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使用培训教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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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使用培训教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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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使用培训教材
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
版使用培训
1、下载
2、安装
3、登录
4、数据导入
5、业务操作
(一)单位信息登记
(二)新参保人员登记
(三)人员增加
(四)人员减少
(五)单位信息变更
(六)个人信息变更
(七)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
6、缴费工资申报
7、邮寄对账单地址和个人信息采集
8、业务报表要求
1 、 下 载 地 址 :
北 京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网 站
()—〉网上办事—〉网上下载—〉北京
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 4.2.1(最新版本
4.2.1)
2、软件安装:
要进行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软件
的安装,首先双击图标,系统进行系统环境检测,对于
未安装【SQL Server 2005 Compact Edition】的计算机,系统会打开
【SQL Server 2005 Compact Edition】安装界面如下:
点击【接受】按钮,开始安装【SQL Server 2005 Compact Edition】,
如下图:
安装完后,系统会直接打开软件安装界面:
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系统进入选择安装文件夹页面:
您可以通过点击【浏览】按钮,修改软件安装路径,或直接点击【下
一步】按钮进入确认安装页面:
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正在安装页面:
在该界面会有进度条显示安装进度,等待进度条完成后,系统进入完
成页面:
点击【关闭】按钮,即完成系统的安装操作。
同时系统会在操作系统
的桌面上添加一个图标。
3、登录
双击桌面的图标,即可进入该系统的登录界面(如下图所
示)。
只要在登录界面中的用户名和口令后面的文本框中输入登录名和密
码(默认用户名为 admin,默认密码为 1。
),并点击【确定】按钮,
即可进入系统的主界面(如下图)。
参保单位在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信息前,应对社会保险的政策参数进
行设置。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模块,完成上年社会
平均工资维护操作;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农村劳动力和农民工四险上下限基数】模
块,完成农村劳动力和农民工养老、工伤、失业、生育险的上下限基
数维护操作;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养老保险缴纳比例】模块,完成养老保险
保底封顶,单位个人缴费比例维护操作;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失业保险缴纳比例】模块,完成失业保险
保底封顶,单位个人缴费比例维护操作;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工伤保险缴纳比例】模块,完成工伤保险
保底封顶,单位个人缴费比例维护操作;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生育保险缴纳比例】模块,完成生育保险
保底封顶,单位个人缴费比例维护操作;
4、基础数据导入
京内单位:
先导入医保参保人员信息(拿 U 盘到医保中心下卸),后
导入四险参保人员信息。
京外单位:
只导入四险参保人员信息。
(一)医保参保人员信息导入:
点击【数据交换】菜单中的【医疗基础数据导入】菜单项,系统会打
开如下图所示界面:
该界面主要完成单位及单位所有参加医疗人员信息的导入操作。
具体
操作方法如下:
进入该界面,首先,需要告诉系统要导入的保存了单位及单位所有参
加医疗人员信息的文件的位置,点击【浏览】按钮,系统会弹出一个
打开文件的界面,找到要导入的文件,点击【打开】按钮,这时在界
面上方的文本框中会列出该文件的位置,同时,中间的列表中会列出
该文件中的单位信息,同时,可以通过点击【个人基本信息】页,来
查看文件中的个人信息。
核实单位及个人信息无误后,可以点击【导
入】按钮,系统会将文件中的这些单位及个人信息导入到系统中。
(二)四险参保人员信息导入
点击【数据交换】菜单中的【四险基础数据导入】菜单项,系统会打
开如下图所示界面:
该界面主要完成单位及单位所有参加四险人员信息的导入操作。
具体
操作方法如下:
进入该界面,首先,需要告诉系统要导入的保存了单位及单位所有参
加四险人员信息的文件的位置,点击【浏览】按钮,系统会弹出一个
打开文件的界面,找到要导入的文件,点击【打开】按钮,这时在界
面上方的文本框中会列出该文件的位置,同时,中间的列表中会列出
该文件中的单位信息,同时,可以通过点击【个人基本信息】页,来
查看文件中的个人信息。
核实单位及个人信息无误后,可以点击【导
入】按钮,系统会将文件中的这些单位及个人信息导入到系统中。
5、业务操作
(一)单位信息登记
(1) 业务介绍
