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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科制度
第二章输血管理制度
一、严禁私自采集血液,所供血液均来源于昆明市血液中心合格的安全血液且仅仅用于临床抢救及治疗,严禁不规范渠道的供血。
二、输血前必须做血细胞分析及患者出血量评估分析,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对于手术用血应事先做好计划。
对输血量及所需各种成分血(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血浆等)要严格掌握。
三、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乙肝两对半、丙型肝炎抗体、梅毒抗体、爱滋病抗体
和谷丙转氨酶、不规则抗体筛选等检测,阳性结果必须记录并告知患者(家属)并签字确认。
所有检查检验单据应随病历永久保存。
四、患者需要输血时,医生应向家属讲请输血的利弊,与患者共同签定输血同意书后,方可输血。
五、输血申请单由经治医师填写,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经上级医师审签后同血样一起提前呈交输血科。
六、为做到有计划地供血,除急诊外,各种择期手术血液备血<1600ml>800提前2天,2000ml以上者3天,按安宁市人民医院临床用血审批制度进行审批后送输血科备血;洗涤红细胞、血小板、Rh(D)阴性血液需提前1天通知输血科与血液中心预定,如血液紧张时应及时告知患者及家属或者动员家属积极做互助献血,以保证择期手术能如期进行。
七、家属一律不许代替医护人员取血和代替医师签字、填写血型、用血量以及改填输血申请单。
八、取血者与发血者应严格执行“双查双签”制度,共同认真查对科别、姓名、住院号、血型、血类、储血量、输血日期、交叉配合结果和血液质量,以确保输血安全;
九、输血时,必须由医护人员密切观察有无不良反应,遇有疑问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输血,并通知输血科查找原因,待查清原因后再作处理;
十、从输血科取走的血液,因强烈震荡、破损、污染、放置室温时间过长而造成的浪费,应由用血科室自行负责;
十一、输血后,经治医生应及时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并与血袋一起及时送回输血科登记、保存和处理。
十二、为了保证输血安全,防止意外发生,血液从输血科取走后,一律不能再退回输血科。
输血管理流程图
第六章输血科院内会诊制度
一、输血科会诊制度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满足患者需求,及时使患者得到优质的诊疗措施的重要安全的举措。
二、输血科中级以上职称的工作人员参与院内临床科室的临床输血会诊。
三、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1600ml(指悬浮红细胞)时要履行报批手术,由经治医师提出并填写《临床输血会诊单》交输血科,邀请输血科医生进行会诊。
四、输血科医师进行会诊时,协同临床医生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和禁忌证,确定血液成分的种类、配伍和数量,分析、处理不良输血反应和并发症等,提出处理意见,对确需输血的由会诊医师签字同意,并有输血科主任审核后批准,以判断用血申请是否合理,术前是否需要干预治疗,输血科是否可以保障血液供给,手术是否可以按期进行等。
急诊用血按临床急诊用血程序执行,事后一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补办齐手术。
五、对于一些因自身免疫功能紊乱或同种免疫而造成配血困难,无法找到相合血液的患者,临床医生应该邀请输血科医生进行会诊,输血科有义务为临床提供相关输血会诊意见(必须纳入病历),临床科室可参考输血科会诊意见决定是否输血以及具体输血方案。
六、输血科负责推广特殊血液疗法、疑难用血的咨询和疑难危重患者的输血救治方案等。
第七章临床用血申请﹑审批管理制度
一、对临床用血,科室应根据患者治疗需要制订科学﹑合理的用血计划,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将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
由具有医师资质证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提出输血申请,按用血审批权限审签。
