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中法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报告立足新起点实现新跨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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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中法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报告立足新起点实现新跨越
立足新起点实现新跨越
全力推进我市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彭中法
(2011年3月23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泰州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工作,研究部署今年工作任务,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目标,动员全系统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争先进位,以更高的工作标准,更新的精神状态,更实的工作作风,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我市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会议结束前,市委常委、政法委张书记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下面,我代表局党组作工作报告。
一、开拓进取,积极履职,“十一五”期间司法行政事业取得新突破
过去的五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关心支持下,我们紧扣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以“四个中心”建设为重点,着力推进机关职能社会化、窗口化改革,充分履行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公平正义、积极改善民生等职能,全市司法行政事业工作取得新突破,主要表现为“七个新”:
1、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新突破。
完成了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全市35个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5个司法所获省级优秀司法所,昭阳镇司法所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
2、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呈现新局面。
各级各类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基本形成。
五年来,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020起,调处成功率97%以上,戴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3、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
在全省率先配备了社区矫正专职辅警队伍。
五年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003人,解除矫正对象1936人,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1874人,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4、法制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效。
普法载体形式丰富多样,大普法格局基本形成。
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扎实推进,建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4个,泰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9个。
5、法律服务业实现新提升。
五年新增律师23名,人均拥有律师比例逐年提升。
完成了公证处体制改革,建立了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业稳步发展,法律服务业收入年均增幅10%以上。
6、服务民生工作取得新发展。
建立完善了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长效机制。
法律援助工作成绩突出。
五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75件,年均增长38.5%,法律咨询32865人次。
市法律援助中心,连续两年名列泰州第一。
7、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
先后成立了机关党总支、律协分会党总支,党的组织机构建设更加优化;深入开展党的先进性教育和“践行科学发展观,我为兴化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思想、作风、制度、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
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整体发展水平由落后状态进入了泰州市先进行列,涌现了一大批全国、省优秀司法行政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
201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积极履职,扎实工作,司法行政工作得到整体推进,在五个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以争创省级“五五”普法先进为目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现新跨越。
“五五”普法备检工作,领导重视,计划周密,组织有力,准备充分,顺利通过了省考核验收。
省和泰州检查组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五五”普法工作:
“领导重视程度提高、社会知晓度提高、部门配合度提高、司法行政部门地位形象提高”。
在普法活动中,我们组织参加了全国、全省法制漫画比赛,获得全国和省两个一等奖,为江苏、泰州争得了荣誉;在《江苏法制报》开辟四个专版,进行“‘五五’普法巡礼”专题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协调组织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制作普法成果展板100多块,进行“五五”普法成果巡回展;认真抓好法治文化一条街、法治宣传主题公园建设,利用法制宣传电影队、法制宣传厨窗、长廊、法律书屋(柜)、法治文艺汇演、法治漫画、青少年模拟法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形式,提高了普法效果。
