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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高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高密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
规划附表
前言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全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按照《潍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要求,对《高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进行修编,制定《高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根据全市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和《潍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确定土地利用目标;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划定土地用途区,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确定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定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安排城镇工矿和基础设施用地,确定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规模和范围;确定各镇(街道)土地利用调控指标,控制和引导城乡土地利用。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近期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范围为高密市全部行政辖区,包括3个街道、7个镇,总面积1523.49平方公里。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市域概况
高密市位于山东半岛西部,东与胶州市接壤,西与坊子区毗邻,南靠诸城市,西北联昌邑市,北以胶莱河为界与平度市隔河相望,土地总面积1523.49平方公里。
属季风区暖温带大陆性半湿润气候,冬冷夏热,四季分明,年均气温12℃,年均日照时数为2558.4小时,无霜期198天,年平均降水量689.1毫米,多集中在夏季,约占全年总降水量的62.8%。
土地利用空间开阔平坦,总的地势南高北低,中间略有起伏。
土壤类型有棕壤、褐土、潮土和沙姜黑土,土壤质地较好,土层深厚,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
全市现辖3个街道,7个镇,960个行政村,总户数261841户,总人口83.20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4.28万人,农业人口58.92万人。
高密市交通发达,胶济铁路、胶新铁路、济青高速公路、胶王公路横跨东西,平日公路从市境中间南北穿过,是山东半岛重要的交通枢纽。
市乡公路交通便利,形成以城区为中心,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公路通车里程1375.4公里,公路密度达48公里/百平方公里,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为全市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条件。
近年来,全市坚持打青岛牌、唱国际歌,借势青岛,加快发展,区域经济发展实力和活力不断增强。
2005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0.2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17.5亿元,完成财政收入10.01亿元。
产业结构逐步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5.7∶62.5∶21.8。
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生活质量稳步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880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1436元。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高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对全市土地利用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保障了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城镇健康发展,有效地保护了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一、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
上轮规划确定耕地保有量为94967.65公顷,2005年全市实有耕地面积95573.13公顷,较2010年规划目标增加605.48公顷,为规划耕地保有量目标的100.64%。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上轮规划确定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85254.80公顷。
规划实施期间,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281.68公顷,补划281.68公顷,保持了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
(三)新增建设用地。
上轮规划确定各项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2487.27公顷。
规划实施期间,实际新增建设用地2060.85公顷,为规划目标的82.86%。
(四)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上轮规划确定全市1997-2010年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600公顷。
据统计,规划实施期间实际建设占用耕地1793.75公顷,相当于规划控制指标的298.96%。
(五)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上轮规划确定城市用地规模不突破2500公顷,建制镇用地规模不突破2122.05公顷。
到2005年城市用地为3247.84公顷,为规划目标年城市用地规模的129.91%;建制镇用地面积为1331.05公顷,为建制镇规划用地规模的62.72%。
(六)生态退耕。
为改善生态环境,上轮规划确定全市规划期间生态退耕面积133公顷。
规划实施期间实际生态退耕面积81.69公顷,相当于规划退耕面积的61.42%。
(七)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情况。
上轮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1099.94公顷。
规划期间实际补充耕地2168.33公顷,实现了占补平衡有余,为规划补充耕地量的197.13%。
二、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得到强化。
制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建立健全了农用地转用预审制度、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土地利用监督检查制度,使耕地保护做到有章可循;设立了耕地开垦专项资金,实行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确保耕地的占补平衡;明确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和责任,层层签订了保护目标责任状,保证了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二)建设用地得到有效控制。
规划实施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严格按规划审批各类建设用地,有效控制了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势头。
对不在建设用地控制圈内选址的用地(除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外),一律不予批准,有效地改变了过去建设项目用地随意选址、分散布局的现象。
城镇发展由过去的外延式扩张转向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展并重,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在土地供给约束日益加大的形势下,保障了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建设用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三)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了区域竞争力。
规划实施以来,一批基础设施建设相继完成,区域竞争力显著增强。
200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30.2亿元,城市化水平由1996年的23.7%提高到2005年的43.5%。
(四)土地综合整治稳步推进,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认真贯彻“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方针,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2168.33公顷,为规划补充指标的197.13%。
通过植树造林和农田林网建设,以及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改善了生态环境,森林覆盖率逐步提高,由1996年的16.2%,提高到2005年的25.2%。
三、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一)规划前瞻性不足,布局不够合理。
上一轮规划在方案编制时对规划环境变化研究不够,前瞻性不足,规划指标和空间布局不能反映实际用地需求,导致规划频繁调整,影响了规划的严肃性。
(二)建设用地需求逐年增加,土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随着全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土地的需求逐年增加。
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由1996年的54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30.2亿元。
经济持续、高速增长致使建设用地供需矛盾逐渐加剧。
规划实施以来,建设占用耕地1793.75公顷,为规划控制指标的298.96%,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三)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城镇内部闲置、低效用地现象依然存在,“城中村”改造仍需加强;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高达236.81平方米,存在“空心村”和建设散乱现象;部分工矿用地投资强度和建筑容积率较低,土地利用效益不高。
(四)规划的社会参与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在规划实施管理中,社会参与度不够高,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尚有待完善,未能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监督规划实施的积极性,不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改进规划实施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规划实施的效果。
第三节土地利用状况
一、土地利用现状
全市土地总面积152349.13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23445.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03%;建设用地面积24901.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35%;其他土地面积4002.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3%。
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95573.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73%;园地面积3859.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3%;林地面积7953.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22%;其他农用地面积16059.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54%。
