抢救药品及物资每月清查效期和质量记录。
十八、抢救仪器设备班班检查,确保性能良好,完好备用。
重点病种急诊服务流程图
急诊患者(自行来院或120急救送来的患者)
门诊导诊员立即主动提供平车或轮椅等护送工具
急诊接诊
手术室或ICU病房
重点病种紧急会诊和优先入院
急诊抢救的相关规定
为了确保急诊重点病种危重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最大限度争取抢救的时间,进一步提重点病种高危患者的抢救成功率,特制定重点病种患者紧急会诊和优先入院抢救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重点病种患者的急诊服务流程。
1、结合我院急诊患者病种结构及我院专科优势特点,以下为重点病种:
急性创伤、农药中毒、急性分娩、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高危孕产妇和高危新生儿等。
2、以抢救生命为原则,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与医疗相关的手续后补办的原则,先救治,后交费。
3、实行首诊负责制,实施抢救科室及检验、输血、放射、药剂、手术等相关辅助科室的医护人员必须全力抢救,无条件为患者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延误患者的最佳诊疗时机。
4、在抢救过程中,如需相关科室会诊,抢救科室呼叫院内抢救会诊原则上相关科室医生在10分钟内,紧急情况5分钟内到达。
5、实行上报制度,在进行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的同时,必须向科主任、医务科报告患者病情及抢救及情况,正常工作日报告所在医务科,夜间或休息日报告院总值班,由医务科或院总值班协调相关科室协助抢救,并在必要时组织抢救会诊。
6、急诊科、ICU、药房、检验科和功能影像检查等科室必须对重点病种患者救治的病人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7、各辅助检查科室须及时接受标本和患者。
检验常规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30分钟。
心电图、影像常规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30分钟。
超声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30分钟。
有关科室在完成上述检查结果之后,须及时电话告知患者所在的科室。
8、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必须熟悉本科室重点病种急诊抢救流程和职责。
凡需多个科室协同抢救的患者,原则上由对患者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专科科室收治。
如有争议,急诊科医师有权裁决,或由医务科(或总值班)决定。
急诊科医师收住病人,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收。
9、对突发公共事件(如交通事故),有3名以上伤病员的重大抢救时,应在紧急救治的同时,立即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
10、对重点病种要及时登记,定期总结、分析、质量评价、反馈,并提出持续改进措施,上报医务科。
关于规范急诊重点病种
抢救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急诊重点病种的抢救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抢救水平,确保患者生命安全,经院务会研究决定成立怀化济民医院急诊重点病种抢救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成立急诊重点病种抢救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于小亮
成员:
潘立志谌畅鹏蔡正立
王治国张俊舒永华
郭步平夏延发
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由医务科具体协调患者抢救工作相关事宜,并及时将抢救情况汇报院领导。
下设各病种工作小组:
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
组长:
于小亮
成员:
舒永华王治国张俊
急性脑卒中
组长:
李双
成员:
张俊张强张德徐
急性创伤
组长:
郭步平
成员:
张俊张洪向波舒小林
急性颅脑损伤
组长:
刘建桥
成员:
张俊舒刚舒恒
急性呼吸衰竭
组长:
翟宁
成员:
周平胡勇周叶青
高危孕产妇
组长:
潘立志
成员:
戴月红张辉
高危新生儿
组长:
蒋次波
成员:
张俊刘扬
二、工作要求
1、诊重点病种患者享受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工作”,实行“先抢救,后付费”,科室应给予积极抢救、优先检查、提供全程服务;
