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的地基处理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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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的地基处理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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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的地基处理方法
基本规定
●在选择地基处理方案前,应完成下列工作:
1、搜集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上部结构及基础设计资料等;
2、根据工程的要求和采用大然地基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地基处理的目的、处理范围和处理后要求达到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等;
3、结合工程情况,了解当地地基处理经验和施工条件,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尚应了解其他地区相似场地上同司类工程的地基处理经验和使用情况等;
4、调查邻近建筑、地下工程和有关管线等情况;
5、了解建筑场地的环境情况。
●在选择地基处理方案时,应考虑上部结构、基础和地基的共同作用,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选用处理地基或加强上部结构和处理地基相结合的方案。
●地基处理方法的确定宜按下列步骤进行:
1、根据结构类型。
荷载大小及使用要求,结合地形地貌、地层结构、土质条件、地下水特征、环境情况和对邻近建筑的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初步选出几种可供考虑的地基处理方案,包括选择两种或多种地基处理措施组成的综合处理方案;
2、对初步选出的各种地基处理方案,分别从加固原理、适用范围、预期处理效果、耗用材料、施工机械、工期要求和对环境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对比,选择最佳的地基处理方法;
3、对已选定的地基处理方法,宜按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和场地复杂程度,在有代表性的场地上进行相应的现场试验或试验性施工,并进行必要的测试,以检验设计参数和处理效果。
如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查明原因,修改设计参数或调整地基处理方法。
●经处理后的地基,当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而需要对本规范确定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进行修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宽度的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应取零;
2、基础埋深的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应取1.0。
3、处理后的地基,当在受力层范围内仍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尚应验算下卧层的地基承载力。
4、对水泥土类桩复合地基尚应根据修正后的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进行桩身强度验算。
●按地基变形设计或应作蛮形验算且需进行地基处理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应对处理后的地基础进行变形验算。
●受较大水平荷载或位于斜坡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当建造在处理后的地基上时,应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
●复合地基应按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进行载荷试验。
●对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规定需要进行地基变形计算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经地基处理后,应进行沉降观测,直至沉降达到稳定为止。
●换填垫层法: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浅层软弱地基及不均匀地基的处理。
当在建筑范围内上层软弱土较薄,则可采用全部置换处理。
对于较深厚的软弱上层,当仅用垫层局部置换上层软弱土时,下卧软弱上层在荷载下的长期变形可能依然很大。
例如,对较深厚的淤泥或淤泥质土类软弱地基,采用垫层仅置换上层软土后,通常可提高持力层的承载力,但不能解决由于深层土质软弱而造成地基变形量大对上部建筑物产生的有害影响;或者对于体型复杂、整体刚度差、或对差异变形敏感的建筑,均不应采用浅层局部置换的处理方法。
对于建筑范围内局部存在松填土、暗沟、暗塘、古井、古墓或拆除旧基础后的坑穴,均可采用换填法进行地基处理。
在这种局部的换填处理中,保持建筑地基整体变形均匀是换填应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
