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对外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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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对外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意见
进一步加强对外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意见
东莞市人民*文件
东府〔〕23号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对外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市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业经市人民*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一要注重研究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方式方法,积极探索网络招商等有效的新举措,同时要优化*、媒体网站设计管理,加大网络宣传力度;二要注重加强招商引资的形势分析,挖掘优势,弥补不足,不断优化完善政策支撑体系,提高我市招商引资的竞争力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招商引资
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关于加快外经贸战略转型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决定》和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外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增强招商引资合力,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经济社会双转型、实践科学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建设以信息产业为特色的现代制造业名城和国际产业制造中心,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领会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重大意义应对新时期新挑战的迫切需要国际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发展模式、发展格局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全球经济将经历一段曲折的复苏过程同时,国际资本流动与调整布局明显加快,周边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招商引资竞争更加激烈在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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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是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是巩固和提升我市综合竞争力,应对复杂局面和新挑战的重要保障各镇街、各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坚持把招商引资与转型升级同步谋划,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抓发展、促转型的核心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研究,明确招商引资的战略定位,巩固传统优势产业,切实解决招商引资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抢抓新时期新机遇的必然选择经济全球化趋势不会发生根本逆转,从制造业到服务业整体产业链的全球化难以动摇服务全球化将再现蓬勃发展势头,服务外包成为服务全球化的重要标志以新能源、新电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成为新一轮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要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优质大项目、完善配套政策、创新思路措施上“攻坚克难”,着力推动招商引资工作上新水平;必须抢抓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面临的重大机遇,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参与国际产业分工,推进全市开放型经济跨越式发展同时,全面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赋予了东莞光荣的使命和艰巨的任务,必须抢抓5年时间的历史机遇期,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大胆先行先试,加快走出一条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新路子
解决发展深层次矛盾的客观要求我市利用外资整体水平与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的发展目标以及先进地区的发展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不强,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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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平均规模偏小;利用外资面临着资源、技术、人才、体制等制约必须坚持引进增量与优化存量相结合,引进项目与优化结构相结合,引进资金与引进技术相结合,引进项目与服务项目相结合,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矛盾,实现开放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防止传统模式“复归”、警惕传统意识“复发”的重要保障在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影响尚未完全消除,招商引资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面对厂房空置率上升、城镇居民收入暂时减少等局面,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有利于加快走出危机困境,有利于加快转变外经贸创造财富方式和保障镇村基层收入可持续增长,有利于防止传统模式“复归”和传统意识“复发”
二、明确产业发展方向,着力引进优质新项目