2、诊科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24小时接诊制;由急诊科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患者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病种,并在相应检查申请单或住院证上加盖“绿色通道”章;
3、盖“绿色通道”章的患者,各相关科室必须简化手续,优先提供救治、检查,各科室间应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重点病种患者处置结束后,由医护人员等协助患者或其家属完成缴费;如遇欠费、“三无”患者等特殊情况,汇报医务科(日间)或院总值班(夜间)。
5、诊重点病种所在科室每日预留1——2张床位备此类患者救治;
三、责任追究
1、急诊重点病种患者不采取任何抢救措施,不负责任的转院或借故推诿,拒治,擅离职守,不认真检查患者,观察病情变化,贻误抢救时机,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2、诊疗工作中主管医生对重点病种患者的情况不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或不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上级医师在接到下级医师的报告后,不及时到场处理,对病情已发生明显变化的患者,虽能掌握病情发展情况,但未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者,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3、请急诊会诊的科室和医师要及时书写会诊记录,无故不参加会诊,或已各种理由推诿;贻误患者抢救时机和急诊手术前不按照要求充分准备手术方案,违反手术审批制度;术中违反操作规程的将按照医院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怀化济民医院医务科
2016年1月1日
急性创伤的救治流程与规范
(1)初步判断病情:
确定给予何种程度的抢救支持。
(2)呼吸通路的阶梯化管理:
建立可靠的呼吸通路和支持,确保动脉血SaO2﹥90%。
(3)以中心静脉插管为主的循环通路建立:
建立至少一条中心静脉通路(单腔或双腔导管),必要时建立两条中心静脉导管通路,并备用另外一条或二条静脉(套管针)通路。
休克患者先快速补液,继以输血,同时监测中心静脉压。
(4)系统查体和检查:
按CRASHPLAN进行系统查体,评估患者的危重程度。
对相应的部位进行X线、CT、B超等检查,以得到影像学证据并完善诊断。
(5)以改良氧利用率监测指导全身管理。
液体的复苏目标从整体看主要以尽可能提供足够的血液携氧,以满足全身氧代谢的要求。
当机体的氧载不能满足机体的氧耗时,机体将通过提高氧利用率来代偿对氧的利用,可以从正常的0.22-0.32上升到0.7-0.8。
一旦氧载情况改善,氧利用率可以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
可以这样认为,只要机体的代偿功能存在,当出现氧利用率提高,即可认为此时氧载不足或相对不足,在一定限度内,氧利用率的上升就意味着组织缺氧在恶化。
当其超过0.4时,说明缺氧超过危险限,要加强干预。
如果其持续在0.40-0.50达3-4天,在0.50-0.60持续24小时以上,﹥0.60的时间超出8-12小时,提示患者缺氧严重且时间过长,出现并发症的机会增多。
因此,复苏的氧代谢目标在氧利用率指标即不应超过0.40。
(6)确定性救治手术:
对于内脏损伤患者进行修复和止血以确保救命的目标手术。
创伤严重度分类方法:
①轻度:
患者为单部位受伤,仅需简单处置,一般不需住院治疗。
②中度:
主要受伤部位损害严重,有功能损害,生命体征基本平稳,一般没有生命危险;ISS(创伤严重度评分)<13,治愈后可能留有功能障碍。
③重度:
单个或多个部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不救治患者会死亡。
通过病史采集和初步徒手查体了解伤情后,按如下四个步骤完成救治流程:
(l~3分钟内完成)一般伤势严重,危及生命,多发生严重并发症,治愈后可能遗留残疾。
④极重度:
单个或多个部位损害,生命体征极不稳定,不迅速处置4小时内即死亡,或濒死状。
颅脑外伤患者服务流程
1、急诊“绿色通道”管理
(1)服务人群
急诊科收治的可能出现危机生命的各类颅脑外伤病人。
(2)工作原则
以抢救生命为原则,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优先住院,与医疗相关手续后补办的原则,严格执行“先救治,后付费”。
(3)工作制度
1、实行首诊负责制,急诊科及检验、输血、放射、药剂、手术等相关辅助科室的医护人员必须全力抢救,无条件为患者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延误患者的最佳诊疗时机。
各科室对盖有“绿色通道”专用章的申请单、处分须快速反应优先处理。
