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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学生读书笔记
八年级学生读书笔记
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
而《狼图腾》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刚刚拿到书的我,已被书封面上的那双幽幽的眼睛,深深地震撼住了:
那是一双多么冷的眼睛,绿莹莹的,射出来的目光像锥子一样,让你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
你仿佛从其中看到了草原深处的秘密,和它那种天生的深不可测和强者的威力。
封面的黑色仿佛给它盖上了一层迷雾,但那双眼睛却是那么清晰,那么明亮,那么让人感到一种压迫感……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年轻的汉族知青——陈阵在蒙古的额仑草原,跟随睿智、崇尚腾格里和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
窥视狼群狩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了狼灾……这些让陈阵记忆犹新的事情慢慢扳转了长期对狼的不良印象,他仿佛看见了一个勇敢、智慧、顽强、忍耐、谨慎、有冒险精神的一个似乎有形却无形的灵魂。
这灵魂让他着迷,让他不停的探索狼的奥妙。
当他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弹无虚发的狩获大量的猎物时,他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群种种奇怪的举动所迷惑;当他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不退缩,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他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
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
它的智慧无人能比,它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它无与伦比的军事天赋仿佛与身俱来!
它并非人类所想的那么坏,其实,在蒙古族人的眼里,它是毅力、勇敢、智慧、团结等众多品德的化身。
陈阵模模糊糊地看到且领悟到,狼图腾是一个强大、神秘、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图腾,它能在冥迷之中影响着一个人的信仰,让狼——这个并不凶恶反而能让人痴迷的灵魂铸进人的心。
彼得海斯勒,中文名字何伟,寻路中国的作者,是《纽约客》驻北京记者—每次我看一本书,总要关注一下作者的背景,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个美国人,他写出的东西与中国作家的角度绝对不一样,这种视角___人来说是很新鲜的,正因为他不是中国人,与我们有不同的生活背景,他能更客观的写下他的所见所闻,当然这与他记者的身份也分不开关系。
当中西方不同文化相撞,带给中国读者更新鲜的阅读感受,___的21世纪初的情况有了更客观的认识和看法。
出生于20世纪末的我们这一代,对21世纪初只有微薄、模糊的记忆,多亏这本书,让我看到了21世纪初中国北方和西北的情况和一部分不同于现在这个时代的民风民俗。
寻路中国,要出去“寻”,首先要有车,于是作者去了租车行,租了一辆车子然后踏上了旅途。
在途中他看到了种种现状——可能在之前中国学者并没有看到的地方,通过他的眼睛,我们的的确确看到了中国存在的某些问题,但同时我们可能并没意识到中国是有优点可以发扬光大的,何伟曾在书中写到“在中国,我已经习惯了别人对我更多一些耐心;一般而言,他们只要看见说汉语的外国人,就会倾向于表现出一种夸张的尊敬。
不过,对于敬重的真正含义,我倒是从没抱过幻想。
