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体育艺术2 1项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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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晋
平遥县深入开展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方案(试行)
深入开展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学校体艺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教育部颁布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精神,大力开展学校阳光体育活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是落实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创建“‘四地’校园”和开展”十个一”活动的载体之一。
为了切实搞好我县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根据《晋中市“学校体育艺术2+1”主题活动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的
全面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以下简称“2+1项目”),即通过校内外体育教育和艺术教育活动,让每个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能够掌握至少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实施“2+1项目”,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进一步推动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工作的改革创新,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创造良好的条件,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供有效载体。
实施“2+1项目”,对于加强体育、艺术课程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养成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增强学生体质,提升审美素质和心理素质,陶冶情操,培养健康、乐观的生活情趣,形成健全人格,促进学生快乐成长,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实施范围
自2012年起,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要求实施“2+1项目”;全县义务教育阶段身体健康的在校学生均必须参与“2+1项目”。
三、实施项目及其标准
(一)体育类项目
1.体操类项目:
健美操、舞蹈、技巧、双杠、单杠、支撑跳跃
2.田径类项目:
耐久跑、50米、100米、跳高、跳远、铅球、实心球、沙包、200米、400米、110米栏、400米栏、三级跳远、标枪、铁饼
3.越野类项目:
远足、定向自行车、登山
4.球类项目:
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手球、毽球、网球、柔力球
5.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武术、形意、八卦、太极、南拳,少林拳等各式传统拳术及刀、枪、剑、棍等传统器械
6.游泳类项目:
50米-100米蛙泳、自由泳、50米仰泳
7.棋类项目:
象棋、国际象棋、围棋
8.其他项目:
跳绳、毽子、轮滑、跆拳道、滚铁环、呼啦圈
(二)艺术类项目
1.音乐表演类:
键盘乐器(钢琴、手风琴、电子琴)、课堂教学乐器(口琴、葫芦丝、口风琴、竖琴等)、中国民族乐器(二胡、高胡、琵琶、古筝、扬琴、笛、箫、鼓、锣、镲等)、西洋管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等)、声乐、戏曲(京剧、晋剧、黄梅戏等)、舞蹈(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古典舞、现代舞等)
2.美术类:
素描、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画、漫画卡通、雕刻、手工制作、民间美术类(剪纸、刺绣、十字绣、编结、面塑等)、摄影、书法(楷书、行书、草书、篆刻等)
学校可从以上项目中选取,也可以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选用学校特色项目。
(三)供选项目技能标准参照《教育部“体育、艺术2+1项目”技能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各项目测试标准执行,国家实验标准中没有列入的学校自定项目参考相似或相关项目技能标准执行。
学生体育和艺术项目符合下列任一标准即可直接评定该项目为合格。
1、体育
(1)在校级各类体育竞赛中获单项或团体前六名;
(2)代表学校参加县及县级以上比赛;
(3)获得等级运动员证书;
(4)在学校或校外培训机构体育代表队(兴趣小组)中连续参加训练六个月以上。
2、艺术
(1)在校级各类艺术竞赛中获单项或集体前六名;
(2)代表学校参加县及县级以上艺术比赛;
(3)获得艺术考级五级以上证书;
(4)在校内及校外艺术培训机构艺术代表队(兴趣小组)中连续参加训练六个月以上。
四、达标活动的评定步骤
“2+1项目”的测评认定工作,由学校组织认定。
认定工作由校长负责,根据教育部制定的“2+1项目”技能标准,制定《××××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考核细则》,成立由教导处牵头、班主任及体育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联合组成的“2+1项目”认定小组。
(一)评定程序:
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班级推荐——组织达标认定——颁发达标证书。
(二)班级推荐:
各教学班要成立由体育课代表、艺术课代表和艺体骨干组成的”体育、艺术2+1项目”审核小组,根据同学本人申请,认为该同学已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并已形成了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艺术活动习惯,然后推荐上报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评定小组。
(三)资料评定:
由班级体育、艺术干部负责收集本班学生体育、艺术竞赛证书和训练情况的有关资料,进行登记、填表,然后上报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评定小组进行认定。
(四)课堂评定:
结合体育艺术课程教学内容,依据”达标评定标准”,对体育某一项目已经达到标准的学生体育教师在体育课上给予评定,对艺术某一项目已经达到标准的学生艺术教师在艺术课上给予评定。
(五)测试评定:
由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评定小组,根据学生申请,组织测试进行评定。
(六)证书颁发: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推动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的开展,评定工作结束后,对已经达标的学生颁发由学校统一盖章的达标证书。
(达标证书样表在附件中)
(七)统计工作:
各学校从今年开始把”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作为专项内容列入工作计划,并于9月至11月对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的技能掌握情况进行达标评定。
各学校对学生达标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要填写班、级、学校学生达标情况统计表(附后),将《平遥县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学校统计表》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县教育局教育股。
五、达标活动的工作要求
(一)重视发展学校特色。
要从现有师资条件以及体育、音乐、美术教育教学设施、器材、场地等实际出发,按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合理选择确定每个学校学生的”体育、艺术2+1项目”,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体育、艺术活动内容体系,形成学校的体育、艺术项目传统。
