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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编制说明
一、项目来源
2017年6月,《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规范》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9)提出并归口,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立项(20170460-T-469)。
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为北京科技大学。
本标准由唐英、吴清一等人负责起草。
二、标准名称变更
本标准名称进行了变更,从《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规范》变更为《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名称变更的原因是基于在标准草案的研讨阶段行业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以及在推荐性国家
标准立项评估会上专家提出的建议进行的。
目的是更准确地反映标准内容和标准用途。
标准名称变更申请获得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三、标准编写的目的、意义
《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规范化》的目的是使托盘集装单元实现在其堆码、包装、装载、搬运、运输及仓储过程中能够按照统一的规范进行,将托盘、运输包装器具、装卸及搬运设备、仓储设备及设施、运输车辆与装备等有机结合在一起,以单元化、模块化、标准化的形式完成物流乃至供应链过程,从而大幅度提高物流运作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增强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目前在我国,流通领域生产物资极大丰富,供应链物流系统中使用的物流器具、设备及设施品种复杂型号规格多,难以配套不成体系。
一方面的原因在于虽然我国已有初步的物流设施和设备标准,但标准宣贯执行不力,物流设施和设备的标准化程度较低。
另一方面的原因是,为了更广泛的工业应用,现有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非常宽泛。
物流企业只重视单一设备的质量与选型,造成各种货物运输方式之间装备标准不统一,物流器具标准不配套,物流包装标准与物流设施标准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缺乏基本器具及设备的统一规范。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标准以托盘集装单元为基点,制定单元化物流系统规范,发挥标准化的基础性技术支撑作用,确立供应链物流系统各组成部分之间共同遵循的准则,建立稳定的秩序,对于实现物流各环节无缝对接、整齐划一、贯通始末,从而提高物流运行效率、降低全社会物流总成本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主要工作过程
1、标准草案形成
2015年国家质检公益专项课题《支撑物流和电子商务发展的30项重要标准研究》项目(项目编号:
201510210)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组织,该项目的课题之一为《托盘集装单元化物流标准化研究》。
该课题的研究任务包括制定支撑我国托盘单元化物流系
统发展的两项国家标准:
《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规范》和《托盘系统设计及使用准则》。
本标准是子课题要求完成的2个基础标准之一。
2015年8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标准化工作部在京联合召开质检公益专项课题启动会议,成立课题组,确定格课题组各子课题分工,确定《托盘集装单元化物流标准化研究》子课题由北京科技大学承担。
启动会上部署课题研究各阶段工作计划及要求、以及课题验收要求。
落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标准化工作部的安排,课题组持续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
主要涉及托盘集装单元化物流系统建立与发展状况以及托盘集装单元化物流标准化的发展现状两部分。
目的是探讨我国托盘单元化物流行业发展基础以及探讨我国托盘单元化物流标准建设基础问题。
1)托盘集装单元化物流建立与发展的发展状况调研
调研结果显示,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现代物流业也得到迅猛发展。
2017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已达252.8万亿元,同比增长6.7%。
受产业转型升级的影响,面对高涨的劳动力成本,面对高涨的土地成本,面对仓储租金的快速上涨,使企业愿意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设备取代人工的物流作业。