普法漫画宣传工作被泰州评为年度十大亮点工作之一,法制新闻宣传工作保持泰州领先,受到省司法厅表彰。
二是以推行“333”大调解运作模式为抓手,矛盾纠纷化解取得新进展。
研究制定了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加大全市矛盾纠纷调处的督查指导、考核验收力度,促进了全市矛盾纠纷调处的规范运行。
扎实推进基层司法所创“优秀”、乡镇调处中心创“星级”、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三大基础工程建设,开展平安创建系列活动,努力提高司法所和乡镇调处中心软、硬件建设水平。
按照“大调解机制提升年”工作要求,及时总结提出了大调解工作“333制”运作模式,被泰州市局评为年度亮点工作。
开展“无矛盾纠纷积案村、乡镇”创建活动,抓好排查和矛盾研判分析,强化了矛盾纠纷预防预警和源头化解。
切实加强“大调解”对接机制建设,驻法院、公安派出所、交巡警大(中)队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
抓好重点部门、行业专业调解室建设,在城市社区成立了16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覆盖。
2010年,市、乡镇两级调委会、调处中心共接待各类矛盾纠纷2615批起,受理登记1298件,成功调处1272件,调处成功率为97.99%,群众满意率98%以上。
有效地遏制了民转非、民转刑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以社区矫正教育中心建设为重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呈现新气象。
坚持高标准,建成了集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帮扶解困、技能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市社区矫正教育培训中心,进一步创新了教育矫正的载体形式。
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季度考评工作的督查考核与奖惩、经费补贴挂钩,促进了各乡镇日常监管、重点对象管控等措施的落实。
进一步推进协作联动机制创新。
市检察院在我局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派出2名检察员驻点开展工作。
与市公安局开展复合式社区矫正联动工作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分类管教和心理矫治的方法形式,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重新调整了社区矫正辅警、专职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并集中进行培训、点验和签约上岗,基层一线工作力量得到巩固加强。
认真落实帮教安置对象衔接管理、生活安置、教育引导等工作。
与监狱建立帮教长效机制,先后四次赴监狱对300多名在监服刑人员进行帮教。
积极帮助“两劳”回归人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有效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再犯罪。
2010年,我市新增矫正对象545人,解除矫正532人,现在在矫982人。
开展审前调查441人,诉前调查23人,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1%以内。
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15人,安置率95.7%,帮教率100%,重新犯罪率0.6%。
我市“六项措施强化矫正监管”、“社区矫正帮‘回头浪子’圆了创业梦”的做法被《法制日报》、《新华日报》专题报道。
四是以“法治民生行动”为载体,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再创新佳绩。
2010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以规范和质量建设为重点,着力抓好中心规范化建设,增设了接待席位,开通了12348免费法律咨询省际专线,加强法律援助律师值班接待管理,实施“点援制”,构建“半小时”服务圈,提高咨询接待质量。
在全市开展了法律援助“百日行动”、“万户行”等专项活动,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法援知识。
发放农民工“维权绿卡”5000多张,与劳动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援调”、“援裁”对接机制,推行“诉前调解”,快速承办农民工讨薪案件。
认真落实重大案件报告、集体讨论、庭审观摩、领导包案、督查回访等制度,确保办案质量。
全年共办理案件1227件,接待来访5000多人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万余条,为受援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多项工作被泰州评为特色亮点工作,在全省130多个法援中心中办案数量排名第一,整体工作位列前茅。
2010年,我市律管工作坚持思想建设与业务发展齐抓,律师行业自律管理与司法行政监管并重。
突出抓好“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行动。
一年来,组织全市律师为680多家企业提出“一企一策”法律服务方案(意见)700多份,承办调处各类案件纠纷2100多件,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0多亿元。
开展“双促双助”典型案例征集宣传活动等16个好的做法在江苏律师网上宣传推广。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集中警示教育整顿,进行“四转”大讨论,认真开展“查案评案”活动,规范律师收案、收费管理,严格投诉查处,强化思想行风建设。
组织律师参与政府领导信访接待、重大矛盾调处、法律援助、法律“六进”咨询宣讲和捐款助学等公益活动,提升了律师的社会形象。
2010年,我市公证处充分发挥公证机构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的公证质量监督防控体系和廉洁自律、质量投诉、错证责任追究等考核体系,努力提升执业监督水平,保证了公证质量。
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038件,无错证、假证,无投诉。
2010年,我们通过开展“集中规范整顿”活动,重点解决基层法律服务中存在的机构不健全、制度不规范、诚信度不高等问题,制定了兴化市合伙制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管理细则,强化了行业监管力度,促进了业务发展。
年业务收入增长11%。
2010年,我市司法鉴定机构通过了省司法鉴定资质论证。
年内鉴证数372件,比上年增长28%,法院采信率99%,群众满意率97%。
