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技师学院综合考核暂行办法讨论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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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技师学院综合考核暂行办法讨论稿
济宁市技师学院部门年度
综合考核暂行办法
(讨论稿)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奖惩、监督检查”三个体系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我院办学水平。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综合考评、分类评定原则;坚持导向性、激励性原则,鼓励创先争优;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原则;坚持简便实用、可操作性原则。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学院各部门。
按照工作属性和部门职能特点,将全院各部门分成两组进行考核。
第一组为“八系”;第二组为职能部门(包括基础部、实训中心),共31个。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综合考核实行千分制。
考核内容包括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自身建设与管理、师生满意度测评三部分。
(一)各系综合考核内容及分值
1.责任目标(530分)
(1)重点工作任务(200分):
主要为列入市级考核及学院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具体指标以学院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准。
(2)业务工作目标(330分):
包括教学工作145分,学生工作145分,产学研工作40分。
2.自身建设与管理(270分)
包括党风廉政建设30分,综合管理35分,组织人事工作35分,宣传思想工作25分,安全稳定25分,资产管理25分,财务管理15分,节能与环境卫生20分,工会工作20分,计划生育10分,校企合作20分,考核办10分。
3.师生满意度(200分)
包括部门内部测评60分,部门互评60分,师生代表评议80分。
(二)职能部门综合考核内容及分值
1.责任目标(500分)
(1)重点工作任务(300分):
主要为列入市级考核及学院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具体指标以学院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准。
(2)业务工作目标(200分):
主要是按照部门职责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突出考核必履职尽责情况)。
2.自身建设与管理(210分)
包括党风廉政建设25分,综合管理30分,组织人事工作30分,宣传思想工作20分,安全稳定20分,资产管理20分,财务管理10分,节能与环境卫生20分,民主管理20分,工会工作15分,计划生育10分,考核办工作10分。
3.师生满意度(290分)
包括部门内部测评60分,部门互评60分,服务对象评议170分。
四、加分或减分
(一)加分。
单位(含部门,下同)因工作成绩突出,使学院或学院所属单位受到上级表彰奖励的;在重点工作、校企合作、产学、学研、招生工作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在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的;经考核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加分情形的;实行加分,加分最高100分。
(二)减分。
单位因工作不努力使学院或分管工作中受到
上级通报批评或其他处理的,实行减分。
加减分的具体办法由考核办负责制定。
五、考核方式与责任分工
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考核办组织实施。
考核主要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其中,平时考核占30%,年终考核占70%。
考核办除承担年度综合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外,具体负责考核各系重点工作任务和职能部门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组织进行各系、职能部门内部测评、部门直评、师生满意度测评、院领导评议以及综合考核成绩汇总分析;审核确定相关职能部门单项工作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对各单位工作考核组织实施及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和监督检查。
各单项工作的考核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其中教学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学生工作由学生处、团委负责,产学研工作由科研处负责;对各系职能部门自身建设与管理情况的考核;党委廉政建设由纪委负责,综合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由宣传部(统战部)负责,安全稳定由安全保卫处负责,资产管理由资产处负责,财务管理由财务处负责,节能与环保卫生由后勤处负责,工会工作由工会负责,计划生育由计生办负责,校企合作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
承担单项工作考核任务的职能部门,要制定完善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规范考核操作,重点加强平时考核,全面提报客观真实的考核情况。
考核数据要有合理的区分度,一般不低于20%,要对所提报的考核数据及所反映出的问题提出分析意见,并对考核结果负解释答复责任。
六、考核程序步骤
(一)确定目标。
每年底或次年初,按照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分解,各部门拟定年度责任目标。
目标的确定要做到科学合理、积极向上,符合实际、操作性强,各类指标应尽力量化。
由分管院领导把关、考核办审核修订、院党委审定。
年度责任目标一经确定,一般不作调整。
(二)平时考核。
主要采取日常调度、自查总结、督导检查、师生评议等方式进行,重点调度检查目标分解、自查总结、情况呈报、工作推进等方面情况,一般每半年打分一次。
1.日常调度。
实行工作进展情况呈报备案制和完成工作验收制,加强对责任目标进展情况的日常调度。
对重要工作进展情况,一般每季度调度一次,登记备案;对完成工作随时呈报,随时审核确认,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2.自查总结。
各部门建立综合考核台账,对照责任目标分解落实配档表,定期进行自查总结,每半年和年底均形成《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报告》,逐项说明工作进度、有关依据、有关问题及有关情况等,连同《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一览表》一并报考核办。
3.督导检查。
按照考核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日常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
4.师生评价。
