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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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安山煤矿2006年度
矿井灾害预防
和处理计划
受控状态:
受控号:
2006年1月1日实施
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安山煤矿
文件名称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编制单位
技术科
编制人
审核人
日期
批准人
日期
发放范围:
矿领导及全矿各单位
一、大安山矿可能发生灾害的种类1
二、灾害可能发生的地点、征兆和防范、救灾措施:
1
(一)、水害事故1
1、可能发生的地点1
2、透水事故征兆2
3、预防透水事故及救灾措施2
1、火灾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5
2、火灾事故征兆6
3、预防火灾事故及救灾措施6
(三)粉尘与瓦斯事故9
1、产生粉尘与瓦斯集聚的地点9
2.防治措施:
9
(四)顶板事故10
1、顶板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10
2、顶板事故征兆10
3、顶板事故及救灾措施10
(五)煤炮事故13
1、煤炮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13
2、预防煤炮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14
(六)放炮事故14
1、放炮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14
2、预防放炮事故的安全措施14
(七)缺氧窒息事故17
1、缺氧窒息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17
2、预防缺氧窒息事故的安全措施17
(八)车辆伤害事故18
1、可能发生的地点18
2、预防车辆伤害事故的安全措施19
(九)触电事故19
1、触电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19
2、预防触电事故的安全措施19
(十)机械、工具伤害事故20
1、机械、工具伤害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20
2、预防机械、工具事故的安全措施20
(十一)物体打击事故21
1、物体打击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21
2、预防物体打击事故的安全措施21
(十二)瓦斯爆炸21
1、瓦斯爆炸可能的地点21
2、预防瓦斯爆炸的安全措施21
三、救灾和避灾22
1、救灾步骤22
2、自救要求23
3、安全出口:
24
4、矿井避灾线路24
5、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每年要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并做好记录。
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制定措施加以完善。
25
四、处理事故的组织领导和有关单位、部门及其领导人的任务职责25
1、灾害预防和处理领导小组的成员25
2、各单位有关人员在预防灾害和处理事故过程中的任务和职责25
五、有关处理各种事故必备的技术资料28
一、大安山矿可能发生灾害的种类
根据我矿历年来事故发生情况分析,发生事故可能性较大的几种事故有:
1.井下水害;
2.井下火灾;
3.粉尘与瓦斯;
4.顶板事故;
5.煤炮;
6.放炮事故和缺氧窒息事故;
7.机电、运输事故;
8.机械、工具伤害事故;
9.物体打击事故;
10.瓦斯爆炸
二、灾害可能发生的地点、征兆和防范、救灾措施:
(一)、水害事故
1、可能发生的地点
(1)800水平西四石门7槽底板巷南石门单斜4槽,及800水平西五石门单斜4槽,上部为920水平采空区及地表小窑采空区,局部可能有少量积水,雨季受大气降水影响可能有水量增加,工作中时刻注意渗水量变化,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掘进准备时必须边探边掘。
(2)800水平西区各槽,上部为金鸡台小窑采空区,积水情况不详,采掘段在进行采掘工作时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认真执行防探水措施。
(3)680水平西三轴13槽,上部工作面采空区,因局部有负坡采掘,采后可能有一定量积水,采掘工作预透前采取相应措施。
