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6微水监测招标技术规范参考版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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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6微水监测招标技术规范参考版本
XXXXX公司
XXXXXX供电局
SF6微水在线监测装置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
二〇一一年一月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SF6断路器微水在线监测装置(以下简称“设备”),包括SF6微水在线监测仪、计算机监控系统及附属设备(包含有:
现场主机,数据处理及分析平台,数据传输、接收系统,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以及材料供货、现场安装指导服务等。
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国家标准(包括机械及电力行业标准、规范)的优质产品。
1.3.投标技术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差表,并提供不低于所供产品技术要求的全部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偏差表中未提及的条款,则视同完全同意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4.投标方应提供相关产品的IEC61850通讯规约试验报告。
1.5.投标人(包括分包厂)应具备完整、有效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应提供证明或承诺)。
1.6.投标人(包括分包厂)应已设计、制造和提供过同类设备,且技术参数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至少有10套1年以上的商业运行经验,且未发生过严重质量事故。
如发现有失实情况,招标方有权拒绝该投标。
1.7.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8.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本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0.本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方和卖方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双方协商确定。
1.11.合同签订后,卖方应在2周内,向买方提出一个详尽的生产计划,包括设备设计、设计联络会、材料采购、设备制造、厂内测试以及运输等项的详情,以确定每部分工作及其进度。
1.12.如有延误,卖方应及时将延误交货的原因、后果及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买方加以说明。
1.13.卖方应在订货技术协议签订后15天之内向设计方和买方提供如下表所列设备的相关资料和图纸:
序
号
资料内容
1
图纸类:
(提供给设计方,一式二份)
a
现场总装图;
b
监测装置接口连接图;
2.
说明书:
(随产品打包提供,一式五份)
a
设备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调整和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和数据;
b
设备原理说明书
c
可检测到的数据种类及精度
d
数据处理及分析软件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3.
试验报告
a
主要部件试验数据
b
检测装置气密性检测报告
1.14.标准和规范
1.13.1.卖方设备包括卖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这些附件和设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或法规的最新版本或其修正本的要求,除非另有特别说明,将包括在生产期内有效的任何修正和补充。
1.13.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均须遵守最新的国家标准(GB)以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以及国际单位制(SI)标准。
1.13.3.卖方提供的设备和配套件要符合以下标准但不局限于以下标准:
GB/T1762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GB11023《高压开关设备SF6气体密封试验导则》
GB/T8905-1996《SF6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
SD/305-1989《SF6气体中水分含量测定法》
SD/306-1989《SF6气体中水分含量测定法》
GB191《包装贮运标志》
这些法则和标准提出了最基本要求,如果根据卖方的意见并经用户接受,使用优于或更为经济的设计或材料,并能使卖方设备良好地、连续地在本规范所规定的条件下运行时,则这些标准也可以由卖方超越。
1.15.备品备件(投标设备若含备品):
