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政法委一格一警辅警人员装备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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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政法委一格一警辅警人员装备采购项目
金水区政法委“一格一警”辅警人员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JSC2017-G-35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三、四部分中所述的产品及伴随服务。
1.2为贯彻落实郑财办购(2012)8号《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本项目鼓励中小企业参与。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为依据。
其中企业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判定依据为最近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从业人员总数判定依据为缴纳统筹人员总数。
根据郑财购〔2013〕1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应提供信用报告。
信用报告以投标人提供的郑州市政府信用管理部门认可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原件为准。
投标人为外地企业的,可以当地市级以上信用管理部门认可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并经郑州市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信用报告为准。
2、定义
2.1招标方:
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机构: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2.2投标方:
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合格投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中标人:
接受中标通知,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5货物:
按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
3、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构成:
4.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产品及服务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项目要求
(4)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5)合同(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4.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技术规范,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或废标的风险。
4.3照抄或复印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要求的、手写的、未按规定签署的投标文件将导致废标。
5、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需加盖单位公章)。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将视情况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不标明疑问来源的书面答复函发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并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6.3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回函确认。
三、要求: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行投标,不得有任何违法行为。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填写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7、投标保证金: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的投标。
7.2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退还,不退还第三方单位(凭收据原件,提供公司对公账户)。
7.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规定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货物验收合格后,投标人须携带项目合同、项目验收报告及保证金收据(以上均必须提供原件并留采购中心备案)到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退还保证金,提供公司对公账户以转账形式退还,不退还第三方单位。
7.4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7.4.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自行撤销投标;
7.4.2中标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7.4.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撤销合同的;
7.4.4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情形的。
8、投标资格文件:
(1)招标方要求投标方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等证明文件(以上证件及材料评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
2)制造商授权书(经销商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查询网页打印件等证明文件(以上证件及材料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人力、质量保证能力。
9、投标文件的组成: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函
(3)投标报价表
(4)技术偏差表
(5)企业简介及状况表
(6)售后服务承诺
(7)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8)其他文件
10、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0.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六部分的内容和式样提供投标文件。
10.2投标文件份数要求见前附表。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
10.3投标文件的正、副本都应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10.4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署及单位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2、投标截止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派专人送交至开标地点。
12.2招标机构将拒绝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2.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的遗失和损坏的,招标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13、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13.1投标人在投标后,可以修改、补充其投标文件,但必须使招标机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能够收到修改、补充包括替代的书面通知。
13.2投标人修改、补充的文件须由正式授权代表的签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份数及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
1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3.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和评标
14、开标
14.1招标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14.2招标机构在开标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招投标双方确认无误后,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数量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作开标记录。
15、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利于评标审查,招标机构在开标后,可随时请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的疑点加以澄清,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进行答复和质疑。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有关澄清的内容及双方达成的协议将成为合同的附件,但对投标文件中的价格和实质性内容不得有任何更改。
16、投标文件的审查
16.1评委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保证金是否提交、是否有计算错误等。