在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0150.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23%;交通水利用地面积3998.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2%;其他建设用地面积752.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9%。
在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3645.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9%;自然保留地面积356.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3%。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区位条件好,土地利用效益较高。
高密地处经济发达的山东半岛,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
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土地利用效益较高。
2005年,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达46.24万元/公顷。
(二)土地利用程度较高,农用地占主导地位。
2005年土地利用率达到97.37%,高于潍坊平均水平(90.33%);在土地利用结构中,农用地占81.78%,土地利用以农业用地为主。
(三)人口密度大,土地负载重。
2005年全市人口密度达到546人/平方公里,约为全国的4倍;人均耕地面积1.7亩,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人均占有耕地不平衡。
(四)其他用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2005年全市其他用地4002.36公顷,其中滩涂111.45公顷,荒草地356.37公顷,二者仅占其他用地的11.69%。
第四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
近年来,全市按照“融入青岛经济圈,接轨山东半岛城市群,挤进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的发展定位,紧密围绕“进位争先”、“借势青岛”,突出“招商引资、工业立市、民营经济、农业三化、城市建设、现代服务业”六大战略重点,在第九届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和科学发展评价中,位居第83位,雄厚的经济实力,为未来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胶东高端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两区”)的决策部署,高密市地处“两区”建设的核心地带和“青潍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节点,区位优势明显。
“两区”建设战略,提出了全新的发展思路和举措,为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推进现代化中等城市建设指明了方向。
这一战略的实施,有利于扩大投资、拉动内需,保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有利于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地承接国际和青岛等先进地区的产业、资本转移,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同时,随着“两区”战略的深入实施,中央和省、市会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全市实现大发展、大跨越提供难得的发展机遇。
总之,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为全市区域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提供了重大机遇;城乡一体化战略的实施,对统筹城乡土地利用提出了明确要求;产业布局调整和结构升级,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为促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第五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
规划期间,既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矛盾凸显期,土地利用和管理面临严峻挑战。
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
随着全市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类建设将不可避免的占用部分耕地,但后备资源相对有限,耕地补充难度将不断加大,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
二、各类建设形成对土地的刚性需求,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将带动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城镇化进程,拉动工业、城镇、基础设施等建设用地需求持续增长,形成对用地的刚性需求,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形势下,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三、建设用地利用相对粗放,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亟待提高
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影响,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盘活存量用地触及较多矛盾,投资较大、效益不明显,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将是一个艰难的过程。
四、土地利用形成多元化需求,统筹任务更加艰巨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各行业、各区域土地利用目标呈现多元化趋势,统筹协调各行业、各区域土地利用的难度不断加大,任务更加艰巨。
第二章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中等城市,打造品位高密”的目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强土地调控,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各类各业用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规划原则
一、保护优先原则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切实保护耕地的要求,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二、保障发展原则
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科学合理安排各业各类用地,重点保障城镇发展和基础设施用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三、控制总量原则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合理确定城镇新增用地规模,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限制小城镇盲目扩张建设。
四、节约集约原则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转变;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提高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五、因地制宜原则
根据土地资源空间分布特征,从发展定位和长远目标出发,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布局、结构和时序,为将高密打造成农业大市、经济强市、文化名市和生态城市提供保障。
六、保护生态环境原则
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切实加强水系、林地等的保护,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提高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
第三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构建青岛副中心城市为基本定位,紧紧围绕“建设中等城市,打造品位高密”的目标,确定全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强改造中低产田,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按照“一个中心、三个板块”空间构架,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布局;结合“六大产业园”“四大物流园区”建设及四大支柱产业发展,优化工业用地布局。
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积极推进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提高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加强生态建设,推进水土流失治理,不断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二、具体目标
(一)严格保护耕地。
到2010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保持在92569.00公顷和92956.00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7281.78公顷,其中任务量86493.33公顷,多划定788.45公顷。
(二)强化建设用地控制。
严格控制总量,合理安排增量,积极盘活存量。
到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5253.0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474.39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控制在349.02公顷,占用耕地控制在292.18公顷;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5853.5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129.24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控制在912.33公顷,占用耕地控制在788.80公顷。
(三)优化城乡用地结构。
到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20743.76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7647.24公顷;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21126.96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8269.01公顷。
到201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68平方米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59平方米以内。
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到2010年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不低于241.93公顷,到2020年不低于816.05公顷。
(四)优先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
到201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为4509.25公顷,到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为4726.54公顷。
(五)全面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规划期间,宜农土地后备资源得到适度开发,重点开展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规模到2010年不低于292.18公顷,到2020年不低于788.80公顷。
(六)加强土地生态保护。
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和自然保护区保护力度,加快土地整治和区域生态廊道建设。
