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汽车排放污染物检测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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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汽车排放污染物检测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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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汽车排放污染物检测实施细则
作业指导书
编号:
ZZJC-ZY-XZ-07-2010
第二版第0次修订
标题:
七、汽车排放污染物检测实施细则
第2页共10页
发布日期:
2010年2月22日
检查部位
检查要领
备注
指示针
在不输入电源的情况下,检查指针的机械零点
偏离时,调零直至合格
流量计
从气体入口取下导管,用手遮住进气口,检查动作状态
当发现不能正常动作时,应由专业厂家修理
探测器和导管
检查是否压扁、割坏、堵塞、污染等情况
当发现已压扁、割坏时应更换,如有污染和堵塞时,用布和压缩空气清扫
滤清器
检查脏污程度
脏时应更换
水分离器
检查存水量
发现有存水时取下排尽清扫
校正
1、标准气体校正
2、简易校正装置
1、吸进清洁空气,用零点调整旋钮去调整零位,再把测定器附属的标准气体从标准气体注入口注入,用标准气体校正旋钮,使指示值符合校正基准值。
(注意:
当注入标准气体时,应关闭仪器上的泵开关)。
一氧化碳测定器是以标准气体储气瓶的一氧化碳浓度作为校正基准,而碳氢化合物测定器由于在标准气体里采用丙烷(C3H8)气体,所以须通过下式求出正己烷(C3H14)换算值来作为校正基准。
校正基准值=标准气体(丙烷)浓度×换算系数(正己烷换算值)
2、接通简易校正开关,对于有校正位置刻度线的仪器,可用标准调整旋钮把仪表指针调到标准刻度线位置。
对于没有标准刻度线的仪器,要在标准气体校正后立即进行简易校正,使仪器指针与标准气体校正后的指示值重合。
检查采样探头和导管内是否有残留HC。
如果管内壁吸附残留HC过多,仪表指针偏离零点位置太多,要用压缩空气或布条等清洁采样探头和导管
不能调整时,应由专业厂家修理。
HC测定器的标准气体是丙烷,所以应通过下式求校正的基准值=标准气体浓度×换算系数
当发现不能调整时,应送专业厂家修理
接线
检查有无损伤和接触不良的地方
如发现,应更换新线
Ⅰ怠速法
1、测量仪器技术要求
(1)各排气组分均应采用不分光红外线吸收型(NDIR)监测仪。
(2)测量仪器(以下简称仪器)的使用环境、量程范围、响应时间及精度应符合HJ/T3一93的规定。
作业指导书
编号:
ZZJC-ZY-XZ-07-2010
第二版第0次修订
标题:
七、汽车排放污染物检测实施细则
第3页共10页
发布日期:
2010年2月22日
(3)取样软管长度等于5.0m,取样探头长度不小于600mm,并应有插深定位装置。
(4)仪器的取样系统不得有泄漏,由标气口静态标定和由取样系统动态标定的结果对CO应一致,对HC允差100ppm。
(5)仪器应有在大气压为86~106kPa,范围内保持上述各项性能指标要求的措施。
2、车辆要求
(1)进气系统应装有空气滤清器,排气系统应装有排气消声器,并不得有泄漏。
(2)汽油应符合GB484的规定。
(3)测量时发动机冷却水和润滑油温度应达到汽车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热状态。
(4)自1995年7月1日起新生产汽油发动机应具有怠速螺钉限制装置。
点火提前角在其可调整范围内都应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3、测量方法
(1)必要时在发动机上安装转速计、点火正时仪、冷却水和润滑油测温计等测试仪器。
(2)发动机由怠速工况加速至0.7额定转速,维持60s后降至怠速状态。
(3)发动机降至怠速状态后,将取样探头插入排气管中,深度等于400mm,并固定于排气管上。
(4)发动机在怠速状态,维持15s后开始读数,读取30s内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其平均值即为测量结果。
(1)若为多排气管时,取各排气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4、判定标准
装配点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怠速试验排气污染物限值
车辆类别
轻型车
重型车
CO,%
HC,10-61)
CO,%
HC,10-61)
1995年7月1日以前生产的在用汽车
4.5
1200
5.0
2000
1995年7月1日起生产的在用汽车
4.5
900
4.5