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基层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师生对部门工作的意见。
凡能通过日常检查调度掌握情况的,年终不再专门组织实地考核。
对责任目标和有关单项工作平时考核的情况,及时向各部门反馈。
(三)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由综合考核组实施,在考核办和相关职能部门提报的平时考核情况和各项数据信息的基础上,进行实地考核。
1.自查自评。
各部门根据考核要求,对照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进行自查,于12月19日前据实写出并上报《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一览表》。
2.考核组考评。
12月26日前,由学院考核办牵头,各行使考核功能的职能部门共同组成的综合考核组深入各部门(支部),通过听取年度总结报告、查阅资料、实地考察、专项调查等方式,对部门每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核实打分。
各部门单项工作成绩于12月28日前汇总至考核办。
3.综合评议。
由综合考核组负责,一是组织被考核部门有关人员,对本部门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二是在部门述职交流的基础上进行部门互评;三是组织对被考核部门师生满意度测评。
4.领导评价。
学院领导根据《部门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汇总表》及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各部门进行量化评价。
(四)征求意见。
就有关工作分别征求纪检(监察)、安全保卫、计生、招办等部门的意见,落实具有影响考核结果确定或否决事项的部门。
(五)综合评定。
考核办对相关职能部门和综合考核组提报的数据、信息等情况,按考核计分方法进行加权综合,计算出本年度各部门总分值,酝酿提出综合考核结果及奖惩建议,报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六)结果公示。
党委会研究确定部门综合考核结果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考核结果由考核办负责反馈。
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结合民主生活会,认真总结分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七、计分方法
部门总分值=综合考核指标得分×90%+学院领导评议分×10%+加减分。
其中,学院领导评议分值满分100分。
年度综合考核指标得分=年终考核分值×70%+平时考核分值×30%。
八、考核结果确定及运用
(一)部门年度综合考核。
考核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每个等次分别对应一定分值范围。
拟定为“好”等次的,每组一般按30%掌握,最高不超过35%,根据被考核部门的最后得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拟定为“好”等次的,考核得分一般应在900分(含)以上;拟定为“较好”等次的,得分应在800分(含)-899分;拟定为“一般”等次的,得分应在600分(含)-799分;得分不满600分的,定为“差”等次。
(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部门不得被确定为“好”等次。
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给学院造成严重损失或消极影响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成绩较差的;安全稳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部门所属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及有关等政策的;部门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追究的;未完成招生任务的;经过学院认定的其他严重问题的。
(三)部门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通报,并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奖惩,考核结果与中层干部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四)①对被定为“好”等次的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②被评定为“好”等次的部门,部门(支部)优秀(先进)等次人员比例可按最高限20%掌握。
对被定为“差”等次的,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
③对被定为“一般”、“差”等次的,部门(支部)优秀(先进)等次人员比例不得超过10%。
④被确定“好”等次单位的教职工,在次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⑤学院将从内部绩效总量中提取15%用于年度考核“好”等次的奖励,获奖部门将奖金根据个人考核情况予以二次分配。
⑥获得“好”等次的部门,年度获评的先进个人除学院职称评定办法规定的分值外每人再加2分,普通职工每人加1分。
九、考核纪律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
承担考核任务的职能部门要按照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实施考核,按要求及时报送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情况。
考核工作人员要全面掌握考核工作规程和要求,严格按工作制度办事,全面、准确、客观地进行考核和反映考核情况。
考核对象要正确对待考核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和有关情况。
考核办要实履行职责,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强化督查,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真实。
对弄虚作假及其他违反考核纪律要求的,一律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对考核工作人员和考核对象存在的有关问题,按干部问责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办法由学院考核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前关于部门考核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
1.各系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2.职能部门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3.学生管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4.共青团工作综合考核体系
5.教学工作综合考核体系
6.产学研工作综合考核体系
7.个人考核管理办法
8.部门考核加减分办法
9.个人考核加减分办法
各系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指标及分数
主要观测点
计分办法
备查资料
数据
提供
考核主体
1.