输血申请单和血液标本标签的填写应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无误,对有输血史者要求特别注明,对在输血前已采集血液做输血前六项而结果未回报但急需输血者,应在输血申请单及患者《临床输血知情同意书》上注明输血前六项检测已送结果未回,患者及家属签字确认。
二、本院备用血申请以预定输血时间后48小时内为限,逾期无效。
过了备用血申请时限虽未用过血但患者目前需输血的,须重新向血库提出申请,以便及时补充备血。
三、临床用血要严格掌握适应证,遵循科学﹑合理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内科贫血患者血红蛋白>60g/L,血细胞比容(HCT)>20%的,原则上不予输血。
外科患者(贫血患者除外)失血量在600ml以下或是出血量≦血液总量20%﹑血细胞比容(HCT)>30%以上者,原则上不输血。
严格掌握血浆使用适应证,尽量避免血浆的不合理使用。
四、用血量在800ml(含)以内,由科室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用血量在800~1500ml,由由科室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提出申请(急诊用血除外),经上级医师审核后,科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用血量≥1600ml时,由由科室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后,科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审批后方可备血。
五、择期手术备血800ml以内,须提前一天将输血申请递交输血科;800ml以上须提前二天将输血申请递交输血科,以便于输血科及时订购血液成分。
在预定输血时间前,须将标识清楚的患者当天血液连同交叉配血申请单一起交输血库,让输血科能在预定输血时限内能完成输血相容性检测,满足临床用血需要。
六、紧急抢救用血时启动本院紧急用血预案。
七、值班人员接到用血申请单和标本后,要认真检查申请单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审批﹑签字是否符合要求,标本质量是否达到《输血相容性检测标本采集与处理程序》的相关要求,值班人员应拒收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或标本,并在《临床输血标本拒收登记表》详细登记以后通知临床科室进行纠正。
八、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或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备案后方可供血,审批单返回临床并入病历保存,同时应在病历中记录用血情况。
临床用血申请流程图
临床大量输血申报审批流程图
第九章临床输血知情同意制度
一、输血治疗前,经治医生必须与患者或家属谈话。
告知:
(1)患者病况需要输血治疗;
(2)输血可能发生不良反应;
(3)存在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可能性。
(4)其它未可预知的输血风险。
二、为避免发生上述情况,经治医生应动员患者家属、亲友互助献血。
三、凡异体血液输注需征得患者及其家属同意,并签订《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后方能实施输血。
四、我院每签署一次《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的有效时间为72小时,如患者72小时后仍需输血必须重新签订另一份临床输血知情同意书,所以临床医师要求患者或家属签定第一份《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时,必须注明签定日期及时间。
五、临床医师逐项填写完善《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后随病历保存。
第十章紧急抢救用血预案
一、做好临床紧急输血工作,确保紧急抢救用血的顺利实施,保障医院医疗和患者安全。
二、紧急抢救用血预案实施程序:
1、临床科室遇到需紧急抢救输血患者时,可立即向输血科提交输血申请单、输血前检查标本及配血标本,并在申请单上注明“紧急”或“火急”。
2、血库工作人员收到“紧急”输血申请单时要给予优先处理,在申请单上准确填写收单时间(具体到分钟),同时请送检人员签字确认。
3、如血库血液库存量能满足患者输血需求时,血库工作人员在收到急诊输血申请单后,要确保在30分钟时间内(已通知临床,但临床未及时取血除外)可以将所申请的第一袋血液成分发出,血型鉴定与交叉配血可采用手工方法进行,血浆解冻时可以不套解冻袋,直接将血浆放入解冻箱内,以缩短解冻时间。