(4)680水平西二石门至西三石门单斜2槽从地表小窑到800水平已采通。
(5)800水平西五石门单斜2槽上部已有小窑采动。
(6)680水平西二石门轴14槽及中南14槽,因上部工作面采空区,与920水平相透,雨季来临前,要采取相应措施。
(7)680水平西四轴二石门轴2槽西部,上部为小窑采空区,有无下山开采,资料不详。
(8)680水平西四轴二石门轴5下槽,上部可能有小窑进行下山开采。
(9)掘进工作面透上水平大巷。
(10)雨季各采、掘工作面及大巷。
2、透水事故征兆
(1)工作面出现挂红、出汗;
(2)水叫、煤变潮、煤的颜色变暗;
(3)空气变冷、有雾气;
(4)顶、底板滴淋水、裂隙水增大;
(5)炮眼或探眼内来水增大。
3、预防透水事故及救灾措施
(1)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探放水的工作面,必须编制探放水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所有探放水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探放水措施。
(2)采掘工作面在接近水淹或可能有积水的老空、井巷或相邻煤矿,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时,矿地质部门必须首先查明积水情况,按规程要求确定探水线,并在图纸上标明警戒线、探水线和积水线位置。
在难以排除的积水下作业时,地质部门必须按规定计算留设防水煤(岩)柱尺寸,编制设计,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3)本矿开采造成的积水区,其位置不能准确确定的;没有图纸资料可查的小窑、老空区;虽有图纸可查,但积水情况不清等上述情况,除在图纸上标定积水线、探水线外,还必须划定探水警戒线。
(4)作业规程中必须规定:
煤巷在距探水警戒线20m时,每隔20~30m设置一个躲避硐,躲避硐底板要高于煤巷底板0.3m以上;可能受水威胁区域内的岩石上山,每隔50m应设置一个躲避硐,躲避硐布置在人行道侧,方位与上山方向夹角60°,规格为2.0×2.0×3.0m(宽×高×深)。
(5)在距探水线20m时,由地测科向施工单位、安监站、调度室等单位下达探水通知单。
进入探水警戒线掘进,要加密测量次数和提高测量精度,及时填绘图纸。
(6)探水的方式、方向、角度、深度、数量和循环进度、探水眼布置图、躲炮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7)煤巷进入探水线掘进,探水眼深度:
缓倾斜煤层不小于5m;倾斜、急倾斜煤层不小于6m。
断面不大于5m2,循环进度不大于1.0m,严禁放大炮,躲炮地点必须在可能受水威胁的范围以外,并撤出可能受水威胁的其它作业地点的人员。
(8)探放水工作面作为安全重点工作面进行管理。
打探水眼、放炮后进入工作面检查时,盯岗干部和安全检查员必须在现场监督。
(9)地面防水:
每年在雨季前,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对地面有关山沟、排水沟、渡槽、露头及塌陷区的大面积防水工程进行一次防水检查,对失修、损坏的防水沟及时进行修理,同时清理出水沟内的杂物。
(10)地测科及有关部门在雨季坚持每天观察记录大气降水、地表水、井下水等变化情况。
(11)凡受水灾威胁的采掘、开工作面,大巷要疏通水沟,斜坡无杂物堆积,安全出口要畅通。
(12)合理布置巷道,煤巷的主要斜坡均采用两孔半布置,每隔30~40m用反坡贯通,超过40m上孔与下孔不能配成两孔半时,要在单一巷道内每隔20m向上帮掘躲避洞,深度2~4m。
并安设梯子,系好绳子,以便上人。
(13)采掘工作面在每次放炮前,所有人员必须在该溜煤道向上穿的反坡内躲炮。
炮响后,适当延长躲炮时间,确认无问题后再恢复工作。
(14)每个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详细说明本工作面避灾路线,绘制工作面避灾路线图,分别挂在派班室和井下施工地点。
各采掘段避灾路线由本段段长、技术员确定;各水平主要大巷由通修段设置避灾路线标志牌,并要求每个职工都熟悉工作面至安全出口的路线。
安全出口、避灾路线,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15)凡是有水患或受水患威胁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学习探放水措施及遇水患时的自救方法。
(16)地表渗水或小窑顶板裂隙来水影响生产时,要及时搬到备用工作面。
(17)煤层与地表塌透,受雨季来水影响较大的工作面,在雨季撤出时,要在各反坡口或三岔口下以及平巷机尾,接车台口处码木垛以阻挡水势,并撤出所有设备、清净杂物和浮煤矸。