坚持突出招商引资“双轮驱动”大力引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明确全市重点引进目标行业和企业,重点引进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依托松山湖、虎门港、生态园三大园区,加快发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大项目,努力打造一批带动力强、产业链完善的高端产业、支柱行业、龙头项目和总部企业,不断增强产业发展后劲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结算中心以及成本和利润核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重点发展服务外包、会议展览、金融保险、商贸旅游、现代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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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抢抓新一轮以服务外包为特征的国际服务业转移的机遇,完善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政策,加快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坚持突出招商引资“三集中”不断巩固和扩大欧美等招商区域,突出对日韩台等地区进行招商引资;不断提升先进制造业引资水平,不断扩大现代服务业引资成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商推介活动,精心组织参加省市各类重大经贸活动
1、招商地区要向日韩台地区集中把握日韩台地区先进制造业尤其是新一轮新兴产业转移正在兴起的契机,充分利用我市与日韩台地缘相近、人文相通的有利条件,加快推进日韩台驻点招商工作
2、招商对象要向先进制造业集中瞄准尚未到大陆投资的日韩台地区先进制造业,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及本世纪初已经进入华东地区投资的企业,登门拜访企业高层,策略性营销东莞产业环境,重点与其分析、探讨在华南地区尤其是东莞布点设厂的可行性,引导其到东莞考察投资根据先进制造业产业链缺失情况,加大对等终端项目、总部型项目的引进力度,加速推进产业集聚,推动全市产业链从制造、加工环节向研发、营销两端延伸
3、招商力量要向定向目标集中市镇两级要集中力量开展有针对性、有明确对象的登门招商活动;要因地制宜组建各种形式的招商小分队,增强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松山湖、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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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生态园和有条件的镇街要积极参与市组织的各项招商推介活动市外经贸部门要统筹安排好全市的招商推介活动
以驻点招商为重点增强中介招商活力加快启动东莞驻日委托招商工作,尽早发挥中介招商效能继续加强与各国驻粤领事馆、投资促进机构的沟通联系,借助其权威作用进行宣传推介;重视香港、日本、韩国以及欧美银行及投资促进机构在外商投资选择中的影响作用,邀请银行界及投资促进机构到我市进行投资环境考察,让其熟悉和了解我市投资环境在境内外媒体、网络加大招商引资鼓励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在适当时机召开全市表彰大会,公开奖励引荐优质项目的有关人员和中介机构
以网络招商为手段拓宽招商引资渠道不断改进完善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网络平台建设,全方位、立体式推介东莞,提升东莞整体对外影响力继续办好“投资东莞网”,完善功能模块,增强在线互动功能,扩大链接交换范围,提升网站访问量加强与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世界知名搜索引擎公司的交流与合作,提升招商网站在世界知名搜索引擎的排名;定期向世界强、跨国公司发送反映东莞投资环境和产业需求的电子邮件,吸引更多商客到东莞考察投资
强化招商队伍建设抓好招商引资必须建设一支懂经济、会招商的队伍要公开招聘选拔一批熟练掌握外语、外事礼仪、洽谈接待、商务谈判等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到全市招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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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行业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加盟,不断优化招商人员结构定期通过多种途径对招商人员进行外经贸、海关、检验检疫、税务、财政、*、科技等政策,以及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物流、新能源等产业知识和英语等外语水平提升的培训,使其具备独立开展招商活动能力创造条件促进各镇街招商人员开展“传、帮、带”工作,保持招商队伍的稳定性创新招商引资规范化指引,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定位和招商引资重点,制定招商引资标准化工作手册,指导全市更好地开展招商引资各镇街要加强招商队伍建设,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予以倾斜
严格新签项目准入门槛要防止基层饥不择食乱上项目,坚决杜绝引进用人多、耗能多、占地多、污染重、附加值低、单纯从事简单加工装配的企业;原则上不再新批来料加工项目,必须按照全市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着力引进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缺失项目
着力引进优质大项目大力引进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在我市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经营管理、资金管理、研发、营销、物流及支持服务等总部要素,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质新签大项目,经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并经市*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东莞日报》公示无异议后,可享受东莞市重点项目所有优先、优惠待遇,自动纳入审批“绿色通道”,颁发《东莞市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卡,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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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设立外商投资大企业投资总额不低于万美元属同一投资方投资的企业可合并计算投资总额
2、世界强企业投资项目,且投资总额不低于万美元属同一投资方投资的企业可合并计算投资总额
3、各镇街迫切需要引进并经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的关键项目
上述条件中主营业务为房地产、酒店业等行业的企业除外切实保障新引进大项目土地供应
1、优先保证建设用地指标对新设立外商投资大企业用地由市*统筹安排,优先配备用地指标
2、优惠供应土地对用地集约的新引进外商投资大企业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我市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元/平方米的70%执行所规定标准40%以上、投资强度增加10%以上)
加大新引进大项目财税奖励资助力度
1、新设立外商投资大企业,按每万美元注册资本奖励5万元人民币的比例给予项目奖励,每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万元人民币