在那层敬重的深处,是一种局促不安”对于这种现象,何伟一针见血的指出“从内心深处来说,很多中国人——对于自己的国人在外来者面前的表现还是感到有一丝耻辱的”。
在何伟看到的这个年代,中国处在经济腾飞的阶段,中国引进外国的经验,对于外国文化的冲击,___内心是复杂的,因此对待外来的会说中文的外国人,国人既自卑又自傲,这是一种并不正确的态度,但它却是独属于那个时代的烙印。
从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独属于那个时代的文化,也可以看到持续到现在的文化。
前者如风水先生,在现代并不是很普遍,而后者,如丧葬文化,如烟酒文化,一直持续到现在,在十几年前,人们已经很清楚的知道吸烟的后果却很少有人戒掉它——或许是因为尼古丁带来的诱惑或是把香烟当做身份地位的带表进行攀比而获得的快乐,而国家也把香烟业当作税收的重要,因此直到现在香烟业还是很发达。
而中国的酒文化更是由来已久,无论是“酒逢知己千杯少”还是体现主人家的热情好客,劝酒在中___饭桌上更是随处可见,文中的何伟在途中就遇到了很多官员的劝酒,尽管他解释自己还要开车,可这在中___眼里似乎并不能成为推脱的理由。
直到现在,这种劝酒也不少见,而酒后驾车也酿成了不少悲剧,尤其在过年期间,我曾在过年时看到出了车祸的人的家人哭的肝肠寸断,但悲剧已经发生了,我们除了惋惜只能吸取教训。
这种酒文化也从一个方面反映出中国人对法律的漠视,酒后不能驾车,一方面也反映出中国的驾车教育并不完善。
在21世纪初,这种教育甚至陷入形式主义之中,如文中有一道考题有人问路时驾驶员应该怎么做,选项有:
告诉他、不告诉他、指一条错误的路,这更像是素质测试题,但这种题却没什么教育意义,中国人在开车时依然依照他们的心意,因此也让道路上也乱糟糟的,这可能与道路设施不完善有关系,但一定程度上与怎样驾车的教育不完善有很大关系,作者何伟通过在取得驾驶证的期间的所见所闻,发现尽管他提出建议,教练却毫不理睬,尽管何伟说的是对的。
而且在学员学车的过程中,中国教很多有技巧、困难的驾驶方法,因为这被认为是实用的。
这也体现出中西方教育的不同,中国习惯于顺服各种“教练”,很少会自己思考,比如在课堂上老师是最大的,学生往往会听从老师的话,因此中国的教室越来越沉默,当老师说找人发表看法的时候,只有一片沉默,中国教育缺少了某种活力。
但中国的教育制度也有可取之处,比如人们表现出的关切出自真心实意,老师普遍具有奉献精神,无论是什么背景。
何伟在文中提到他在一个乡村感受的信任、热情,让他很感动,同时也有一种忧虑,这种忧虑在现在似乎已经成为现实并越演越烈,在世界上,陌生人受到毫不迟疑的欢迎,赢得孩子们的信任,这样的地方并不多并在逐渐减少。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从乡村涌向城市,乡下人特有的信任也在逐渐减少。
尽管中国存在不少问题,但我们有几千年的智慧,只要能合理应用,在国人和国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国家一定会越来越好。
静静翻开《傅雷家书》,如深沉父爱一样,有许多足以令我感动的细节。
譬如,身为父亲的傅雷为了弥补爱子因远离故土而产生的诸多对祖国传统文化的日渐陌生的因素,不顾重重的困难,坚持给孩子邮寄有关的书籍,从《诗经》、《楚辞》到宋词、明曲,还有自己的译作。
在信笺中他阐述着民族的文化哲学思想,不止一次给儿子纠正用错了的字词,为的是让儿子明白:
作为一名炎黄子孙,他是足以骄傲的,因为祖国有着无尽的文化财富,一代又一代在所有中___血脉里传承着!
“一个人对人民的服务不一定要站在大会上讲演或是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业,随时随地地点点滴滴的把自己知道的、想到的告诉人家,无形中就是替国家播种、施肥、垦殖。
”这是傅雷在启发他的孩子,报效国家是每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即便自己是普通人,也可以为国家、社会作贡献。
每个人都是社会前进的车轮,我们的所作所为、点点滴滴,都与国家息息相关。
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地为祖国作贡献,创造美好的明天。
当傅聪忙于演出、练习而时常熬夜,以致精神疲惫,傅雷劝告傅聪劳逸结合,多到郊外或博物馆。
“人寿有限,精力也有限,要从长远着眼,马拉松才会跑得好。