五是以“政法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为平台,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局党组坚持把“五好五带头”创先争优、“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教育、“政法队伍素质提升年”等学习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了做“陈燕萍式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活动,进行“我要学什么、我还差什么”专题研讨。
认真总结宣传各类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激发大家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营造人人崇尚先进、个个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了“学习《廉政准则》,争做勤廉表率”主题教育活动。
2010年,我市被省厅评为“勤廉示范单位”。
抓好基层司法干警和调解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调解技能竞赛,提升广大干警公正廉洁执法、处置突发事件、化解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物。
修订完善了机关日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窗口单位“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服务质量考评制度,努力营造运转有序、公平公正、及时高效的工作氛围。
同志们,过去的五年,尤其是201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这主要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帮助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也是全系统上下团结奋斗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向为我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付出辛勤努力,做出积极贡献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全力谋划,争创特色,努力实现“十二五”司法行政工作新跨越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进入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期、法律服务转型升级期、社会管理创新加速期、服务民生职能强化期,我们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前所未有。
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目标是:
司法行政整体工作水平跨入泰州第一方阵,全省有位置。
主要工作目标有“七个显著增强”。
1、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显著增强。
大调解机制深入推进,多调对接更加紧密,专业调委会建设快速发展。
2、法律服务绩效显著增强。
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有新成效。
以律师服务业为主体的法律服务增长速度与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相适应。
3、特殊对象管理成效显著增强。
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之内;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安置率均保持在100%,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4、法制宣传效果显著增强。
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广泛,法治文化建设卓有成效,“大普法”格局更为完善。
城镇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96%以上,农村达90%以上;法制宣传阵地覆盖率100%。
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持续推进,争创国家级民主法治村2个以上。
5、服务保障民生的效能显著增强。
法律援助案件年均增长15%以上,受援率万分之八以上,群众满意度100%。
公证错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司法鉴定案件被法院采信率99.5%以上。
6、基层基础建设水平显著增强。
力争80%的基层司法所达到省级优秀所标准。
信息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实现所有业务信息、数据、文件网上交互使用,全员共享。
7、队伍建设活力显著增强。
全系统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明显增强,公正廉洁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培养和拥有更多的调解能手、法律服务人才、特殊人群管理行家。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
总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省、泰州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市委政法会议,准确把握政法系统“三项重点工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发展步伐、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这一主线,以争当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总目标,以争创“群众满意窗口服务单位”为载体,以“整体工作上水平、重点工作有突破、争先创优有目标”为基本工作思路,切实加强党组班子和队伍建设,着力开展“六大”主题教育活动,在更高水平上推进我市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在“六个方面求突破”。
(一)着力开展“‘双促双助’专项活动深化年”活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求突破
今年是省厅确定的“双促双助”专项活动深化年。
我们要紧紧围绕兴化不锈钢材料及制品和农产品加工两大支柱产业,组织全体法律服务人员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及时、实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要打造品牌,提高法律顾问服务规范化水平。
优化政府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法律顾问团组成结构,在三大园区、经济发达乡镇成立区域法律顾问团。