中国仓储协会第六次中国物流市场调研报告表明,我国生产制造企业在物流作业中已开始逐步采用物流集装单元化技术,实用物流单元化容器的企业占28%,使用了工位器具的企业占63%,使用叉车/拖车等搬运设备的企业占81%,采用吊车/起重机的企业占31%,生产线采用了连续自动输送线的企业占41%,采纳其它物流技术的企业占15%。
显示出企业在装备设施的自动化改造和建设的初步成果。
近十
年中物流集装单元化技术以及单元化物流行业的更加迅速。
这为本标准未来的实施打下了良好行业发展基础。
但另一方面,调研结果同时也揭示出我国物流基础设施水平低且
配套性、兼容性差的问题。
首先是我国物流系统一般技术水平低,装
备落后。
在仓储设施方面,第三方物流企业拥有的仓库60%是普通平
房仓库,现代化立体自动化仓储设施比例极低,具有冷藏、保鲜、气
调功能的仓库更少。
在使用的搬运工具中,人工搬运车,手推叉车和
普通起重设备占到80%以上,而可视屏叉车等现代化的搬运工具却很
少采用。
在运输工具方面,第三方物流企业拥有的运输车辆中,普通
车辆占80%以上,而现代化的箱式货柜和集装箱拖头及特种运输车辆
却很少。
物流企业开发和使用的物流信息软件,性能水平不高,即使
有些软件比较适用,但有时又与客户系统不兼容。
其次,我国物流设备供应商数量众多,但普遍规模偏小,发展不规范。
用户企业由于在资金方面的问题,往往将价格作为选择物流设备的首要因素,而忽视了对内在品质与安全指标的考察。
对物流设备的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在系统规划、设计时带有盲目性,造成使用上的不便或资源的浪费,表现在物流设备的管理没有被广泛纳入物流管理的内容,物流设备使用率不高,设备闲置时间较长。
并且我国民营物流企业普遍只重视单一设备的质量与选型,没有通盘考虑整个系统如何达到最优化。
各地区的物流设备没有统一的标准,兼容性差,质量参差不齐。
国外物流现代化的经验对中国的启示在于,我国要发展托盘集装
单元化物流,必须解决物流基础设施水平低、配套性、兼容性差的问
题,标准要先行。
用标准引导和规范行业发展,对企业物流装备设施
的自动化改造和建设意义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2)托盘集装单元化物流标准化发展现状调研
围绕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相关国内外标准的调研发现,目前在世界范围内,从系统角度梳理供应链物流各环节设施设备及器具的标
准,仅有日本标准《单位货载系统通则》(JISZ0650-1995)。
该标准规定了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适用的托盘种类、尺寸、性能及试验方法,包装容器中周转箱的形状、尺寸、结构及最大承载量,托盘集装单元货物的规格、重量及稳定应要求,装卸及搬运设备中所适用的叉车、托盘搬运车、输送机及托盘堆垛车的基本要求,仓储设备中托盘式货架、驶入式货架、流动式货架、移动式货架以及立体化仓库的基本要求,以及对运输车辆与装备中货车与挂车、货运集装箱等的基本要求。
该标准将托盘单元货物流通过程各个环节联系在一起,使各个环节相互配合衔接在一起,构成一个有机而高效的托盘单元物流系统。
国内目前并无完善的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规范,但针对各个环节
设备设施及器具等,都制定了的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例如,在
物流器具方面,《联运通用平托盘》系列标准(GB/T2934-2007、GB/T
4995-2104、GB/T4996-2014)中规定了联运通用平托盘的种类、尺
寸规格、试验方法和性能要求。
《塑料物流周转箱》(BB/T0043-2007)
规定了塑料周转箱的尺寸优先系列、一般要求、试验方法和性能要求。
《系列1集装箱分类、尺寸和额定质量》(GB/T1413-2008)确定了系列1集装箱的分类、额定质量及集装箱最小内部尺寸和门框开口尺寸。
在包装方面,《包装单元货物尺寸》(GB/T15233-2008)规定了单元货物平面尺寸。
《托盘单元货载》(GB/T16470-2008)规定了托盘单元货载的基本要求、堆码方式和要求、固定方法、防护加固附件和试验方法等内容。
《包装运输包装件单元货物稳定性试验方法》
(GB/T4857.22)规定了单元货物稳定性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
在装卸和搬运设备方面,《叉车货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GB/T5182-2008)中规定了各种货叉的制造、试验和标记要求;《叉车货叉尺寸》(GB/T5183-2005)中给出了挂钩型货叉的横截面及货叉水平段长度的推荐尺寸。
《500kg~10000kg平衡重式叉车技术条件》
(JB/T2391-2007)和《蓄电池前移式叉车》(JB/T3244-2005)等规定了叉车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与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手动托盘搬运车》(GB/T26947-2011)和《蓄电池托盘搬运车》
(GB/T27542-2011)规定了托盘运输车的类型、技术参数、技术要
求和试验方法。
《托盘堆垛车》(JB/T3341-2005)规定了托盘搬运车的基本要求、试验方法与性能要求。
《托盘堆垛车和高起升平台堆垛车稳定性试验》(GB/T21468-2008)规定了验证堆垛车稳定性的基本试验。
《带式输送机》(GB/T10595-2009)和《辊子输送机》(JB/T7012-2008)中规定了输送机的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