4、急诊输血患者可以在没有血型结果的情况下提交输血申请单,但必须同时抽血送血库检测ABO及Rh(D)血型,输血科工作人员发血时将患者的血型结果一并返回临床科室。
5、如情况非常紧急必须立即输血,临床医师在输注前要与患者或家属签订《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写明情况紧急不做交叉配血便要立即输注第一袋血,存在一定的风险,家属同意签字并上报医务科后方可输注。
血库工作人员接到“火急”输血申请单,应立即用玻片法快速做患者血型正、反定及Rh(D)鉴定,确定血型后,取库存同血型做简单登记在15分钟内发出第一袋未交叉配血试验的血,并在血袋上标明发血时未完成交叉配血试验。
此后,应快速复查供血者血型正、反定及Rh(D)鉴定、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在试验过程中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及时电话告知输血医生,补全交叉配血报告及其他记录,交叉报告发回临床随病历保存。
血液输注后,临床用血科室要在24小时内尽快按医院审批程序补全手续。
5、患者处于危及情况必须立即输血而血库无同型血时,临床提交“火急“输血申请单要求非同型血输注时,不能输注全血,只能少量输注O型红细胞。
红细胞只要求主侧配血相符和,此则配血不做要求。
输注前要与家属说明非同型输注的风险,签订《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写明利弊,家属同意签字并上报医务科后方可输注。
6、如血库血液库存量不能满足患者输血需求时,应立即通知血库主任,血库主任应立即电话向昆明市血液中心值班人员说明情况,争取得到血液中心的支持,并将情况电话通知临床医生。
同时暂停安宁地区所有医疗机构的非抢救用血,立即汇报医务科或主管院领导,启用预警储备用血,将所有血液用于此时的应急抢救。
7、启用血库储备用血后,临床科室应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在24小时内补填《使用储备用血申请单》科室主任审批后送到血库,血库主任审批后,报医务科审批并备案。
8、如患者为Rh(D)阴性,体内虽未检测到抗-D,男性患者或无生育需求女性患者可输Rh(D)阳性同型红细胞;但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注明:
若有抗体产生,以后输血只能输注Rh(D)阴性红细胞。
但患者是有生育需求的妇女(包括未成年女性)应输Rh(D)阴性血液,不立即输血会危及患者生命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告知患者和家属病情,并说明在紧急情况下输注的利与弊,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注明给患者带来的后果和并发症:
第一,不会出现溶血性输血反应;第二,Rh(D)阴性红细胞缺乏,不输Rh(D)阳性红细胞会危及生命,此时抢救是第一位的,输注Rh(D)阳性红细胞是抢救生命的必要条件;第三,会给以后用血或妊娠带来不良后果,可能导致妊娠流产、早产或新生儿溶血病等不良后果,(特别是未生育女性);第四,患者因本身原发病不治而非输血治疗所能挽回时,不能借口归罪于输血治疗不当,知情后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
临床科室主任和输血科主任签字认可,医务处审批,
10、急诊患者无法交费但必须输血时,需要经过医务科或总值班工作人员批准确认(可以电话确认)后方可发血,值班人员在《血库值班登记表》是做好相关记录及交接班,待事后及时联系临床科室督促其家属补交用血相关费用。
三、紧急抢救用血保障措施:
1、昆明市血液中心血液供应紧张时:
血库能协调解决的尽量协调解决,如血库无法协调解决时,将情况逐级汇报给安宁市卫生及昆明市卫生局与血液中心领导进行协调解决。
遇有特殊血型(如RhD阴性)患者急需输血时,立即向血液中心申请,若血液中心无法供给时,请血液中心协调解决并给出明确答复,将情况汇报给医务科、主管院长及临床科室。
2、血库发生停电时:
总务科24小时排有水电工值班(值班人员名单及电话见科室保存的安宁市人民医院总值班表),发生停电时立即通知医院值班水电工,若无法联系水电工,则报告医院总值班联系其他水电工快速到医技楼二楼启动血库备用电源发电机,以保持血库通电。
3、血库停水及化浆机故障时:
血库停水及化浆机故障后,化浆机将无法启用,及时启用备用的37℃水浴箱。
4、配血设备故障时:
若血库配血设备故障无法使用时,将配血工作转至门诊化验室的血型及配血用设备上进行工作,在整个工作中要防止污染。
5、医院救护车外出急救院内无救护车时:
医院救护车驾驶员24小时值班(班人员名单及电话见科室保存的安宁市人民医院总值班表),若医院救护车外出急救院内无救护车时,应及时报告总值班工作人员联系备班驾驶员到位上昆取血。
6、疑难配血:
对血库无法完成的疑难,及时通知临床按要求采集好患者配血标本,电话联系好血液中心血型参比室请求帮助配血,同时通知驾驶员快速到位,患者血标本采好后,立即送昆明进行交叉配血。
血液中心配好后的血液到医院后,通知临床科室取血给患者输注,保障患者安全。
7、微机管理系统故障时:
手工详细记录各项程序,待微机修好后及时录入。
临床紧急抢救用血流程图
第十一章临床应急用血预案
一、做好临床应急输血工作,确保应急用血的顺利实施,成立临床应急用血协调小组。
组长:
向志敏
副组长:
杨树祥(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肖滇疆(党总支副书记、医保质量信息管理科科长、副主任医师)
高永杰(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张清尧(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段家和(医务科科长、内三科主任、感染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龚艺(医务科副科长、副主任医师)
刘存芬(检验科主任、副主任技师)
成员:
闵红缨(妇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唐继琼(妇产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游海(外一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赵书华(外一科副主任、主治医师)
张龙昆(外二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杨启辉(外二科副主任、主治医师)
聂金山(麻醉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史银娟(五官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秦德文(儿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李玉红(儿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金永浩(内四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张孟浪(内四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陈丽萍(内三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李丽珍(内二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欧燕华(急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李伟(总务科科长)
职责:
1、组长负责紧急输血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决策和现场指挥。
2、副组长负责各科室协调与信息上报,并监督执行预案。
3、输血科负责预案的具体实施。
4、其他成员具体负责各部门的相关应急工作。
2、总值班:
内线8025外线6250665
检验科医技楼二楼:
内线8026外线6250660
检验科门诊化验室:
内线8098外线6250736
二、临床应急用血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监督下进行科学、合理、求实地抓好预案的落实工作,保证紧急状态下的临床供血需要,保证临床救治工作的正常进行。
符合以下情况条件的,立即启动临床输血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群发意外事故使血液需求量急骤增加。
(二)安宁市储血库库存血液偏型、或贮存量不足。
三、应急用血预案实施程序:
血液偏型、或贮存量不足、无临床所需血液(如Rh(D)阴性稀有血型等)时:
1、输血科工作人员在接到临床科室、医院总值班或相关部门领导的以上三种情况需快速准备血,血库血量不能满足需求时,应立即通知血库主任,血库主任应立即电话向昆明市血液中心值班人员说明情况,争取得到血液中心的支持。
2、如血液中心能足量供应血液,则立即通知救护车值班驾驶员出发到血液中心
取血,同时将血液中心的答复情况和血液可以到达医院的大致时间电话告知临床医生。
3、如血液中心也存在库存血液偏型或贮存量不足时,应立即电话通知临床医生,暂停安宁地区所有医疗机构的非抢救用血,同时启用预警储备用血,将所有血液用于此时的应急抢救,并立即汇报医务科或主管院领导。