1200
注:
1)HC容积浓度值按正己烷当量。
按GB18352通过型式认证的轻型汽车,应进行双怠速试验或加速模拟工况(ASM)试验。
Ⅱ双怠速法
作业指导书
编号:
ZZJC-ZY-XZ-07-2010
第二版第0次修订
标题:
七、汽车排放污染物检测实施细则
第4页共10页
发布日期:
2010年2月22日
1、必要时在发动机上安装转速计、点火正时仪、冷却水和润滑油测温计等测试仪器。
2、发动机由怠速工况加速至0.7额定转速,维持60s后降至高怠速(即0.5额定转速)。
3、发动机降至高怠速状态后,将取样探头插入排气管中,深度等于400mm,并固定于排气管上。
4、发动机在高怠速状态维持15s后开始读数,读取30s内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取平均值即为高怠速排放测量结果。
5、发动机从高怠速状态降至怠速状态,在怠速状态维持15s后开始读数,读取30s内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其平均值即为怠速排放测量结果。
6、若为多排气管时,分别取各排气管高怠速排放测量结果的平均值和怠速排放测量结果的平均值。
7、测量结果
高怠速排放测量值应低于怠速排放测量值。
8、测量结果判定。
装配点燃式发动机的车辆双怠速试验排气污染物限值
车辆类别
怠速
高怠速
CO,%
HC,10-61)
CO,%
HC,10-61)
2001年1月1日以后上牌照的M12)类车辆
0.8
150
0.3
100
2002年1月1日以后上牌照的N13)类车辆
1.0
200
0.5
150
注:
1)HC容积浓度值按正己烷当量。
2)M1指车辆设计乘员数(含驾驶员)不超过6人,且车辆最大总质量不超过2500kg。
3)N1还包括设计上乘员数(含驾驶员)超过6人,或车辆最大总质量超过2500kg但不超过3500kg的M类车辆。
Ⅲ加速模拟(ASM)工况法
车辆预热到规定的热状态后,加速至规定车速,根据车辆规定车速时的加速负荷,通过测功机对车辆加载.车辆保持等速运转即为加速模拟工况。
1、检测仪器要求
(1)试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计量鉴定规程的规定。
作业指导书
编号:
ZZJC-ZY-XZ-07-2010
第二版第0次修订
标题:
七、汽车排放污染物检测实施细则
第5页共10页
发布日期:
2010年2月22日
(2)侧功机结构应适应于最大总质量不大于3800kg的M类、N类车辆。
(3)根据试验记录的车辆参数,测功机应能自动选择试验工况的加载功率。
2、检测车辆要求
(1)车辆的机械状况良好,无影响安全或引起试验偏差的机械故障。
(2)车辆进、排气系统不得有泄漏。
(3)车辆的发动机、变速箱和冷却系统等应无液体泄漏。
(4)轮胎表面磨损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驱动轮轮胎气压应符合生产厂的规定。
(5)使用的燃料要求:
应使用无铅汽油或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
无铅汽油应符合GB17930的规定;压缩天然气应符合SY/T7546D的规定;液化石油气应符合SY7548的规定。
3、模拟工况
ASM5025:
经预热后的车辆加速至25.0km/h,测功机以车辆速度25.0km/h、加速度为1.475m/s2时的输出功率的50%作为设定功率对车辆加载。
车辆以25.0km/h±1.5km/h的速度持续运转10s,工况计时器开始计时(t=0s),持续运行90s(t=90s)即为ASM5025。
ASM2540:
ASM5025试验结束后车辆立即加速至40.0km/h,测功机以车辆速度40.0km/h、加速度为1.475m/s2时的输出功率的25%作为设定功率对车辆加载。
车辆以40.0km/h±1.5km/h的速度持续运转10s,工况计时器开始计时(t=0s),持续运行90s(t=90s)即为ASM2540。
复检试验:
第一次试验如不合格,可进行复检试验。
连续进行ASM5025工况和ASM2540工况试验,每个工况测试时间延长至145s(t=145s),两个工况重复测试时间为290s(t=290s)。
加速模拟工况(ASM)试验运转循环表
工况
运转次序
速度,km/h
操作时间t,s
测试时间t,s
5025
1
0~25
3.5~8.5
2
25
10
3
25
90
90
2540
4
25~40
2.3~5.6
5
40
10
6
40
90
90
4、判定标准
作业指导书
编号:
ZZJC-ZY-XZ-07-2010
第二版第0次修订
标题:
七、汽车排放污染物检测实施细则
第6页共10页
发布日期:
2010年2月22日
装配点燃式发动机的车辆加速模拟工况试验排气污染物限值
车辆类型
基准质量(RM)kg
ASM5025
ASM2540
HC/10-61)
CO/%
NO/10-6
HC/10-61)
CO/%
NO/10-6
2001年1月1日以后上牌照的M12)类车辆
<1050
260
2.2
2500
