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一政府级关于本项目的立项文件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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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政府级关于本项目的立项文件doc
深圳港大铲湾集装箱码头港区配套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写本)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项目名称:
深圳港大铲湾集装箱码头港区配套项目
委托单位:
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单位: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证书编号:
国环评证甲字第2806号
评价单位法人:
刘佑华
评价机构负责人:
刘佑华
项目负责人:
栗苏文
第一早
1.1任务来源1
1.2评价目的1
1.3评价范围、评价级别和评价重点2
1.3.1评价范围2
1.3.2评价重点2
1.3.3评价工作等级3
1.4评价标准4
1.4.1环境质量标准4
1.4.2污染控制标准4
1.5评价预测时段4
1.6主要的环境敏感点与环境保护目标5
1.7.1环境敏感点5
1.7.2环境保护目标5
第二章工程概况7
2.1工程概况7
2.2配套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7
2.3投资估算7
2.4施工进度安排8
第三章环境质量现状9
3.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9
3.2声环境质量现状9
3.3水环境质量现状9
第四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
4.1水环境影响10
4.1.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10
4.1.2运营期的水环境影响10
4.1.3对沿线河涌的影响10
4.2声环境影响10
421施工期噪声影响10
4.2.2运营期的噪声影响评价11
4.3水土流失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
4.4环境空气影响12
4.4.1施工期的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2
4.4.2运行期环境空气影响13
4.5固体废弃物影响13
4.5.1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影响13
4.5.2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影响14
4.6景观影响预测与评价14
4.6.1景观现状评价14
4.6.2施工期景观影响14
4.6.3运营期景观影响15
4.6.4风险分析15
第五章项目的环境损益分析16
第六章公众调查17
第七章环保措施及建议18
7.1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18
7.1.1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18
7.1.2营运期水污染治理措施建议18
7.1.3风险防止措施19
7.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20
7.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21
7.3.1扬尘污染防治措施21
7.3.2沥青烟的污染防治措施21
7.3.3机动车辆废气污染防治措施22
7.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22
7.4.1施工噪声污染的防护措施22
7.4.2运营期交通噪声影响的防治措施23
7.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23
第八章环境监理与环境管理25
8.1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工作25
8.2运营期的环境管理25
第九章清洁生产27
9.1施工期清洁生产27
9.2运营期清洁生产27
9.3总量控制28
9.4环境管理28
第十章评价结论29
第一章总论
1.1任务来源
深圳港大铲湾集装箱码头港区配套项目是大铲湾集装箱码头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港区二号主干道和港区三号主干道、空箱堆场和加油站、港区对外交通节点(立交、匝道等)的用地。
规划总用地面积64.97公顷,其中:
空箱堆场25.76公顷,道路38.65公顷,交通设施0.56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同时需要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受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04.9)与《深圳港大铲湾港区疏港通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06.4)已经编制完成。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内容包括整个四期工程围堰形成和第一期工程码头建设。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疏港通道工程南起港界北端,与港区内3号主干道相接,向北至规划的洲石路线位后再转向东行,终点接至鹤州立交。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经现场踏勘、分析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同类项目的有关资料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范要求,进行了现状调查与监测工作,并在利用已有环评基础上编制了《深圳港大铲湾集装箱码头港区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写本)o