2、新设立外商投资大企业建成投产后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自投产之年起5年内,按前两年地方留成部分的%、后3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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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留成部分的50%的标准,由同级财政核定奖励给企业作为研发费用,每家企业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万元人民币
3、对成功引荐大项目的中介机构和相关人员,参照《东莞市引进重大及关键投资项目奖励办法》,按每万美元注册资本奖励3万元人民币的比例给予奖励;引荐世界强企业投资项目,按每万美元注册资本奖励4万元人民币的比例给予奖励,每个引荐项目最高奖励金为万元人民币,且不与《东莞市引进重大及关键投资项目奖励办法》重复奖励
三、坚持突出重点,着力培育现有企业做大做强
确立重点培育对象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在我市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守法经营,具备经营管理、资金管理、研发、营销、物流及支持服务等总部要素,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外商投资企业,经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并经市*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东莞日报》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培育范围,由市外经贸部门牵头建立和定期更新重点培育对象企业资料库
1、现有外商投资大企业投资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者年主营业务收入超30亿元人民币属同一投资方投资的企业可合并计算投资总额和主营业务收入
2、世界强企业投资项目,且投资总额不低于万美元,或者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5亿元人民币属同一投资方投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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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合并计算投资总额和主营业务收入
3、在我市年度缴纳税收超过万元人民币的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属同一投资方投资的企业可合并计算纳税额
4、各镇街迫切需要纳入培育范围并经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的企业
上述条件中主营业务为房地产、酒店业等行业的企业除外积极引导企业增资扩产加强与外资企业决策层的沟通联系,加大对国家、省、市相关鼓励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增资扩产,把更高技术、更高附加值的研发、制造、营销环节转移或整合到我市继续巩固和完善“绿卡”制度、外商联络小组协调会议制度、莞关联席会议制度、世界强企业跟踪服务制度、重大项目报批专责制度等制度,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现有企业增资扩产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对实际操作中的疑难问题要积极协调,大胆突破,敢于先行先试
1、外商投资大企业增加投资,认缴注册资本额达万美元以上,按每投资万美元奖励10万元人民币的比例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次最高奖励万元人民币
2、注册资本增加万美元以上、或成立省级以上地区总部,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自认定之年起5年内,按前两年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的%、后3年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的50%的标准,由同级财政核定奖励给企业作为研发费用,每家企业每年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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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不超过万元人民币
推动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外商投资大企业进口用于技术改造的核心设备需缴纳进口增值税的,对其所缴纳增值税款按同等贷款额度提供贴息,贴息比例按折合年利率2%计算,每家企业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万元人民币
鼓励企业创建品牌扩大内销加快构建内销便利化支撑体系,鼓励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收购境外品牌和引入母公司自有品牌,在扩大出口的同时逐步扩大内销市场份额,实现经营形态的根本性转变大力支持名牌产品“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以自主品牌出口,优先安排名牌产品企业参加国内重要展会和国际性专业会展;加强对企业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指导,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在境内外注册商标、申请专利继续资助企业利用各种平台开拓国内市场
推动现有企业并购重组要充分利用我市现有外商投资企业总量大、大企业投资规模大、投资时间长、投资项目多等资源优势,把握我市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契机,用足、用好、用活各级各类鼓励政策和扶持措施,进一步加大培育扶持力度,积极引导现有企业尤其是大企业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整合重组,进一步提高企业综合实力
1、现有外商投资大企业有并购重组业务发生的,其缴纳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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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所得税,自认定之年起5年内,按前两年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的%、后3年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的50%的标准,由同级财政核定奖励给企业作为研发费用,每家企业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万元人民币
2、外商投资大企业在股权转让、合并等领域涉及的土地、房屋权属,只要符合国家规定减免范围的,经批准可免征契税对外商投资大企业内部重组引起的土地使用权转移,不作为土地使用权交易处理;属于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凭有关土地登记资料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收取变更土地登记费,对符合国家规定减免范围的,经批准可免征契税
3、减免外商投资大企业兼并、收购、控股本市范围内其他企业过程中发生的市、镇*或园区管委会权限范围内的各项行政规费
4、外商投资大企业对本市企业采用承担债务、购买、吸收股份等以控股方式实施并购重组,且重组后企业注册地仍在我市的,提供贷款贴息,贴息比例按折合年利率2%计算,每家企业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万元人民币