(18)受水患影响较大的工作面及其相邻工作面,甚至所在的整条石门其他工作面,在雨季来临前要及时搬入备用工作面,撤出全部设备并在适当位置打上临时封闭,备用坑木等材料以便必要时设置木垛,阻挡水势和冲积物。
(19)雨季来临时,要随时与受水害威胁的工作面人员进行联系,监视水情。
(20)水灾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除积极进行自救外,还要有组织地从上方安全出口撤出,并清点人数。
然后迅速向矿调度室汇报灾害情况及通知邻近的工作人员,以便采取积极抢救措施。
(21)打眼发现透水征兆时,严禁从钻眼中拔出钻杆。
(22)井下作业人员一旦发现透水征兆,立即停止作业,通知所有受水威胁人员必须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向调度室汇报,听候指示。
(23)如果工作面突然发生透水事故,受灾人员不可向下方拥跑,一定要冷静沉着,立即由上山撤到上一水平或撤到规定的安全地点。
来不及跑的同志,应到巷道一帮面向煤壁,手抱柱腿不放或用双臂抱住梁头,尽量将头部上伸,躲过水头后,积极自救。
(24)雨季来临之前,要检查维修防排水工程、设备,重点检查陈家坟煤仓、皮带走廊和920灯房后山坡,安监站值班室及走廊。
(25)地质人员要重点查清800水平开采范围内小窑、老窑和地表裂隙的含水情况,并将其标注在井上下对照图上,在每月的地质预报中要向技术科设计人员和生产段说明其预计影响范围。
施工单位要依此制定掘进过程中探放水的安全措施,报技术科、安监站和总工程师审批。
(26)雨季来临时,要对各水平透下水平的上山口、800水平箕斗罐笼西口、溜槽罐笼西口设置临时拦水坝,避免涌水进入罐笼及下水平。
(27)柔掩工作面架后有滴淋水及时撤人,并汇报。
(28)按公司讯期“三防”工作计划要求,编制本矿汛期“三防”工作计划,建立汛期“三防”指挥机构机构。
(29)对矿区范围内的小窑进行全面调查,对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小窑制定防范措施
,严格执行水情水害排查制度,对可能受其它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制定防范安全技术措施,并安排备用工作面。
(30)地测科要完善矿井水文图,填绘小窑分布,地表塌陷(冒)状况,标出分水岭及汇水区的受水面积。
(31)对可能受洪水威胁的煤仓、储煤场、井口、变电站、矸石山、库房等地面建筑物构筑防洪设施,排查滑坡、塌陷等地质灾害,对影响的区域制定应急安置方案。
(二)、火灾事故
1、火灾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
(1)有电缆、电车架线经过的巷道内;
(2)安装有电器设备的巷道、硐室内;
(3)有易燃物支护的巷道、硐室内;
(4)有人员经过并存有易燃物的场所。
(5)电气焊施工场所。
2、火灾事故征兆
(1)看到烟雾、明火;
(2)闻到烟味;
(3)CH4或CO含量增加。
3、预防火灾事故及救灾措施
要严格执行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3号文附件一“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关于严禁井下吸烟的指令”和“关于禁止井下使用灯泡、电炉取暖的指令”。
(2)矿井建立健全防灭火制度。
矿防灭火领导小组是常设机构。
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矿纪委书记担任,由调度室、保卫科、安全监察站等部门负责,具体业务由矿保卫科、消防队负责。
(3)地面主要厂房和建筑物、材料场、油库等,都要设置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责成保卫科派专人定期检查。
(4)井下火药库(火药发放点)、绞车房、压风机房、采区变电所、充电室等都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按规定进行检验,保证其有效期限。
其中砂子不少于500Kg,5KgABC灭火器不少于2个。
(5)压风机房各项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并按期清理风包和压风管路。
(6)井下采区变电所必须全部使用检漏继电器,各种电器保护装置和接地装置要灵敏可靠,并要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加强对井下电缆的管理。
(7)井下固定设备硐室、皮带机房、皮带道、配电硐室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采用木支护;严禁风筒、电缆与电机车架线搭接,严禁风筒纤绳与电缆搭接。