”傅雷用形象的比喻,劝诫傅聪爱惜自己的生命。
傅雷还告诫傅聪,“永远保持赤子之心,到老也不会落伍,永远能够与普天下的赤子之心相,相契相抱”。
只要我们心系祖国,不断适应社会发展,就一定能为自己和国家造福。
傅雷还常劝诫傅聪不要放弃,多虚心向身边优秀的人学习,成功时保持虚心,这些都造就了傅聪的成功。
文革之后,傅聪没有忘记自己的祖国,千里赶来,这是赤子之心的最好体现。
一个人一生要面对许许多多难题。
傅聪身上具备的优良品质,是在傅雷的教导中获得的。
作为新一代青年,我们要在生活中时时刻刻警醒自己,为创造美好的将来而努力。
《当幸福来临时》是一本描述孤儿院里孩子们平时的生活点滴,藉由主角汉琳卡来抒发孤女与恶劣环境搏斗的过程及感受。
汉琳卡从小缺乏亲人的照料,唯一能照顾他的是露阿姨,但是生活条件欠佳,所以无法争取到抚养权。
孤独的他,不向别人提起自己的事,面对霸道的室友也只能默默容忍承担,再孤儿院中总是受到欺负,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个性偏执,但在一次募款活动中,使他看见人间也有温馨的一面,而汉琳卡也懂的搏取他人的同情心,为了赢得奖品,他不得不作假——将炭笔涂画在眼睛周围,使成为他的绝佳武器,但却也因为想念阿姨而私自从募款罐里夺得探望露阿姨的旅费,但偷窃毕竟是件坏事,所以他一边动手,一边压制良心的挣扎,却仍兰获得募款最多奖品的待遇。
我觉得这里最为精采,而这趟旅行也使他大开眼界、有所体悟。
比起汉琳卡,我觉得我幸福多了。
我有家人的陪伴,从来不觉得寂寞,也能常常出去玩探访世界。
所以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我们不应该老是抱怨自己得到的太少,而是珍惜自己所拥有的,毕竟还有不少人生活比我们更差。
读了《额尔古纳河右岸》感触良多,让我体会最深的就是同一个乌力楞的人的相亲相助,不同乌力楞的人也是携手互助。
一个乌力楞代表一族,他们一个族的人虽然住在不同的木力楞(类似帐篷的居住所),但是他们一起打猎一起围着火堆分享所得食物,高兴时,欣然起舞,不管年龄如何,几乎都是舞蹈高手。
开心的、不开心的都不会憋在心里,围着火堆,讲喜事和心中的不快一扫而光。
只是后来因为两家人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他们才开始各自为食,我认为这也是他们失去这种纯朴的开端。
现在的城市人被四副墙阻隔了别人的温暖,我们几乎不敢随意跟陌生人交往,甚至从不跟邻居打交道。
很庆幸的是,我从小生活在农村,由于是在乡镇,也不至于太落后,我喜欢我们那里自由的乡俗。
看了《额》之后,我更喜欢我的邻居们,感谢他们陪我一起成长。
我们住在固水凝土的坚固房子了,每家都有一道门,但这道门我们几乎能随便出入。
煮菜做饭的时候,缺三少四,我们总能在邻居家借到。
我们可以端着饭到邻居家蹭菜,有时候还同用一锅。
小时候,不会做菜,邻居们就会三五七地围着我,告诉我他们煮菜的方法经验,甚至亲自下厨煮给我看。
一家人有新奇好吃的,左右邻居也跟着添光尝鲜。
一家有困难,一条巷子的人都跟着着急,能帮忙的绝对不会袖手旁观。
作为小孩子,最受不了就是大人们到你家打小报告,说你今天跟谁打架了,又到哪里爬山下水,跟谁到屋顶上捉迷藏。
。
。
这样家长即使不在家,也好像长了十八双眼睛处处盯着你的一举一动。
特别自己擅自攀爬危险地方嬉戏的时候,只要是被大人看见了,不管认不认识,他都一副老气横秋的责骂。
那时候不懂事,感到不高兴,于是玩恶作具报复,大人们笑笑不理,我们也觉无趣,后来就不了了之。
现在想想,那些邻居真可爱,多想回到从前。
另一个让我感触最深的人是主人公的弟妇,妮浩,其中一个悲剧人物。
她是他们那个乌力楞的萨满,有点像我们常说的巫师。
每当族中有困难,或者有人生病、死去等几乎都要请她跳神,以求免除祸事或者治病。
先撇开这些神鬼论,我之所以喜欢妮浩,不是因为她拥有神秘的力量,而是她无私的精神。
她一生有好几个儿女,但是只有一个害怕死亡而离家出走的女儿活下来。
因为她每救一个人,她就会失去一个至亲。
救了别人就会失去一个儿女,每一次她跳神的时候,都在无比的痛苦中挣扎,但每一次她都选择了救别人。
当族人劝她把自己的孩子当成别人的孩子,把别人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
她说出了让我流泪的话:
难道自己的孩子有危险就能至于不顾吗?