5、被并购重组企业原享受的优惠政策,经相关部门确认后,在规定期限内继续有效
6、外商投资大企业在市域范围内实行跨镇街并购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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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的,由市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兼并企业所在地与被兼并企业所在地的税收分成办法
7、外商投资大企业同时有增加注册资本、成立地区总部、并购重组行为且符合有关奖励条件的,不予以重复奖励,由企业自主选择其中一种奖励类别
加大对现有大企业的扶持力度
1、减免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专用资金收费符合认定条件的外商投资大企业减按80%收取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专用资金,进入保税物流中心、出口监管仓和保税仓的免收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专用资金,期限截至XX年
2、外商投资大企业全部纳入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名单,并享受《东莞市重点工业企业扶持暂行办法》规定的同等优惠政策
3、经认定的外商投资大企业享受东莞市重点项目所有优先、优惠待遇,自动纳入审批“绿色通道”,颁发《东莞市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卡
四、加强资源整合,完善招商引资承接平台
加快园区载体建设着力打造以松山湖为龙头的园区经济带,完善松山湖各项功能配套,推进台湾高科技园和研发园建设,加速集聚高端产业和人才;加强东莞生态园宣传推广,加快生态园电子信息产业区、高端装备产业区、新兴高新技术产业区的建设和招商,集聚一批先进制造业项目;推进长安新区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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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报批,尽快转入实质性建设阶段着力打造以虎门港为依托的物流经济带,积极寻求战略合作,加速码头泊位建设运营,研究出台港口物流优惠政策,提升港口集散能力;加强虎门港保税物流园、立沙岛石化园及新沙南作业区的招商,积极引进精细化工和装备制造等产业
加强土地资源统筹各镇街要立足于规划建设和资源整合,抓好“三旧”改造工程,按照“统一开发、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管理、利益共享”的原则,积极盘活空置厂房,加快统筹可开发建设用地,高标准规划建设可供连片开发的土地承接大企业,提高土地资源承载力和集约用地水平外商投资大企业利用现有建设用地自行拆旧建新,如属工业用地,增加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的,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自行拆旧建新,批准用途不变的,参照我市“三旧改造”相关政策执行
加快公共平台建设加大市财政投入力度,加快推进松山湖研发园、厚街鞋业与家具、长安五金、虎门服装、大朗和常平毛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完善公共平台服务功能,在技术创新、市场研究、产品认证、质量控制、教育培训和信息服务等方面提升对产业的综合服务能力加快建设国际学校、高级人才交流互动平台、再学习平台等加快建设以松山湖图书馆为主体的专业性科技图书馆和科技信息平台,满足科技人才在科技文献、科技信息等方面的服务需求
五、强化招才引技,构筑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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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高级人才引进培育加快与国内知名高等院校建立人才交流平台,定期组织大企业与国内高等院校开展人才对口洽谈,为企业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牵线搭桥贯彻落实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加快建设引进人才“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在住房、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营造引进和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定期对在我市技术、研发、金融、文化、管理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型人才给予奖励按每万美元投资总额分配2个名额的比例,对在外商投资大企业任职1年以上的科技人员和高层管理人员,每年按其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核定发放住房补贴
强化产业技术工人培训加快建设全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术院校,加大职业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为企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完善“创业东莞”和“新莞人培训”扶持政策,鼓励企业采取委托培训、委托培养、联合办学等方式,加快培养符合企业需求的技能人才进一步推动企业主动结合行业发展需要加快建立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实体,积极开展新知识、新工艺和新材料等职业培训活动
六、加强区域合作,拓展开放型经济发展空间
深化粤港澳台经贸合作推动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有关合作项目,积极落实先行先试政策,大力推进与港澳在金融、贸易、会展、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方面的紧密合作以海峡两岸签署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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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契机,重点加强与台湾在经贸、现代农业、旅游、科技等领域的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强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香港贸易发展局、中国生产力中心、台湾财团法人资讯工业策进会等港台机构的交流合作,提升在引进大项目和培育大企业等方面的合作层次
推进全方位对外合作加强与欧盟、北美、日本和韩国等发达经济体在产业、技术、贸易、投资、人才等领域的深度合作,加强与东盟、非洲、南美、印度、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在进出口贸易等领域的合作
加强城市整体形象推介整合各职能部门尤其是宣传、外事、口岸、旅游、外经贸等部门资源,以提高东莞的国际知名度和认可度为目标,加大境外媒体宣传投放力度,实施国际化形象推广,提升城市品牌形象,突出展示东莞营商优势,同时充分体现东莞现代制造业名城的城市形象、产业定位、发展理念和文化内涵,在重点招商国家区域和产业领域加大宣传力度,使东莞的国际化形象更加鲜明,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创造条件举办国际性的论坛、年会等活动,邀请世界强企业、跨国公司高层前来东莞参观考察