(二)重视学生主体地位。
各学校在确定实施项目时,可结合学校实际确定本校的统选项目,发动学生必须学生人人参与。
同时,学校要尊重学生的意愿,发挥学生的主体性,指导帮助学生选择好适合自己的项目。
训练中以学生自主训练为主,鼓励学生自我发展,教师适当指导并点评,让学生多练、多动,给学生以尽可能多的时间与空间,使学生在多种活动体验的过程中发现、发展自己的运动天赋和艺术特长。
(三)重视校内校外有机结合。
由于学校有限的教育资源难以满足全体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各学校要努力通过校内与校外结合,通过班主任与体育、艺术教师的协作,教师与家长的协作,学校与校外教育机构的协作,整合教育资源,形成教育合力。
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鼓励、指导和督促,确保每一名学生都有适合自己的项目,都有足够的练习时间,都能获得良好的效果。
(四)重视项目与课程有机结合。
“2+1项目”是体育、艺术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教师在制定教学计划,设计教学内容时,要与学科教学有机结合,体现教学目标的多元性、内容的宽适性、时空的广阔性和评价的主体性。
把实施“2+1项目”融入课程改革之中,要以保证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有效教学为核心,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
(五)重视项目与课外活动有机结合。
各学校在实施“2+1项目”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平遥县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阳光体育运动、大课间活动以及各项课外文体活动的开展,使“2+1项目”有机地融合到学校各项活动之中,增强“2+1项目”的实施效果。
六、保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
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实施“2+1项目”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各学校要成立“2+1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校“2+1项目”推行工作。
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2+1项目”实施方案,要按照“大思路、小切入、求长效、出精品”的工作思路,从本校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求把“2+1项目”实施工作做实、做精、做出特色。
2、提高师资水平。
要把提高体育、艺术教育师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作为“2+1项目”的先导条件,通过转变教育观念、内引外联、巡回教学等多种渠道储备“2+1项目”所需教师,积极开展各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体育、艺术教师的教学能力,同时要让每位教师至少学习并掌握一项体育和一项艺术技能,每位教师至少能辅导一个课外体艺兴趣小组活动,以满足“2+1项目”对教师教学技能和教师数量的要求,确保高质量地实施“2+1项目”。
3、充实设施配备。
各学校要根据”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的需要,结合今年我县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大力改善体育锻炼和艺术教育活动的条件,加大体育、艺术的建设和器材配备的力度,合理配置体育、艺术教育资源,努力挖掘社会资源,设法拓展学生体育、艺术活动空间,不断满足”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工作对体育运动和艺术活动条件的要求,以保证”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工作落到实处。
4、完善评价机制。
一是强化过程管理,县教育局将对各学校“2+1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2+1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各学区和县直学校要把“2+1项目”工作列为教育督导内容,加强对本学区学校实施该项目工作的督导,每年检查、评估各校项目实施情况,表彰先进,推进工作。
三是改进教师和学生评价工作,科学反映教师的工作成绩和学生的成长历程。
5、建立长效机制。
县教育局将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不断总结经验,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学区和学校进行表彰奖励,使全县学校“2+1项目”达标活动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省课程计划,开足开齐体育、音乐、美术课程,严禁挤占音、体、美课时。
各学校要科学安排教学计划,使“2+1项目”实施有充分的时间保障。
6、抓实安全防范。
在学校艺体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教育。
在活动安排、器材设施的检查维护、活动内容(项目)的选择设置、活动过程的控制等方面严格把关,学校要有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避免在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因病残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可不参加体育项目的测试评定,只要艺术项目评定合格,既可认定该生“2+1项目”合格,但要在备注栏中注明。
7、培育示范典型。
为确保“2+1项目”推进的实效性,城区学校、农村乡镇示范小学、乡镇办中学要率先成为示范学校,其中学生课外活动的参与率要达到98%以上(其他学校课外活动的参与率要达到95%以上),每年学生参加“体育艺术2+1”的测试率达100%。
附件:
1、平遥县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平遥县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学校统计表
3、平遥县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班级统计表
4、平遥县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证书(样表)
附件一:
平遥县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刘利平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高永明县教育局党总支书记,第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
高永明县教育局党总支书记,第一副局长
副主任:
张飞鹏教育股股长
郭冬青教研室主任
成员:
王林普邓铁锁梁卫党程治英温宗祖闫中卉
办公室设在教育股,联系电话:
5868165。
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分别是:
统筹协调组,组长王林普,组员杨长庆、王俊海;
推进指导组,组长温宗祖,组员闫中卉、成玉金、赵满红;督导评估组,组长梁卫党,组员邓铁锁、温宗祖、闫中卉。
附件二:
平遥县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学校统计表
学校 (章) 类别(小学、初中):
填表时间:
填表人:
年级
学生总数
达标学生数
达标率
备 注
合计
分管校长签字:
体育教研组长(体育部主任)签字:
艺术教研组长签字:
附件三:
平遥县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班级统计表
学校 (章) 班级:
填表时间:
填表人:
班级学生总数 达标学生数 达标率 %
姓名
性别
体育项目
(1)
等级
体育项目
(2)
等级
艺术特色
等级
备注
合计
班主任签字:
体育任课教师签字:
艺术(美术)任课教师签字:
附件四:
平遥县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证书(样表)
----班级----同学,经学校测试评定,你的--------(项目名称)已经达到”体育、艺术2+1项目”规定标准,特发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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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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