重点工作(200分)
1.1
由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的重点工作(200分)
具体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由考核办在每年各部门年度任务目标下达前制定并完善。
各教学单位
考
核
办
2.
业务目标任务
(330分)
2.1
教学工作(145分)
具体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由教务处制定并完善。
各教学单位
教
务
处
2.2
学生管理工作(145分)
具体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由学生处、团委制定并完善。
其中学生处赋分占60%,团委赋分占40%。
各教学单位
学生处、团委
2.3
产学研(40分)
具体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由科研处制定并完善。
各教学单位
科
研
处
3.
自身建设与管理
(270分)
3.1
党风廉政建设(30分)
党风廉政建设计划落实、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宣传教育经常,形式多样;措施具体,效果明显。
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召集的各种会议、集体活动,自觉遵守会场纪律。
无计划、无总结每项扣2分;全年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不足4次的每少1次扣2分;没有建立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扣5分;单位干部职工受党纪、政纪处分每人次扣10分(以正式通报为准);院级会议无故缺勤的每人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的每人次1分,打瞌睡或说话的每人次扣0.5分;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人次扣1分。
①工作计划和总结;
②学习记录及相关资料;
③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相关部门落实资料。
④纪委检查记录
各
教
学
单
位
纪
委
监
察
室
3.2
综合管理
(35分)
认真落实学院党政决议、决定;各类资料归档及时;认真做好学院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学院各类决定、通知传达不及时每次扣1分;档案归类不及时、不完整每项扣1分;执行学院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不认真每次扣1分;报送材料不及时每次扣1分。
办公室无岗位职责牌悬挂少一个扣2分。
①工作记录
②档案汇总
③院办材料接收单
④岗位职责牌
各
教
学
单
位
办
公
室
指标及分数
主要观测点
计分办法
备查资料
数据提供
考核主体
3.
自身建设与管理
(270分)
3.3党建及人事工作(35分)
党支部组织健全,分工明确;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得好。
组织不健全的扣2分,分工不明确的扣1分;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每少1项扣2分;支部工作无记录扣3分,记录不全的每次扣2分;支部无活动场地的扣2分。
①基层党组织活动记录薄;
②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各
教
学
单
位
组
织
人
事
处
党员教育管理有规划和具体措施,支部组织生活落实,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各项主题活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党员按规定交党费;党内统计及时准确。
党员教育管理计划、措施和工作总结每少1项扣2分;全年党员教育少于4次的每少一次扣2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完全的每缺一项扣2分;无特色主题活动的扣2分;党费收缴无记录或上缴不及时的每次每项扣2分;党内统计信息不全、有误或上报不及时的每次每项扣2分;党员出现违纪的每人次扣10分。
①基层党组织活动记录薄;②活动方案、总结资料;③党费收缴记录。
党员发展计划严密、重点突出、制度健全、程序严谨、手续完备,注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管理和培训工作,发展党员质量好。
无党员发展年度计划的扣2分;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的扣2分;没按规定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的每少1次扣2分;入党积极分子考试及格率低于8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入党材料填写欠准确、全面人员,每人扣1分,党员花名册未及时更新的扣2分;发展党员工作出现问题,经核实情况属实每次扣10分。
①党员发展年度计划;②党员花名册;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方案;④党员发展会议记录。
重视干部和师资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学院关于加强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定和要求;注重对本单位人员的管理教育,员工精神饱满,岗位职责清晰,分工明确
不按规定落实学院有关干部、师资队伍建设规定要求的每项扣2分;不服从学院人事调整的每次扣5分;不按规定上报有关干部和师资队伍建设的数据、信息、统计报表等每次扣2分。
①教师管理、培训相关资料;②兼职教师管理相关资料;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管理相关材料。
注重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制度规范,教职工出勤率95%以上;上班期间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无迟到早退现象;
无故旷工1天每人次扣2分,无故迟到或早退的每人次扣0.5分
考勤记录及请假条
指标及分数
主要观测点
计分办法
备查资料
数据提供
考核主体
3.