细化法律顾问服务内容标准,形成考评考核体系,规范顾问服务行为。
穿针引线,搭建平台,拓展“法企联姻”的载体形式,引导、帮助法律服务人员参与到各种经济活动之中,扩大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覆盖面。
二要督导宣传,提高“双促双助”活动组织化程度。
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广泛动员,不断激发、调动全体法律服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要采取座谈会、督查会、交流会等形式,总结经验,搞好督查指导。
征集一批典型案例,培植一批受企业信赖、能处理高端法律事务的所和律师,广泛进行宣传报道。
三要整合资源,提高集团服务效能。
对重大经济法律服务事项、重大矛盾纠纷,局机关要牵头组织全市法律工作者精英,集体会商会办。
6月份集中开展“服务企业行”活动,9月份,集中开展“服务民生月”活动,组织全市律师、公证、法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成立联合服务小组,深入各园区、各乡镇巡回会诊会办一批企业和民生法律事务。
四要转变方式,提高法律服务层次。
律师要在服务理念上实现由诉讼为主向非诉讼为主的转变,在服务方式上实现由事后补救向事中控制、事前防范的转变。
在为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用工、经营等提供一般性法律服务基础上,重点在企业产品研发、知识产权保护、金融事务等领域提供高层次法律服务。
公证处要突出抓好完善体制改革、管理机制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拓展业务领域四项重点工作,强化责任管理和绩效考核,激发内在动力。
在保证高质量承办涉及民生公证业务前提下,继续规范拆迁流程项目化服务,实现土地招投标业务扩容增量,积极开拓路、桥建筑、金融、房地产等领域业务,为新行业服务。
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中求发展,力争公证业务有大幅度提高。
基层法律服务业在管理工作上,要巩固去年“集中规范整顿”的成果,切实强化行业自律管理,不断提高规范管理和诚信服务水平。
在业务发展上,要进一步找准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着力点,做好现代农业、农村基础建设、农民基本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服务,要积极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在思路理念上,要积极协调,有效整合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参与、融合、纳入到矛盾纠纷化解、平安创建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之中,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五要规范管理,提高法律服务的公信力。
发挥行业、行政双重监管职能,强化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开展一系列公益活动,以诚信赢得信誉,以规范管理促进行业科学发展,业务收入争取增长12%以上,实现提速增效目标。
(二)着力开展“大调解工作规范年”活动,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求突破
今年,我们要紧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大局,按照“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的工作要求,突出“五抓”,全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维稳工作。
一要抓基础,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网络。
抓好《人民调解法》的系列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理解、支持;进一步规范行业、企业人民调解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调解流程,依法推进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进一步推进调解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开展“星级”调解组织创建活动,制定“专职调解员考核办法”,加强专职调解员队伍配备管理使用。
开展岗位练兵和调解技能竞赛活动,分级完成培训任务,市局要集中组织1-2次调解员业务培训。
注重典型培植,搞好示范引导。
在全市建成10个“三星级”调处中心示范乡镇、10个村级人民调解示范村、10个企业调解委员会示范点,培养100名调解能手。
认真抓好城区个人调解工作室规范运行和经验总结,并在乡镇进行筹建试点,夯实“大调解”工作基础。
二要抓排查,不断提高预防预警能力。
进一步推进村“四位一体”维稳工作机制,强化“三级”联动排查、网格化排查,缩小排查单元,做到无缝隙、无死角。
适时进行矛盾纠纷研判,强化社情民意的分析、研判、反馈和预警,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小、化解得了,狠抓预防预警和源头化解。
三要抓积案,继续开展“无矛盾纠纷积案示范乡镇、村(社区)”创建活动。
进一步提高对群体性上访、群体性纠纷、民转刑案件及突发性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整合系统内部律师、法援、公证、法制宣传等资源,形成多元化联动调处机制。
搞好积案排查梳理,明确人员,落实责任,规定时限,组织力量,集中化解一批积案。
全年要实现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上升,积案、新案数量明显下降的目标。
四要抓衔接,推进调解对接机制的完善提高。
认真总结宣传驻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诉调对接经验,放大效应,打造我市“大调解”工作的亮点。
进一步理顺、规范交警大队、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体制,整合劳动监察、仲裁、法援等资源,完善以劳动部门为主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机制,并规范运行。
进一步探索医患纠纷调处运作模式,争取实体化运行。
指导工商、物价、安监、环保等部门建立调解组织,促进全市行业、专业性调解工作上水平。
五要抓督查,促进调解工作的规范运行。
充分履行市调处中心“四项”职能,认真落实调解成功率考核标准,定期对各乡镇调处中心及各类调解组织运行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各乡镇调处中心、司法所要按照平安创建考核标准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完善台帐资料,确保平安创建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市、乡两级调处中心要积极落实各项惠民举措,开展巡回调解、上门调解、联合调解等活动,方便群众就近化解矛盾纷争。