4、启用血库储备用血后,临床科室应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填写《使用储备用血申请单》科室主任审批后送到血库,血库主任审批后,报医务科审批并备案。
5、医院医务科或主管院领导及时向安宁市卫生局汇报,安宁市卫生局向昆明市卫生局汇报,由昆明市卫生局与昆明市血液中心协调具体处理办法。
6、如患者为Rh(D)阴性,体内虽未检测到抗-D,男性患者或无生育需求女性患者咳输Rh(D)阳性红细胞,但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注明:
若有抗体产生,以后输血只能输注Rh(D)阴性性红细胞。
但患者是有生育需求的妇女(包括未成年女性)应输Rh(D)阴性血液,不立即输血回危及患者生命,此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告知患者和家属病情,并说明在紧急情况下输注的利与弊,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注明给患者带来的后果和并发症:
第一,不会出现溶血性输血反应;第二,Rh(D)阴性红细胞缺乏,不输Rh(D)阳性红细胞会危及生命,此时抢救是第一位的,输注Rh(D)阳性红细胞是抢救生命的必要条件;第三,会给以后用血或妊娠带来不良后果,可能导致妊娠流产、早产或新生儿溶血病等不良后果,(特别是未生育女性);第四,患者因本身原发病不治而非输血治疗所能挽回时,不能接口归罪于输血治疗不当,知情后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
临床科室主任和输血科主任签字认可,医务处审批,
7、动员家属或亲友积极参与互助献血。
四、应急用血保障措施:
1、昆明市血液中心血液供应紧张时:
血库能协调解决的尽量协调解决,如血库无法协调解决时,将情况逐级汇报给安宁市卫生及昆明市卫生局与血液中心领导进行协调解决。
遇有特殊血型(如RhD阴性)患者急需输血时,立即向血液中心申请,若血液中心无法供给时,请血液中心协调解决并给出明确答复,将情况汇报给医务科、主管院长及临床科室。
2、血库发生停电时:
总务科24小时排有水电工值班(值班人员名单及电话见科室保存的安宁市人民医院总值班表),发生停电时立即通知医院值班水电工,若无法联系水电工,则报告医院总值班联系其他水电工快速到医技楼二楼启动血库备用电源发电机,以保持血库通电。
3、血库停水及化浆机故障时:
血库停水及化浆机故障后,化浆机将无法启用,及时启用备用的37℃水浴箱。
4、配血设备故障时:
若血库配血设备故障无法使用时,将配血工作转至门诊化验室的血型及配血用设备上进行工作,在整个工作中要防止污染。
5、医院救护车外出急救院内无救护车时:
医院救护车驾驶员24小时值班(班人员名单及电话见科室保存的安宁市人民医院总值班表),若医院救护车外出急救院内无救护车时,应及时报告总值班工作人员联系备班驾驶员到位上昆取血。
6、疑难配血:
对血库无法完成的疑难,及时通知临床按要求采集好患者配血标本,电话联系好血液中心血型参比室请求帮助配血,同时通知驾驶员快速到位,患者血标本采好后,立即送昆明进行交叉配血。
血液中心配好后的血液到医院后,通知临床科室取血给患者输注,保障患者安全。
7、微机管理系统故障时:
手工详细记录各项程序,待微机修好后及时录入。
五、急救用血协调机制:
1、在启动紧急用血预案后,协调小组必须立即作出反应,组织职能部门或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和指挥工作。
2、应急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随叫随到,保证应急救助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3、各职能部门立即召集相关人员,保障血源组织、采集、检测和交通运输及时到位。
4、总务科必须应急调度,确保血液及时、安全运送。
5、需大量应急供血事件或需昆明市血液中心调配时,需向安宁市卫生局或昆明市卫生局作汇报。
6、启动本预案后,应将处理结果、出现问题分析、改正措施向医务科做书面汇报及备案。
临床应急用血流程图
第十二章Rh(D)阴性患者输血管理制度
由于在我国汉族人中Rh(D)阴性者约占3‰,加之输血时要求ABO同型,交叉配血试验完全相合,所以Rh(D)阴性血源难免紧张,为了满足临床用血,特制定本制度。
一、择期手术或者平诊Rh(D)阴性患者输血时,要求临床科室至少要提前3天提出申请,由输血科(血库)向血站预约,尽可能输Rh(D)阴性血。
二、患者为Rh(D)阴性且含有抗-D,必须输注Rh(D)阴性血。
三、择期手术的Rh(D)阴性患者要尽可能开展自身输血或动员患者亲属互助献血,具体按《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7、8条执行。
