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材料报样及进场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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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报样及进场计划
第一章主要材料报样及进场计划
第一节屋面装饰装修施工阶段主要材料报样及进场计划
一、地下防水材料
1、地下防水工程所使用防水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2、防水材料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抽样检验,并出具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3、防水材料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材料的外观、品种、规格、包装、尺寸和数量等进行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检查确认,形成相应验收记录。
(2)对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并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检查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
(3)材料的物理性能检验项目全部指标达到标准规定时,即为合格;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应在受检产品中重新取样进行该项指标复验,复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则判定该批材料为合格。
4、地下工程使用的防水材料及其配套材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JC1066的规定,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5、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
工程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对上道工序的检查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二、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材料
(一)原材料
1、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应采用32.5级及以上强度等级的水泥,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标准的要求。
不同等级、厂家、品种、出厂日期的水泥不得混存、混用。
2、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采用的发泡剂应质量可靠、性能良好,严禁使用过期、变质的发泡剂,液体发泡剂目测应均匀无明显沉淀物。
3、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中掺入早强剂、防冻剂、憎水剂等外加剂时,外加剂应符合现行的产品质量标准。
4、发泡剂稀释倍数应按照相关产品说明书执行,发泡均匀,泡沫直径宜小于1.2mm,稳泡时间应大于30分钟。
5、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浆料各组分用量应根据配合比设计确定,应确保料浆和泡沫充分混合均匀,保证其流动性和堆积高度。
(二)配合比
1、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先配制水泥浆液,后计算所需泡沫体积,将水泥浆和泡沫混合均匀后制得泡沫混凝土。
2、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按设计容重来配制。
3、配制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应选择三个不同的配合比,其中一个为基准配合比,另外两个配合比的发泡剂用量分别增减1%,每个配合比各取3组试件检测,经试验检测其工作性能后确定最终施工配合比。
(三)试验方法
1、水泥的取样频率和试验方法应按照《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执行。
2、发泡剂的取样频率宜按500㎏为一批次,不足500㎏按一批次计,不同生产厂家、品种、批号的发泡剂不得混合取样。
3、发泡剂的性能指标检测每批不少于1组。
4、用于检测发泡剂性能指标的泡沫应根据发泡剂的使用说明书进行配制。
三、外墙涂料涂饰工程材料
1、本规程规定使用的外墙涂料种类为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弹性建筑涂料、合成树脂乳液砂壁状建筑涂料、外墙无机建筑涂料、建筑反射隔热涂料、交联型氟树脂涂料、溶剂型外墙涂料和复层外墙涂料。
2、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的技术指标应不低于《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GB/T9755中一等品的技术指标规定,耐酸性(2%的H2SO3)48h无异常。
3、弹性建筑涂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弹性建筑涂料》JG/T172中外墙部分的技术指标规定,耐酸性(2%的H2SO3)48h无异常。
4、溶剂型外墙涂料的技术指标应不低于《溶剂性外墙涂料》GB/T9757中一等品的技术指标规定,耐酸性(2%的H2SO3)48h无异常。