(8)井下必须在各水平的适当位置设置消防材料库,库内备足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管理,除抢险救灾外,不得挪作它用。
(9)严禁携带一切发火物品入井。
井下从事电气焊焊接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执行。
(10)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坑木场、油库及井下易发火灾的地点,必须制定防灭火措施和制度,并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
(11)进入采区的架线,必须在采区石门口安装架线的分区开关。
电机车进入石门则合闸,电机车出石门后拉闸断电。
架线电机车通过巷道不得使用可燃性材料支护。
特殊地点必须用可靠的阻燃材料将架线与支护隔开。
(12)凡是非阻燃风筒严禁入井,井下必须使用阻燃电缆,煤电钻要有综合保护。
(13)煤层槽口处的架线与管、线间除保证规定的间隔距离外,管线过架线段应用绝缘物加垫隔离并固定牢固。
接车台往里没有其它生产单位时,架线端头距煤槽口不小于5m。
接车台往里有其它单位工作需用电机车顶拉矿车时,该接车台处左右5米范围内不得的有架线,接车台里、外侧架线用软线连接,的连接软线采用70mm2的电缆一根或25mm2的三根电缆扭结,示意图如下:
接车台
━━━━┳ ┳━━━
外侧架线┗━━━━━━━━━━┛里侧架线
70mm2电缆
(14)在石门内的煤巷开口时,接车台的高度以从轨道面往上量,凡是达不到2m高的槽口,一律掘3m长的小斜坡,然后落平掘平巷,电溜子的机头缩进去。
(15)有条件使接车台的高度达到2m时,必须按正规的标准断面使好开口的正、副抬棚。
此种情况,溜子头离架线必须保持0.5m以上的距离。
大巷接车台必须安装电话直通矿调度室,当工作面距接车台的距离超过150m时,必须在工作面后方的安全地点增设一部电话与接车台的电话串接,电话由机运段负责安装,段队负责移动电话。
(16)新开拓的采区石门,在每个可采煤层的底板,由石门向一侧掘小斜坡透煤槽,即可解决一个槽口空间过小,又可以增加一个出口。
(17)每个开采的煤层内必须有两个出口。
一个通本水平的运煤出口,另一个是通上水平的通风、行人、下料的出口。
回采时必须保护好上出口不被破坏,待到最后收尾时再一并采出。
若上述规定无法做到时,则必须编写专门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8)对于火势较小的灾情,现场人员应立即组织直接灭火,属于电器设备引起的火灾,首先要拉闸断电,未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
属于油类着火时,不得用水灭火,可使用砂子或其它不可燃的材料灭火。
(19)井下发生火灾较大,不能直接扑灭时,立即切断电源。
在现场的段队长、班组长要有组织地由本工作面避灾路线和矿井避灾路线(即新鲜风流方向)将所有受火灾威胁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并切断火区的新鲜风流。
(20)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
值班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会同矿山救护队提出灭火措施,组织抢救。
(21)在抢救人员和灭火工作的同时,必须指令专人检查沼气、一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的浓度和风流变化情况,防止有害气体超限而使人员中毒。
(22)如果在火灾区域有独立的通风路线则由进风方向打开有关风门和密闭,造成风流短路。
对于独立作业区,在撤退后必须关闭正、负压风机。
(23)火灾发生后,除积极灭火外,应采取措施缩小火灾影响范围。
对于独立作业区,大巷或接车台发生火灾,上山有人工作时,应充分考虑上山与上水平是否贯通、自然风压方向、火源性质,正、负压风机所在位置等因素,避免火灾烟雾进入上山。
同样,上山发生火灾时,应积极避免上山火灾排放的烟大量进入大巷及总通风系统。
(24)电钻、电焊机等移动设备的富余电缆盘挂时,不得盘小圆圈。
(25)利用机械反风,停主扇风机灭火时,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确保井下作业人员安全。
(26)认真执行公司“一通三防”的管理规定。
采掘短队、岩石开拓段队在井下工作地点范围内禁止使用电气焊和砂轮机。
如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气焊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长批准,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