三、者为Rh(D)阴性,没有检测到抗-D,如需要紧急输血又无同型血,男性患
者及无生育能力的妇女可输Rh(D)阳性血,但必须征得患者家属或监护人的签名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注明。
以后需要输血时有可能只能输注Rh(D)阴性血。
五、患者为Rh(D)阴性,体内虽未检测到抗-D,但患者是有生育能力的妇女(包括女童),最好输注Rh(D)阴性血。
如一时找不到Rh(D)阴性血,不立即输血会危及患者生命,应本着抢救生命第一的原则,征得患者家属或监护人签名同意后先输注Rh(D)阳性血抢救。
同时要向家属说明如果将来生育有可能发生新生儿溶血病。
尽管输注Rh(D)阳性血后72小时内注射足够剂量的抗-D免疫球蛋白可预防Rh同种免疫,但此药在我国市场上难以买到。
六、尽管血小板表面无D抗原,但血小板制品中含有一定量的红细胞(可使患者致敏),故Rh(D)阴性生育期的女患者(包括女童)应输Rh(D)阴性血小板。
紧急情况下要输注Rh(D)阳性血小板须征得患者家属或监护人签名同意。
至于Rh(D)阴性男性患者和Rh(D)阴性无生育能力的女患者只要体内无抗-D,可输Rh(D)阳性血小板。
七、Rh(D)阴性患者需要输注新鲜冰冻血浆时,可按ABO同型或相容输注,Rh(D)血型可忽略。
八、Rh(D)阴性全血或红细胞在4℃条件下只能保存35天,在过期前没有用于Rh(D)阴性患者,为避免血液资源浪费,可输给Rh(D)阳性患者(要求ABO同型,交叉配血试验相合)。
九、有些血站能够提供Rh(D)阴性冰冻红细胞,因洗脱冷冻保护剂(甘油)需花费一定时间(半自动化仪器洗涤一袋红细胞费时1小时左右),故须提前预约。
冰冻红细胞制作成本昂贵,收费较贵。
第十三章血标本的采集、送检、接收及管理制度
一、患者血标本张冠李戴,最有效的方法是为每个患者入院后及时配戴标明患者姓名和病案号的腕环或腕带。
二、标本由输血患者所在科室采集,不得由别的科室代为采集。
住院患者采集血标本后又转科或转床,此时需要输血应重新采集血标本。
已执行给患者配戴腕带的医院可以例外。
三、输血时,重抽血标本复查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
如发现两次血标本血型不一致或者血标本血型与《临床输血申请单》所填写血型不一致时应通知所在科室重抽血标本。
四、采集血标本前,采血护士必须认真核对医生所开申请单上的内容和输血量。
五、明确采集标本所使用的真空管,注意采集量及混匀时的操作。
六、到床旁核对患者身份,如果患者是清醒的,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若患者意识不清,通过询问患者的亲属确认患者身份。
只有当《临床输血申请单》与患者腕带的资料完全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二者有矛盾时不得采集血标本,不得使用来源不明或者无人对其来源负责的血标本进行交叉配血。
绝对禁止通过床头卡来核实患者身份。
使用条形码时,应在采血后将标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检测项目的条形码标签贴在采血试管上并与患者腕带资料仔细核对。
七、血标本采集后,采血护士必须在离开患者床边之前在血标本标签上标明患者姓名、病案号及血标本采集日期(应强制执行该项规定)。
不要在采血前贴上标签,一位医护人员不得同时采集两位患者的血标本后才做标识。
八、血标本采集后应再次核对申请单、标本与患者身份一致。
九、将贴有标签的血标本连同输血申请单由医护人员送输血科(血库),双方仔细核对患者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室、床号,试管与输血申请单的号码是否一致等,并签名确认,输血科收取血标本。
不得由非医护人员送血标本。
十、如输血申请单填写错误,返回科室重填;如血液标本不符合要求,在检验科标本拒收登记本上签字,重采标本送检。
十一、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在检验前必须确认试管上的标签与输血申请单上的资料一致,如有疑问应重新采集血标本,不得电话询问后就擅自修改错误的标签及输血申请单。
十二、我院交叉配血标本用5mlEDTA抗凝管(紫色盖子)。
标本拒收标准:
1、血标本无标签或填写不清;
2、血标本与申请单所填项目不符;
3、血标本量过少;
4、血标本疑被稀释不收(如从输液管获取血标本,应以生理盐水冲注,并将首先抽取的5ml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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