2、急诊科抢救设备和抢救药品齐全,随时做好危重病人抢救准备。
3、在抢救过程中,如需相关科室会诊,执行会诊任务的医生须在10分钟内到达抢救现场。
4、凡需多个科室协同抢救患者,原则上有由对患者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专科科室收治,如有争议,急诊科医生有权裁决,或由医务科决定,急诊科医生收住病人,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
5、严格执行逐级上报制度,多突发公共事件(如交通事故、中毒等),有3名以上伤病员的重大抢救时,应在紧急救治的同时,立即报告科主任及医院管理部门,正常上报时间报告给医务科,非正常上报时间报告给院总值班,由医务科或院总值班根据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在必要时组织全院大会诊。
6、急诊科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在与病房医生协商后,有权根据病房的情况为需要患者开具住院证,并加“急诊绿色通道”专用章,各专科必须在2小时内为患者办理住院手续。
7、救治经费未到位的患者由急诊科医生报告医务科,急诊护士为其办理透支手续。
8、医务科要加强协调管理急诊绿色通道督查。
9、对据不执行或干扰急诊绿色通道运行的个人和科室,必须追究责任。
二、人员组成
组长:
于小亮
组员:
谌畅鹏蔡正立王治国
3、“绿色通道”适用人群:
可能危及生命的各类危急重病人
4、特殊情况的处理
(1)如遇到患者为多发伤,需急诊申请跨学科会诊,避免漏诊。
需确定以那一学科为主收治病人,并申请跨科处置。
(2)如遇到患者经费未到,而需手术治疗,需立即上报总值班,予以透支,无需延缓患者手术。
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绿色通道
服务流程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
(一)服务人群
急诊科及门诊收治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
(二)工作原则
以抢救生命为原则,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优先住院,与医疗相关的手续后补办的原则,严格执行“先救治、后付费”。
(三)工作制度
1、实行首诊负责制,心内科及检验、输血、放射、药剂、手术等相关辅助科室的医护人员必须全力抢救,无条件为患者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延误患者的最佳诊疗时机。
各科室对盖“绿色通道”专用章的申请单须快速反应优先处理。
2、心内科抢救设备和抢救药品齐全,随时做好危重病人抢救准备。
3、心内科设立专门的心肌梗死患者应急抢救小组,24小时待命,遇有心肌梗死患者,以最快速度积极抢救。
4、在抢救过程中,如需相关科室会诊,执行会诊任务的医生须在10分钟内到达抢救现场。
5、严格执行逐级上报制度,对突发公共事件(如交通事故、中毒等),有3名以上伤病员的重大抢救时,应在紧急治疗同时,立即报告科主任及医院管理部门,正常上报时间报告医务科,非正常上报时间报告院总值班,由医务科或院总值班根据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在必要时组织全院大会诊。
6、急诊科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在与病房教授协商后,有权根据病房空床情况为需要注意患者开具住院证,并加盖“急诊绿色通道”专用章,各专科必须在2小时内为患者办理住院手续。
7、医务科要加强协调管理急性心肌梗死绿色通道督查,促使绿色通道工作不断完善。
8、对拒不执行或干扰急性心肌梗死绿色通道运行的个人和科室,必须追究责任。
二、人员组成:
组长:
于小亮
组员:
谌畅鹏蔡正立王治国
三、“绿色通道”适用人群:
急性心肌梗死患者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1)如遇到患者直系家属不在场,而需手术治疗,需立即上报总值班并积极联系患者亲属,由患者本人签名并请医务科备案后,行手术治疗。
(2)如遇到患者经费未到,而需手术治疗,需立即上报总值班,予以透支,无需延缓患者手术。
农药中毒患者绿色通道
服务流程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
(一)服务人群
急诊科收治的可能出现危机生命的各类农药中毒病人。
(二)工作原则
以抢救生命为原则,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与医疗相关的手续后补办的原则,严格执行“先救治,后付费”。
(3)工作制度
1、实行首诊负责制,急诊科及检验、输血、放射、药剂、手术等相关辅助科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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