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应先到单位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取得社会保险登记证号。
再按规定在
北京市劳动局网站下载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软
件,录入相关信息。
然后自行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
纸介表,并携带其它相关材料和电子报盘信息,到单位所属区县经办
机构办理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业务。
(2)详细操作
点击【基本信息管理】菜单中的【单位信息录入】菜单项,系统会打
开如下图所示界面:
该界面主要完成单位信息的录入及打印相关报表的功能。
具体操作方
法如下:
首先,点击【新增】按钮,并对该界面中四个页签(分别是【五险共
有信息 1】、【五险共有信息 2】、【四险专有信息】和【医疗专有信
息】)的内容分别进行录入后,点击【保存】按钮,如果填入内容无
误,系统提示:
如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点击【是】按钮,系统
会自动打印出该单位的单位信息登记表,点击【否】按钮,系统不打
印报表,但单位信息仍然保存完成,如果还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
单位信息登记表,可以到报表打印菜单中进行打印。
如果在点击【保存】时,仍有部分必填项没有录入,或录入的信息有
误,则系统会有相应提示,重新录入或修改正确后,再次点击【保存】
即可。
保存完成后,如需要再录入另外一个单位,则继续点击【新增】按钮,
系统会清空所有信息,只要录入新单位的各项信息后,点击【保存】
即可。
如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只需在保存后点击【打
印】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
如要退出该界面,只要点击【退出】按钮即可。
(二)新参保人员登记
(1)业务介绍
对初次参保人员应先进行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并进行增员。
单位经办
人员持《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和《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
人员增加表》纸介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和电子报盘信息,到所属区县经
办机构办理个人新参保手续。
(2)操作步骤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录入】模块,录入新参保人员的
个人基本信息;
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增员】模块,对新参保人员进行增员操作;
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信息报盘】模块,生成新参保人员的相关
电子信息。
(3)详细操作
点击【基本信息管理】菜单中的【个人信息录入】菜单项,系统会打
开如下图所示界面:
该界面主要完成对单位参保人基本信息的录入及打印相关报表的功
能。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进入该界面首先需要选择你要录入的参保人所属的单位及部门,选择
后可以直接录入个人信息。
个人基本信息分三页录入,分别为:
【五险共有信息】、【四险专有信
息】和【医疗专有信息】。
需要对这三页的内容分别进行录入才能完
成个人信息的录入操作。
填入个人的基本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如果填入内容无误,系
统提示:
如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点击【是】按钮,
系统会自动打印出该人员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点
击【否】按钮,系统不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但
个人信息仍然保存完成,如果还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
登记表》,可以到报表打印菜单中进行打印。
如果在点击【保存】时,仍有部分必填项没有录入,或录入的信息有
误,则系统会有相应提示,重新录入或修改正确后,再次点击【保存】
即可。
点击【清屏】按钮,可以将该界面恢复到初次进入的状态,可以重新
输入各项信息。
点击【退出】按钮,可以退出该界面。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增员】模块,对新参保人员进行增员操作,
详细过程在“(三)人员增加”,介绍
(三)人员增加
(1)业务介绍
对已进行过社会保险登记的参保人员,应办理增员、业务。
单位持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和电子报盘信息,
到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增员手续。
对于当年未进行过工资核定的增加人员,需同时提供《北京市职工上
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
(2)操作步骤.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录入】模块,对新增人员进行个
人信息录入操作后;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增员】模块,对增加人员进行增员操作;
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信息报盘】模块,生成增员续保的电子信