260
2.4
2300
<1250
230
1.8
2200
230
2.2
2050
<1470
190
1.5
1800
190
1.8
1650
<1700
170
1.3
1550
170
1.5
1400
<1930
150
1.1
1350
150
1.3
1250
<2150
130
1.0
1200
130
1.2
1100
<2500
120
0.9
1050
120
1.1
1000
2002年1月1日以后上牌照的N13)类车辆
<1050
260
2.2
2500
260
2.4
2300
<1250
230
1.8
2200
230
2.2
2050
<1470
250
2.3
2700
250
3.2
2600
<1700
190
2.0
2350
190
2.7
2200
<1930
220
2.1
2800
220
2.9
2600
<2150
200
1.9
2500
200
2.6
2300
<2500
180
1.7
2250
180
2.4
2050
<3500
160
1.5
2000
160
2.1
1800
注:
1)HC容积浓度值按正己烷当量。
2)M1指车辆设计乘员数(含驾驶员)不超过6人,且车辆最大总质量不超过2500kg。
3)N1还包括设计上乘员数(含驾驶员)超过6人,或车辆最大总质量超过2500kg但不超过3500的M类车辆。
(五)、装配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污染物测量
仪器设备:
烟度计
测量前,应对检测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检查仪器状况是否符合要求。
测量仪器设备检查表
作业指导书
编号:
ZZJC-ZY-XZ-07-2010
第二版第0次修订
标题:
七、汽车排放污染物检测实施细则
第7页共10页
发布日期:
2010年2月22日
检查部位
检查要领
备注
指示针
在不输入电源的情况下,检查指针的机械零点。
接通电源进行必要的预热,用标准对着检测部分,旋转指示调整旋钮,检查指针的指示是否符合标准纸的污染度指数。
表指不准时,用零点调整螺钉挑到100%的位置。
不能调整时,清扫检测部分,更换灯泡。
探测器和导管
检查是否压扁、割坏、堵塞、污染等情况
当发现已压扁、割坏时应更换新件,如有污染和堵塞时,用布和压缩空气清扫
空气压力调整器
检查控制压力
根据制造厂规定的压力进行调整
空气清扫机构
检查空气清扫的动作状态
不动作时,检查空压机的压力表和测定器的空气压力调整器
吸进泵和脚踏开关
检查动作状态
动作不畅时须送制造厂修理
送纸装置
检查有无滤纸和动作状态
无滤纸时应补充,动作不畅时须送制造厂修理
Ⅰ自由加速排气可见污染物试验
1、车辆技术要求
(1)车辆进气系统应装配空气滤清器,排气系统应装配消声器并且不得有泄漏。
(2)测量时发动机的冷却水和润滑油温度应达到汽车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热状态。
(3)试验前车辆不应长时间运转。
(4)燃料:
应使用柴油,不得加消烟添加剂。
柴油应符合GB252的规定。
2、测量程序
(1)车辆在发动机怠速下,按GB3847-2005附录H的要求插入不透光度仪取样探头。
(2)迅速但不猛烈地踏下油门踏板,使喷油泵供给最大油量。
在发动机达到调速器允许的最大转速前,保持此位置。
一旦达到最大转速,立即松开油门踏板,使发动机恢复至怠速,不透光度仪恢复到到相应状态。
(3)重复上述操作过程至少6次,记录不透光度仪的最大读数值。
如果读数值连续四次均在0.25m-1的范围内,并且没有连续下降趋势,则记录值有效。
作业指导书
编号:
ZZJC-ZY-XZ-07-2010
第二版第0次修订
标题:
七、汽车排放污染物检测实施细则
第8页共10页
发布日期:
2010年2月22日
3、判定标准
装配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自由加速试验排气可见污染物限值
车辆类型
光吸收系数m-1
2001年1月1日以后上牌照的在用车
2.5
2001年1月1日以后上牌照的装配涡轮增压器的在用车
3.0
Ⅱ自由加速烟度试验
按照GB/T3847-2005《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的测量滤纸烟度法》的测量方法进行测量。
自由加速工况:
柴油发动机于怠速工况(发动机运转;离合器处于接合位置;油门踏板与手油门处于松开位置;变速器处于空档位置;具有排气制动装置的发动机,蝶形阀处于全开位置),将油门踏板迅速踏到底,维持4s后松开。
自由加速滤纸式烟度:
在自由加速工况下,从发动机排气管抽取规定长度的排气柱所含的碳烟,使规定面积的清洁滤纸染黑的程度,称为自由加速滤纸式烟度。
以符号SF表示,单位为FSN(FilterSmokeNumber)。
1、车辆条件
(1)进气系统应装有空气滤清器,排气系统应装有消声器并且不得有泄漏。
(2)柴油应符合GB10327的现定,不得使用燃油添加剂。