卖方应标的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投标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规格材质和制造工艺。
2.环境条件
序号
项目
现场条件
1
海拔高度
≤2500m
2
最高温度
+45℃
最低温度
-15℃
最热月平均最高温度
30℃
3
日照(风速0.5m/s)
0.2W/cm2
4
湿度
0-85%RH
5
覆冰厚度*
10mm
6
最大风速**
25m/s
7
年平均雷暴日数
75天
8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25℃时)
85%
9
抗地震能力***
VIII度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0.2g
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
0.45s
10
污秽等级
III级
11
安装地点
户外
12
工作电源
AC220V
备注:
*应考虑最大覆冰和50%最大风速的荷载同时作用。
**风速为距地面10m高度10min内最大平均值。
***地震应考虑水平加速度和垂直加速度同时作用。
安全系数为1.67,采用正弦、共振、拍波试验法,激振5次,每次5波,间隔2s。
3.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设备应实现SF6气体的连续监测和记录,具有数据采集、分析、监视和报警的功能。
最小监测周期不得大于4小时,监测周期应连续可调,并可通过现场和远程按需设定。
3.1.2设备应保证分析后不得对断路器SF6气体产生任何影响。
3.1.3设备应采取措施,与断路器气室连接的接口件或监测装置必须密封良好,确保监测装置在安装、运行中气体无泄漏。
3.1.4设备应具备自检及自启动功能。
以上要求,投标方应逐项应答,并作说明及阐述。
3.2监测内容
在线监测断路器SF6气体的微水、密度、温度及其变化趋势。
当SF6气体有关指标出现变化时,给出变化曲线;有关指标达到报警状态时,报警或按设置启动报警装置。
投标设备具备的其他功能,可在技术偏差表中详细描述。
3.3可检测气体技术指标要求
以下指标要求提供了基本的检测要求,投标方设备指标应达到并可高于以下要求。
3.3.1湿度监测
测量范围10-2000ul/L或-80~+20℃
测量精度≤±5%
报警限值200-600ul/L,可根据实际要求设定
3.3.2密度监测
测量范围0.01-1.00MPa
测量精度≤±1%
具有额定压力、报警限值、报警解除、闭锁限值以及闭锁解除功能,根据需要启用、设定上述功能或部启用上述功能。
3.3.3温度监测
测量范围-20~+75℃
测量精度≤±1%
3.4检测原理:
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提供设备的具体检测原理、检测器等。
如采用“露点法”、“阻容法”或“重量法”等;应明确提供的设备如何排除监测中的干扰物质,仪器是否有温度补偿,如何完成校准功能等。
3.5分析周期:
两次分析时间不得大于4小时,并应能够根据需要自由设定。
3.6数据存储与访问:
数据库支持数据映射,可方便地从单PC配置向客户端-服务器网络的分布式多技术配置扩展和转移数据。
(投标方应明确应答和阐述)
3.7投标文件中应明确阐述设备检测单元的使用寿命。
3.8工作电源:
交流220V±10%,50HZ;
3.9数据传输及通信方式:
系统所有功能须采用网页浏览方式实现。
投标设备应具有网络和本地、远程通讯能力。
符合TCP/IP协议。
可通过以太网接口连接到用户局域网或广域网,可以通过光纤通讯电缆组成网络,也可通过以太网直接与本地PC连接。
投标文件应明确阐述数据传输及通讯方式。
3.10后台工作站:
应配置一台后台工作站。
3.10.1后台工作站应为专用控制计算机。
后台工作站应具备收集和存储数据的功能,应分别建立历史数据库和实时数据库,历史数据库存储量超过八年,实时数据库存放最近的实测数据。
所收集的数据应能方便地进行查询、打印和导出。
3.10.2数据库管理及诊断工具:
后台工作站的数据库管理及诊断工具,应具有专家诊断功能(可对故障进行分析),判断断路器运行状态并反映断路器的实时运行工况;并应具备与招标方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接口功能。
(投标方应明确应答)
3.10.3数据远程收集功能:
可通过通讯网络定时从各个变电站的后台工作站中读取监测数据;此外,还应提供IE浏览器访问功能,用户可通过网络方式访问监测系统。
3.10.4数据查询分析功能:
数据查询分析功能应为操作人员提供友好的图形操作界面,应能够反映出被监测设备的分布情况和监测参数的异常情况,提供各种比例尺度的曲线、表格。
可利用提供的曲线图谱有效地反映出监测数据的变化趋势,并可通过表格形式查询、导出监测结果。
3.10.5专家诊断系统功能:
要求在线监测系统数据分析管理软件能够根据监测的实时数据和一段时间内的数据变化趋势自动筛选出参数异常的电气设备,根据所设置的阀值给出各种信息通告,并能生成监测报告。
监测系统生成的数据文件的数据格式应能够被EXCELL或ACESS访问。
软件的操作界面应能实现图形化操作界面。
当监测系统发现某个设备的绝缘状态异常时,程序应反映出设备绝缘状态异常的报警信息,包括所属的变电站名称以及相应的设备名称。
3.10.6配置安装完整、安全、可靠的操作系统、常用软件和数据库软件。
配置运行必须的常用软件,包括系统通信软件﹑监视软件﹑工具软件﹑组态软件、分析软件等。
工具软件应能对数据库系统﹑用软件系统﹑操作系统以及网络和通信软件进行管理和维护。
组态软件能根据生产运行需要及变电站设备变更的实际状况,对监测系统进行重新配置和修改。
具有专门软硬件设备,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用软件系统及其它软件和数据进行备份和故障恢复。