息。
(3)详细操作
点击【个人变更登记】菜单中的【增员】菜单项,系统会打开如下图
所示界面:
该界面主要完成对单位新参保人员的增员操作。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进入该界面,首先,需要确定增员单位,选择好要进行增员人员的单
位后,点击【确定增员单位】按钮,在查询栏中的单位名称选项中,
会列出刚刚选择的单位的名称。
接下来,需要输入其他查询条件(部
门名称、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可以选择输入查询栏中的一个或几
个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系统会在下侧人员列表中列出符
合条件的非正常参保的人员信息。
接下来,要对增员人员五险的个人缴费(含恢复)原因进行设置。
首
先选择要设置增员原因的人员信息,并对每个人员的【四险个人缴费
(含恢复)原因】、【四险个人缴费(恢复)日期(年/月)】和【医疗
个人缴费(含恢复)原因】进行选择。
同时,也可以在批量设置栏中
通过对【四险个人缴费(含恢复)原因】、【四险个人缴费(恢复)日
期(年/月)】和【医疗个人缴费(含恢复)原因】的选择,并点击
【设置】按钮,对所有选择的人员进行增员原因的批量设置。
设置完增员原因后点击【增员】按钮,系统提示:
如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点击【是】按钮,
系统会自动打印出本次增员人员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
表》,点击【否】按钮,系统不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
表》,但增员信息仍然保存完成,如果还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
参保人员增加表》,可以到报表打印菜单中进行打印。
点击【清屏】按钮,可以将该界面恢复到初次进入的状态。
点击【退出】按钮,可以退出该界面。
(四)人员减少
(1)业务介绍
对于参保人员从本单位调出或其他原因停止参保缴费时,应办理减员
业务。
单位持《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和
电子报盘信息,到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减少手续。
属于下列减少原因的,不能生成减少电子报盘信息,经社会保险经(代)
办机构核准后,按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人工处理:
“其他原因中断缴
费”、“工伤(5一10级/未达等级/未鉴定)支付减少”、“工伤终止支
付”、“转街道支付”、“假释期满”、“其他原因中断支付”、“停工留
薪期内死亡”、“享受工伤保险基金工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
“享受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贴”、“其他原因终止支付”。
属于“超龄退休人员失业终止”、“工伤(1一4)级减少”这两种减少原
因和办理“中断预审”状态的减少操作保持不变,依然通过社会保险
经(代)办机构前台办理,“企业版”暂不支持。
(2)操作步骤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减员】模块,进行减员操作;
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信息报盘】模块,生成减员电子信息;
注:
参加四险(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的参保人员,在做参保
缴费减少时必须所有四个险种同时减少,不能单险种减少。
(3)详细操作
点击【个人变更登记】菜单中的【减员】菜单项,系统会打开如下图
所示界面:
该界面主要完成对单位参保人员的减员操作。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进入该界面,首先,需要输入查询条件(单位名称、部门名称、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可以选择输入查询栏中的一个或几个查询条件后,
点击【查询】按钮,系统会在下侧人员列表中列出符合条件的正常参
保的人员信息。
接下来,要对减员人员的减员险种及五险的停止缴费原因进行设置。
首先选择要设置减员原因的人员信息,并对每个人员的【减员险种】、
【四险停止缴费原因】、【个人停止缴费日期】和【医疗个人停止缴费
原因】进行选择。
同时,也可以在批量设置栏中通过对【停止减员险
种】、【四险停止缴费原因】、【个人停止缴费日期】和【医疗个人停止
缴费原因】的选择,并点击【设置】按钮,对所有选择的人员进行减
员原因的批量设置。
设置完减员原因后点击【减员】按钮,系统提示:
如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点击【是】按钮,
系统会自动打印出本次减员人员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
表》,点击【否】按钮,系统不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
表》,但减员信息仍然保存完成,如果还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
参保人员减少表》,可以到报表打印菜单中进行打印。
点击【清屏】按钮,可以将该界面恢复到初次进入的状态。
点击【退出】按钮,可以退出该界面。
(五)单位信息变更(仅限京内单位,京外单位按原办法办理)
(1)业务介绍
参保单位因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联系
电话、单位类型、开户银行或银行帐号等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在企业