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提高信息反馈工作效率。
规范调解流程,统一卷宗制作,开展十佳典型案例(卷宗)评选活动。
(三)着力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在特殊人群管理上求突破
要在管严、管实、管细、管好上下功夫,积极探索管控高危人群的新途径,深入推进矫正安帮工作的有效落实,做到“四个规范”。
一要规范衔接协调。
进一步加强矫正办、安帮办各职能单位的协调配合,进一步细化新增矫正安帮对象衔接流程,做到交得清楚、接得明白、管控及时,防止脱管、漏管。
加强片区矫正安帮工作室的管理,增强社区工作者的责任感,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
加强工作室与片区乡镇矫正工作者的联系沟通,确保各类信息资料传递快捷、高效、准确。
二要规范日常管教。
要进一步提高管教人员执行规章制度的严肃性,突出审前调查、接收入矫、管理教育、请假销假、解除矫正等日常监管五个重点环节,按法律、制度、程序规范日常工作;要增强矫正和安帮对象首次谈话的严肃性,上好第一堂课。
有效落实“矫正对象脱管失控和对抗管理处置办法”,对重点管控对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管好管住;对抗管对象,要视情节,按照程序,坚决予以收监执行,并在全市进行警示教育,使社区服刑人员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力。
要加大重新犯罪责任倒查和超期解矫责任追究力度,继续抓好季度考评工作的联合督查,该问责的绝不宽容,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意识。
三要规范信息管理。
要加大矫正、安帮信息平台建设力度,提高运行效能。
初始数据采集要真实,变量信息更新要及时,评估资料判断要科学,上下信息交流要顺畅。
审前、诉前调查要严肃认真,评审结果要依法有据,努力提高采信率。
风险评估要客观、准确,分类管教要科学。
档案材料要归档规范,上报及时。
四要规范载体建设。
要保持严管对象定位监控系统正常运转,建立“语音传呼远程教育”平台,构筑管控教育防范的“电子围墙”。
要进一步完善乡镇各类基地功能,强化市矫正教育中心和各类基地的管理和规范运行,使其真正发挥作用。
贯彻“宽严相济、人性化管理”的理念,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心理疏导和关爱活动,进一步加强“阳光就业扶助基地”建设,在生产上帮助、生活上帮困、就业上帮扶,妥善解决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生产、生活和就业方面的问题。
积极筹建安置帮教专项基金,专门用于救济特殊困难人员。
要进一步总结赴监狱帮教的经验,创新形式,有计划地组织赴监帮教活动。
努力实现全年矫正对象无重新犯罪、无超期解矫,安帮对象无脱管失控的工作目标。
(四)着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在法制宣传工作上求突破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启动之年,我们将科学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和201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要按照省厅部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年”的要求,认真抓好今年的普法工作,重点要抓住“四点”。
一要突出重点。
要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主、青少年、农民为重点,研究探索普法的新路子,以领导干部引领全民学法,把法制文化融合到企业文化、学生素质教育中去。
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开展法制专题讲座,在公务员中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创建工作,举办青少年法制书画比赛,组织1-2次青少年学法模拟小法庭,开展“十佳法制副校长”评选活动;扎实开展以“诚信守法企业”创建为重点的系列送法进企业活动,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法律支撑;用好村民普法夜校、法制宣传厨窗、法治一条街等阵地,将法律送到田间地头、村民家中,让农民了解法律,依法维权。
二要抓住节点。
要充分利用宪法等相关法律颁布日、重大节假日、“12.4”普法日等时节,扎实开展法律系列咨询、宣讲活动。
制定计划,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更新法治文化一条街、法制长廊普法宣传内容。
创新形式,形成声势,开展“12.4”普法日系统宣传活动,组织第三届法治文艺汇演。
每季度组织一次送法下乡活动,每月在电视台举办一档律师讲案说法栏目。
三要围绕热点。
要针对非法集资、融资、城镇拆迁、农村土地征用、流转、资源发包等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社会热点问题,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法律宣传活动,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强化政府依法行政、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四要培植亮点。
全力打造市、乡镇各类普法典型,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的典型经验,搞好宣传表彰,放大效应。
加大“六五”普法新典型培植力度,努力挖掘新的亮点特色,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完善总结争创经验,引导更多的基层组织参与争创活动,争取有1-2个村创建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实现零的突破。
切实加大法制新闻宣传工作力度。
加强宣传报道人才队伍建设,搞好业务培训。
制定计划,明确任务,完善考核奖励办法,形成群众性宣传报道的氛围。
大力挖掘宣传全系统新人新事,新经验新风尚。
法制新闻宣传要继续保持泰州领先水平。
(五)着力开展“法治民生”行动,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上求突破
法律援助工作要以继续争当全省法援排头兵为目标,在更广范围、更宽领域、更高标准上满足广大贫弱群体的法律需求,努力做到“五个更加注重”。
一要更加注重目标管理。
切实加强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努力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
坚持平衡可持续发展思路,建立基层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强化业务培训,为基层储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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