16.2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若单价与总价计算结果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大写和小写数值表述的不一致,以大写表述的数值为准。
若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更正,其标书将被拒绝。
16.3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和不规则的地方。
16.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不得通过对不符之处的修正或撤销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投标。
16.5评标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超出本项目控制预算价的;
(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3)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没有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的;
(5)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人没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没有被委托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
(6)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6.6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6.6.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16.6.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澄清;
16.6.3评标委员会依据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确定中标候选人。
17、评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从专家库中抽取有关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共同组成。
评标委员会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
投标文件的评价:
17.1评委会只对已判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17.2评标注意事项:
17.2.1计算评标总价时,以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的目的地交货价为标准,包括各种税费、运费、保险费以及伴随的其他服务费;
17.2.2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17.2.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7.2.4开标、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17.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定法,评委会在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人的报价外,还将考虑以下量化因素:
(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人有较好的执行合同能力;
(3)投标报价对需方最有利;
(4)投标人的产品技术规格要求、供货能力、售后服务、产品质量等;
(5)投标人对服务及其他优惠条件的承诺。
17.4评分办法:
17.4.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由评委根据计分标准打分。
17.4.2计分标准:
A.投标报价(30分)
为贯彻落实郑财办购(2012)8号《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促进中小型企业的发展,评审时给予中型企业3%的价格扣除,给予小型或微利企业6%的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符合条件的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不累计,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报价扣除相应比例后称为“优惠后评标价”。
凡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代理国内外大型企业产品的,均不得统计为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用优惠后评标价参与评分。
评标基准值=有效投标人的最低评标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值/评标价×30%×100。
有效投标人是指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通过实质性审核未被废标的所有投标人。
B.技术性能(50分)
1、所投硬件部分的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9分,技术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3分,扣完为止。
2、环保(2分)
投标人所投硬件产品型号与财政部最新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型号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和所投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的页面,否则不得分)。
3、样品评定(9分)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外观、技术性能、操作流畅性、实用性、品质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对比后分档打分:
一档9-7分;二档6-4分;三档3-1分。
未提供样品此项不得分。
C、售后服务(12分)
1、售后服务方案:
流程规范,服务方案切实可行、完善(0-2分)
2、应急响应:
供货、质保期内、外故障响应计划,响应时间、应急处理能力等(0-4分)
3、其他优惠措施(0-6分)
D、投标人业绩(6分)
投标人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合同业绩,合同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及以上业绩,每项合同得2分,最多得2分;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含200万)及以上业绩,每项合同得4分,最多得4分。
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注:
评标时需提供合同及采购方(用户)出具的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内容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复印件,评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E、信用等级报告(2分)
根据郑财购〔2013〕1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应提供信用报告。
信用报告以投标人提供的郑州市政府信用管理部门认可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原件为准。
投标人为外地企业的,可以当地市级以上信用管理部门认可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并经郑州市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信用报告为准。
A至AAA等级的投标企业得2分;
B至BBB等级的投标企业得1分;
C至CCC等级的投标企业得-1分;
对投标人在投标时未提供其信用等级报告的,得-2分。
开标现场提供信用报告原件,标书中附相应的复印件,现场未提供原件者,视为未提供信用报告。
17.4.3计分方法:
以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进行计分(计分过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若最终结果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仍有得分相同者,则按小数点后三位计算比较,以此类推。
18、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评委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六、授予合同
19、定标原则:
19.1评委会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推荐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
19.2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择优定标,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需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19.3本次招标,合同将授予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货物质量优、报价最合理,能提供最佳服务的投标人。
20、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
20.1评标结束中标人确定后,由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签发《中标通知书》。
20.2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方签订供货合同。
20.3《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本项目合同的依据。