1.2评价目的
在对拟建工程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环境功能要求进行调查,对拟建工程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拟建项目影响环境要素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预测拟建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和对生态的破坏,针对该影响的程度和范围,研究是否能在采取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使得这些影响都被控制在容许的范围内,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和建议,为建设单位和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使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能维持在良好的水平,有利于当地社会经济长期稳定地持续发展。
1.3评价范围、评价级别和评价重点
1.3.1评价范围
深圳港大铲湾集装箱码头港区配套项目包括港区二号主干道和三号主干道、空箱堆场和加油站、港区对外交通节点(立交、匝道等)的用地。
在本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有一个占地13.18万m2的海灏华庭别墅区,现状海灏华庭别墅区为现状海堤与规划的沿江高速所围合,海灏华庭别墅区共计别墅144栋,建筑面积约88360*。
根据“关于印发《加快港口建设与发展2006年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深府【2006】62号)(附件四),宝安区政府、市国土房产局作为责任单位负责解决大铲湾配套区用地问题,主要落实别墅区用地处置方案。
根据《关于大铲湾港区内别墅区处置方案的意见》(深国房宝【2006】547号)(见附件五),“1993年12月,经第八次用地联审会审议,原宝安区建设(国土)局以深宝建(1993)第280号文批复同意原新安镇劳动村委使用位于宝城97区128333.3平方米土地,土地用途按规划功能定,属集体自用工业用地。
1994年4月、7月,原西乡镇劳动村委、城建办申请将该地块用地功能调整为住宅用地,但未获批准。
经核,“海灏华庭”别墅区用地全部位于深宝建(1993)第280号文批复地块范围内;另该别墅区用地内有约22667平方米(约34亩)土地在遗留办深规土宝协字【1995】第265号《协议书》的用地红线范围内(协议书第三方为深圳权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经调查相关档案,截至目前,除上述涉及资料外,未查到有关该地块改变用地功能、完善用地手续以及补交地价的资料。
”
根据《关于大铲湾港区内别墅区处置方案的意见》(深国房宝【2006】547号)的处理意见,考虑到海灏华庭别墅区为违法建筑,建议按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
因此,对于海灏华庭别墅区的用地问题由市政府相关部门解决,不属于本项目的评价范围。
本评价可以不考虑项目建设对其影响。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内容,确定各专题评价范围如下:
1.大气:
评价范围确定为配套区边界200m范围内。
2.噪声:
评价范围确定为项目边界200m范围内。
3.地面水:
项目所涉及的主要水体(海水、鱼塘、河涌等)
4.水土流失:
项目建设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施工点(面)
5.生态:
评价范围确定为项目拟建地范围内。
1.3.2评价重点
1、建设期
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海灏华庭别墅区的拆迁造成的社会影响为重点评价内容。
项目建设对景观的影响,施工期的噪声、固体废物、植被破坏、施工扬尘等为次重点评价内容。
2、运营期
运营期港区二号主干道和港区三号主干道、空箱堆场对沿线主要环境敏感点(缤纷世界花园等)的环境空气、声环境的影响为评价重点,加油站的事故风险为次重点评价内容。
133评价工作等级
1、环境空气
本工程废气排放主要为二号、三号主干道车辆排放的尾气,二号、三号主干道位于大铲湾港区,道路两侧无环境敏感点,运营近期交通量小于50000辆/日(标准小客车)。
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B03-2006中对环境空气评价等级的划分,本项目的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
2、地表水环境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的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方法,根据本项目的废水排放量(v5000m/d)、废水水质复杂程度(中等)、受纳河流规模(小)以及地表水水质要求(GB3838-2002V类水域)的情况,确定本次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按三级进行。
3、声环境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GB3096-93为三类区域,相应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标准;二号、三号主干道位于大铲湾港区,道路两侧无环境敏感点,根据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B03-2006中对声环境评价等级的划分,本项目的声环境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
4、环境风险