自身建设与管理
(270分)
3.4
宣传、统战及校园文明建设(25分)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部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各种学习资料齐全,记录完整。
理论学习除特定安排外,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每缺1次扣1分;学习记录不完整或不规范的每次扣0.5分。
①学习记录及相关学习材料;
②学习考勤记录;
各教学单位
宣
传
部
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工作,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完成对内外宣传报道任务;遵守学院网络管理规定,按要求及时更新本部门网页
每年在院级以上媒体发表报道10篇以上,每少1篇扣1分;部门网页每周至少更新1次,每少1次扣1分。
①相关新闻报道证明材料;
②部门网页。
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工作育人和职业文化环境。
无职业文化氛围营造扣2分;有宣传栏、黑板报的每学期按要求及时更新,每少1次扣2分;
①宣传栏、黑板报
②检查记录。
③办公、教学区职业文化氛围设计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职工注重仪容仪表,做到为人师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单位人员出现有损师德、社会公德等行为的,每人次减10分。
检查记录
加强统战工作,开展统战工作研究,发挥统战对象的积极作用;健全统战对象档案。
统战对象档案不全的减2分,不开展活动的减1分。
①统战对象档案;
②活动记录。
3.5
安全稳定
(25分)
严格落实校园治安、稳定的规定和要求,防范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无案件和责任制事故(事件)发生。
没有建立校园安全防范责任制的扣2分;每学期举办2次以上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每少一次扣1分;校园内发生群体事件,班主任或系领导不及时到场每次扣2分。
校园内发生群体事件每次扣5分。
晚上22:
30分后晚归人员每人次扣0.2分(以门卫登记为准)。
①安全责任制;
②安全工作相关记录;
③检查通报。
各教学单位
保卫处
严格落实学院校园消防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防范责任制,无火灾和责任事故(事件)发生。
没有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的扣2分;重点部位消防工作没有检查记录的扣1分,本单位消防器械缺少或损坏未上报的每次每件扣0.5分;对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时完成的每次扣2分。
指标及分数
主要观测点
计分办法
备查资料
数据提供
考核主体
3.
自身建设与管理
(270分)
3.6资产管理(25分)
建立资产(设备)运行档案,数据录入真实准确;大型仪器设备有使用维护记录;资产的技术验收;设备的变更、报废、处置;学院资产的保管、保护。
资产账、卡未按规定管理不规范扣0.5—3分;无资产运行档案扣2分;数据录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扣2分未组织技术验收,验收工作不规范扣2分;处置业务未办理处置手续、未及时变更处置手续扣2分;不服从学院资产调剂每次扣2分;资产丢失扣1—3分
①资产运行档案②资产登记表;
③使用维护记录;④变更处理手
⑤验收记录;
⑥检查通报
各教学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处
3.7财务管理(15分)
认真执行学院财务工作规定和要求,无违反财务处管理制度现象;严格按经费预算开支;学生缴费率高。
严重违规违纪不得分,私设小金库不得分;人员违反财务处管理制度受到学院以上机关处理不得分;缴费率低于98%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①检查通报;
②缴费率。
各教学单位
财
务
处
3.8
节能工作
(20分)
认真执行学院节能政策,杜绝浪费
每发现一盏长明灯扣2分,发现一处水龙头不关扣2分,下班不关风扇、空调、照明灯、投影仪的每处扣1分
学院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检查记录
各教学单位
后
勤
处
3.9
工会工作及文体活动(20分)
组织本单位人员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公益性活动,培育校园文化,弘扬学院精神。
按时参加学院工会召集的会议,每缺席1次减0.5至3分;未按时完成工会安排的工作扣0.5—3分;未按要求组织、参加学院工会组织的活动扣0.5—3分,每学期各分工会至少组织一次集体活动,少一次扣5分。
①活动报名表;
②活动检查记录。
各教学单位
工
会
3.10
计划生育(10分)
认真做好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单位人员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不按规定参加计划生育查体的扣2分;不及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扣3分;不按时孕验的扣1分;结婚、新生婴儿出生上报不及时的扣1分;不按按时上交计划生育情况调查的扣1分。
①育龄妇女管理记录;
②查体反馈表。
各
教
学
单
位
计
生
办
指标及分数
主要观测点
计分办法
备查资料
数据提供
考核主体
3.