5、外墙无机建筑涂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外墙无机建筑涂料》JG/T26的技术指标规定,耐酸性(2%的H2SO3)48h无异常。
6、各类复层外墙涂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复层建筑涂料》GB9779的技术指标规定,耐酸性(2%的H2SO3)48h无异常。
7、合成树脂乳液砂壁状建筑涂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合成树脂乳液砂壁状建筑涂料》JG/T24中外墙部分的技术指标规定,耐酸性(2%的H2SO3)48h无异常。
8、建筑反射隔热涂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建筑反射隔热涂料》JG/T235中外墙部分的技术指标规定,耐酸性(2%的H2SO3)48h无异常。
9、交联型氟树脂涂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交联型氟树脂涂料》HG/T3792中外墙部分的技术指标规定,耐酸性(2%的H2SO3)48h无异常。
10、在外墙涂料工程中应用的涂料和半成品(包括涂饰现场配制的材料),均应有产品名称、执行标准、种类、颜色、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地址、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生产厂的质量保证书,并经施工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外墙涂饰材料使用寿命应达到5年以上。
11、外墙涂料涂饰工程中配套使用的外墙底漆、外墙腻子和封底材料必须与选用饰面涂料的性能相适应,外墙底漆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建筑内外墙用底漆》JG/T210的技术指标规定;外墙腻子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建筑外墙用腻子》JG/T157的技术指标规定。
12、外墙外保温系统饰面涂料必须与保温系统的组成材料相容,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13、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8的技术指标规定。
四、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材料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4、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
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
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5、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6、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7、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10、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
五、建筑外墙涂料材料质量要求
1、水溶型外墙涂料是以丙烯酸酯树脂为基料加入填料、颜料和助剂等,经研磨而成
2、它们的技术性质符合德国的SMDIN53778、DIN18363标准。
六、坡屋面工程材料
(一)防水垫层
1、防水垫层表面应具有防滑性能或采取防滑措施。
2、防水垫层应采用以下材料:
(1)沥青类防水垫层:
自粘聚合物沥青防水垫层、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垫层、波形沥青通风防水垫层等;
(2)高分子类防水垫层:
铝箔复合隔热防水垫层、塑料防水垫层、透汽防水垫层和聚乙烯丙纶防水垫层等;
(3)防水卷材和防水涂料。
3、自粘聚合物沥青防水垫层应符合《坡屋面用防水材料自粘聚合物沥青防水垫层》JC/T1068的规定。
4、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垫层应符合《坡屋面用防水材料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垫层》JC/T1067的规定。
5、用于防水垫层的防水卷材和防水涂料的主要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采用高分子类防水涂料时,涂膜厚度不应小于1.5mm;采用沥青类防水涂料时,涂膜厚度不应小于2.0mm。
(二)保温隔热材料
1、坡屋面保温隔热材料可采用硬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保温板、硬质聚氨酯泡沫保温板、喷涂硬泡聚氨酯、岩棉、矿渣棉或玻璃棉等。
不宜采用散状保温隔热材料。
2、保温隔热材料的品种和厚度应满足屋面系统传热系数的要求,并应符合相关建筑热工设计规范的规定。
3、保温隔热材料的表观密度不应大于250kg/m3。
4、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应符合《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GB/T10801.1的规定;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应符合《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10801.2的规定。
5、硬质聚氨酯泡沫保温板应符合《建筑绝热用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GB/T21558的规定。