《自动导引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0721-2006)和《自动导引车
(AGV)设计通则》(GB/T30029-2013)则规定了无人搬运车的组成、
分类、使用条件和设计要求等。
在仓储设备方面,《货架分类及代号》
(WB/T1043-2012)规定了仓储货架的分类,《托盘式货架》(WB/T1044-2012)、《驶入式货架》(WB/T1045-2012)和《自动化立体仓库设计规范》(JB/T9018-2011)规定了货架形式、等级及载荷、货架材料和结构、尺寸、货架的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等。
在运输车辆方面,也有诸多载货汽车国家标准,例如《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T1589-2016)、《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货运挂车系列型谱》(GB/T6420-2010)等,分别对道路上适用的汽车、挂车和汽车列车,规定了其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
的限值及安全技术条件等进行了规定。
可以看出,上述国家或行业标准对托盘单元物流系统中各个环节器具、设备设施做出了详细的规范,具备了较为完善的物流系统标准体系。
但对上述各标准进行深入技术分析可以看出,为了适应更广泛的工业应用,各标准技术指标比较宽泛。
这就造成不同的标准之间没有匹配性,标准要求不一致。
例如,现有托盘标准与各种运输装备、装卸设备标准之间缺乏有效衔接,降低了托盘在整个物流过程中的通用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货物运输、储存、搬运等过程的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的提高。
要在我国现代化的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建设过程中发挥标准的基础性技术支撑作用,就必须系统梳理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关联标准。
解决了标准间的系统性、协调性和衔接性问题,确立了物流系统各组成部分之间共同遵循的准则,才能建立社会供应链物流稳定的秩
序。
这对于实现物流各环节无缝对接、整齐划一、贯通始末,从而提高物流运行效率、降低全社会物流总成本具有身份重要的意义。
基于上述调研结果,课题组形成了制订本标准思路:
“参考和借鉴国外先进标准,并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修改、整合和完善,以确保所制订标准与国内情况结合而便于国内推广。
”
2016年3月课题组参考日本标准《单位货载系统通则》(JISZ
0650-1995)的内容框架,起草了本国家标准草案1稿。
课题组分别
在2016年4月和6月在京召开专家研讨会,讨论标准草案框架内容和技术指标参数。
基于专家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国家标准草案稿2稿。
2016年6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标准化工作部在京召开关于
2015年国家质检公益专项课题《支撑物流和电子商务发展的
30项重
要标准研究》项目的中期检查。
课题组按要求提交了“质检公益性行
业科研专项项目执行情况自查报告”、“托盘共用系统标准研究报告”
以及在制两个国家标准草案稿,并在中期检查汇报了项目执行情况。
课题组顺利通过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标准化工作部中期检查。
2、标准立项与征求意见稿形成
作为标准立项的准备,课题组先后走访北京、天津、上海、南京、
无锡、苏州、沈阳、成都等地的物流企业、质检机构、管理部门,广
泛征集行业意见,确认标准内容和技术指标与国内物流发展现状的符
合结合情况。
国家标准草案稿2稿在2016年6月北京举办的第三届
单元化物流高端论坛发布,听取与会代表意见。
2016年10月课题组在京召开专家研讨会。
与会专家就标准中托
盘集装单元尺寸等关键技术指标展开了热烈讨论,达成共识认为,国
家标准《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GB/T2934-2007)中规
定的联运通用平托盘平面尺寸为1200mm1000mm和1100mm1100mm
两种规格,且1200mm1000mm是优先推荐的平托盘平面尺寸规格。
响
应国家推广标准化运载单元、鼓励开展多式联运的基本国策,应优先
推广使用1200mm×1000mm标准托盘,推动一贯化带盘运输。
因此,
标准范围确定为“本标准适用于流通托盘平面尺寸为1200mm1000
mm的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
其它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可参考本标准
设计和使用”,形成了国家标准草案稿3稿。
该标准草案稿在2016年
11月浙江省温州举办的第11届中国托盘国际会议暨2016全球托盘
企业家年会上发布,并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国家标准建议书和
草案定稿。
2016年12月,上述国家标准建议书和草案定稿提交给国家标准
化技术委员会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举办的2016年第六次推荐性国
家标准立项评估会进行审查。