3.11现场机柜:
投标设备外壳应采用锈钢制成,厚度不小于2mm,符合CSA、CE标准规定。
应具有较强的防尘,抗震,防潮性能。
在正常大气条件下,要求装置的带电部分具备良好的绝缘。
机箱采取必要的防静电及电磁辐射干扰的防护措施机箱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在电气上连成一体,并可靠接地。
3.12抗电气干扰性能要求
3.12.1静电放电抗干扰试验:
根据GB/T17626.2-98,接触放电方式为8kV。
静电放电后,监测单元应能正常运行,测量值正常,无元器件损坏现象。
3.12.2辐射电磁场试验:
根据GB/T17626.3-98,辐射电磁场的试验等级选为3级,即10V/m。
频率范围为80MHz~1GHz。
在施加扫频干扰的情况下,监测单元能正常运行;在施加电频干扰的情况下,各监测单元测量值的误差改变量应在一个等级指数范围内,其他性能应能满足技术要求的规定。
3.12.3工频磁场试验:
根据GB/T17626.8-98标准,选择4级,即100A/m(持续磁场)。
在施加干扰的情况下,各监测单元测量值的误差改变量应在一个等级指数范围内,其他性能应能满足技术要求的规定。
3.13防潮、防水和防锈
3.13.1所有外露的金属部件,除有色金属外都必须采用不锈钢材料。
3.13.2仪器箱体应采用性能良好的密封材料,保证在户外运行中不会进水受潮。
3.13.3仪器箱体应采用性能良好的不锈钢材料。
3.14通讯单元应满足103通讯规约要求。
3.15现场安装、校准和标定
3.15.1设备由卖方提供现场安装技术指导和关键环节的安装工作,卖方负责有关调试工作;
3.15.2设备应由卖方定期在现场进行系统标定,以确保监测系统所测数据的准确性。
监测系统连续运行2年以上,或连续停运三个月以上后再投入运行,或监测系统所测数据多次与现场检测数据相对误差大于±10%情况等,要求卖方在现场进行监测系统校准,必要时应负责进行检修。
3.16投标时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3.16.1监测系统总的安装尺寸,系统与被监设备连接示意图。
3.16.2电力行业认可的试验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性能测试报告。
3.16.3技术说明表(补充附件)
3.16.4监测系统在国内(外)现场设备上的运行业绩及有效的检测到故障(或异常)的数据(补充附件)。
3.16.5投标产品的样品说明书。
3.16.6对本标书所提技术要求的差异表。
注:
关于检验报告或证书要求是具有当地省级技监部门或电试(科)院及以上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4.质量保证及管理
4.1卖方对产品实行终身维护、一年免费保修和软件的免费升级服务。
4.2在产品质保期内,因产品技术未达到厂家标准或正常运行中发生非人为故障,卖方应负责免费的技术支持(包括系统的升级及维修服务),在接到买方通知2小时内卖方将派人对买方技术人员进行电话指导维修,若不能修复卖方应在7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配合维修。
4.3卖方承诺对出现问题的设备通过检查后确认在现场解决不了,需进行返修的,自返厂之日起15天以内对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向买方做出回应,在双方就问题的解决方案经协商并达成共识后1个月以内卖方负责把已维修好的经检验合格的设备交付到买方,买方负责对该设备的维修质量进行验收。
4.5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其附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优质材料和先进工艺,并在各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卖方应保证设备及其组件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其寿命期内运行良好,卖方应承诺设备的质保期不低于2年,使用寿命不少于10年。
4.6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设备的质量问题而造成停运,卖方应负责尽快更换有缺陷或损坏的部件并赔偿相应损失。
设备的质保期将延长,延长时间为设备重新投运后12个月。
4.7卖方应对合同设备的设计、材料选择、加工、制造和试验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在合同设备的整个制造过程中严格按其执行。
4.8卖方从其他厂采购的设备,一切质量问题应由卖方负责。
对外购元件,投标文件中需明确厂家及型号,卖方应进行二次出厂检验,同时向买方提供主设备出厂试验报告,作为买方以后交接或运行试验的比较依据。
4.9卖方承诺设备售后服务中未按规定的时间对买方的要求做出响应,愿意无条件接收使用方提出的投诉和索赔。
5.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及技术培训
5.1技术服务:
卖方应指定一名工地代表,配合买方及安装承包商之间的工作。
卖方应指派合格的有经验的安装监督人员和试验工程师,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现场试验等进行技术指导。
卖方指导人员应对所有安装工作的正确性负责,除非安装承包商的工作未按照卖方指导人员的意见执行,并且卖方指导人员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此情况通知买方。
5.2设计联络会:
为协调设计及其它方面的接口工作,买方与卖方根据需要召开设计联络会。
卖方应制定详细的设计联络会日程。