本项目运营期间,加油站的油品为柴油,属于非重大危险源。
按《建设项目管理名录》,本项目所在区亦非环境敏感地区。
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
1.4评价标准
1.4.1环境质量标准
大气环境:
根据深圳市《关于颁布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项目沿线区域属于大气环境二类控制区,环境空气应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以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1号“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通知”中的二级标准。
噪声:
根据深圳市《关于调整深圳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通知》(深府[1997]297号),缤纷世界花园住宅区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
深圳港大铲湾集装箱码头港区配套项目所在区域目前没有划分功能区,根据《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所在区域按照3类功能区执行。
海水:
本项目所经区域位于西部珠江口沿海区域,根据《深圳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
区划》,深圳港大铲湾集装箱码头港区配套项目所在近岸海域功能区划为三类区,海水水
质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三类标准。
142污染控制标准
噪声在施工建设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Q。
污水排放污水排放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中的二级排污标准(第二时段)。
水土流失执行JTJ005-96规范手册推荐使用的分级标准。
1.5评价预测时段
评价阶段分为两部分:
施工期及营运期。
(1)施工期:
主要评价在建设阶段所带来的水污染、水土流失、施工扬尘污染、生态破坏、施工机械的噪声以及景观的影响。
(2)营运期:
主要评价营运期产生的噪声、废气、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以及风
险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1.6主要的环境敏感点与环境保护目标
1.7.1环境敏感点
根据现场调查,深圳港大铲湾集装箱码头港区配套项目周围的敏感对象及其保护目
标见表1.7-1o
表1.7-1敏感受体及保护目标
影响
因子
敏感对象
环境功能及保护目标
说明
生态
拟建地的植被;取土场地;
水土保持
噪声
缤纷世界花园
执行噪声2类标准
位于西乡大道东侧,海滨大道北面,靠近本项目有8栋5〜7层的建筑,距离本项目70〜80米。
西乡劳动村
执行噪声2类标准
位于西乡大道西侧,海滨大道北面,靠近项目有5栋办公及厂房,距离本项目100〜120米。
大气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空气质量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
水环境
近岸海域、沿线河涌
近岸海域III类水质,沿线河涌V类水质。
共乐河,河道在西海堤处设有挡潮闸;西乡河,河道在西海堤处设有挡潮闸。
1.7.2环境保护目标
在对拟建道路沿线的环境现状、环境功能要求进行调查,对拟建道路工程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拟建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
1、生态环境
最大程度的降低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并尽快做好植被恢复措施,避免因本项目的建设造成不可逆转的生态破坏。
2、水环境
保护近岸海水水质,避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恶化;保护项目所在区域河涌的排水、排洪功能不受到影响。
3、大气环境
保护道路沿线敏感点的大气环境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恶化,其中主要是缤纷世界花园位于路侧的区域,居民居住区的环境空气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5~
4、声环境
保护周围敏感受体,使区域声环境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恶化。
5、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得到合理的处置。
特别是妥善处理道路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避免引起水土流失、扬尘污染等二次环境污染问题。
第二章工程概况
2.1工程概况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位于伶仃洋东岸西乡境内,规划的配套区位于大铲湾码头突堤根部北端,东侧临滨海大道、沿江高速和港区二号主干道,与宝安中心区及港区辅建区相接,西临港内三号主干道,用地大致呈三角形,项目地理位置见图2-10
2.2配套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深圳港大铲湾集装箱码头港区配套项目是大铲湾集装箱码头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港区二号主干道和港区三号主干道、空箱堆场和加油站、港区对外交通节点(立交、匝道等)的用地。
深圳港大铲湾集装箱码头港区配套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64.97公顷,其中:
空箱堆场25.76公顷,道路38.65公顷,交通设施0.56公顷。
2.3投资估算