七、推动大通关建设,提高口岸通关效率
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我市口岸资源优化配置,完善凤岗、长安、寮步进出境车辆检查场功能,新建沙田进出境车辆检查场,以满足我市经济高速发展和物流业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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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需求加快申报建设虎门港保税港区和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出口加工区
推进口岸通关模式改革推进口岸、保税监管网点、园区通关一体化外经贸、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设立自用型保税仓库、公用型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进一步简化进出仓审批流程,加快推行“集中申报”、“无纸通关”、“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等通关监管模式,提高通关效率
推进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努力打造以东莞保税物流中心为核心,各口岸保税仓、出口监管仓为节点,两者相互联动、功能优势互补的具有东莞特色的网状保税物流体系,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加快发展保税物流
加快“三方联网”建设进程市外经贸部门要加强与海关的联系配合,在企业、外经贸、海关三方联网模式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不断扩大试点范围,总结完善“一次录入、依次申报”三方联网试点模式,不断提高加工贸易管理效能和水平
八、创新运行机制,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完善投资贸易便利化机制进一步完善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提高检验检疫效率,简化*核销手续“减、免、缓、停”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类收费
强化国际规则、标准制定的参与和主导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行业规则、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支持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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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和科研机构,积极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相关工作,对参与或主导国家和国际标准修订的企业和科研机构给予奖励
完善贸易摩擦应对防范和贸易救济机制建立公平贸易快速反应机制,研究制定技术标准、安全标准、碳标准等非传统贸易摩擦的应对预案推进趋势预警、主要贸易国技术法规和标准预警、重点产品预警和专项预警建立健全国外反垄断防范和应对机制完善争端案件的启动机制
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外商投资企业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查处假冒伪劣产品,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引导企业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帮助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既注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又注重保障企业合法经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快速化解纠纷,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加强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外商投资企业诚信管理信息库平台,整合外经贸、海关、检验检疫、税务、*、人力资源、环保等部门的企业诚信信息资源,完善企业诚信档案管理信息库,对企业诚信资格认证实行统一管理和互认,进一步提高部门管理效率制定《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诚信管理实施办法》,出台优惠奖励措施,鼓励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九、加强组织协调,落实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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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认定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参与重大项目招商谈判;指导镇街重大项目洽谈、签约;定期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指导招商引资工作,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进行考核管理等领导小组由市*市长任组长,市*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调整充实后的成员由市外经贸、发改、人力资源、环保、城乡规划、水务、台湾事务、经信、科技、公安、财政、社保、国土、住建、交通、农业、卫生、物价、统计、外事、口岸、文广新、旅游、国资委、国税、地税、工商、质监、银监、外管、检验检疫、消防、供电,市府办、市*督查室,黄埔海关驻莞各海关及办事处,松山湖管委会、虎门港管委会、生态园管委会、长安新区办、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分管副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外经贸局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落实跟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
建立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凡符合条件的在谈大项目,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街要按照快速反应工作机制,指定专人参与接待考察、洽谈、咨询、决策等,对大项目来莞考察事宜,要迅速启动响应,以最短时间答复咨询调查,以最高规格接待考察洽谈,以最快决策满足洽谈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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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以最大力度促进项目落户凡列为重点培育对象的大企业,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街要实行跟踪贴身服务,及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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