管理子系统软件中及时修改相关信息。
单位经办社保业务人员持《北
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纸介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向所属
区县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信息的变更业务。
(2)操作步骤
参保单位可通过“企业版”录入需变更的单位相关信息,自行打印出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并附相关材料报社会保险
经(代)办机构留档备查。
经核准后,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办理。
单位信息变更暂不提供电子报盘功能。
(3)详细操作
点击【基本信息管理】菜单中的【单位信息修改】菜单项,系统会打
开如下图所示界面:
该界面主要完成单位信息的修改功能。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在该界面中,只要在单位名称后的下拉框中选择要修改的单位名称,
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会在左边的列表框中列出符合条件的单位
名称。
点击左侧列表框中的单位名称,在界面的右侧会列出该单位的
详细信息,这时,只要找到要修改的信息,并修改其内容后,点击
【保存】按钮,系统提示:
如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点击【是】按钮,
系统会自动打印出该单位的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点击【否】按钮,
系统不打印报表,但单位信息修改仍然保存完成,如果还需要打印北
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可以到报表打印菜单中进行打印。
点击【清屏】按钮,可以重新选择查询条件。
点击【退出】按钮,可以退出该界面。
(六)个人信息变更
(1)业务介绍
当参保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企业管理子系统软件中及
时修改相关信息。
单位经办人员持《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
记表》纸介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和电子报盘信息,向所属区县经办机构
申请办理社会保险信息的变更业务。
(2)操作步骤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个人信息修改】模块,对人员基本信息进
行变更;
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
中的【个人变更信息报盘】模块,生成人员基本信息变更的相关电信
息(仅限于部分信息项的变更报盘)。
可通过报盘变更的个人信息项目有:
“文化程度”、“居住地(联系)地
址”、“居住地(联系)邮政编码”、“选择邮寄社会保险对帐单地址”、
“邮寄地邮政编码”、“参保人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联系人
电话”、“委托代发基金银行名称”、“委托代发基金银行行号”、“委
托代发基金银行帐号”、“代扣个人缴费银行(街道版、职介版)’’、
“代扣卡号或帐号(街道版、职介版)’’。
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通过
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接收信息并记录在库。
对不通过报盘变更的个人信息,参保单位通过“企业版”打印或人工
填报《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
料报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经核准后,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办理。
(3)详细操作
点击【基本信息管理】菜单中的【个人信息修改】菜单项,系统会打
开如下图所示界面:
该界面主要完成对单位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的修改及报表打印功能。
具
体操作方法如下:
进入该界面,首先需要输入查询条件(包括:
单位名称、部门名称、
公民身份号码、姓名及缴费人员类别,可全部输入也可选择其中几个
输入或全部不输入)后,点击【查询】按钮,系统会在界面左侧的列
表中列出符合条件的所有人员信息,在该列表中找到并选择要修改信
息的人员,这时,右侧会列出该人员的部分单位信息及该人员的基本
信息,只要直接修改具体内容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
如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点击【是】按钮,
系统会自动打印出该单位的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点击【否】按钮,
系统不打印报表,但单位信息修改仍然保存完成,如果还需要打印北
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可以到报表打印菜单中进行打印。
点击【清屏】按钮,可以将该界面恢复到初次进入的状态,可以重新
输入查询条件,修改个人信息。
点击【退出】按钮,可以退出该界面。
(七)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
(1)业务介绍
自2010年起,社会保险缴费工资采集一律通过“企业版”完成。
参保单位在每年一季度,须持《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