通过开展“四旁”植树和农田林网建设,到2020年,使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0%,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受保护面积达到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5%,退化土地恢复率达到100%,使城乡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根据土地利用变化趋势,围绕规划目标和主要调控指标,提出各类土地利用规模与结构调整方向,合理布局主要用地。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原则
一、优先安排农业用地
农业用地内部结构优先安排耕地,其他农用地确需扩大,应充分利用其他土地和质量较低的耕地;合理进行农业内部结构调整,适度增加园地、林地等生态用地面积。
二、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需扩大的,应尽量占用劣等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及生态环境敏感区用地;非农建设用地内部优先安排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一般建设用地按供地政策安排。
三、科学安排新增建设用地
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安排中心城区以及交通、水利、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原材料加工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四、努力扩展建设用地空间
积极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努力扩展建设用地空间。
五、适度开发其他土地
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其他土地,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
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向
(一)耕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有一定程度的减少,必须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农业,全面提高土地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以耕地质量的提高平衡数量的减少,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园地面积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为农业的全面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平台,要着力提高园地质量和生产能力,坚持用养结合、有效保护,防止土地退化。
(三)城镇和独立建设用地面积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要充分利用土地这一载体,提高区域竞争力,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按照“产业集中、人口聚集、土地集约”的原则,重点建设中心城区,积极发展中心城镇。
(四)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有较大幅度的减少。
要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力度,统一规划、统一布局,鼓励农村居民点整合和城镇化改造,加大农村居民点整治力度,为城镇发展提供空间。
(五)交通水利用地面积有一定程度增加。
应加快现代物流建设步伐,以“四大物流园区”为依托,以济青高速为轴线,作为对接青岛的重要节点,发展港口物流、蔬菜物流及农产品加工。
(六)其他土地面积有一定程度的减少。
在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其他土地,用于补充耕地和增加林地,严禁在生态脆弱地区进行其他土地开发。
二、总体结构调整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各类各业各区域用地,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规划期间,优先安排农用地,保障建设用地正常需求,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其他土地。
农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123445.22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22810.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61%;其中到2010年,农用地面积调整到123299.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93%。
建设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24901.55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25853.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97%;其中到2010年,建设用地面积调整到25253.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58%。
其他土地面积由2005年的4002.36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3685.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2%;其中到2010年,其他土地面积调整到3796.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9%。
三、农用地结构调整
统筹安排各类农用地,保持农用地数量基本稳定。
其中,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园地面积保持稳定,林地面积适度扩大,其它农用地数量略有减少。
(一)耕地。
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严格保护耕地,保持耕地面积基本稳定。
耕地面积由2005年的95573.13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92956.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02%;其中到2010年,耕地面积调整到92569.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0.76%。
(二)园地。
加强对现有中低产园地改造和管理,引导新建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地区集中发展,积极调整品种结构,向高产优质园地发展。
园地面积由2005年的3859.24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8318.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6%;其中到2010年,园地面积调整到8309.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5%。
(三)林地。
严格保护林地,禁止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征占林地,特别是生态脆弱区的林地,充分利用宜林其他土地造林,扩大有林地面积。
林地面积由2005年的7953.41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463.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6%;其中到2010年,林地面积调整到1435.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4%。
(四)其他农用地。
积极推进土地整理,整修沟渠,减少田坎;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其他农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16059.44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20071.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17%;其中到201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调整为20985.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77%。
四、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加大建设用地挖潜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益。
(一)城镇工矿用地。
适度增加城镇工矿用地,不断提高工业化、城镇化水平。
城镇工矿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6197.05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8269.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07%;其中到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调整到7647.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02%。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村庄整合和旧村改造,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13953.48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2857.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4%;其中到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调整到13096.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60%。
(三)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4751.02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4726.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2%;其中到201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调整到4509.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6%。
五、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一)水域。
水域面积由2005年的3645.99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3533.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2%;其中到2010年,水域面积调整到3539.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3%。
(二)自然保留地。
自然保留地面积由2005年的356.37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51.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0%;其中到2010年,自然保留地面积调整到256.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7%。
第三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一、农用地布局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依靠科技,优化品种,提高质量,推进农业向区域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
积极实施“一调两转四配套”战略,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加快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全面繁荣。
(一)耕地。
耕地在全市均有分布,主要分布在柴沟、大牟家、姜庄、夏庄和阚家等镇,上述地区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水利设施较完善,是粮食主产区。
为稳定和有效保护基本农田,对基本农田布局进行适当调整,并适当多划一定数量的基本农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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