签约后的4周内,卖方应向买方建议设计联络会方案,在设计联络会上买方有权对合同设备提出改进意见,卖方应高度重视这些意见并做出改进。
5.3设备验收合格后,卖方技术人员到现场对需方使用人员进行实地操作培训,保证设备使用人员掌握所有测试功能,达到熟练操作和准确判断。
设备运到指定地点后,卖方将在接到买方的通知后指派技术工程师负责到现场开展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设备验收合格后,卖方技术人员到现场对买方使用人员进行实地操作培训,保证设备使用人员掌握所有测试功能,达到熟练操作和准确判断。
6.达不到保证性能的处罚办法
6.1如设备在现场验收时达不到合同保证值,或者在保证期内由于设备的部件材料的缺陷而发生故障,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
6.2设备在保质期内运行测试数据与保证值有重大偏差或仪器不能正常使用,且从发现日起卖方在一个月内仍未能将其调整到保证值或正常运行,买方有权要求退货。
6.3如任何主要部件有严重缺陷将予退货。
附录A投标设备技术数据
序号
项目
买方要求值
投标方提供值
1
断路器SF6气体湿度监测
最低检测精度≤±5%(FS)
检测范围:
10-2000µL/L
报警门限:
200~600µL/L(可根据用户要求设定)
2
断路器SF6气体密度监测
最低检测精度≤±1%(FS)
检测范围:
0.01-1.0MPa
报警门限:
根据用户要求设定
3
温度监测
最低检测精度≤±1%(FS)
检测范围:
-20℃~+75℃
4
检测原理
明确提供设备的检测原理
5
分析周期
两次分析时间不得大于4小时
6
输出形式
数字信号,或按用户要求
7
通讯接口与速率
RS-485总线;2400bps,或按用户要求
8
气密性
确保监测装置在安装、运行中气体无泄漏
9
稳定性
≤0.3%FS/年,具有自校准功能
10
检测单元使用寿命
不小于10年
附录B供货设备清单
序
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1
SF6密度微水监测IED
台
1
2
SF6密度微水监测传感器
只
1
3
SF6密度微水监测智能组件柜
面
1
4
后台控制屏
面
1
5
工控机
台
1
6
监控软件
套
1
附录c包装及标志
1.供货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和备件均应严格包装,以承受长途运输和多次装卸。
应根据各种设备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防止设备受潮、雨水、灰尘、震动、腐蚀等的损坏,以确保设备无损坏和变质,安全抵达安装现场。
由于供货方的不适当包装而导致设备遭受的遗失和破坏,供货方应负责赔偿。
如果供货方的要求合理,则买方在装卸货物、存贮货物时必须严格按照供货方的要求进行操作,否则,货物的一切破损均由买方承担损失。
2.供货方应在每件包装的四个相邻表面上用不易退色的,不小于105cm大小的醒目的标注或标签标注下列内容:
合同号
唛头
托运人
目的港(站)
合同设备名称、序号
箱号、系列号
毛重、净重
尺寸:
长宽高(cm)
在不包装的设备的外表面,供货方应用不易剥落的油漆,且不小于105cm大小醒目标志。
对于重量大于2T的设备,供货方应有包装的两个侧面用国际通用的贸易标志和符号标准重心和起吊点。
根据合同设备的不同特点以及装卸的不同要求,供货方应醒目地在侧面标注“小心轻放”、“向上”、“防潮”以及其他适当的国际标志。
3.对于未包装设备,供货方在两上侧面系上金属标签,标签上注明唛头、合同号、净/毛重和箱号,标签尺寸不小于105cm。
对于松散物品,供货方在每一捆上均应加固上述的标签,标明合同号、箱号、捆号、元件名称、备品备件和工具,以及它们在装配图纸上的位置。
4.运输期间对设备温度有特殊要求或对易燃和危险的设备,供货方在发运前30天,向买方说明合同设备名称、性能、保护措施及处理事故方法等。
5.每件包装应带有下列文件:
详尽包装单复印件2份。
质量证明书复印件2份。
若有文件说明书和要求的复印件2份。
6.供货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及装箱单应妥善包装好,买方收到的技术资料应字迹清晰、完好无损,所需文件数正确。
7.对于大件的运输,运输重量和运输尺寸严格按双方协商的意见进行包装。
8.如果由于供货方包装和标志的错误或疏忽导致运输失败,那么供货方应承担由于运输失败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9.包装箱应连续编号,不能重号,包装箱上应有起吊标识便于现场卸货搬运等。
供货方供给的设备上都应有标明运单号、设备名称或部件名称的标签、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包装箱应标明“备品备件”和“工具”的字样。
附录D主要外购件清单
序
号
名称
规格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1
附录E技术偏差表
项目
技术规范书要求
偏差
备注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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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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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SF6 监测 招标 技术规范 参考 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