根据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费估算,本项目的投资为30000万元人
民币。
2.4施工进度安排
本项目施工进度安排见下表2-4
施工进度安排
项目
计划开始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
时限
2号主干道
2006年3月
2007年6月
15个月
3号主干道
2006年3月
2007年6月
15个月
堆场
2006年3月
2007年6月
15个月
加油站
2007年2月
2007年6月
5个月
第三章环境质量现状
3.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2006年3月1~3日的监测结果表明,NO2、CO的1小时平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一级标准;由于受施工影响,可吸入颗粒物PMio接近二级标准。
3.2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项目的情况,我们对项目的敏感点进行了适当的筛选,对各路段的代表性敏感点共挑选了3个(缤纷世界花园、西乡劳动村、海灏华庭),监测等效连续声级Leq。
其中,对有现状车流量的还同步进行了监测。
监测中对临道路的楼房,还进行了立体监测。
每个测点连续监测1天,昼夜各一次。
监测结果的统计分析表明,项目目前没有成规模的交通车流的路段,基本上昼间可达到或略超2类标准,但夜间多数监测点达不到2类标准。
基本的影响因素是内部道路上的小型车辆、摩托、商业等有一定的影响。
3.3水环境质量现状
2005年固戍近海的水质达标率均为0,水质类别为劣第四类,固戍近海有4个项目超标,年均值超标的项目有悬浮物、活性磷酸盐、无机氮和大肠菌群,监测值超标的项目还有溶解氧和非离子氨。
2005年西乡河有10个项目超标,其中年均值超标的项目有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
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和粪大肠菌群,监
测值超标的项目还有石油类,水质受到重度污染,劣于V类
第四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1水环境影响
4.1.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过程的水土流失、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施工废水等。
若不采取任何措施,必然对区域内的水体产生负面影响。
4.1.2运营期的水环境影响
公路建设的水环境影响主要来自于路面径流,由于路面径流确实属于被轻度污染的地表径流,因此对邻近水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
本道路建设有雨水排水管线,路面径流经道路两侧雨水排水管线排入附近河涌,经河涌排入固戍近海,或经排雨管道直接排入固戍近海。
本项目位于固戍污水处理厂范围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自流到海滨大道与新安六路交界处的D400市政污水管道内,最后流入固戍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若项目建成运行后,固戍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没有建成运行,则必须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后排放。
其排放标准必须达到固戍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
4.1.3对沿线河涌的影响
经现场调查,沿线现状的河涌主要有:
共乐河,河道在西海堤处设有挡潮闸;西乡河,河道在西海堤处设有挡潮闸。
根据《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在疏港通道经过的河涌,采用桥涵形式,不会对河涌的排水、排洪功能造成影响。
4.2声环境影响
4.2.1施工期噪声影响
深圳港大铲湾集装箱码头港区配套项目比较偏僻,目前项目区及周围的环境敏感点主要有海灏华庭别墅区(项目区内)、缤纷世界花园住宅区、西乡劳动村。
根据规划,海灏华庭别墅区必须拆迁,则受本项目施工噪声影响的敏感点只有缤纷世界花园住宅区、西乡劳动村。
受影响的主要是临滨海大道道路一侧的住户。
因此,在施工期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保护仍然是十分必要的。
422运营期的噪声影响评价
深圳港大铲湾集装箱码头港区配套项目包括港区二号主干道和港区三号主干道、空箱堆场和加油站等,运营期噪声影响主要是港区二号主干道和港区三号主干道的车辆噪声影响,在此将其作为重点进行预测评价。
加油站的噪声影响主要是加油车辆噪声,影响在加油站附近区域,周围无敏感点,影响较小,不再进行专节评价。
1、二号主干道
根据深圳市《关于调整深圳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通知》(深府
[1997]297号),缤纷世界花园住宅区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所在区域按照3类功能区执行。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规模,昼间20米、夜间80米达到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高峰小时噪声在200米都超过2类标准;高峰小时在120米达到3类标准。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最终工程规模,昼间40米、夜间100米达到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高峰小时在200米超过3类标准。
2、三号主干道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规模,昼间20米、夜间80米达到2类标准,高峰小时噪声在200米都超过2类标准;高峰小时在120米达到3类标准。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最终工程规模,昼间40米、夜间120米达到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高峰小时在200米超过3类标准。