评估会专家通过了标准立项提议并提出
标准名称变更建议,建议由《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规范》变更为《托
盘单元化物流系统通用技术条件》,以更准确地反映标准内容,突出标准用途。
2017年6月接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通知,《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规范》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已经国家标准委批准,列入国家标准委《2017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计划编号:
20170460-T-469。
2017年7月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交标准项目调整申请表,
正式申请将《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规范》更改为《托盘单元化物流系
统通用技术条件》。
2017年10月获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正式
批准。
2017年10月在北京召开立项标准专家研讨会。
与会专家就标准
范围统一意见,肯定了标准适用范围。
专家并建议:
托盘集装单元,
单元货物应不超出托盘面,托盘集装单元总高度应确保稳定性。
在装卸及搬运设备一章中,取消叉车起重量的示例说明以及叉车直角堆垛通道最小宽度规定,删除无人搬运车和托盘平衡吊叉相关内容等。
基于立项标准专家研讨会意见进行修改,并按GB/T1.1-2009要求,规范编辑,形成征求意见稿初稿。
针对征求意见稿初稿的意见征求、调研反馈持续至2018年4月。
之间尤其是多次与多家国内知名仓储货架企业进行技术交流沟通,最终对托盘单元货物储存时的安全间距与配合尺寸达成共识。
形成征求意见稿终稿。
五、标准编制原则
在充分考虑迅猛发展的国内托盘行业提高准入门槛的迫切要求,
顺应国内托盘共用物流服务发展并与世界接轨的潮流,基于托盘单元
化物流行业共识与专家意见,并依据中国GB/T1.1-2009《标准化
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本次《托盘单元
化物流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制订的原则是:
1、标准的规范性。
无论是标准的行文,还是标准的表现形式,
如格式、标点符号、字体、字号、序号等,都严格按照GBT1.1-2009
的要求执行。
2、参考国外先进标准。
以日本标准《单位货载系统通则》(JISZ
0650-1995)为主要参考依据,设计本标准的框架体系,理顺各物流
环节关系,规范我国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
3、标准的可操作性。
标准的价值重在应用,要从我国的实际情
况出发,需要根据我国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发展水平,制订出满足我
国单元化物流系统发展需求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国家标准。
4、标准的公正性。
标准主要用来调节企业和用户的生产经营行为。
站在不同的角度,就会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必然就会在标准条款中有所表达。
本标准主持起草单位要单纯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起草标准的每项条款。
六、标准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本标准共9章。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对托盘集装单元、托盘、运输
包装容器、装卸及搬运设备、仓储货架、运输车辆及装备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流通托盘平面尺寸为1200mm1000mm的托盘单元
化物流系统。
其它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可参考本标准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文件36个,其中,国家标准29个、行业标准6个、
ISO标准
1个。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定义
2个术语:
单元货物(
unitload
)、托盘集装单元
(palletizedunitload
)。
4、托盘集装单元
本章规定了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适用托盘集装单元的平面尺寸、
总高度、最大总质量以及稳定性要求。
5、托盘
本章规定了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适用托盘的形式、对托盘平面尺
寸与额定载荷的基本要求以及其它要求。
6、运输包装容器
本章规定了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中托盘上适用的运输包装容器
的种类和包装模数尺寸,以及规定了托盘上适用的塑料周转箱、纸箱、钢桶和包装袋等主要运输包装容器的种类、形式、外部尺寸及其它要求。
7、装卸及搬运设备