21、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招标机构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规定的项目及服务予以增减。
22、签订合同
22.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与采购方签订“供货合同书”。
22.2“中标通知书”、“合同”、“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澄清问题的记录及有关协议等均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2.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供货。
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为金水区政法委“一格一警”辅警人员装备采购项目。
2、本项目控制预算价为叁佰伍拾叁万捌仟捌佰元整(¥3538800元),
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的所有相关费用。
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投标人须为信息采集终端的制造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4)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中标人在接到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的中标通知书后,由中标人与需方根据招标文件的条款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
5、采购人在货物达到合同要求后,要组织专业人员对此进行验收,填写货物验收证明,交采购中心作为退还履约保证金依据。
6、所需货物要求:
6.1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全新原装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6.2售后服务:
供方为所投的产品提供质保服务及本次招标要求,同时就公司的实际技术和经济等能力做出售后服务计划。
6.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描述产品性能特点的原厂商技术文件、产品彩页及说明等资料供评标参考,并保证这些技术证明材料与投标货物的真实功能、性能参数的一致性。
7、对供货期的要求: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供货完毕。
8、付款方式的要求: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在供货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5%;剩余合同金额5%作为质保金,于半年后支付。
9、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
第四部分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金水区一格一警信息采集终端设备参数
设备名称
参数
单位
数量
信息采集终端
1、屏幕尺寸:
≥8英寸;分辨率:
全高清(≥1920*1200)。
2、处理器:
八核。
3、操作系统:
Android5.1以上可更新。
4、存储:
ROM:
≥32GB(标配);RAM:
≥4GBLPDDR4;最大存储可扩展至128GB。
5、网络类型:
全网通。
6、定位:
北斗、GPS定位。
7、数据连接:
WLAN:
2.4GHz/5GHz;蓝牙:
>BT4.1。
8、感应器:
指纹传感器:
支持;重力加速度:
支持;霍尔器件:
支持;光传感器:
支持。
9、拍摄功能:
前置摄像头:
≥500万像素,定焦镜头;后置摄像头:
≥800万像素,自动对焦。
10、按键/接口:
电源开关键+音量调节键;3.5mm立体声耳机接口;microSD:
最高支持到128GB;Type-C/Audiojack/SIMCardSlot(LTE)/MicroSDWIFI802.11a/b/g/n/ac(2.4GHz&5GHz);Nano-SIM卡接口≥1。
11、音频:
内置麦克和双扬声器;音频文件格式:
MP3、FLAC、APE、WAV、OGG、MIDI、3GP、AAC等。
12、视频:
视频文件格式:
MP4、3GP、3G2、ASF、AVI、MKV、WEBM。
13、外放及音效:
立体声扬声器;声场扩展,音源修复。
14、电池:
容量:
≥4800mAh,电池续航时间>8小时。
15、标准配件:
充电器;充电数据线;屏幕保护膜
部
983
金水区一格一警信息采集终端软件系统及移动网络参数
设备名称
参数
单位
数量
警务通系统
1、安全警务通加密TF卡1个(4G容量);
张
983
移动流量及话费
2、手机卡及话费、移动网络流量费包,要求预存12个月话费。
新开手机卡1个;每月300分钟本地主叫(市话+长途),每月移动网络6G定向ApN流量。
项
983
开标现场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信息采集终端样品壹部,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应按照采购方要求,将投标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封存。
第五部分合同
合同
合同编号:
号
供方:
需方:
本合同根据供、需双方年月日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报价一览表。
二、货物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包括配件)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售后服务要求按照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承诺的条款制定。
三、交货时间、地点:
年月日前,供方应按需方要求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货物运送及以上条款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四、供方交货时,应向需方提交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及相关资料。
五、付款: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在供货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5%;剩余合同金额5%作为质保金,于半年后支付。
六、违约责任:
供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需方有权拒绝验收,供方应负责更换并承担因更换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因更换而造成逾期交货,由供方承担需方经济损失。
合同签订后供方不履行合同的,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并报金水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七、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
由郑州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果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均应当接受。
八、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后附投标报价表、售后服务计划和有关证件。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注:
该合同所列条款为签订合同时的必须条款,如供需双方有特殊要求,经双方协商可添加条款。
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投标函
致: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全名、地址)提交下述文件,并对此负法律责任。
(1)报价一览表
(2)质量保证承诺
(3)售后服务计划
(4)资格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根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
币元,(文字表述)。
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JSC2017-G-35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并严格履行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
3、我们详细审查了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们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同意没收投标保证金。
6、我们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月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注册于(注册地址)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招标编号为JSC2017-G-35的招标采购金水区政法委“一格一警”辅警人员装备采购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自年月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职务:
单位名称(公章):
地址:
附表3
投标人投标文件汇总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
投标报价
(元)
大写:
小写:
供货期
(工作日)
投标质量
备注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年月日
报价明细表
报价明细表(根据采购方提供的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第四部分的货物要求编制此表,表中内容包括货物数量、单价、各种税费、运费以及伴随的其他服务费等费用、单价、总价、合计、质保期等。
)
附件4
技术偏差表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
技术参数
投标文件
技术参数
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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