6、喷涂硬泡聚氨酯保温隔热材料的主要性能应符合《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GB50404的规定。
7、绝热玻璃棉应符合《建筑绝热用玻璃棉制品》GB/T17795的规定。
8、岩棉、矿渣棉保温隔热材料的主要性能应符合《建筑用岩棉、矿渣棉绝热制品》GB/T19686的规定。
(三)沥青瓦
1、沥青瓦的规格和主要性能应符合《玻纤胎沥青瓦》GB/T20474的规定。
2、沥青瓦屋面使用的配件产品的规格和技术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四)块瓦
1、烧结瓦和配件瓦的主要性能应符合《烧结瓦》GB/T21149的相关规定。
2、混凝土瓦和配件瓦的主要性能应符合《混凝土瓦》JC746的相关规定。
3、烧结瓦、混凝土瓦屋面结构中使用的配件的规格和技术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五)波形瓦
1、树脂波形瓦的表面应平整,厚度均匀,无裂纹、裂口、破孔、烧焦、气泡、明显麻点、异色点,主要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2、波形瓦屋面使用的配件规格和技术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六)金属板
1、压型金属板材的基板包括:
热镀锌钢板、镀铝锌钢板、铝合金板、不锈钢板等。
2、有涂层的金属板,正面涂层不应低于二层,反面涂层为一层或二层,涂层的主要性能应符合《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GB/T12754的规定。
3、压型金属板的主要性能应符合《建筑用压型钢板》GB/T12755、《铝及铝合金压型板》GB/T6891的规定,不锈钢压型金属板的主要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金属面绝热夹芯板的主要性能应符合《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GB/T23932的规定。
5、金属板材应符合外形规则、边缘整齐、色泽均匀、表面光洁等要求,不得有扭曲、翘边和锈蚀等缺陷。
6、与屋面金属板直接连接的附件、配件的材质不得对金属板及其涂层造成腐蚀。
(七)防水卷材
1、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主要性能应符合《聚氯乙烯防水卷材》GB12952的规定。
采用机械固定法铺设时,应选用具有织物内增强的产品。
2、三元乙丙橡胶(EPDM)防水卷材采用机械固定法铺设时,应选用具有织物内增强的产品。
3、热塑性聚烯烃(TPO)防水卷材采用机械固定法铺设时,应选用具有织物内增强的产品。
4、弹性体(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主要性能应符合《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2的规定。
采用机械固定法铺设时,应选用具有玻纤增强聚酯毡胎基的产品。
外露卷材的表面应覆有页岩片、粗矿物颗粒等耐候性保护材料。
5、塑性体(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主要性能应符合《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3的规定。
采用机械固定法铺设时,应选用具有玻纤增强聚酯毡胎基的产品。
外露卷材的表面应覆有页岩片、粗矿物颗粒等耐候性保护材料。
6、屋面防水层应采用耐候性防水卷材。
选用的防水卷材人工气候老化试验辐照时间不应少于2500h。
(八)泛水材料
1、坡屋面使用的泛水材料包括自粘泛水带、金属泛水板和防水涂料等。
2、自粘聚合物沥青泛水带应符合《自粘聚合物沥青泛水带》JC/T1070的规定。
3、自粘丁基胶带泛水应符合《丁基橡胶防水密封胶粘带》JC/T942的规定。
4、防水涂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5、外露环境中使用的泛水材料应具有耐候性能。
(九)机械固定件
1、机械固定件包括固定钉、垫片、套管和压条。
2、机械固定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固定件和配件的规格和技术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满足屋面防水层设计使用年限和安全的要求;
(2)固定件应具有抗腐蚀涂层;
(3)固定件应选用具有抗松脱功能螺纹的螺钉;
(4)应按设计要求提供固定件拉拔力性能的检测报告;
(5)固定岩棉等纤维状保温隔热材料时,宜采用带套管的固定件。
3、机械固定件在高湿、高温、腐蚀等环境下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保持湿度大于70%时,应采用不锈钢螺钉;
(2)在高温、化学腐蚀等环境下使用,应采用不锈钢螺钉。
4、保温板垫片的边长或直径不应小于70mm。
5、机械固定件宜做抗松脱测试。
6、固定钉宜进行现场拉拔试验。
(十)顺水条和挂瓦条
1、木质顺水条和挂瓦条应采用等级为Ⅰ级或Ⅱ级的木材,含水率不应大于18%,并应作防腐防蛀处理。
2、金属材质顺水条、挂瓦条应做防锈处理。
3、顺水条断面尺寸宜为40mm×20mm;挂瓦条断面尺寸宜为30mm×30mm。
(十一)其他材料
1、隔汽层采用的材料应具有隔绝水蒸汽、耐热老化、抗撕裂和抗拉伸等性能。
2、接缝密封防水应采用高弹性、低模量、耐老化的密封材料。
3、坡屋面工程材料的生产企业应提供配件,以及安装说明书或操作规程等文件。
七、建筑节能工程材料与设备
1、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及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和本市明令禁止和淘汰使用的材料、设备。
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1级。