本章规定了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适用装卸及搬运工业设备的主
要类型及安全要求;规定了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适用叉车的种类、额定起重量、货叉及其它要求;规定了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适用托盘搬运车的种类、额定起重量、货叉及其它要求;规定了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适用无人搬运车的最大搬运物质量、最大搬运物尺寸和其它要
求;规定了对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适用辊子输送机、链式输送机和垂
直输送机的要求;规定了对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适用码垛机和拆垛机的要求。
8、仓储货架
本章规定了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适用仓储货架的类别、托盘单元货物、配合尺寸及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适用自动化立体仓库的要求。
9、运输车辆与装备
本章规定了对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适用货车及挂车的外廓尺寸、
轴荷及质量限值、产品系列、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综合性能和检验方
法和其它通用技术条件的基本要求。
规定了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适用
货车及挂车的货厢类型、货厢内部尺寸、货厢开口尺寸、货厢质量以
及对车辆附加装置及配套设备(起重尾板、登车桥)的要求。
规定了
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适用货运集装箱的类型以及集装箱尺寸和额定
质量。
(二)主要技术内容的来源与依据
本标准以日本标准《单位货载系统通则》(JISZ0650-1995)为主要参考依据,设计本标准的框架体系,在标准中设立托盘集装单元、托盘、运输包装器具、装卸及搬运设备、仓储货架、运输车辆与装备章节,提出通用技术条件及要求,系统理顺各物流环节关系。
标准内容中关键技术指标的确定,则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并根据我国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发展水平,进行修改完善和最终确定,以求制订出满足我国单元化物流系统发展需求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国家标准。
本标准中主要技术参数的依据如下表。
表1标准主要技术指标依据
标准
标准内容
条款
4.1
托盘集装单元的平面尺寸为1200
mm1000mm。
托盘集装单元中单元货物长、宽
度的最大偏差应符合GB/T
15233-2008的规定。
4.2
托盘集装单元的总高度不高于
2200mm。
应尽量减小托盘集装单
元的总高度尺寸。
4.3托盘单元化物流系统适用托盘集装单元的最大总质量(含托盘自重)为1000kg。
依据
(对应现行标准及条款)
GB/T2934-2007《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4.1中优先推荐1200mm1000mm。
GB/T15233-2008《包装单元货物尺寸》4中规定:
单元货物尺寸长宽最大偏差为+40mm。
①GB/T1413-2008《系列1集装箱分类、尺寸和额定质量》中5.3.2.2以及GB/T
5338-2002《系列1集装箱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第1部分:
通用集装箱》中5.7的规定:
系
列1集装箱共15种,其最小门框开口尺寸的高度有2566mm、2261mm、2134mm这3种。
GB/T5141-2005《平衡重式叉车稳定性试验》中4.3.6、GB/T5142-2005《前移式和插腿式叉车稳定性试验》中4.3.6以及GB/T
21468-2008《托盘堆垛车和高起升平台堆垛车稳定性试验》中4.3.6都规定,模拟运行试验中从货叉叉根处测量货叉上表面应高于试验平台约300mm。
集装箱最大的最小门框开口高度尺寸的
2566mm减去装卸搬运设备货叉最小离地高
度为300mm,结果为2266mm。
因此,考虑留给叉车等装卸搬运设备作业提升离地的距
离,由此确定集装货物总高度须在2266mm以下。
②GB/T18832-2002《箱式、立柱式托盘》,
5.1规定:
高度尺寸应根据其用途在2200mm以下自行选取。
③GB/T16470-2008《托盘单元货载》,4.1.5
规定:
应根据拟装货物质量选择合适强度的托盘。
为适应质量限值,应尽量减小托盘集装单元的总高度尺寸。
一般托盘单元货载的重心高度不超过托盘宽度的三分之二。
为提高带托运输装载率,以2200mm为托盘集装单元总高度限值。
GB/T31148-2014《联运通用平托盘木质平托盘》,5.6和GB/T15234-94《塑料平托盘》、
GB10486-89《铁路货运钢制平托盘》,3.3中均规定其额定载重量为1000kg。
GB/T31081-2014《塑料箱式托盘》,4.2规定塑料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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