她指的自己的孩子实质是别人的孩子。
后来,她每一次救人都会哭喊一声,自己的孩子还有救,不能不救。
于是她救了别人,她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儿女一个个死去,从树上摔下来的、胎死腹中的、被野兽咬死的。
她不敢再怀孕,精神也越来越凋蔽,虽然她终身活在苦海,但不后悔自己的选择。
说到这里,我虽然赞扬妮浩无私的精神,但我不赞同她的做法。
我认为,人应该要有无私奉献的精神,但是不应该将这种行为建立在别人的生命上。
每一个孩子来到世上都有他专属的生存权利,不因为父母的决定而随意剥夺他们鲜活的生命。
虽然带有神秘色彩,妮浩每救一个人就扼杀自己一个孩子的生命,这种以命易命的奉献一点几乎价值都没有,而且有点可恨,因为她奉献的不是自己的性命而且别人的性命,尽管那是她的孩子。
《忽然七日》是一位友人推荐我看的,他看了第一章后感觉这本书情节推动太慢,实在是太适合催眠的图书,就把看书的重责大任推给了我,他说等我看完告诉他故事梗概就可以了。
我很遗憾他没有看完,阅读是场美妙的事情,唯一需要的,就是坚持下去。
小说的作者劳伦·奥利弗毕业于芝加哥大学,并在纽约大学获得艺术硕士学位。
《忽然七日》是她的第一部小说,以一种独特的结构,讲述了一个爱与救赎的故事,令全美年轻读者沉思且热烈欢迎,是20xx年亚马逊网络书店最佳青年读物,也是20xx年美国图书馆协会最佳小说。
时间轴循环的故事并不稀奇,尤其是在欧美悬疑惊悚电影中更是屡见不鲜,其中不乏《蝴蝶效应》、《恐怖游轮》这些令人拍案叫绝的精品,它们将绝望发挥到极致,而《忽然七日》这个故事却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小说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
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受到众多男生追捧,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
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
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平时称为“神经病”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
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萨曼莎在这场车祸里丧生。
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
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
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归纳起来,七日里萨曼莎经历了这样一个逻辑:
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得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开始反省;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于是虽然最终主人公还是死了,但与第一次死亡相比,最后一次终于让她明白了生活的真谛。
在重生的过程中,主人公终于知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她竭力想要挽回这一切,并因此发现了生活的美好。
这是一个让人着迷的设想。
小说的魅力或许就在于此。
尽管这是一个靠技术手段推动情节开展的故事,但依然有很强的带入感,或许是因为捕捉到了人性深处的共同迷茫。
没有多少人有着坚强的信念,对于过去、现在、未来的言行坚定不移,都希望人生能像一个写字本,可以尝试、修改、删除,重头来过。
或许这也是小说留给我们的悬疑。
但合上书细细地想一想,萨曼莎七日里自我颠覆般的经历真正告诉我们的又是什么呢?
内心给予的答案是:
活着,就要活得精彩,要懂得感恩,要善于思考!
