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docx
- 文档编号:23858634
- 上传时间:2023-05-21
- 格式:DOCX
- 页数:13
- 大小:101.04KB
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docx
《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
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20年8月1日实施日期:
2020年8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
对自然人基础信息的管理是实施自然人管理的基础,自然人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报告与纳税有关的基本信息,其中包括本人基本身份信息、身份属性信息、相关基础信息、家庭信息、财产信息以及其他基础信息。
适用对象:
个人
适用对象说明:
自然人纳税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三)《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9号)第三条。
四、受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
五、决定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以自然人名义纳税的中国公民、华侨、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地区人员,可以由本人自主向税务机关报告身份信息。
八、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9、申请材料目录
适用项目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类型
出具单位
材料依据
备注
共性资料
自然人身份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原件
公安部门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9号)
居民身份证信息共享/查验后退回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原件
个性资料
自然人符合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条件,且所属年度未报送扣除信息或扣除信息变化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原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任职、受雇的外籍人员
任职证书或者任职证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复印件
《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9号)
履约的外籍人员
从事劳务或服务的合同、协议
申请人自备
1份
复印件
《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9号)
注:
1.请各位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按照《办税指南》中所涉及的相关表单的规定携带或事先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印章。
2.材料类型如为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3.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需报送纸质版资料,通过网上办理或移动终端办理的按照系统操作报送电子版资料。
4.我省目前正积极推进实名办税工作,敬请各位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注意携带相应身份证件用于查验。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
上门申请、网上申请、移动终端申请。
通办范围:
全省通办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或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税务APP提出申请,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受理并审查
当场办结
窗口业务受理岗
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
3.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
反馈
当场办结
窗口业务受理岗
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
十二、办理方式
上门办理、网上办理、移动终端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
即时办结
承诺期限:
即时办结
时限说明:
无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办理结果
无
十六、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快递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
17、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2009年第1号)等法律法规,申请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知情权2、保密权3、税收监督权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5、申请延期申报权6、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7、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8、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9、委托税务代理权10、陈述与申辩权11、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12、税收法律救济权13、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14、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2009年第1号)等法律法规,申请人在纳税过程中负有以下义务:
1、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2、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3、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4、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5、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6、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7、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8、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9、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10、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
十八、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
0571-12366
网上咨询: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
0571-12366-4
网上投诉: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详见门户网站“办税地图”模块。
网址:
二十一、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次数说明:
无
附录1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流程图
附录2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适用于自然人填报)
纳税人识别号:
□□□□□□□□□□□□□□□□□□
基本信息(带*必填)
基本
信息
*纳税人姓名
中文名
XXX
英文名
*身份证件
证件类型一
XXXXXXXXXXXXXXX
证件号码
XXXXXXXXXXXXXX
证件类型二
证件号码
*国籍/地区
中国
*出生日期
XX年XX月XX日
联系
方式
户籍所在地
XXX省(区、市)XXX市XXX区(县)XXX街道(乡、镇)____________
经常居住地
XXX省(区、市)XXX市XXX区(县)XXX街道(乡、镇)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XXX省(区、市)XXX市XXX区(县)XXX街道(乡、镇)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
XXXXXXXXXX
电子邮箱
其他
信息
开户银行
XXXXX
银行账号
XXXX
学历
□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本科以下
特殊情形
□残疾残疾证号______________□烈属烈属证号______________□孤老
任职、受雇、从业信息
任职受雇从业单位一
名称
XXXXXXX
国家/地区
XXXXXXXX
纳税人识别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XXXXX
任职受雇从业日期
XX年XX月
离职日期
XX年XX月
类型
□雇员□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其他
职务
□高层□其他
任职受雇从业单位二
名称
国家/地区
纳税人识别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任职受雇从业日期
年月
离职日期
年月
类型
□雇员□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其他
职务
□高层□其他
该栏仅由投资者纳税人填写
被投资单位一
名称
XXXXXXXXX
国家/地区
XXXXXXXX
纳税人识别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XXXXXXXX
投资额(元)
XX
投资比例
XX
被投资单位二
名称
国家/地区
纳税人识别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资额(元)
投资比例
该栏仅由华侨、港澳台、外籍个人填写(带*必填)
*出生地
*首次入境时间
年月日
*性别
*预计离境时间
年月日
*涉税事由
□任职受雇□提供临时劳务□转让财产□从事投资和经营活动□其他
谨声明:
本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字):
年月日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
代理机构签章:
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理人:
受理税务机关(章):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附录3常见问题解答
1、问题:
哪些情况需要办理自然人并档?
解答:
同一自然人存在同时使用多个身份证件的情况,如自然人报送了错误的身份证件、中大陆居民同时使用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身份证件,外籍人员同时持有多种证件或先后持有不同号的护照,不同的身份证件在系统建立不同的税收档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自然人 自主 报告 身份 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