纸介表、工资电子信息数据盘及其它相关材料到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
理在职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手续。
(2)操作步骤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工资变更】模块(普通单位版),核定参
保人员上年月均工资;导出工资电子信息文件;
打印《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
1.参保单位首先通过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下卸单位及人员信息导
入本地的“企业版”中。
2.参保单位通过“企业版”录入本单位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
3.参保单位通过“企业版”下卸参保人员上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电
子报盘信息,同时携带自行打印的((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
报表》,并附相关材料报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留档备查。
4.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接收参保单位的缴费工资报盘信息,通过社
会保险信息系统接收信息并记录在库。
5.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接收信息后应核实参保单位下是否还有未
申报缴费工资的参保人员,对未申报的,应将未申报工资的参保人员
明细提供给参保单位,由参保单位核准后再次上报。
(3)详细操作
<1>工资导入:
点击【工资核定】菜单中的【工资导入】菜单项,系统会打开如下图
所示界面:
该界面主要完成对参保人员工资信息的导入操作。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进入该界面,首先点击【浏览】按钮,选择要导入的工资信息文件后
点击【打开】按钮,系统会在中间列表中列出参保人员的工资信息,
点击【保存】按钮,即可将这些工资信息导入到系统中。
点击【清屏】按钮,可以将该界面恢复到初次进入的状态。
点击【退出】按钮,可以退出该界面。
注意:
工资导入文件命名规则为:
“2010”+“0712”+“本单位社保
登记证号”+“.xls”
文件内容如下图:
idcard:
身份证号
name:
姓名
feebase:
核定基数(不必填写)
salary:
上年月均收入
第一行,表格内容不能变更,否则无法识别导入信息
通过导入可以一次性录入本单位人员工资。
<2>工资变更:
点击【工资核定】菜单中的【工资变更】菜单项,系统会打开如下图
所示界面:
该界面主要完成对参保人员工资信息的修改、导出及核定操作。
具体
操作方法如下:
进入该界面,首先,需要输入查询条件(业务年度、单位名称、部门
名称、公民身份号码和姓名),可以选择输入查询栏中的一个或几个
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系统会在中间列表中列出符合条件
的正常参保的在职人员信息。
接下来,可以直接在列表中对参保人员的申报月工资收入进行录入或
修改,点击【保存】按钮,即完成对工资信息的维护操作。
点击【打
印】按钮,打印《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
点击【四险工资导出】按钮,可以将选择的参保人员的四险工资信息
进行导出操作。
点击【清屏】按钮,可以将该界面恢复到初次进入的状态。
点击【退出】按钮,可以退出该界面。
6、缴费工资申报
字段名
项 目 介 绍
JM
单位简码( 此项不得变动 )
单位简称
单位简称( 此项不得变动 )
TCM
内部统筹码( 此项不得变动 )
电脑序号
电脑序号( 此项不得变动 )
系统社保号
北京市社保信息系统登记的身份证号码( 此项不得
变动 )
姓名
公司报表系统登记的姓名( 此项不得变动 )
NGZ09
2009 年度工资总额(必填)
YGZ09
2009 年月平均工资额(必填)
JFY_09
2009 年缴费月数(必填)
公司社保中心原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仍将继续同步运行,2010 年各项
业务工作将实行双系统运行,缴费工资申报要求公司社保信息系统和
企业版软件同时申报
(一)公司社保信息系统采集:
2010 年,仍采用由单位报送职工 2009 年度工资收入数据库,由
我中心更新原社保信息系统。
具体如下:
(1)各单位报送数据库名为:
JS10?
?
?
?
.DBF(‘?
?
?
?
’为单位
简码),数据结构如下:
(2)JS10?
?
?
?
.DBF 我中心将在 NCPGSHBX@126.COM 中发
放。
该数据库中“JM”、“单位简称”、“TCM”、“电脑序号”、“系统
社 保 号 ”、“ 姓 名 ”, 已 由 我 中 心 统 一 填 写 , 各 单 位 不 得 改 动 。
“NGZ09”、“YGZ09”、“JFY_09”,由各单位按要求填报。
字段名
项 目 介 绍
JM
单位简码( 此项不得变动 )
单位简称
单位简称( 此项不得变动 )
TCM
内部统筹码( 此项不得变动 )
电脑序号
电脑序号( 此项不得变动 )
系统社保号
北京市社保信息系统登记的身份证号码( 此项不得
变动 )
姓名
公司报表系统登记的姓名( 此项不得变动 )
个人身份
填写“干部”或“工人”(必填)
XX10?
?
?
?
.DBF(‘?
?
?
?
’为单位简码),数据结构如下:
(二)企业版软件采集:
按照京社保发【2010】号文精神,企业版软件采集流程为:
<1>单位导入企业版单位和个人信息;<2>单位录入职工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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