保温材料(除不燃材料外)燃烧性能必须进行进场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建筑节能工程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对其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进行现场验收。
材料和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中文说明书、产品执行标准和相关性能检测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有出入境商品检验报告。
3、非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住宅建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小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
(2)其他民用建筑(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度大于等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
其中,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3)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
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
首层的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6mm,其他层不应小于3mm。
(4)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建筑,其基层墙体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4、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高度大于等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建筑高度小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
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
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
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mm。
(4)采用金属、石材等非透明幕墙结构的建筑应设置基层墙体。
基层墙体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玻璃幕墙的窗间墙、窗槛墙、裙墙的耐火极限和防火构造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关于建筑幕墙的有关规定。
(5)基层墙体内部空腔及建筑幕墙与基层墙体、窗间墙、窗槛墙及裙墙之间的空间,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材料封堵。
5、按本规程需要设置防火隔离带时,应沿楼板位置设置宽度不小于300mm的不燃保温材料。
采用粘贴法施工时,防火隔离带与墙面应进行全面积粘贴。
6、建筑外墙的装饰层,除采用涂料外,应采用不燃材料。
7、建筑用金属夹芯复合板材,其芯材应采用不燃保温材料。
8、屋面节能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屋顶基层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00h的不燃烧体的建筑,其屋顶的保温材料不应低于B1级。
(2)屋面檐口外缘、女儿墙内侧以及屋顶开口部位周围的保温层,应采用宽度不小于500mm的A级保温材料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9、建筑节能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不应对室内环境造成污染。
10、节能工程使用的节能产品其型式检验应包括安全性和耐久性检验。
11、墙体保温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使用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泥类复合保温制品,自生产日起28d后方可使用;
(2)胶粉聚苯颗粒混合浆料的保温粉料,自生产日3d后方可使用;当超过60d时必须重新进行产品性能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模塑聚苯板(EPS板包括石墨型)使用前应在自然条件下陈化不少于42d或在60℃蒸汽中养护不少于5d;挤塑聚苯板(XPS板)应在自然条件下陈化时间不少于45d;
(4)胶粘剂、抹面胶浆进入施工现场使用时间及有效期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12、现场配制的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应按设计要求或检测机构给出的配合比配制。
当未给出要求时,应按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制。
13、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吸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工方案要求。
14、空调、通风与供热系统及其它建筑机电设备的技术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八、岩棉板外墙外保材料
(一)组成材料与系统性能
1、岩棉制品表面应平整。