(27)井下同一水平多台架线整流柜不得向同一架线并联供电,必须分段供电,并保证在各区段的末端发生短路时能可靠跳闸,在架线整流柜直流负荷侧加装快速熔断器。
(三)粉尘与瓦斯事故
1、产生粉尘与瓦斯集聚的地点
所有煤炭生产全过程及岩石掘进工作面;
2.防治措施:
(1)岩石工作面:
采用湿式钻眼、放炮后喷雾、装岩洒水、冲洗岩帮、放炮使用水炮泥、个人佩带防尘口罩。
使用风电闭锁装置。
(2)采煤工作面:
放炮使用水炮泥、转载点喷雾降尘、个人佩带防尘口罩。
(3)对瓦斯的管理:
瓦斯检查做到井下检查手册、记录牌板、瓦斯三对口。
坚持每班对各工作面检查2次。
(4)每年7月对矿井进行一次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并将鉴定结果上报公司。
(5)临时停工地点必须及时封闭,悬挂警标。
(6)工作面使用瓦斯电闭锁装置。
(7)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8)各工作地点必须保证通风设施正常运转和使用,严禁随意关停风机。
(9)矿井每年必须至少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反风演习方案必须有针对性,对主要可能发生灾害的地点检测反风效果。
演习结束,写出演习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通风系统管理、局部通风管理、通风设施管理、瓦斯管理、矿井反风演习等严格执行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3号文附件二“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四)顶板事故
1、顶板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
(1)回采工作面;
(2)掘进工作面;
(3)支护质量差的巷道内;
(4)巷道开、透口处;
2、顶板事故征兆
(1)巷道围岩压力加大,支架开始发出木材破裂声响并逐渐折断。
顶板发出断裂声响,煤岩逐渐破碎,煤岩块脱落,发生掉渣片帮现象,煤层整体向下移动。
(2)敲击顶板或两帮时发出咚咚空声。
(3)敲击顶帮岩石感到岩石有震动。
(4)单体支柱卸液严重或有弯柱现象等。
(5)单体柱初撑力达不到规程要求。
(6)顶板连续发生断裂声。
(7)顶板甩碴。
(8)顶板裂隙增加或裂隙张开。
(9)顶板离层。
3、顶板事故及救灾措施
强化顶板管理,建立健全各项顶板管理规章制度或顶板管理组织机构,严格执行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3号文附件二“顶板管理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1)壁式工作面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的措施。
A、加强支护质量,切顶排加密支护或打丛柱、戗柱、码木垛,提高支架支撑力,加强切顶。
B、保证液压支柱有足够的初撑力,不低于90kN,并严格执行二次补液制度。
C、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随时注意顶板动态,采空区设置木竹信号柱。
D、加快工作面推进速度,保持煤壁齐平、完整。
E、对于来压掉碴处,无效支柱要及时打好并加密支柱。
F、加强初次来压、周期来压的预测预报工作,发现大面积来压时,及时撤出工作面所有人员,并向调度室汇报。
G、形成大面积悬顶时,除加强支护外,还要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措施。
(2)各采掘段队凡是开口、透口作业必须提前24小时填写《开口报告单》经有关部门及相关领导审批后向矿调度室汇报备案:
说明施工地点,周围工作面与开口、透口地点的关系,采取的主要措施和现场盯岗人员名单。
(3)巷道开口位置必须由段长、段主管技术员(工程师)根据工程设计、巷道支护状况、自然条件确定,其他任何人都不能擅自决定其位置。
(4)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关于开透口的技术规定。
(5)开口时必须撤出该处独头以内所有人员。
(6)使用超前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7)采掘工作面的巷道开口、透口、塘口向外10m以内要加强支护管理。
煤巷、岩石掘进严格按光爆工艺施工。
(8)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根据设计要求,结合巷道的用途、煤岩的具体情况、压力大小,编制出切合本工作面特点的作业规程。