很早就想写点东西的,在囫囵吞枣看完余秋雨老师散文集之后,但因为工作变化的原因,一直没有时间来写,也没有心情静下来写。
一晃一个月过去了。
其实,现在也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来写,只是总感觉心里有点事,这或许就是自己的一点个性。
定下的事情不做完心里总感觉有点不舒服,尤其是在这次阅读了多篇美好的文章之后,总感觉应该留下点什么,特别是现在的生活节奏,让自己已经很难在一段时间之内再翻起余老师的文章,只好趁着心里还有点感觉,留下几行贻笑大方的文字。
余老师和季老一样,都是高中时就耳熟能详的大师,但可惜的是,我这个文科出生的人并不喜欢学习语文,唐诗宋词兴致来了还会背上几首,而对于这些文学作品,学起来感觉真是要人命,而且最为关键的是学了不考,考了也考不好,所以,很少认真阅读教材上面的文章,听课也是是是而非。
这次机缘巧合读到了两位大师的散文集之后,让人对散文又有了一点重新的认识,又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自己水平有限,无法写出精湛的体会,只能由着自己的感觉信马由缰。
正如前段时间写过一篇关于读季老散文集有感的文章一样,季老从自己工作生活的点滴入手,润物无声,让人体会到生活的一种自然美,让人感觉有一种返朴归真、悠然自得的娴静,人生就如同一幅淡淡的山水画;余老师的这本散文集,则从宏观着眼,纵横捭阖,以一个文学家独有的眼光来看待历史。
将许多鲜活的历史事件通俗易懂的展现在读者面前,让人在冥冥当中感受到几分沧桑和震撼,感受到不一样的厚重和深沉。
想到这里,又想起许多当前关于余老师的种种消息,正面的、反面的都有,但人人亦云,智者见智,仁者见仁。
现在感觉起来,读完这本散文集,对于我这样一个非常喜欢___人来说,让人对现实中的余老师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至少对历史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虽然这些文章只是余老师文学作品中的沧海一粟,但从读的这本散文集里面每一篇文章都让人从中读到不一样的东西。
让人思维开阔到一个全新的高度,如同是在欣赏文学作品的同时,从一个新的角度来品味已经尘封的历史,就如《一个王朝的背影》、《苏东坡突围》、《风雨天一阁》、《抱愧山西》、《上海人》等每一篇文章一样,都呈现了一段不一样的历史。
谈到经典之作,我们不得不讲讲《格列佛游记》这部名著。
这部名著的作者是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格列佛游记》主要写了格列佛是英国一个酷爱航海旅行的人。
他年轻时学医,后来在海轮上担任外科医生,多次环游世界,到过许多地方,有过不少的奇遇。
最值得称道的是他到小人国。
大人国。
飞岛国。
慧马国的四次历险。
游记中小人国、大人国里光怪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访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因。
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
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的世界,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常常发生:
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抛弃自己的亲身父母。
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助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
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接受。
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
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在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
“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
”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
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
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
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希望大家与我一道,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开始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20xx年7月30日是一个可喜可贺的日子,因为,今天妈妈又给我借了两本崭新的书!
我高兴极了,连忙挑了一本《骆驼王子》看起来。
这个故事类似于追踪报导,但其实是观察日记,这个故事展示了野骆驼的护幼精神,同时也展现了过分的爱带来的灾害。
故事中的“我”是个动物学家,他和导游强巴经过种种努力,终于赢得了一群野骆驼的信任。
他和强巴观察野骆驼,并给它们起了名字。
其中,那匹最小的骆驼名叫骆驼王子。
当我看到骆驼王子最后变成了一匹身长心不长的骆驼时,震惊极了,我没想到,爱也能带来不堪设想的灾害,爱也需要有个度。
看到这儿,我想到了我们班的一个同学,他无论做什么都有妈妈陪着,做什么事都有妈妈帮忙,结果成绩从中上等滑到了中下等,真是自理能力决定一切呀!
读完了这本书,联想到了这个同学,我想:
有两个活生生的例子摆在眼前,我再也不能认为“过分的爱也不好”是遥不可及大道理了。
我不想像骆驼王子和同学一样,成为什么事都要妈妈帮忙的小娃娃。
从现在起,我要用骆驼王子和同学的例子时刻提醒自己: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自己的困难自己面对!
妈妈的话:
由于女儿主动要写沈石溪先生的《骆驼王子》的读后感,我有点好奇,是什么感动了她,竟然主动写这本书的读后感。
一大早我也拿起这本书从头看起来,直到看完《悲壮的大迁移》。
感动着野骆驼视幼崽的生命超过自己的生命,在灾难面前,由于所有的成年兽都责无旁贷地保护幼兽,都甘愿为后代无私地奉献一份爱,同心同德勇往直前,战胜难以想象的困难,到达目的地——云南日曲卡雪山。
带着这份感动,早餐的饭桌上跟女儿说起这本书,这个故事。
女儿问我“妈妈,你知道骆驼王子后来成了一匹什么样的骆驼吗?
”
“什么样的骆驼?
”一定是一匹很威武、很能干的骆驼,我心里想着。
“他成了一个懦夫!
”女儿有点鄙夷地说。
“懦夫!
”这真让我有点出乎意料。
后来仔细想想,真是有深刻的道理,它让我想起了育儿……
尽管女儿这篇读后感写得也很一般,但我已知足了,毕竟这本好书已深深的感动了她,让她明白一些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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