(3)测量时发动机的冷却水和润滑油温度应达到汽车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热状态。
(4)自1995年7月1日起新生产柴油车装用的柴油机,应保证起动加浓装置在非起动工况不再起作用。
2、测量仪器技术要求
采用滤纸式烟度计(以下简称烟度计)。
该烟度计由取样系统和测量系统组成。
取样系统由取样探头、抽气装置、清洗装置和取样用连接管组成:
取样探头应符合要求。
滤纸有效工作面直径为Ф32mm。
取样用连接管长度为5.0m,内径等于Ф5-0.2mm,取样系统局部内径不得小于Ф4mm。
测量系统:
测量系统由光电反射头、指示器和试样台组成。
滤纸规格:
反射因数(92±3)%。
当量孔径为45μm。
透气度为3000ml/cm2·min(滤纸前后压差为1.96~3.90kPa)。
厚度为0.18~0.20mm。
作业指导书
编号:
ZZJC-ZY-XZ-07-2010
第二版第0次修订
标题:
七、汽车排放污染物检测实施细则
第9页共10页
发布日期:
2010年2月22日
烟度卡:
烟度卡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9804的规定。
标定烟度计用烟度卡,按量程均匀分布不得少于6张。
使用烟度计用烟度卡,标值应选4.0~5.0FSN,每台烟度计3张。
烟度计必须定期标定,在有效期内方可使用。
3、测量循环
测前准备:
用压力为300~400kPa的压缩空气清洗取样管路,把抽气泵置于待抽气位置,将洁白的滤纸置于待取样位置,将滤纸夹紧。
循环组成:
抽气泵抽气:
由抽气泵开关控制,抽气动作应和自由加速工况同步。
滤纸走位:
每次抽气完毕后应松开滤纸夹紧机构,把烟样送至试样台。
抽气泵回位:
可以手动也可以自动,以准备下一次抽气。
滤纸夹紧:
抽气泵回位后手动或自动将滤纸夹紧。
指示器读数:
烟样送至试样台后由指示器读出烟度值。
循环时间:
应于20s内完成本条所规定的循环。
清洗管路:
在按测量程序完成4个测量循环后,用压力为300-400kPa的压缩空气清洗取样管路。
测量程序:
安装取样探头:
将取样探头固定于排气管内,插深等于300mm,并使其中心线与排气管轴线平行。
吹除积存物:
按自由加速工况进行三次,以清除排气系统中的积存物。
测量取样:
将抽气泵开关置于油门踏板上,按规定的工况及规定的循环测量四次,取后三次读数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所测烟度值。
当汽车发动机出现黑烟冒出排气管的时间和抽气泵开始抽气的时间不同步的现象时,应取最大烟度值。
4、判定标准
装配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自由加速试验烟度排放物限值
车辆类型
烟度值Rb
1995年7月1日以前生产的在用汽车
4.7
1995年7月1日起生产的在用汽车
4.0
三、检测车辆要求
进气系统应装有空气滤清器,排气系统应装有排气消声器,并不得有泄漏;汽油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测量时发动机冷却水和润滑油温度应达到汽车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热状态;自1995年7月1日起新生产汽油发动机应具有怠速螺钉限制装置。
点火提前角在其可调整范围内都应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作业指导书
编号:
ZZJC-ZY-XZ-07-2010
第二版第0次修订
标题:
七、汽车排放污染物检测实施细则
第10页共10页
发布日期:
2010年2月22日
起动发动机,并加速2-3次,以吹净排气管和消音器中的烟尘;
使发动机怠速运转5-6s,并进行空气清扫2-3s;
用脚踩住踏板开关并迅速将踏板踩到底持续4s;
松开加速踏板11s
各排气组分均应采用不分光红外线吸收型(NDIR)监测仪。
测量仪器(以下简称仪器)的使用环境、量程范围、响应时间及精度应符合HJ/T3一93的规定。
取样软管长度等于5.0m,取样探头长度不小于600mm,并应有插深定位装置。
仪器的取样系统不得有泄漏,由标气口静态标定和由取样系统动态标定的结果对CO
应一致,对HC允差100ppm。
仪器应有在大气压为86~106kPa范围内保持上述各项性能指标要求的措施。
各排气组分均应采用不分光红外线吸收型(NDIR)监测仪。
测量仪器(以下简称仪器)的使用环境、量程范围、响应时间及精度应符合HJ/T3一93的规定。
取样软管长度等于5.0m,取样探头长度不小于600mm,并应有插深定位装置。
仪器的取样系统不得有泄漏,由标气口静态标定和由取样系统动态标定的结果对CO
应一致,对HC允差100ppm。
仪器应有在大气压为86~106kPa范围内保持上述各项性能指标要求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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