自身建设与管理
(270分)
3.11
校企合作
(20分)
校企合作成绩突出、资料完备、交流紧密
无校企合作的系部此项不得分;前一年度发展的校企合作单位本年度工作记录没有更新的每家扣2分;本年度校企合作单位数量少于去年的,每减少一家扣2分;
①校企合作协议
②工作记录
③校企合作成果
各教学单位
校企合作部
3.12
考核办材料报送
(10分)
报送月汇报材料、季度汇报材料、年中汇报材料、年末汇报材料及时
按时间节点报送,晚1天扣1分
材料报送记录单
考
核
办
考
核
办
4.群众满意度(200分)
4.1
内部测评(60分)
由学院考核办按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组织测评
4.2
部门互评(60分)
由学院考核办按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组织测评
4.3
师生代表评议
(80分)
由学院考核办按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组织测评
5.
加减分(100分)
5.1
加减分
(100分)
由学院考核办按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组织
职能部门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指标及分数
主要观测点
计分办法
备查资料
数据
提供
考核主体
1.
重点工作(300分)
1.1
由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的重点工作(300分)
具体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由考核办在每年各部门年度任务目标下达前制定并完善。
各部门和相关单位
考
核
办
2.
责任目标任务
(200分)
2.1
主要工作任务(200分)
见各部门年度责任目标任务及分值
各部门和相关单位
考
核
办
3.
自身建设与管理
(210分)
3.1
党风廉政建设(25分)
党风廉政建设计划落实、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宣传教育经常,形式多样;措施具体,效果明显。
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召集的各种会议、集体活动,自觉遵守会场纪律。
无计划、无总结每项扣2分;全年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不足4次的每少1次扣2分;没有建立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扣5分;单位干部职工受党纪、政纪处分每人次扣10分(以正式通报为准);院级会议无故缺勤的每人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的每人次1分,打瞌睡或说话的每人次扣0.5分;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人次扣1分。
①工作计划和总结;
②学习记录及相关资料;
③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相关部门落实资料。
④纪委检查记录
各部门和相关单位
纪
委
监
察
室
3.2
综合管理
(30分)
认真落实学院党政决议、决定;各类资料归档及时;认真做好学院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各办公室悬挂岗位职责牌。
假期值班人员到位。
贯彻学院各类决定不及时每次扣1分;档案归类不及时、不完整每项扣1分;执行学院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不认真每次扣1分;报送材料不及时扣1分。
办公室无岗位职责牌悬挂少一个扣2分。
值班人员联系不上每次扣2分。
①工作记录
②档案汇总
③岗位职责牌
各部门和相关单位
办
公
室
指标及分数
主要观测点
计分办法
备查资料
数据提供
考核主体
3.
自身建设与管理
(210分)
3.3党建及人事工作(30分)
党支部组织健全,分工明确;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得好。
组织不健全的扣2分,分工不明确的扣1分;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每少1项扣2分;支部工作无记录扣3分,记录不全的每次扣2分;支部无活动场地的扣2分。
①基层党组织活动记录薄;
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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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市 技师 学院 综合 考核 暂行办法 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