2、设计:
垫层的厚度应根据需置换软弱土的深度或下卧土层的承载力确定,并符合下式要求:
+
≤
——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垫层底面处的附加压力值(kPa);
——垫层底面处土的自重压力值(kPa);
——垫层底面处经深度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
3、垫层底面的宽度应满足基础底面应力扩散的要求,可按下式确定:
b′≥b+2ztgθ
压力扩散角(°)θ
换填材料
z/b
中砂、粗砂、砾砂、圆砾、角砾、石屑、卵石、碎石、矿渣
粉质粘土、
粉煤土
灰土
0.25
20
6
28
≥0.50
30
23
4、换填垫层的厚度不宜小于0.5m,也不宜大于3m。
5、垫层的承载力宜通过现场载荷试验确定,并应进行下卧层承载力
的验算。
经换填垫层处理的地基其承载力宜通过试验、尤其是通过现
场原位试验确定。
对于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划分安全等级为三级的建筑物及一般不太重要的、小型、
轻型或对沉降要求不高的工程,在无试验资料或经验时,当施工达到
本规范要求的压实标准后,可以参考表1所列的承载力特征值取用。
注:
压实系数小的垫层,承载力特征值取低值,反之取高值;原状矿渣垫层取低值,分级矿渣或混合矿渣垫层取高值。
6、换填材料:
应根据被换填土层周围的土体的强度,确定换填材料。
①砂石。
宜选用碎石、卵石、角砾、圆砾、砾砂、粗砂、中砂
或石屑(粒径小于2mm的部分不应超过总重的45%),应级配良好,不含植物残体、垃圾等杂质。
当使用粉细砂或石粉(粒径小于0.075mm的部分不超过总重的9%)时,应掺入不少于总重30%的碎石或卵石。
砂石的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0mm。
对湿陷性黄上地基,不得选用砂石等透水材料。
②粉质粘土。
土料中有机质含量不得超过5%,亦不得含有冻土或膨
胀土。
当含有碎石时,其粒径不宜大于50mm。
用于湿陷性黄土或膨
胀土地基的粉质粘土垫层,土料中不得夹有砖、瓦和石块。
③灰土。
体积配合比宜为2︰8或3︰7。
土料宜用粉质粘土,不宜
使用块状粘土和砂质粉土,不得含有松软杂质,并应过筛,其颗粒
不得大于15mm。
石灰宜用新鲜的消石灰,其颗粒不得大于5mm。
④水泥土:
体积配合比宜为1︰10或1︰12。
7、垫层的压实系数λc不小于0.97。
8、换填垫层施工应注意基坑排水,除采用水撼法施工砂垫层外,不得在浸水条件下施工,必要时应采用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
9、垫层底面宜设在同一标高上,如深度不同,基坑底土面应挖成阶梯或斜坡搭接,并按先深后浅的顺序进行垫层施工,搭接处应夯压密实。
10、粉质粘土及灰土垫层分段施工时,不得在柱基、墙角及承重窗间墙下接缝。
上下两层的缝距不得小于500mm。
接缝处应夯压密实,灰土应拌合均匀并应当日铺填夯压。
灰土夯压密实后3d内不得受水浸泡。
粉煤灰垫层铺填后宜当天压实,每层验收后应及时铺填上层或封层,防止干燥后松散起尘污染,同时应禁止车辆碾压通行。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混凝土桩:
1、CFG复合地基适用于处理粘性土、粉土、砂土和已完成自重压密的素填土等地基。
对淤泥质土地基应按地区经验或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应选择承载力相对较高的土层作为桩端持力层。
2、设计
2.2.1CFG桩可只在基础范围内布置,桩径宜取350~600mm。
,对可液化地基,基础内可采用振动沉管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振动沉管碎石桩间作的加固方案,但基础外一定范围内须打设一定数量的碎石桩。
2.2.2桩的中心与基础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倍桩径,桩的边缘与基础边缘之间的距离对条形基础不宜小于75mm,对其他基础型式不宜小于150mm。
2.2.3桩距应根据设计要求的复合地基承载力、土性、施工工艺、周边环境条件等确定。
采用挤土工艺成桩(一般指沉管施工工艺)时,桩的中心距及布桩平面系数应符合表2.2.3的要求。
桩的最小中心距和最大布桩平面系数表2.2.3
土的类别
一般情况
排数超过2排,
桩数超过9根的群桩情况
最小中心距
最大布桩平面系数(%)
最小中心距
最大布桩平面系数(%)
穿越深厚软土
3.5 d
4.5
4.0 d
4
其他土层
3.0 d
6.5
3.5 d
5
注:
1、d ——桩管外径。
2、采用非挤土工艺成桩,桩中心距不宜小于3d。
2.2.4桩顶与基础之间设置褥垫层,厚度宜取150~300mm,桩承载力高、桩径或桩距大时取高值。
(通过实践总结:
褥垫层厚度取0.45~0.50倍的桩径为宜)。
2.2.5褥垫层材料宜用中砂、粗砂、级配良好的砂石或碎石等,最大粒径不宜大于30mm。
不宜采用卵石,由于卵石咬合力差,施工时扰动较大、褥垫厚度不存易保证均匀。
2.2.6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spk应通过现场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初步设计可按式2.2.6估算:
(2.2.6)
式中m——复合地基置换率;
Ra——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kN;
Ap——桩的截面积,m2;
β——桩间土承载力折减系数,宜按地区经验取值,如无地区经验时可取0.70~0.90;
fsk ——处理后的桩间土承载力特征值,kPa,宜按地区经验取值,如无地区经验时,可取天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 。