3、港区二号、三号主干道对声环境敏感点影响评价
港区二号、三号主干道两侧均为深圳港大铲湾港区,无环境敏感目标。
4、堆场噪声影响
堆场在运营期会对缤纷世界花园住宅区、西乡劳动村造成影响,必须采取防治措施,使噪声的影响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堆场运营期的噪声防治措施:
严格控制行车速度(不得大于40km/h),禁止鸣笛。
在工艺设计和设备选型中优先选择符合国家标准,高效、低噪或装配有消声装置的机械或动力设备,同时营运后应加强对各种机械的维修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吸声、隔声、消声和隔振等措施,并为值班人员设置值班防护室或配戴个人防护装置。
保持港区道路通畅,交通路口设置标志信号,合理疏导车辆,控制鸣笛次数。
保持路面平整,尽量减小噪声的产生频度和强度。
加强绿化工作,可以降低噪声,又起到美化工作环境的作用。
建议在堆场靠近滨海大道一侧修建3米高围墙。
4.3水土流失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预测结果表明,随着植被覆盖率的增加,水土流失强度迅速减小,当植被覆盖率达到20%,其侵蚀强度属于轻度侵蚀;当植被覆盖率达到60%,其侵蚀强度属于微度侵蚀(无明显侵蚀);当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时,其侵蚀强度属于剧烈侵蚀。
水土流失对环境的一般影响表现为:
使土壤肥力下降,淤积河流、鱼塘等,使水质变差、使农田生产力下降等。
一般而论植被覆盖度大、坡度平缓的地区的泥砂输出量小沉积量大,而在沟谷陡峭、无植被覆盖的区域泥砂输出量大沉积量小。
4.4环境空气影响
441施工期的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扬尘:
春、秋、冬季及D稳定度下,本项目扬尘的影响范围达150米。
在夏季,影响范围大致为200米之内。
在不利的扩散条件下影响范围可达到1500米,在该条件下,选址外200米达到2.475mg/m3,超过标准值的7.25倍。
项目区内主要道路采取洒水措施后可降低排放源强70%环境影响可得到相当程度的减轻。
运输扬尘:
本项目部分路段与现有的公路紧邻(例如洲石路、宝安大道、航城大道等),若施工场地的泥土带到这些公路,将产生较大的扬尘污染。
施工机械废气:
道路施工过程用到的施工机械以柴油为燃料,运转时会产生燃油烟气,主要污染物为NOx、SO2和CO等,一般情况下废气量不大,影响范围有限,故可以认为其环境影响比较小,可以接受。
沥青烟气:
从项目周围的情况看,沥青烟最主要影响的是现场工作人员,缤纷世界花园、西乡劳动村距离施工面比较近,公路沥青铺设时产生的废气对这些敏感点局部环境会产生一些影响,但不会太大。
一般情况下,沥青烟敏感受体的影响可以通过选择较好的扩散气象条件来避免产生较大的环境影响。
442运行期环境空气影响
运行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是二号、三号主干道车辆排放尾气,堆场、加油站营运期机械尾气排放量不大,影响范围局限于堆场区、加油站故其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不再进行评价。
在此仅对二号、三号主干道车辆排放尾气影响进行评价。
根据日均N02现状浓度的监测结果,在固戍村监测点最高小时监测浓度是0.098mg/mf,日均浓度监测最高值是0.052mg/m3。
一般情况小时监测值都不超过0.06mg/m3。
叠加现状监测浓度后,高峰小时NO2浓度在深圳港大铲湾港最终规模时道路和风向的夹角小于22.5时的达标距离是40米,40米内超过2类标准;其他风向的达标距离是20米。
日均NO2浓度在深圳港大铲湾港最终规模时的达标距离是40米,其他各预测年20米以外可以达标。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以集装箱柴油车为主,排放的CO量相对较小,根据预测结果,深圳港大铲湾港最终规模时高峰小时CO贡献浓度计算结果在距离道路边线20米处最大浓度为0.41mg/m3,叠加现状最大监测浓度,也可以达到一级标准(10.0mg/m3)。
根据现场调查,在深圳港大铲湾集装箱码头港区配套项目区占地范围内的海灏华庭别墅区的居民楼属于拆迁范围。
其余敏感点距疏港通道的距离在40米之外。
因此,本项目运营期的空气影响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4.5固体废弃物影响
4.5.1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影响
路基土方和石方宜就近取用,经调查附近有几个山头可供取用,这些山头基本为孤立的山头,有的目前已经在开山取土的现状取土场。
本工程土石方来源完全可以满足工程需要。
几个取土场位于项目附近,施工运输影响较小。
施工垃圾与生活垃圾:
建设期的固废包括施工垃圾、生活垃圾,若处理不当,将引
起水环境污染、大气污染以及景观影响等。
4.5.2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影响
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配套区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以及营运产生的少量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营运期在配套区设垃圾收集设施及时收集垃圾,将生活垃圾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厂或卫生填埋场处置。
2、其它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路侧绿化植物的残败物和部分过往车辆的撒落物,以及少量车辆事故发生后遗漏于路面的机油、运载物等。
路侧绿化植物的残败物和部分过往车辆的撒落物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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