(9)技术科经常总结、分析、研究,对重点段队实行重点管理、重点检查、研究找出切合实际的支护形式;生产段队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合理的支护形式。
(10)作业规程必须认真编制、认真贯彻、严格考核、严格执行。
工作面地质条件等发生变化,要及时修改补充规程。
(11)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中的顶板管理规定、塘口管理制度和巷道维护及修理措施。
(12)掘进作业规程中,要明确规定,不同地质条件下的巷道支护形式。
围岩破碎时,及时进行相应的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13)安监站要严格监督段队按规程操作,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和验收标准,不合格尺不验收,不合格工程不验收。
(14)关于加强巷道松肋卸压管理的规定
为减少巷道维修量,降低材料消耗,保证巷道支护规格质量,特做如下规定:
A、在二槽和后槽施工的段队必须建立松肋卸压管理机构,每个工作面配备专职巷道松肋卸压人员,且经段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B、凡需松肋卸压的工作面,巷道支架都要统一进行重新编号。
C、松肋卸压工作必须班班进行,并且要单独设立台帐,每班必须详细记录松肋卸压地点、松肋方式及日期,以便掌握巷道压力显现规律。
D、松肋卸压工作两人一组,确保安全。
E、后槽工作面松肋卸压时事先必须准备好适量的梢子和杈木,以防煤炭涌出。
F、松肋卸压工作采用电钻打眼放煤(或手镐松肋放煤),打完松动眼后,再贯入竹板或杈木,增加煤体的自承能力。
G、松肋卸压时严禁拆卸划背材料;不准大量放煤;不许出现空帮空顶现象;松柱肩处时,应保证两柱肩处压力均等;防止造成巷道塌冒。
H、松肋卸压工作以巷道无折梁断柱为标准。
I、煤质松软、压力较大的地段,掘进巷道支护时,全棚巷道帮上只划3根杈木,八字架下肢不划背板,以便松肋卸压。
J、对于有煤炮的巷道掘进时,一是要降低坡度(不大于20°),二是增加巷道断面,三是打卸压孔(在工作面迎头前上方打三个6m深的孔,每掘进3m打一次卸压孔)。
K、企管科、工资科定额组要按巷道维护长度给于折工。
L、安监站根据巷道折梁断柱的情况、巷道规格质量,予以考核或停产替修。
M、其他槽别压力大需要松肋卸压的地段,段队也要安排人员按以上有关规定进行松肋卸压。
(15)采掘工作面如发生较大顶板事故(冒顶事故)以后,人员要急速避入安全地点。
抢救人员首先应以呼喊、敲打、使用地音探听器等与其联络,来确定遇难人员的位置和人数,盯岗干部或班长必须立即清点人数,迅速查清遇险人员及被埋压堵截位置,灾情严重程度,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16)在抢救人员到来前,段干部、班长或临时负责人要在事故现场亲自指挥,采取一切手段,迅速救人和阻止险情继续扩大。
(17)如因冒顶而被隔离(即堵在里边)的人员,每隔一段时间要敲击岩石或轨道、巷道等,向外发出求救信号。
同时被堵人员应立即产生临时负责人,进行自救工作。
如果被困(遇难)人员所在地点通风不好,必须设法加强通风。
若因冒顶遇难被堵人员一定要冷静,决不可大喊大叫,防止氧气过早地消耗。
同时只留一个亮的矿灯,其它的全部关掉以备延用。
(18)如遇险人员所在地点通风不好,必须设法加强通风,应利用压风管、水管及开掘巷道、打钻孔等方法,向遇难人员输送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
在清除冒落矸石时,要小心地使用工具,以免伤害遇难人员。
在处理时,应根据冒顶事故的范围大小、地压情况等,采取不同的抢救方法。
(19)在抢救中,必须时刻注意救护人员的安全,如觉察到有再次塌冒危险时首先应加强支护,有准备地做好安全退路。
(20)在冒落区工作时,要派专人观察周围顶板变化,注意通风情况、检查瓦斯。
(21)对抢救因顶板塌陷被堵人员的工作,可以采用修通冒茬及开掘小巷道的办法与冒区里面联系。
(五)煤炮事故
1、煤炮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
所有后槽工作面、轴部向槽单斜及中南部折转部位。
2、预防煤炮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1)主上山采用两孔半形式,两孔半煤楞不小于15m。
(2)掘进时,要保证溜煤道畅通,距工作面10m内无杂物堆积,工作面放小炮或采用手镐及大钻头凿掘。
(3)保证巷道无折梁断柱。
(4)强化支护质量,加密工作面支护。
(5)加粗材料直径,及时支护。
(6)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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