2.2.7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a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单桩载荷试验确定时,应将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除以安全系数2;
2当无单桩载荷试验资料时,可按式2.2.7估算
(2.2.7)
式中up ——桩的周长,m;
n——桩长范围内划分的土层数;
qsi——第i层土的桩侧摩阻力特征值,kPa
qp ——桩端土承载力特征值,kPa;
li ——第i层土的厚度,m。
2.2.8桩身强度应满足式2.2.8的要求
(2.2.8)
式中fcu——桩体混合料试块(边长150mm立方体)标准养护28d后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平均值,kPa。
2.2.9地基处理后的变形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执行。
复合土层的分层与天然地基相同,各复合土层的压缩模量等于该层天然地基压缩模量的ξ倍,ξ值可按
下式确定:
(2.2.9-1)
式中fak——基础底面下天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
2.2.10变形计算经验系数ψs根据当地沉降观测资料及经验确定,也可采用表2.2.9数值。
变形计算经验系数表2.2.9
(2.2.9-2)
式中Ai——第i层土附加应力系数沿土层度的积分值;
Esi——基础底面下第i层土的压缩模量值(MPa),桩长范围内的复合土层按复合土层的压缩模量取值。
2.2.11地基变形计算深度应大于复合土层的厚度,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中地基变形计算深度的有关规定。
2.2.12复合地基沉降宜按下式计算:
(2.2.9-3)
式中s1 ——复合土层压缩量,mm;
s2 ——下卧土层的压缩量,mm。
s1的计算可采用分层总和法,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的规定执行。
(2.2.9-4)
式中∆pi——第i层土的平均附加应力增量,kPa;
hi ——第i层计算土层的厚度,m;
Espi ——第i层复合土体的压缩模量,MPa,按式2.2.9-5计算
(2.2.9-5)
式中Ep ——桩体压缩模量,MPa;
Es ——桩间土压缩模量,MPa。
s2的计算公式同s1,其中作用在下卧层顶部的附加压力可采用压力扩散法或等效实体法确定。
压力扩散法:
(2.2.9-4)
图7.2.9-1压力扩散法计算简图
等效实体法:
(2.2.9-5)
图2.2.9-2等效实体法计算简图
式中pz——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软弱下卧层顶面处的附加压力值,kPa;
L ——基础的长度,m;
B ——基础的宽度,m;
h ——复合地基加固区的深度,m;
a0,b0——分别为基础长度和宽度方向桩的外包尺寸,m;
p0 ——复合地基加固区顶部的附加压力,kPa;
θ ——压力扩散角;
f ——复合地基加固区桩侧摩阻力,kPa。
2.2.13复合地基设计时,应先计算承载力达到要求后,再计算沉降是否满足要求;如果沉降不能满足要求,应加长桩长或增加置换率。
●夯实水泥土桩:
1、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适用于处理地下水位以上的粉土、素填土、杂填土、粘性土等地基。
主要适用于多层建筑及车间等。
2、设计:
2.1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的处理深度,应根据土质情况、工程要求和成孔设备等因素确定,一般不超过10m。
常用的桩径为350~400mm。
选用的夯锤应与桩径相适应。
桩距宜为2~4倍桩径。
桩顶应铺设100~300mm厚砂石褥垫层。
2.2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按现场载荷试验确定。
初步设计时,可按式2.2-1估算:
(2.2-1)式中fspk——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
fsk——处理后桩间土承载力特征值,kPa;
m——复合地基置换率;
Ra——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kN;
Ap——桩的截面积,m2;
β ——桩间土承载力折减系数。
2.3夯实水泥土桩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可通过现场单桩载荷试验确定,也可按式2.2-2和2.2-3估算,取两者中的较小值:
(2.2-2)
(2.2-3)
式中
——与旋喷桩桩身水泥土配比相同的室内加固土试块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平均值,kPa;
η——桩身强度折减系数,可取0.33;
up ——桩的截面周长,m;
qsi——第i层土的桩侧摩阻力特征值,kPa;
li——第i层土的厚度,m;
α ——桩端天然地基土的承载力折减系数,与桩长、土层土质情况有关,常取0.4~0.6;
Ap——桩的截面积,m2;
qp——桩端地基土未经修正的承载力特征值,kPa;
n ——桩长范围内的土层数。
2.4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宜在基础和桩顶之间设置厚200~300mm的砂石褥垫层。
2.5桩长范围内复合土层和下卧层地基变形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当复合地基处理范围内存在软弱下卧层时,按规范进行承载力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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