(1)岩棉板规格及外观尺寸偏差
1)板的规格(mm):
1200
1尺寸允许偏差(mm):
+10、-3
2平整度偏差(mm):
不大于6
3直角偏离度(mm/m):
不大于5
4密度偏差(%):
不大于10
5试验方法:
GB/T5480
2)板的规格(mm):
600
1尺寸允许偏差(mm):
+5、-3
2平整度偏差(mm):
不大于6
3直角偏离度(mm/m):
不大于5
4密度偏差(%):
不大于10
5试验方法:
GB/T5480
3)板的规格(mm):
30~50
1尺寸允许偏差(mm):
+3、-1
2平整度偏差(mm):
不大于6
3直角偏离度(mm/m):
不大于5
4密度偏差(%):
不大于10
5试验方法:
GB/T5480
4)表的允许偏差值以1200mm长×600mm宽的岩棉板为基准
5)具体规格按供需双方商定。
允许20mm厚度的岩棉板用于窗体内侧保温。
(2)岩棉带外观尺寸偏差
1)厚度
1单位:
mm
2允许偏差:
±2
3试验方法:
GB/T5480
2)长度
1单位:
mm
2允许偏差:
+10、-3
3试验方法:
GB/T5480
3)宽度
1单位:
mm
2允许偏差:
+3、-1
3试验方法:
GB/T5480
4)允许偏差值以1200mm长×150mm宽的岩棉带为基准
5)检验方法按《矿物棉及其制品试验方法》GB/T5480-2008。
6)其它规格按供需双方商定。
2、岩棉板性能指标
(1)密度
1)单位:
kg/m³
2)性能指标
1岩棉板(纤维平行于墙面):
≥140
2岩棉带(纤维垂直于墙面):
≥100
3)试验方法:
GB/T5480
(2)导热系数(25℃)
1)单位:
W/(m•K)
2)性能指标
1岩棉板(纤维平行于墙面):
≤0.040
2岩棉带(纤维垂直于墙面):
≤0.048
3)试验方法:
GB/T10294
(3)压缩强度
1)单位:
kPa
2)性能指标
1岩棉板(纤维平行于墙面):
≥40
2岩棉带(纤维垂直于墙面):
≥40
3)试验方法:
GB/T13480
(4)垂直于板面的抗拉强度
1)单位:
kPa
2)性能指标
1岩棉板(纤维平行于墙面):
≥7.5
2岩棉带(纤维垂直于墙面):
≥80
3)试验方法:
JG149
(5)憎水率
1)单位:
%
2)性能指标:
≥98
3)试验方法:
GB/T10299
(6)短期吸水量(部分浸入,24h)
1)单位:
kg/m²
2)性能指标:
≤1.0
3)试验方法:
GB/T5480
(7)长期吸水量(部分浸入,28d)
1)单位:
kg/m²
2)性能指标:
≤3.0
3)试验方法:
GB/T5480
(8)质量吸湿率
1)单位:
%
2)性能指标:
≤1.0
3)试验方法:
GB/T5480
(9)尺寸稳定性(长/宽/厚)
1)单位:
%
2)性能指标:
≤1.0
3)试验方法:
GB/T8811
(10)酸度系数
1)性能指标:
≥1.6
2)试验方法:
GB/T5480
(11)燃烧性能级别
1)性能指标:
A1(A)
2)试验方法:
GB8624
(12)注:
试样尺寸为(200±1)mm×(200±1)mm×原厚,试样数量5块。
3、胶粘剂性能指标
(1)拉伸粘结强度,(与水泥砂浆)
1)单位:
MPa
2)原强度性能指标:
≥0.60
3)耐水(浸水48h,干燥2h),性能指标:
≥0.40
(2)可操作时间
1)单位:
h
2)性能指标:
1.5~2.0
(3)试验方法:
参照DB31/T366
4、抹面胶浆性能指标
(1)拉伸粘结强度(与水泥砂浆)
1)单位:
MPa
2)原强度性能指标:
≥0.60
3)耐水(浸水48h,干燥2h)性能指标:
≥0.40
(2)柔韧性,压折比,性能指标:
≤3.0
(3)可操作时:
1.5~2.0h
(4)试验方法:
参照DB31/T366
5、玻纤网布按性能和用途分为标准型和加强型两种。
玻纤网布性能指标:
(1)经纬密度
1)单位:
根/25mm
2)性能指标
1标准型:
4×4
2加强型:
3×3
3)试验方法:
GB/T7689.2-2001
(2)单位面积质量
1)单位:
g/m²
2)性能指标
1标准型:
≥160
2加强型:
≥300
3)试验方法:
JC561.1-2006附录A
(3)耐碱拉伸断裂强力(经、纬向)
1)单位:
N/50mm
2)性能指标
1标准型:
≥1000
2加强型:
≥2000
3)试验方法:
GB/T7689.5-2001(耐碱性:
GB/T20102-2006)
(4)耐碱拉伸断裂强力保留率(经、纬向)
1)单位:
%
2)性能指标
1标准型:
≥60
2加强型:
≥60
3)试验方法:
GB/T7689.5-2001(耐碱性:
GB/T20102-2006)
(5)断裂应变(经、纬向)
1)单位:
%
2)性能指标
1标准型:
≤5.0
2加强型:
≤5.0
3)试验方法:
GB/T7689.5-2001(耐碱性:
GB/T20102-2006)
6、锚固件带圆盘的塑料套管和塑料钉应采用聚酰胺、聚乙烯或聚丙烯材料制成,且不得使用回收的再生料;金属螺钉应采用不锈钢材料或经过表面有防腐处理的金属制成,且具有断热桥设置。
塑料圆盘的直径不应小于60mm。
锚固件的性能指标:
(1)项目:
单个锚固件抗拉承载力标准值
1)单位:
kN
2)不同基材
1普通混凝土(C25):
≥0.60
2加气混凝土:
≥0.30
3其它砌体材料:
≥0.40
3)试验方法:
JG149
(2)项目:
锚固件圆盘强度标准值
1)单位:
kN
2)不同基材:
≥0.50
3)试验方法:
见《岩棉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附录
7、本系统用于外墙外保温的饰面材料应采用具有良好透气性的水性外墙涂料、砂壁状涂料以及饰面砂浆,其技术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8、外墙用饰面砂浆性能指标
(1)项目:
可操作时间
1)单位:
30min
2)性能指标:
刮涂无障碍
(2)项目:
初期干燥抗裂性
1)性能指标:
无裂纹
(3)项目:
30min吸水量
1)单位:
g
2)性能指标:
≤2.0
(4)项目:
240min吸水量
1)单位:
g
2)性能指标:
≤5.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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